金声玉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点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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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政领导的重视至关重要

当前正在蓬勃进行的非遗普查,是做好非遗抢救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浙江的文化遗产资源,增强文化软实力,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推而广之,非遗普查也是我国为深入认识国情、准确把握国力、科学制定国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事事关全局,当予正视和重视。

非遗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专业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跨度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应该成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行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抓好非遗普查,县级领导的重视是关键。在我国整个行政体系中,县级政府处于基层的中枢,位于城市与乡村的交结点,介于宏观与微观之间,地位特殊。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是重要的决策层,他们对非遗保护的认识程度,以及对有关工作目标任务抓落实的力度,对抢救保护工作的保障力度,对于县域非遗的保护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

我们看到,近年来不少领导干部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甚至言必谈文化遗产保护。不少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查和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就加强这项工作做出要求;或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许多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与基层同志一起寻找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甚至亲历亲为组织协调和指导普查工作。我省大部分地区普查机构健全,经费保障良好,宣传工作新颖有效,普查工作流程规范,阶段性工作深入扎实,各项工作按要求、高质量稳步推进。全省各地在这次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非遗普查中,较好地体现了政府主导作用。

但也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对非遗普查和保护工作认识尚未到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够,普查经费缺口较大,主管单位缺乏主动性,社会参与度不高,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影响了普查和抢救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拖了全省的后腿。

要做好当前的非遗普查工作,推进我省非遗保护与传承,必须强调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的责任,特别是强化“三个保障”:

要强化组织保障,设立非遗普查和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狠抓工作落实,提高行动速度,增强工作效率,保证普查和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要强化经费保障,对于非遗普查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田野调查、线索整理、成果编纂、资料数据库建设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等所需经费,应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为深入有效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要强化普查质量保障,各地在普查工作中要注重业务培训,改善调查方法,体现求真务实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健全工作规程,建立月报制度、例会制度、跟踪检查制度等,层层把关,步步扎实,确保普查不留死角,确保成效。

领导干部具有表率和引导作用。如果全省9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此都有充分的认识,统筹有力,措施到位,那么,我省非遗保护必然会呈现新的景象。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