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狼(世界文学名著名译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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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二天早晨暴风雨以完全平息,“幽灵”号在平静无风的海面上轻快地滑行,偶尔有轻微的海风拂面。海狼拉森不安地在舵楼甲板上逡行着,眼光搜索着东北方向的海面,强劲的贸易风一定是从那个方向刮来。

人们全都聚集在甲板上,忙着收拾自己各式的小艇,为本季节的捕获行动做着准备。船上一共有七只小艇,除了船长的救生艇外,其他六只都是猎手用的工作艇。每条小艇上有三个人,由一个猎手、一个桨手和一个舵手组成。桨手和舵手在三桅船上都是船员,猎手在通常情况下可以指挥桨手和舵手,而全体成员都需要听从海狼拉森的指挥。

以上这些知识,以及更多的有关知识,都是我现学的。在旧金山和维多利亚各船队里,“幽灵”号被公认为是航速最快的三桅船。实际上它以前是一艘私人游艇,建造时速度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它的轮廓和装备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尽管我对此类事情不明就里。昨天值第二个二时班时我和约翰森小聊了一会,他把有关这船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他谈得眉飞色舞的,言辞中带着对好船的喜爱,像某些人钟爱骏马一样。他对这次航程的前景持悲观的看法,我从他那儿了解到海狼拉森在猎海豹船的船长中早已声名狼藉。约翰森完全是受到“幽灵”号的诱惑才与海狼拉森签约的,而现在他已经开始后悔。

他告诉我,“幽灵”号是一条重八十吨的三桅船,构造得极其精巧。它的横梁,即宽度,为二十三英尺,长度略大于九十英尺。铅制龙骨的重量无人知晓,但奇重,因而堪称稳定,而它还配有展幅巨大的船帆。从甲板到主中桅的桅冠之间的距离超过一百英尺,与它相比,前桅和中桅短八至十英尺。我之所以给出这些数字,是想让读者对这个载有二十二名船员的浮动小世界的大小有个具体的印象。这是一个极小的世界,一粒微尘,一个斑点,人们竟然敢乘坐这种小且脆弱的人造工具到大海中去冒险,想到这点就让我惊讶不已。

海狼拉森还以随意处置船帆闻名。我曾无意间听到亨德森和一个来自加州的猎手斯坦迪什谈过此事。两年前他在白令海遭遇飓风,将几根桅杆全砍掉了。现在的桅杆都是后来重新装上去的,更重,更结实。据说他在安装时曾扬言,他情愿将船拱手相让也不肯失去桅杆。

除了因受到提拔而喜出望外的约翰森,似乎每个人上船都有其特殊理由。前甲板上的人有一半是远洋水手,他们的解释是不清楚这条船和其船长的状况,而知道底细的人则窃窃私语,说这些猎手们尽管枪法娴熟,却都以喜欢争吵和流氓习气而名声远播,因此正派点的三桅船船主都不愿意雇他们上船。

我与另一个船员交上了朋友,他名叫路易斯,是来自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的爱尔兰裔人。他有着圆胖的身子,满脸快活样,善于交际,只要愿意倾听,他会和你一直聊下去。下午,厨工下舱午睡去了,我正在削着永远也削不完的土豆皮,路易斯就摸进厨房和我“闲聊”。他解释他上船的原因,说是签字时喝醉了。他向我再三保证,要是在清醒状态下,他是绝对不会签字画押的。他好像每年到季节都会上船捕猎海豹,已经有十二年了,被认为是两个船队最优秀的两三个舵手之一。

“啊,小伙子,”他对我遗憾地摇着头,“你选了一条最闹心的三桅船,而你不像我,我是喝醉了。出海打海豹是水手的‘乐园’——但指的可不是这条船。大副是第一个挂掉的,但是记住我说的话,在这一趟航程结束前,还会有人死掉的。嘘,这话就我俩知道,还有那根柱子知道,海狼拉森就是个十足的魔头。‘幽灵’号会成为‘地狱’船的,自从船被他控制后就一直这样。我不知道吗?难道我不知道?我会记不住这个人?两年前在日本函馆他与人起了争执,杀掉了他的四个跟班,我当时正在‘埃玛’号班轮上,离现场还不到三百码呢。就在当年他还一拳打死过一个人。先生,是真的一击毙命了,脑袋准是像蛋壳一样被敲碎了。还有一次他邀请英岛市市长、警察局局长,几位日本先生到船上做客,他们都带了夫人——漂亮的小宝贝,像扇子上画出来的美女。在他的精心安排下,船开出后那几个可爱的丈夫像出了偶然事故一样漂在船后的小舢板上,一个星期后那几个可怜的小妇人才在岛的另一边上了岸,没有人接,只好翻山路回家,脚上穿的小巧精致的草鞋,走不了一英里就散掉了。这些事难道我都不知道?海狼拉森就是那个野兽——《启示录》里所说的大兽。他不会有好下场的。可你得记住,我什么都没有对你讲过,一句悄悄话都没有。哪怕这条船上最后一个妈妈的儿子都成了鱼食儿,我老胖子路易斯也不打算在这次航程里送命。”

“海狼拉森!”过了一会儿,他鼻子哼了一声说道,“听听这个名字,你听听!狼——他就是一匹狼!他跟某些人还不一样,那些人只是黑了心,而他则是干脆没有心。狼,就是一匹狼,他就是那么个东西。难道你不觉得他是人如其名吗?”

“可是,既然他臭名远扬,”我不解地问道,“又怎么能找到人帮他在船上干活呢?”

“在上帝的陆地和大海上,你是如何雇人干活的?”路易斯带着凯尔特人的怒气问道,“如果我不是醉得像头猪,糊里糊涂签下了名字,你能在这船上碰到我吗?这条船上好些人是不屑于与他们共事的,比如那些猎手;有些人被蒙在了鼓里,比如前舱那些油腔滑调的可怜宝,可是他们会明白过来的,一定会的,到那时他们就会后悔来到人世间了。我要是能忘掉可怜的老胖子路易斯和即将遇到的麻烦事,真恨不得为这些可怜虫掉几滴眼泪呢。但提醒你一下,这可不是什么悄悄话,不是的。”

“那些猎手都是些坏小子,”隔了一小会他又说了起来,因为它体质上有一种坏毛病——话痨。“你就等着瞧他们在船上嬉戏作乐,闹个天翻地覆吧。只有那个家伙能降住他们,能够让这些黑心烂肺的家伙心存一丝对上帝的恐惧。就说我那个猎手霍纳吧。他们叫他‘骑手’霍纳,性格文静随和,说话细声细气的,像个小姑娘。你还以为一块牛油含在他嘴里都不会化呢,可是就在去年他不是杀死了他的舵手吗?还说是什么意外的不幸事故,可我在日本横滨遇见了和他同艇的桨手,他告诉了我事件真相。还有‘黑人’,那个黑小鬼,因为在俄国的禁猎地铜岛偷猎,不是被俄国佬送到西伯利亚的盐矿关过三年吗?戴上手铐脚镣,跟同伴关在一处,不是还吵过架、闯过祸吗?‘黑人’还把他杀的人大卸八块,用桶拎上矿顶,一次带一块,今天是腿,明天是胳膊,后天是头,就那样的。”

“你说的不会是真话吧!”我吓得大声叫出来。

“什么真话?”他条件反射般地反问道,“我可什么都没说。我又聋又哑;为了你妈妈的缘故,你也得是又聋又哑。对提到的任何人或事,我说的都是好话,否则上帝可以诅咒我的灵魂,让那灵魂在炼狱煎熬一千年,然后打入最后最深的地狱里去!”

约翰逊,那个我刚上船就擦破我身子的水手,似乎是全船上下性情最直率的人。他说话办事从不拖泥带水,与他接触过的人能感受到他的率真和男子汉气概,但亦不乏一丝羞怯的味道,可能被人认为是胆怯。但他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他似乎敢于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男子汉身份。正是这种性格,使我刚见到他时,见识到他拒绝别人称他为约恩森。基于此,路易斯对他的性格和人品作了判断和预测。

“在前舱的同事中,北欧佬约翰逊是个好人,”他说道,“是前舱中最好的水手,也是我的桨手。但是不幸的是他碰上了海狼拉森,只要火花一冲,他俩就会干起来。这事只有我看得明白,就像看天上的云彩就知道有暴风雨一样。我曾经和他像哥俩般谈过心,可是他不想隐藏自己的观点,瞧不起虚眉假脸的人。有看不惯的事情他就会发牢骚,而迟早会有跟屁虫将这些话传到海狼的耳朵里。海狼是很强壮的,而且见不得别人比他强壮,但他会见识到约翰逊的强壮。约翰逊不会服软的,不会在挨打受骂后还说‘是,先生;谢谢您的好意,先生’。啊,将来会出事的,一定会的。到时候我到哪去找另外一个桨手,只有上帝知道!老头子叫他约恩森,那个傻瓜怎样回答?他说‘我的名字叫约翰逊,先生’,然后就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给他听。可惜你是没有当场看见那老头子的脸!我以为他当场就会跟约翰逊翻脸呢,他没有。不过他总有翻脸的那一天,会叫那北欧佬吃不了兜着走,否则就算我少了些见识,不懂得海船上人的行事风格。”

托马斯·马格里奇的行为越来越过分了,他要求我与他对话时言必称先生,理由是海狼拉森好像很喜欢他。我觉得船长与厨工称兄道弟是前所未有的怪事,但海狼拉森就这么做了。有两三回他还将脑袋伸进厨房,与马格里奇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有一次还在舵楼隔断处跟他足足交谈了十五分钟。谈话完毕后,马格里奇返回厨房,脸上泛着油光,在干活时还哼起了街头小贩似的小曲,假声假气的,还老跑调,对人的神经是一种折磨。

“我跟头儿们总是相处的很好。”他用推心置腹的语气对我说,“我知道我如何做才能招人喜欢,我知道这一点。我前回的那个船长——我不在乎下到舱里去和他闲聊两句,为友谊喝上一杯。‘马格里奇,’他对我说,‘马格里奇,你入错门了。’‘入错什么门了?’我问道。‘你生来就是个绅士,不用靠干活来挣饭吃的。’驼背,他要是没有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让我遭雷劈死。那时我可是坐在他的舱房里,快活舒服地抽着他的雪茄,喝着他的朗姆酒的。”

这种恬不知耻的自我吹嘘弄得我心烦意乱。我还从来没有听过那么令我憎恶的声音。他那油滑的语调、胁肩的谄笑和骇人的自负,对我的精神是一种极大的折磨,有时气得我全身发抖。可以肯定地说,他是我此生见过的最厌恶、最烦心的人。他做的饭菜之肮脏令人难以形容,因为全船人吃的饭菜都要经过他的手,我只好在一堆食物中仔细辨别,挑相对不那么脏的食物果腹。

我的双手不习惯干体力活,给我惹了许多麻烦。指甲褪了原色,变黑了。脏物也渗进了皮肤表层,即使用刷子也洗不干净了。手上还磨出了水泡,一个接一个的,似乎没完没了,还钻心地痛。我的前臂上还有好大一块烫伤,那是因为有一次船晃荡时我没站稳,跌倒在厨房的火炉上造成的,膝盖上的伤也没有好转的迹象,红肿没有消退,膝盖骨也还鼓起着。从早到晚瘸着腿走路是不利于伤口的愈合的,如果这伤还能养好的话,我需要的实际上是休息。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到目前为止我已休息了半辈子,对此我却浑然不觉。现在我要是能坐上半个小时不动,什么事都不做,甚至什么都不想,那就是世界上最惬意的事了。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这也是一种启示,从此以后我就能体会体力劳动者的辛苦生活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干体力活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从清晨五点半起直到晚上十点钟,我是全船人的奴隶,没有一丁点自己支配的自由时间,只有在第二个二时班快结束时才能够偷闲休息一分钟,瞥一眼泛着阳光的海面,看着水手爬上纵帆上缘的斜桁,或是放出船首斜桁的帆绳,这时我一定会听见那令人厌恶的呻吟:“哎,驼背,说你呢,别磨蹭了,我这眼睛还盯着你呢。”

统舱里有激烈打斗过的痕迹,据说是“黑人”和亨德森干了一仗。亨德森似乎是猎手中脾气最好的一位,动作迟缓,不容易被人激怒。可是这一回他一准是被激怒了,因为“黑人”进舱来吃晚饭时一只眼睛青肿充血,满脸怒气。

晚饭之前发生了一件残忍的事,充分反映了这帮人的残酷无情。水手中有一个名叫哈里森的新手,是一个长相愚笨的乡下小伙子,我猜想他是受到冒险精神的激励来做第一次海上航行的。当时由于风向不定,三桅船航线走得歪歪扭扭,风帆也东偏西倒的,急需一个人上去将纵帆上的前斜桁扳正。哈里森爬上去后,横帆索却不知为何在它所穿过的斜桁滑车尾部被卡住了。要把它拉出来有两个办法:一种是放下前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也没有风险;另一种是穿过斜桁尖头的升降索出去,爬到斜桁顶上,而这要冒极大的风险。

约翰森向哈里森大声叫喊,要他从升降索间爬出去。大伙儿心里都明白,那小伙子是害怕了。在甲板上方八十英尺的高空,命悬几根乱抖的细绳,他有理由感到恐惧。如果风向稳定,情形倒也不会太坏,但是“幽灵”号是在茫茫大海上颠簸起伏的一条空载帆船,每颠簸一次帆就嘭嘭作响地拍打一次,升降索也随之放松或收紧,升降索极有可能将上面的人抽下来,像拍子拍苍蝇一样。

哈里森听见了命令,也知道怎么做,但是他却犹豫不决,这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爬到这么高的地方。深得海狼拉森霸道真传的约翰森口中不断地骂骂咧咧的。

“够了,约翰森。”海狼拉森不客气地打断他说,“我得让你明白,在这条船上骂人是我的事。需要你帮忙时,我会主动喊上你的。”

“是,先生。”大副恭顺地应答道。

这时哈里森已经开始从升降索往外爬。我在厨房门口抬头望着他,只见他四肢颤抖,仿佛发了疟疾。他爬行地非常小心缓慢,每次只前行一英寸。在清晰蓝天的映衬下,他的身体就像一只大蜘蛛,在窗花格似的蛛网间爬行着。

因为前帆高高翘起,哈里森要略微向上爬行,升降索穿过了斜桁和船桅的几道滑车,给了他四肢几处着力点。可现在的问题是风力不够大,风向也不够稳定,船帆兜不满风。他刚爬出一段距离,“幽灵”号顺风向前航行了一段距离,又一头扎进了两浪之间的浪谷中。哈里森停止了爬行,两手死死抓住身旁的物体。我在八十英尺下也能看见他为了保命紧抓物体时肌肉痛苦的痉挛。帆瘪了,斜桁向中部冲撞过来,升降索松弛了,虽然这是转瞬间发生的变故,我却能看见升降索在他的体重之下垂了下去,随即斜桁急速扫向一边,大帆像放炮一般发出砰砰的声响,三排帆的折叠尖全扫在帆上,叭叭作响,像打排枪。哈里森在空中正心惊胆颤地朝前爬,突然间停住了,此时升降索又绷紧了,犹如向哈里森迎头抽了一鞭。他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一只手悬空了,另一只手拼命坚持了一会儿,也松了,身子被甩了出去,直往下掉。但是他设法用双腿保住了命,头朝下悬在了半空。他一使劲双手重新拽紧了绳索,却花了很长时间才重新回到先前的位置。他被困在那儿了,可怜的家伙。

“我敢打赌,他是没有吃晚饭的胃口了。”我听见海狼拉森在厨房转角处外端说道,“别站在下面,说你呢,约翰森!小心!会出事的!”

实际上哈里森看上去非常难受,像晕了船一样。他猫着身子在那危险的地方攀附着,压根儿就不想动弹一下,而约翰森却狠心地催促他去完成自己的任务。

“真可耻!”我听见约翰森用英语咆哮道,语速缓慢,语音准确。他站在主索具旁边,离我只有几英尺远。“那孩子干活可主动呢,给他合适的机会,他就会上手。可这却是……”他停顿了一会儿,我想他最后想说的单词是“谋杀”。

“小声点,你!”路易斯悄声对他说,“看在你妈妈爱你的分上,闭嘴!”

但把一切瞧在眼里的约翰逊继续大声嚷嚷着。

“听我说一句。”猎手斯坦迪什对海狼拉森说道,“他是我的桨手,我可不想失去他。”

“你说的很对,斯坦迪什。”海狼拉森这样答道,“他上了你的艇就是你的桨手,可他在我的船上就是我的水手,我他妈想要他干什么他就必须干什么。”

“但那也没有理由……”斯坦迪什激动地开始反驳。

“就这样吧,说得好极了。”海狼拉森反呛道,“道理我已经跟他讲明白了,到此为止。他是我的人,我要是乐意,可以拿他做碗汤喝到肚子里去。”

猎手眼中冒出愤怒的光,但却扭转身子进了统舱的升降口,呆在那里观察着上面的情形。这时所有的人都上了甲板,眼睛都朝桅杆上部望去,那里有个人正在和死神搏斗。工业化的组织将人的生命交给了某些人控制,而他们对此却保持一种冷漠的心态,看得叫人寒心。我一向过着超乎于尘世的生活,做梦也没有想到底层社会的劳作会是这样的一幅场景。生命对我而言似乎一向是特别神圣的存在,可是在这儿它却一文不值,在商业计算里它就是个零。不过在这里我必须说明,水手们之间还是抱有同情心的,约翰逊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但是大小老板们(猎手们和船长)则表现得没心没肺。即使斯坦迪什的异议也只是表明他不愿意失去自己的桨手,如果陷于困境的是别人的桨手,他也会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的。

还是说回哈里森身上吧。约翰森对着这个可怜鬼足足辱骂了十分钟,才逼着他动弹了身子。一会儿后他爬到了斜桁尽头,跨上斜桁,进而稳住了身子。他理顺了帆脚索,有时间沿着略微下斜的升降索返回到船桅,但此时他却失去了做下一个动作的勇气,尽管目前他处的位置并不安全,但他觉得升降索处更不安全。

他望着他必须穿越的空中路径,又往下瞅了瞅甲板,双眼圆瞪,身子猛烈地颤抖起来。我从来没有在人的脸上看到过如此恐惧的表情。约翰森催他赶快下来,但不管用。他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被从斜桁上抽下来,但已经惊吓得没了主意。海狼拉森与“黑人”一起走来走去谈论着什么,注意力已没再放在他身上,尽管他也对舵手大声叫唤过一次:

“你偏离航道了,你这个家伙!集中精力,否则你会有麻烦的!”

“是,是,先生。”舵手回应道,将舵轮往下打了两把。

舵手先前是故意让“幽灵”号偏离了航道几个罗经点,是想让现有的微风张满前帆,使其稳定下来。他是冒着惹怒海狼拉森的危险帮不幸的哈里森的。

随着时间的不断逝去,这种悬而未决的状况是我感到了害怕,而在托马斯·马格里奇的眼里,却是一件令人乐不可支的奇事。他不断地从厨房门口探出头来说些俏皮话,恨得我牙痒痒!在这个令人恐惧的时刻,我心中对他的积怒越来越深,几乎达到不可控制的程度。我平生第一次有了想杀人的欲望——“见红”,这是套用某些作家的形象语言。在一般的意义上来说,生命依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想托马斯·马格里奇此类生命的存活,确实是对神灵的亵渎。当我意识到自己也“见红”了时确实也吓了一跳,一个念头闪过了我的脑海:我是否也沾染了周遭环境的暴戾之气呢?我以前一向不赞成夺人性命,即使对十恶不赦的罪犯也持有如此的看法。

又过去了足足半小时的时间。我看见约翰逊和路易斯发生了某种争执,到后来约翰逊挣脱了路易斯的胳膊,向前奔去。他穿过甲板,跳进前桅索具里,开始向上攀爬,但没有逃过海狼拉森敏锐的眼睛。

“喂,喊你呢。你爬上去干什么?”他大声喊道。约翰逊停住了攀爬,盯着船长的双眼缓慢地答道:

“我上去把那个孩子弄下来。”

“马上给我从索具里出来,你他妈的最好利索点!听见没有?下来!”

约翰逊犹豫了一小会儿,但是多年来对老板的顺从想法占了上风。他忧闷不乐地下到甲板上,向前走去。

下午五点半钟我下舱去摆餐桌,却心不在焉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眼睛里脑海中充斥着一个人的影像,他的脸色苍白,全身颤抖着,犹如甲虫般戏剧性地攀附在剧烈抖动的斜桁上。六点钟上晚餐了,我上甲板到厨房去取食物,看见哈里斯还呆在相同的位置。进餐的人在谈论着其他事情,似乎没有任何人关注那个被无常的命运置于危险境地的鲜活生命。稍晚些时候,我特意又去了一趟甲板,却高兴地看到哈里斯已经在有气无力、步履蹒跚地离开索具,往水手舱挪去。他终于鼓足勇气,自己爬了下来。

为使这次事件具有完整性,我还得记叙一段我与海狼拉森在船舱里的谈话,当时我正洗着盘子。

“你今天下午看上去有点闷闷不乐的。”他提起了话头,“怎么回事?”

我心里清楚他知道我跟哈里森差不多同样难受的原因,他只不过是想让我说出来罢了。我回答道:“是因为那个孩子受到了粗暴的对待。”

他微微一笑。“我看这就像晕船一样,有人晕船,有人就没事。”

“不是这样的。”我反驳道。

“就是这么回事。”他继续往下说,“这世界充满暴力,就像海洋涌动不息一样。有人一上船就恶心,有人一见暴力就恶心,那就是唯一的理由。”

“可是你却拿人的生命乱开玩笑,在你眼里难道生命就没有任何价值吗?”我质问道。

“价值?什么价值?”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其中隐含着一丝嘲弄的笑意。“什么样的价值?怎么衡量?由谁来衡量?”

“我来衡量。”我答道。

“那么生命对你意味着多少价值?我是说他人的生命。开个价吧,它的价值是多少?”

生命的价值是多少?我怎么能给生命定出一个具体的价值呢?我一向能言善辩,但在海狼拉森的面前却有点笨口拙舌了。自那次以后我认定此种状况一部分是他的强势性格,但更大的部分在于有他具有与我迥然不同的世界观。他与我以前遇到的唯物主义者不同,我跟后者可以从共通的地方入手,可我跟他没有什么共通之处。而且,他思维的单一指向性也使我感到困惑,他往往单刀直入直奔问题的核心,忽略表面的细节,而且带着一种不容人申辩的神气,使得我觉得脚下没底,仿佛在深水中挣扎。生命的价值?我怎么可能当场回答这种问题?我以前把生命的神圣当作不证自明的事,从来没有怀疑过生命具有内在价值是公认的真理,等到他对那公认的真理提出挑战时,我竟然语塞了。

“昨天我们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认为生命是酵母,一种发酵的东西,它为了生存就吞噬生命,而即便生存下来,也不过是一种猪性的成功。为什么呢?如果说供求之间有关系的话,那么生命就是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了。世界上只有那么多水,那么多土壤,那么多空气,而想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无穷无尽。自然可真是挥霍无度啊,你看看鱼类数以百万计的鱼卵吧。再看看你和我,在我们的腰眼里就蕴藏着生产数百万条生命的潜能。我们要是有时间和机会,使他们都来到这个世界上,一个也不落下,我们就能成为数国国民之父,使多个大陆人满为患。生命?呸!生命毫无价值,在众多廉价之物中它是最廉价的。随处可见到生命在乞讨。自然随心所欲地大把散播着生命,在只容的下一条生命的地方它播下了一千条生命。生命吞噬着生命,直至最强悍和最贪婪的生命才能活下来。”

“你显然读过达尔文的著作,”我说“可当你下结论说人为了生存可以恣意伤害其他生命时,你显然误读了他的意思。”

他怂了怂双肩。“你自己明白,你的那套说辞仅是对人的生命而言,因为你伤害的兽、禽、鱼的生命和我或任何其他人一样多。可是人的生命本质上和其他生命没有什么不同,尽管你觉得不同,而且自认为你有这种不同的理由,我为什么要吝惜这种随处可见的、毫无价值的生命呢?世界上的水手超过了海船的需求量,工人超过了工厂和机器的配给量。你们这些住在陆地上的人心里明白,穷人拥挤在城市的贫民窟里,忍受着饥饿和瘟病的折磨;更有赤贫的人因为吃不上一块面包或一小块碎肉(那也是残害了的生命)而死去,你们对此却束手无策。你见过伦敦码头工人因为争抢工作机会而像野兽一样搏斗吗?”

他往升降口楼梯走去,又转过身来说了最后一段话:“你知道吗?生命的唯一价值是它自定的,它必然估价过高,因为它有偏好,会溢价自沽。就拿我叫他上桅杆的那个人为例吧。他紧抓住物件不放手,好像自己是个宝,比钻石、红宝石还要贵重。可对你而言呢?他并不贵重。对我而言呢?他根本就不贵重。对他本人而言呢?十分贵重。可是我不接受他的报价。他可悲地高估了自己的价值。要想出生的生命太多了。如果他跌了下来,脑浆像蜜蜂从蜂房涌出来一样流到甲板上,那对世界而言也算不上什么损失。他对世界毫无价值,因为供应量太大,他只对自己有价值,而他死后自己也意识不到自己已失去了价值,可见这个价值也就是个虚幻之物。只有他自己把自己看得比钻石和红宝石还要贵重,但钻石和红宝石不见了,溅落在甲板上,被一桶海水冲得无影无踪,而他自己甚至也不知道钻石和红宝石没有了。这对他算不上什么损失,因为他损失了自己,也就无从知道损失。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你的话至少在逻辑上说得通。”我只能这么说,手里还在继续洗着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