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门语言的特长
我们主要关注的并非概念空间中十分偏远、几乎空无一词的地方,而是某种语言的词库覆盖了,但是另一种语言却没有覆盖的地方。也就是说,有的语言让所有使用它的人能够用某一表达方式指代概念空间中的一个小地方,而别的语言则完全不能,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吗?
下面举个例子。在美国英语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惯用语:“这可不是尾巴摇狗吗!That’s the tail wagging the dog”说美国英语的成年人都知道它的意思,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这个短语,并且别人使用这个短语时很容易就理解它的意思。
为了让法国人也能听懂这个短语的意思,美国人没法完全按照字面来翻译,因为法国人根本不会突然“开窍”,理解字面的翻译。也许美国人还可以抽象地讲讲这个短语背后想表达的意思。但这仅仅是解释它的第一步。最好是能找到一个尾巴摇狗的例子。于是这位美国朋友就讲了一个七岁小女孩儿普丽西拉的故事。她的父母非常想去新奥尔良游玩,本来打算带她去那里度假,但是她一点儿都不想去,而且还大发小姐脾气,最后父母只好答应她哪儿也不去了,就待在家里。听到这个故事,这对夫妻的朋友都叹气道:“这小女孩把她的爸妈都训练得服服帖帖,可真是尾巴摇狗啊!”
为了让法国朋友明白尾巴摇狗并不局限于描述耍小性子的孩子搅乱了父母的计划,这位美国人可以再讲一个故事。故事的主题是摇盛顿(Waggington)中心广场附近即将重修的市政大厅。设计师提交了重修计划的初稿之后,市政厅的官员抱怨说设计图中没有停车的地方。设计师听到反馈之后修改了图纸,加上了一个停车场,但是第二稿还是被打了回来,因为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几个来回之后,图纸上的市政厅越来越小,而停车的地方越来越大,逐渐超过了图纸的半壁江山。于是,一位市民写了一封怒气冲冲的信寄给当地报纸,信中写道:“我们的市政大厅得看着停车场的脸色来修吗?这不是尾巴摇狗是什么!”
还有一个更短的例子。一位长跑运动员因为膝盖受伤而不得不停止长跑。现在他得看膝盖骨的“骨色”来决定每天跑多远。这又是一个尾巴摇狗的绝好例子啊!
在讲了这几个故事之后,尾巴摇狗的中心意思应该已经很明确了吧。从此以后,法国朋友也许就能够恰当地使用这个短语了,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也许仍然需要说美国英语的人讲清楚应该在什么时候用这个短语,什么时候却不是特别恰当,虽然不同的美国人也许会有不同的想法。现在,这位法国朋友就可能因为法文中缺少这样一个短语所留下的词库“真空”而抓狂不已,就像法文中没有和“酸葡萄”完全对应的词汇一样。
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再举一个法文中常见的惯用语,而这个惯用语在英文中就没有直接对应的表达(当然这并不是特例,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因此在英文的词库中就有一块真空。这个惯用语就是“avoir l’esprit d’escalier”,一般认为这句话出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这个惯用语是什么意思呢?从字面上讲,就是“楼梯上的聪明”,但是作为惯用语,它的基本意思是:“在已经离开聚会下楼的时候才想起一个绝佳的句子,可以反驳刚才听到的恶言。”简单一点说,就是光有“楼梯之智”,在已经没用的时候才想起可以用来反驳的妙语。这着实令人沮丧,但人生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也许你认为像英文这样丰富的语言能有一个现成的短语表达这个观点,可惜并没有。人生之事,可不就常常如此?在中文里,这两个例子恐怕也很难找到完全对应的短语,尽管“事后诸葛亮”与这个意思很接近。
上文所描述的A语言在概念空间某处有一块形状,而B语言却没有,我们称其为“A语言的特长”,这是A语言所拥有的一种特殊能力,别的语言轻易无法实现。与之相对应,A语言在表达其他概念的时候也有弱点,这些概念用别的语言表达起来则易如反掌。也许一门语言所独有的弱点配不上“特长”这个褒义词,那么我们也可以称其为“词汇覆盖范围”。
在概念空间的边缘,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小形状,能填充概念空间中的某个概念,而这些概念没有被其他任何语言的词库包含。当A语言有个形状完美地覆盖了某个区域时,说B语言的人倘若也想这么做,那他们要么在B语言中造出一个新词,要么字对字地从A语言把这个短语借过来。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该短语的适用范围就不知不觉地变了,所以在B语言里的意思和A语言里的意思并不完全一样。
因此,年轻人嘴边才常常挂着中英夹杂的句子:今天debug了一天还是没有结果;你们班班花是不是offer都拿到手软了啊;明天这个presentation非常重要;你们组的leader是谁;你那篇稿子什么时候due;你给他们做一个tutorial吧;小王觉得遇到了soulmate;你的fellowship比我的scholarship拿钱更多呀;我们公司在CBD有个办公室;开party怎么能没有酒呢?诸如此类。当然还有听上去是中文但其实来自英文的,比如“沙发(sofa)”“很酷(cool)”“迪斯科(disco)”“蹦极(bungee)”“骇客(hacker)”“掰掰(bye-bye)”等。
与此同时,英文里也有来自中文(有些是粤语)的借词,美国人拍了动画片Kung Fu Panda(功夫熊猫),他们对tai chi(太极)也很感兴趣,有些地方的人也要谈一谈feng shui(风水)。到中餐馆吃的是bok choy(白菜)、chow mein(炒面)和dim sum(点心)。来中国办事一样得找guanxi(关系),不一而足。
上面的词有些保留了源语言中的意思,有些则已经失去了原意。事实上,我们得知道,一门语言从外语借词就是为了填补原语言中的空白。借来的词能填上概念空间里的洞,就算填的这个洞和源语言中这个词语所覆盖的形状不太一样。比如说,中文的“吉普车”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示的是车的类型,也就是一种四轮驱动、体型较大、适合山路的汽车,而英文中的“Jeep”则大多数时候表示JEEP牌的汽车,也就是车的品牌而非类型。可见当这个词被中文引进时,它所覆盖的范畴产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另外,除非一个借词已经完全融入中文,成为中文的一部分,并且来源也被人遗忘,这个借词总会散发出一种外来文化的气息,或者说源语言的某种感觉。这本身就说明该词的意义已经有些变化了。比如,每当我们说“汉堡包”的时候,都会让人联想到西餐或者西式快餐等言外之意,而在英文中说“hamburger”则不会引起美国人的什么特殊感受。
有意思的是,有些词在两个国家之间借来借去,意思也会发生变化。比如现代中文中有些词汇是首先由中国传到日本,再由日文“改装”之后传回中国。比如,“经济”一词就是先以“经世济民”传到日本,再由日本人对其中的“经济”二字重新加以定义,用来翻译英文“economy”这一概念,之后再传回到中国。类似的例子还有“社会”“文化”等。
这种跨文化、跨语言借词的结果就是两个文化概念空间中的“星系”都扩大了,在星系的边缘有了新的形状,让星系不断向外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