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逻辑与现象学:论胡塞尔思想的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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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一、数学与逻辑中的哲学问题

数学和逻辑长久以来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占据着特殊地位。几何学在古希腊就已经理念化从而成为一门纯粹数学,并经由欧几里得实现了公理化:从少数自明的公理出发,通过逻辑上必真的证明把自身构建成一个演绎系统。这让几何学在很长时间里成为知识的典范。逻辑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现了形式化,并几乎一举建立起了一个封闭的体系。一直到18世纪,康德仍然评价说:“它直到今天也不能迈出任何前进的步子,因而从一切表现看它都似乎已经封闭和完成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序,第10页。在这两门学科中,人类看到了最大程度的确定性和明晰性。

它们同时还展现出技艺的一面。现代的“通识教育”(liberal education)一词源自于中世纪教育中的“自由技艺”(liberal arts),而后者又可以往前追溯至古希腊罗马时期。自由技艺共有七种,分为两组:与语言和逻辑有关的语法、修辞和辩证法,以及与数学有关的几何、算术、天文学和音乐。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自由的”技艺,一方面是因为其内容的形式性或普遍性,不受具体质料领域的限制;另一方面则因为,它们是通向哲学、自由灵魂和完善理性的训练与准备。

数学和逻辑的这种特殊性质和地位带来了许多哲学问题,是检验诸多不同哲学流派的立场合理性的试金石。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认为,几何处理的对象并不是实在世界中的事物,而是理念世界的成员。尽管几何对象尚无法位居理念世界的最高层,但几何是我们通往顶端的道路上的一种非常好的训练,以至于柏拉图学园的门口挂上了“不懂几何者不得入内”的牌子。与老师相对,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几何处理的不过是日常空间和空间物的抽象层面。两者的对立被认为是数学哲学中的本体论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对立的开端。

本体论实在论者认为数学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对象,不同于其他对象,数学对象是非因果的、永恒的、不能解构的,并且不是时空的一部分。这种立场可以比较好地说明数学知识的必然性,但是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却面临着困难:如果数学对象是独立的、永恒的、非因果的,那么人类又是如何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的?我们如何能够了解关于那个被设定为独立的数学世界的任何事情?此外,如何解释非因果的数学何以能够在因果的物理世界中获得如此广泛而成功的应用?

本体论反实在论者则认为数学对象不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数学对象是个别数学家自己心灵活动的构造;客观唯心主义者则持一种主体间的唯心主义:数学对象是全人类共有的心灵之网的一部分,并且始终存在着继续构造的可能性,这是一种主体间的唯心主义类型。他们都同意,如果没有心灵,也不会有数学对象。而最后,唯名论者则更为彻底地否定了数学对象的客观性:它们不过是语言的构造而已。

对于反实在论者而言,他们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说明数学的必然性。主观唯心主义者只能把它归之于人类共同体的共同信念,而客观唯心主义者则可能把它归之于人类思维的共同结构。但是他们都仍旧必须说明这个问题:假如数学仅仅是人类思维的产物,那么数学何以能够成为研究经验世界的规律的有效工具,就像自然科学所做的那样?以上参阅:斯图尔特·夏皮罗:《数学哲学:对数学的思考》,郝兆宽、杨睿之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3—27页。

对逻辑知识的性质界定带来了类似的争议问题。逻辑知识通常被看作是先天的、必然的知识,同时也是关于思维形式的知识。可是如果思维被理解为仅仅是事实性的意识现象,那么这种知识如何摆脱事实知识的偶然性而获得必然的特征?把逻辑看作是应当如何思维的知识会带来类似的问题:这种“应当”是从何而来的?

此外,两门学科涉及的诸多基本概念,如空间、一与多、无穷、连续与可分、整体与部分、概念和判断等,对它们的内涵界定与分析既是数学和逻辑的问题,同时也是重要的哲学问题。尽管在一些人看来,数学与逻辑的进展和哲学是否有关系,完全取决于从事理论建构、技巧发明和革新的数学家和逻辑学家们。哲学家很多时候就像游手好闲、多管闲事的越界者,去评判一些他没有资格评判的事情。但是另一些人则认为,哲学是对世界和知识的整体性的理解,而只有把数学与逻辑置入到这种整体背景当中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它们的意义,并以此来缓解学科内部越来越专业化、技术化的倾向。

胡塞尔的学术生涯就始于对数学和逻辑的哲学反思,其成果主要是教职论文《论数这个概念》(1887)、《算术哲学》(1891)和《逻辑研究》(1900/01),并促发了现象学的诞生。而早在1887年哈勒大学冬季学期讲授“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导论”课程时,他就已经表达了对学科过度专业化的担忧,以及对一种整体性的哲学思考的追求:“限制在越来越专业化的领域中(这是现代科学的特点)并不构成任何价值。它仅仅是一种必然的恶。如果一位研究者也试图成为一个完善的人,那么他就不应该丧失对他的科学与更为一般乃至更高的人类认识目标之间关系的洞见。专业的限制在单个领域中是必要的,但是完全沉浸在这样一个领域中却是应当受谴责的。尤其需要谴责的是,他竟然对涉及他的科学的基础、价值以及在人类一般知识领域中的位置等更一般问题漠不关心。”转引自:J.Phillip Miller.Numbers in Presence and Absence:A Study of Husser'l s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82, p.7.这种思考一直延续到其学术生涯的晚期,体现在《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经验与判断》《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当中。

胡塞尔之所以会走上这样一条学术道路,他的两位老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1929年70岁生日的时候提到了他们的名字:“一个无疑是布伦塔诺,另一个特别要强调的是卡尔·魏尔斯特拉斯(Karl Weirstrass)。”Karl Schuhmann.Husser-l Chronik:Denk und Lebensweg Edmund Husserls, 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7, S.345.后者起主导作用的分析的严格化运动为胡塞尔提供了最初的问题域与严格科学的精神,而前者的科学哲学则赋予了他哲学研究的基本框架和方法。

二、分析的严格化运动

与前几个世纪相比,19世纪的数学哲学或数学基础研究显得尤为兴盛。胡塞尔在《论数这个概念》一文中指出了两个原因。其一是康德哲学的影响。对数学知识的性质的研究是康德认识论批判的基础,其影响在英国表现为作为康德主义之代表的惠威尔(William Whewell)、汉密尔顿(William Rowan Hamilton)与作为经验论之代表的密尔(J.Stuart Mill)之间的争论,而在德国则表现为19世纪下半叶新康德主义对数学哲学问题的关注。

另一个原因则来自数学自身的发展状况。17—18世纪是欧洲数学蓬勃发展的时代,解析几何、微积分、函数论、概率论等新领域和新工具的发现极大地拓展了数学的研究和应用范围,并使得数学迅速发展成一个包含了众多部门或门类的学科。在这个热衷于创造的时代,虽然也有人对新工具的合法性、对诸如“无穷小”这样概念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无法阻挡数学家们创造和推广的热情。不过情况在19世纪发生了变化。谬误和争论的频繁出现使得人们越来越感觉到数学的概念和证明缺乏严格性,感觉到数学还配不上“科学之典范”这个称号:“直到后来,当新原则的最主要或最切近的结论已经被获得,并且由于对所使用的辅助手段的性质、运算的可靠性界限的不清晰性而导致的谬误越来越频繁地出现时,才越来越迫切并且最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下边这些要求:对所获得的东西进行逻辑上的澄清、检验和确证,严格地分析基础概念和辅助概念,获取关于各门数学学科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的逻辑洞见(这些学科在某些点上仅仅是松散地联系在一起,但是在另一些点上却是难分难解地交织在一起),最终是从尽可能少的自明的基本命题出发、以严格演绎的方式发展出整个数学。”Edmund Husserl, Philosophie der Arithmetik:mit Ergänzenden Texten (1890-1901), 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0, SS.290—291.本书引用《胡塞尔全集》时以“Hua+卷数+页码”形式直接标于引文后,《胡塞尔全集资料集》标注形式是“Hua.Mat.+卷数+页码”。整个19世纪的数学都贯穿着一种追求严格性的基本精神。

这种对严格性的追求尤其体现在算术和数学分析(微积分)中。从古希腊开始,欧洲数学向来更加青睐于几何而非算术,这得益于欧几里得的公理化演绎体系的建立。相比而言,算术中的严格性则没有那么强。对此弗雷格曾总结说:“数学在长时间背离了欧几里得的严格性之后,现在又回到这种严格性,甚至努力超越它。在算术中,也许由于许多处理方式和概念发源于印度,因而产生一种不如主要由希腊人发展形成的几何学中那样严谨的思维方式。更高的数学分析的发现仅仅促进了这种思维方式;因为一方面,严格地探讨这些学说遇到了极大的几乎不可克服的困难,另一方面,为克服这些困难付出的努力似乎没有什么价值。然而,后来的发展总是越来越清楚地说明,在数学中一种以多次成功的运用为依据的纯粹的道德信念是不够的。许多过去被看作是自明的东西,现在都需要证明……函数、连续性、极限、无穷这些概念需要更明确的规定。负数和无理数长期以来已为科学所接受,它们的合理性却必须得到更严格的证明。”弗雷格:《算术基础》,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1页。分析的严格化运动就是在这种形势之下产生的,它的主要意图是要把数学分析奠基在算术之上,这个奠基迫使数学家们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严格的实数理论,并最终把他们的目标引向了对严格的自然数理论的建构。这场运动的发起者和代表人物主要有鲍尔查诺(Bernhard Bolzano)、柯西(Cauchy)以及魏尔斯特拉斯等人。

胡塞尔最初的算术哲学兴趣就是由魏尔斯特拉斯所激起的。1878年4月,19岁的胡塞尔转学来到了当时正处于“柏林数学的英雄时代”的柏林大学,魏尔斯特拉斯、克罗内克(Leopold Kronecker)、库默(E.Kummer)等人都在此任教。正是在魏氏的引导下,胡塞尔放弃了少年时代的天文学梦想而投身于数学:“正是我的老师魏尔斯特拉斯关于函数论的讲课,激起了我作为一个学生在数学的彻底奠基上的兴趣。我理解了他把分析——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理性思维和非理性的直觉和技巧的混合物——转变为一门理性的理论的企图。他的目标是从其最初的根源、它的基本概念和公理出发,通过一个完全严格的、彻底明见的方法来构建和演绎出整个分析系统。”Karl Schuhmann, Husser-l Chronik:Denk und Lebensweg Edmund Husserls, 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7, S.7.

魏氏对胡塞尔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1)他首先培养起了胡塞尔严格科学的理念,这个理念一直为后者所保留。(2)魏氏是分析的严格化运动的代表,他以令人信服的工作向世人表明,高等的数学分析是可以从初等的自然数理论中一步步地构建而成的,因此数学分析在性质上也是一门关于数的科学。魏氏还提到,最初意义上的数应当追溯至人类的计数行为或现象,不过并没有具体展开对这种现象的分析,而这恰恰是胡塞尔《算术哲学》第一卷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并且他认为,这种现象分析需要用到另外一位老师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

三、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

1884年,胡塞尔在后来出任捷克总统的马萨里克的推荐下去听了布伦塔诺的讲课,马上为后者的魅力所倾倒,从而决心投身于哲学研究:“在这个时期,我的哲学兴趣在增长,而且我在犹豫,究竟是留在数学这里,以其为终生职业,还是应当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哲学。此时布伦塔诺的讲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胡塞尔:《文章与讲演(1911—1921年)》,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8页。这里所说的讲座主要有1884/85冬季学期的“基础逻辑以及对其必要的改良”、1885/86冬季学期的“心理学和美学问题精选”等。

布伦塔诺让胡塞尔看到了哲学也可以并且应当贯彻严格科学的精神:“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因此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同上,第338—339页。

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史导论》一书中追溯现象学兴起的历史时,描述了19世纪下半叶的哲学形势,其主要特征是唯心主义体系的瓦解,以及哲学不得不开始面对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在这一过程中,哲学一方面要“让各具体的专门科学获得其独立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尝试寻找无法被科学所取代的哲学的“独特领地”。这种尝试的结果导向了一种“科学哲学”,“一种带有科学论、科学的逻辑学这种本质性特征的哲学”。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欧东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3页。

具体而言,这种“科学哲学”之所以成立的依据有三:第一,“它是有关科学认识的理论”,“将科学的事实用作自己的研究对象”;第二,“它通过追问现成已有的科学本身的结构而赢得一种属于自己的课题,并根据自己的方法对此课题进行研究”,从而使得哲学既与科学相关,又与科学有所不同;第三,“通过一门关于意识本身的本源科学,即通过心理学来为所有的指向意识的学科奠立一个基础”。同上,第20—21页。

简而言之,在自然科学蓬勃发展之际,19世纪的哲学通过研究“科学是如何成为科学的”这个问题而获得了自身的问题域。这个问题域一方面延续了康德的知识论传统——追问“知识是何以可能”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方法论上除了新康德主义之外,还有更加具有经验论色彩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

布伦塔诺和他的学生们[包括胡塞尔、心理学家施通普夫(Carl Stumpf)、逻辑学家迈农(Alexius Meinong)等人]所组成的松散的布伦塔诺学派就属于亚里士多德主义复兴中的一股势力。他们所试图建立的哲学体系包含了心理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形而上学这些学科。其中,心理学是理论学科,而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则是实践学科。所有的实践学科都需要以理论学科为基础,因此心理学是最基本的哲学学科。

这些哲学学科如何能够构建起一门“科学哲学”?任何一门科学都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科学意味着一些获得科学知识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我们使用一些独特的方法;另一方面,科学也意味着我们在这些活动中所建立起来的理论知识体系。而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正是试图阐明,我们的科学知识是在什么样的认识活动中、使用了哪些方法被建立起来的,这种认识活动的特征是什么,这些方法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对这些问题的澄清主要由心理学和逻辑学这两门学科来完成,它们构成了科学哲学的主要内容。

1.描述心理学

和当时绝大部分的心理学一样,布伦塔诺学派心理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笛卡尔以降的意识哲学传统。在笛卡尔那里,“意识”包括了所有“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7页。,而与之相对的其他东西都被纳入到广延当中,从而形成了著名的思维与广延的二分。研究广延的学科主要是物理学,而研究思维的任务则交给了心理学。

而到了19世纪,心理学至少有两个不同的发展趋势。一个趋势是以冯特(Wilhelm Wundt)的实验心理学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研究方向。这种心理学试图从哲学中分离出去,把自己建设成为像生物学、生理学这样的自然科学学科,所以这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侵入人的心理、意识领域的一个结果。它试图对心理活动进行生理上的因果性研究,并最终以生理心理学的面貌出现。

另一个趋势是同样注重经验、但更强调内省能力的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他试图让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学科的基础。布伦塔诺教职论文(1866)的主题之一是要说明“真正的哲学方法无非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表面上看起来,这和冯特的思路是一致的,但是这个主题的真实意图却是:哲学要效仿自然科学的独立精神。而这恰恰意味着,哲学不能直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是由自然科学的独特研究领域(即广延)的性质所规定的,而心理学研究领域(即思维)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心理学需要针对自己特有的领域来建立起合适的研究方法,而不是成为一种生理心理学,去追溯心理生活和身体器官之间的因果联系。

这种方法就是反思或内感知,它是人直接经验其所拥有的心理现象的能力:我们有能力直接经验到心理现象在种类、性质、界限等方面的差异,心理学研究正是从这种直接经验出发、而不是从其他在先的超越的原则出发来整理纷繁复杂的现象,发现它们的基本结构和规则。布伦塔诺把以这种方法建立起来的心理学称为描述心理学,“描述”意味着要我们局限在直接被给予的东西之内,对它们进行描述,而不要去设定超越出它们之外的东西。

由此出发,布伦塔诺获得了一种类似于笛卡尔思维与广延的二分: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这两者由意向性来得到区分,它被界定为是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而所有的物理现象则都不具有意向性的特征。但是这个二分与笛卡尔的二分又有着本质性区别,这个区别也是由意向性来完成的,因为原本被截然区分的、二元对立的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正是通过它又被重新勾连在了一起:所有的物理现象都是作为某些心理现象的意向内容或对象而被包含在了后者当中,并且最终,一切现象最终都是在心理现象中呈现给我们的。这种勾连在描述心理学中也被看作心理现象或行为和它们的内容或对象之间的关联:任何心理现象,都以意向性的方式包含或指向某些内容或对象。

由意向性所揭示出来的这种勾连使得描述心理学有可能成为一门“科学哲学”的基础性学科。所有的具体科学都是针对某个特定的对象领域而得到的知识体系,它们从一些基本概念出发而达到命题,命题与命题之间通过论证和推理关系形成体系性的知识。而它们与描述心理学的关联在于:

第一,不管是概念、命题还是论证,都有着与之对应的心理现象:表象行为、判断行为和推理行为。具体科学自身通常不会反思它们从事科学的行为,但是一门科学的哲学则必须得反思这些行为的特征及相关关系。

第二,鉴于心理行为与内容或对象之间的意向性关系,一切科学认识的内容与对象,都和非科学或前科学的内容与对象一样,是在某些心理行为中(主要是各种表象行为)被带给我们的。只不过这些前科学的心理行为中所给予的内容和对象是非常庞杂的,我们需要对它们进行加工制作才会符合科学的要求。我们可以把心理行为所带来的内容或对象比喻为一个庞杂的原料库,任何科学都需要从中提取自己相应的原材料,并对之进行加工制作,否则它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木之花。例如,每门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分析和澄清这些基本概念就是作为“科学的哲学”之基础的描述心理学的一个重要任务。胡塞尔在教职论文《论数这个概念》的引言中就曾指出:“数和心理学有什么关系?对此我们可以通过给出另一个问题来回答:空间、时间、颜色、密度等和心理学又有什么关系呢?空间不是几何学的对象、颜色不是物理学的对象么?等等。可是由这些概念所激发的心理学文献是多么的庞大——并且仍旧在一天天的增长。”“分析基本概念,即那些仅仅是具有轻微的复杂程度的概念——数概念就属于这一类——在当今时代可算是心理学的根本任务。因为否则我们又如何获得关于复杂交织的思想主题的洞见?理解表象的最初和最简单的构成方式是理解那些高阶的复杂化的关键。”(H ua Ⅻ, 295)

当然,由意向性所带来的这种勾连也是有风险的。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可能会把物理现象消融在心理现象当中,或者说把内容和对象消融在了心理行为当中,从而丧失了它们自身的独特性。从广义上说,这种风险就是通常所说的心理主义。

2.逻辑学

尽管描述心理学给所有的科学提供了丰富的原料库,但是对于科学认识而言,仅仅停留于此是不够的。因为这些原材料过于庞杂,且不一定吻合科学认识的准确性的要求,为此需要对它们进行某种加工。而在布伦塔诺学派那里,逻辑学这门学科被界定为一门从事加工制造的工艺论,或者通俗地说是方法论。施通普夫在其逻辑学讲座的一开始就提出:“‘逻辑学’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一门实践学科,它用来指导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们把它纳入到哲学当中,因为它的绝大部分前提条件都源自于一门哲学学科:心理学。”“虽然人天生的能力和实践不能被逻辑学所取代,但是如经验所表明的那样,对于防止错误的发生或认识已经发生的错误来说,这些天生的能力和实践是不够的。……逻辑学提供了必然性的标准和证明需求的标准。”Carl Stumpf, Syllabus For Logic, collected in Husserl's Position in the School of Brentano, by Robin D.Rollinger, Dordrecht: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9, p.311.而早期的胡塞尔完全接受了这种观点:“逻辑学,根据其理论组成部分,不过是根据确定的意图而对判断心理学进行的重组。”(Hua ⅩⅪ,263)

因此,心理学和逻辑学在科学哲学中的分工就是这样的:心理学研究提供了意识或心灵的各种行为及其带给我们的各种各样的意识材料和内容、对象;而逻辑学的任务在于澄清,从心理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这些原材料出发,我们可以通过何种手段、方法或工艺对它们进行加工,从而达到正确认识或者科学的目的。这就好比是一个雕刻家把大自然提供给他的形状各异的石材雕刻成了他想要的形象,而在此过程中他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工艺、手段和方法。逻辑学也是如此,例如,三段论就是帮助我们从事正确推理的一个工具或方法。

鉴于逻辑学的工艺论或方法论性质,它是一门实践学科。而任何实践学科都需要奠基在理论学科之上,这门理论学科在布伦塔诺学派那里就是描述心理学。

此外,逻辑学还包含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也是早期胡塞尔花费了大量精力进行研究的内容:符号性思维,也被称为非本真思维。在胡塞尔看来,我们在科学中运用了大量的符号思维,而且正是这种符号思维极大地拓展了人类认识的疆域,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个极具认识论色彩的理论问题:符号工艺为什么能够如此深远地拓展人类的认识?这种拓展的正当性何在?这个问题是与下边这个事态相关的:符号思维让我们获得了本真思维所无法把握到的诸多知识,并且我们通常认为,在符号思维中我们思考的就是实事本身,我们获得的知识就是关于实事本身的知识;可是事实上在符号思维中实事并没有出现,出现的仅仅是它们的符号替代物,如此就产生了前边这个正当性问题。在胡塞尔看来,这个问题不但通常被人们所忽略,也被绝大多数的逻辑学家和逻辑学著作所忽略:“符号增进了我们的认识,与此同时,对于这种增进的理据何在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澄清。”(Hua Ⅻ,369)虽然人们总是为了获得知识而使用符号技巧,并且它们通常也在事实上帮助我们获得了知识,可正是由于这种实践效用,使得人们往往并不去关心符号何以能够帮助我们增进认识这个问题,或者说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往往并没有获得“逻辑的洞见”(logische Einsicht)。胡塞尔把研究这个任务的逻辑学称为“符号的逻辑”,并且认为“一种真正富有成果的形式逻辑应该从符号的逻辑开始来建构自身,这种形式逻辑一旦得以建成,就将成为一般逻辑学(作为认识的工艺)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Hua Ⅻ,373)。这个“符号的逻辑”显然与用人工语言来研究传统形式逻辑问题的“符号逻辑”无关,而是一种符号学或符号理论。

综上所述,布伦塔诺对于胡塞尔的影响主要在于:(1)在哲学中贯彻严格科学的精神。(2)布氏把描述心理学作为哲学的基础学科,这为胡塞尔最初的数学哲学研究乃至后来的逻辑研究提供了一个方法和工具,与此同时,描述心理学也逐渐演变为现象学,并成为胡塞尔一生耕耘其中的哲学领地。(3)布氏的逻辑学讲座激发了胡塞尔最初的逻辑学兴趣,而前者的工艺论逻辑观也为他所接受,尽管后来得到了修正。布氏认为传统逻辑学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需要进行逻辑学改革。布伦塔诺首先在其维尔茨堡讲座中(1870/71)提到了这种逻辑改革,然后在1874年的《经验立场上的心理学》中重提了这一点。这种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对传统判断理论的改革,其基本观点是“简单判断的逻辑形式而对存在的肯定或否定,而不是传统的主谓项形式”,这与弗雷格的观念不谋而合。参阅:Peter Simons, Philosophy and Logic in Central Europe from Bolzano to Tarski, Dordrecht: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2, pp.41—42.这种逻辑学改革的思想也为胡塞尔所接受,《算术哲学》和《逻辑研究》中都提到了这一点在《算术哲学》的前言中胡塞尔说:“在其中(指其符号逻辑)我将敢于试图弥补至今为止的逻辑学中所存在的一个根本缺陷”(Hua Ⅻ,6);在《逻辑研究》的前言中他说:“那些对传统的和改革后的逻辑学的阐述来说显而易见的东西,即:演绎科学的理性本质及其形式统一和符号方法,在我对现有演绎科学所做的研究中却显得模糊可疑。我分析得越深入,便越是意识到:抱有阐明现时科学之使命的当今逻辑学甚至尚未达到现实科学的水准。”(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1页。)下文引用《逻辑研究》(中译本1998—1999年版)时以“LU+页码”形式直接标于引文后,LUⅠ表示第一卷,LU Ⅱ/1表示第二卷第一部分,LU Ⅱ/2表示第二卷第二部分。,尽管两人的侧重点并不一样。另外,胡塞尔还在这些讲座中熟悉了鲍尔查诺的思想。

四、本书的框架

本书的意图是追溯从教职论文《论数这个概念》到《逻辑研究》这十多年间,胡塞尔是如何通过对数学和逻辑的哲学思考而形成了现象学的突破。本书的框架大致如下:

第一章介绍算术哲学研究,它由两个部分组成:对数概念的描述心理学分析,以及对算术运算和符号方法的逻辑学澄清。胡塞尔最初的算术哲学研究持有这样一个信念:整个算术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可以仅仅由对数概念的澄清来得到说明,而概念分析的方法则是描述心理学。但是在对一般算术或算法的逻辑澄清中他发现这个信念有问题,因为算法可以超出数领域之外。与此同时他也发现需要修正自己原先所持有的工艺论的逻辑观,并因此把自己研究的实事领域从算术转向了逻辑学。

第二章介绍几何哲学研究,从而与算术哲学一起组成一个完整的数学哲学体系。几何哲学由三部分组成:对空间表象的描述心理学研究,对空间的科学认识的逻辑学研究,以及关于空间的形而上学问题研究。在这过程中胡塞尔明确区分了四种空间:日常生活的空间,纯粹几何学的空间,应用几何学或自然科学的空间,以及形而上学的空间或超越空间。他认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发生学的进阶秩序”,并包含着一种认识论的奠基次序。

第三章首先论述了胡塞尔转变后的逻辑观,这种逻辑观包含着一个独特的三层结构:工艺论的逻辑学、纯粹逻辑学、现象学的逻辑学。在纯粹逻辑学中,形式之物(一方面是形式对象,另一方面是形式含义)的观念的、客观的性质得到了承认,这同时也表示研究它们的结合规律的学科即纯粹逻辑学是理论学科。随后我们将详细介绍胡塞尔对纯粹逻辑学研究领域和任务的界定,并阐述其内部的各个部门。最后简要介绍胡塞尔在纯粹逻辑学的基础上所做的心理主义批判:心理主义没能看到纯粹逻辑学这一层面,而直接把工艺论的逻辑学奠基在了心理学之上。

第四章从纯粹逻辑学引向了现象学领域,回答纯粹逻辑之物是如何在主观的心理行为或意识领域中被给予或得到实现的问题。我们首先指出现象学对意识的研究方式与经验心理学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首先是由意向性理论所带来的,它使得对意识进行一种现象学式的本质研究得以可能。然后考察早期胡塞尔是如何从两条不同的进路去思考意向性问题的,并最终促成了《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理论,这个理论的一个特征在于意向行为、意向对象与观念含义之间的三方关联。最后在意向性理论的基础上,阐述胡塞尔最终是如何说明形式之物的现象学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