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系统论观点分析翻转课堂
(一)系统论的基本原理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模式、性能、行为和规律的一门科学。它为人们认识各种系统的组成、结构、性能、行为和发展规律提供了一般方法论的指导。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构成的,它是具有确定的特性和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论(system theory):通常指一般系统论。由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郎菲于1939年首次提出。它是运用完整性、集中化、等级结构、终极性、逻辑同构等概念,探求适用于一切系统的模式、原则与规律的理论与方法。它把整体性原则作为系统分析方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从系统观发展而成的一门科学。通俗地说就是应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等工具,对系统的构成要素、组织结构、信息交换和反馈控制等进行分析研究,从而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以便最充分地发挥人力和物力的潜力。
由贝塔朗菲等学者倡导的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此定义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
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研究对象视为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进而优化系统功能。据此,可以认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由一定的评价主体采用特定的评价机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系统。这个系统的组成要素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机制、评价功能、评价环境。上述要素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过程中发挥系统的功能。
将系统论运用于实践中,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路径。首先要有系统的思想,即认识到这些问题并不是孤立出现的,它们之间相互关联,只有综合处理好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然而,这并不是说简单地用系统论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这些要素由于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性,需要在系统论不同原则指导下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共同的基本特征,相应地,系统论具有整体性、自组织性、目的性、最优化等运行原则。
(二)系统论在翻转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世界上的具体系统是纷繁复杂的,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千差万别的系统分门别类,以便分析、研究和管理。按照系统论的理论,我们如果把一门课看成是一个系统,则该课程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构成的,是具有确定的特性和功能的有机整体。
从这个整体的构成来看,一门课程是由课内课外学习构成,也可以说是由课前课中课后学习构成。系统的整体性即非加和性认为,系统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具有统一性,系统中各要素通过相互作用、充分协调和连接,可以提高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的运行效果。
教学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有组织的功能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要素是教师、学生和知识。教学的过程,是一个知识信息的发与收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控制在一个适当的状态,才能使师生之间的活动协调、平衡,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只有及时、大量的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因学施教,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质量。
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的对比如表4-1。
表4-1 用系统论观点对比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