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门外之治,公正第一
通过阅读《万章上》9.1章和9.2章,我们可以发现,在以上两章中孟子非常重视血缘亲情,强调孝悌的重要性,并且把维护血缘亲情当作人生的终极关怀,这是其思想的核心内容。这与我们过去对孟子的理解有点不太一样。
学界一般认为,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义。孟子讲“居仁由义”(《尽心上》13.33章),“由仁义行,非行仁义”(《离娄下》8.19章)。仁是什么呢?孟子说:“仁,人心也。”(《告子上》11.11章)仁就是我们的心。这个心当然是道德本心,而不是经验心。所以孟子说,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告子上》11.6章)。人有这四种心,或者叫四端之心。扩充四端之心,就是仁义礼智四德。所以孟子的仁,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仁是“恻隐之心,仁也”(同上),广义的仁则包括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是“仁,人心也”之仁。广义的仁从横的方面包括四端之心或仁义礼智,从纵的方面则包括了从四端到四德的扩充、发展过程,所以孟子的仁(广义的)是一个“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概念。
我们说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或仁义,就是针对广义的仁而言的。但是我们读《万章》时,感觉孟子更重视的是孝,反复强调的也是孝,孟子思想的核心也应该理解为孝,而不是仁或仁义。这涉及了孟子思想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就是孟子思想到底是以仁为核心,还是以孝为核心?表面上看,二者似乎不矛盾,可以或者应当统一起来。
孟子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下》13.45章),是一步步向外推,从亲亲到仁民,从仁民到爱物,也是要将亲亲与仁爱统一起来。但是放到具体的语境和问题中,以仁还是以孝为核心又是存在一定冲突的。
如果以仁为核心,孝就不是最高的,要服从于仁。仁是爱人,不只是爱我的家人、我的亲人,还要爱天下之人,其实质是将所有的人都当作人,强调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仁往往联系着义,义的一个含义是公正、正义,所以从仁义或义出发,所关注的往往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亲亲之情、家族利益的过分关注、强调就不合理了,不符合正义。
相反,若是以孝为核心,那么势必将血缘亲情、家族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社会伦理不过是孝悌的放大、推广而已。我曾写过一篇《仁与孝——思孟学派的一个研究向度》,收录在我的《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一书中。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出孟子思想可能存在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前期孟子受重孝派的影响,突出、强调孝,以孝悌为思想核心;后期随着四端说的提出,又重新回到孔子开创的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传统。具体论证,这里不展开,大家有兴趣可以参考拙文。记住一点,仁与孝在孟子思想中是曾有过紧张冲突的。带着这样的认识,我们来看《万章》9.3章。
在9.3章中,万章又向孟子抛出了一个难题。
万章问:“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象每天想着怎么杀害他的哥哥舜,可是舜做了天子以后,仅仅是把他流放了,这是为什么呢?按照万章包括当时人们的一般想法,象这样的坏人,应该杀了才对。以前你做不到,因为你是个普通人,没有权力,没有办法惩罚他,只能忍一忍,这可以理解。可是现在你已经是天子了,已经大权在握了,你却只是把象流放了,这样处罚是不是太轻了呢?万章提了这样一个问题。
孟子怎样回答?“封之也,或曰放焉。”哪里是轻的问题,根本就没流放。“封”是分封,古代有分封制,天子把自己的亲人封去做诸侯,舜也把他的弟弟象封为诸侯。不过孟子这样讲的时候,好像不那么肯定,所以又说“或曰放焉”,也有人说是流放了。万章马上抛出了一个更为严厉的问题。
“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万章在这里列了四个人:共工,驩兜,三苗,鲧。共工,一种说法是古代神话中的水神,掌控洪水,素与火神祝融不合,“水火不相容”嘛!两位大神发生惊天动地的大战,结果共工“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这个说法见于唐代司马贞的《三皇本纪》。《史记》没有关于三皇的记载,所以司马贞写了《三皇本纪》以补全《史记》,记载了伏羲、女娲、神农所谓三皇及其他上古帝王的历史。
还有一种说法,共工、驩(huān)兜、三苗、鲧,是尧时的部落首领,共工“淫辟”,三苗“数为乱”,驩兜也干了些不好的事情,鲧是治水英雄大禹的父亲,但他治水失败了。这四个人是当时的恶人、坏人,被称为四凶,这个说法见于《尚书·尧典》。
孟子实际采用的是《尧典》的说法。舜把共工流放到了幽州,幽州一般认为是极北之地,在今河北密云县东北。把驩兜流放到崇山,崇山是南方边远之地,在湖南张家界西南。“杀三苗于三危”的“杀”字,《尚书·尧典》作“窜”,《史记·五帝本纪》作“迁”,焦循《正义》认为,窜、杀为同音假借关系。所以这一句不能按“杀”字解释,而应按“窜”或“迁”解释。把三苗安置到三危,西部边远之地,在今甘肃敦煌市南。“殛鲧于羽山”的“殛”,诛杀之意。杀鲧于羽山,东部边远之地,在山东蓬莱东南。
“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舜分别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惩罚了这四位恶人,四人服罪,天下都服从了。为什么呢?因为杀掉了不仁之人,天下就归服了。
“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可是,象是最不仁的人,与前面四个人比起来更为险恶,更加不仁。舜却把象分封到有庳,让他做有庳的国君。有庳的老百姓有什么罪过呢?要接受这么一个坏人做国君。
“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难道仁者做事就是这样吗?别人犯了罪了就诛杀,自己弟弟犯了罪,不但不杀,还封他为诸侯。舜的做法合理吗?公正吗?万章的确很会提问题,他把这么尖锐的问题抛给了孟子。老师,您整天“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可是您歌颂的大舜做事就是这样吗?别人犯了罪就诛杀,自己弟弟不杀反而封他做诸侯,这是仁者的做事方式吗?
孟子怎么回答?孟子再次诉诸血缘亲情,想用亲亲之情为舜辩护,对其行为做出合理化解释。孟子说:“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宿怨”,朱熹说是“留蓄其怨”,“宿”是保留的意思。仁者对待自己的兄弟,不把怒气藏在胸中,也不把怨恨埋在心底。因为他是我们的亲人,我们与其有一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会记仇,甚至念念不忘,但是兄弟间闹了矛盾,很容易化解,很快就忘记了,这就是亲情的力量。所以仁者对于自己的兄弟,不会记仇,相反更多的应是关心和爱护。
“亲之,欲其贵也”,关心他,就想让他尊贵。“爱之,欲其富也”,爱护他,就想让他富有。“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舜封弟弟象于有庳,就是想让他富有、尊贵。况且,“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哥哥当上了天子,享尽荣华富贵,可是弟弟还只是普通百姓,你能说这是关心、爱护你的弟弟?可见孟子是从亲亲之情来回答万章的提问,孟子的这个回答对不对,是否有说服力?大家可以自己思考。
万章对舜的做法是否合理提出质疑,孟子认为,从亲亲之情出发,哥哥做了天子,就应该照顾自己的弟弟,应该让他富贵,应该让他享有一定的特权,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你把自己的弟弟照顾了,有庳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呢?你让一个坏人去有庳当国君,如果他残害当地的百姓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是孟子必须回答的。
“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前面孟子承认,也有人说是舜流放了象,故万章问,所谓流放是什么意思?该如何理解?孟子借机给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象不能在封国中任意行事,为所欲为。为什么呢?舜虽然把象封到了有庳,但是又做了规定,不允许象直接管理有庳,而是另外派来了官吏,帮着象治理国家,收取贡税。所以孟子虽然主张天子应该照顾自己的亲人,否则便不符合人情,不符合亲亲之道。
但他也意识到了,象是个坏人,一旦拥有权力,就会为非作歹,伤害无辜,残害当地百姓,所以对他的权力应该有所限制。我可以让你做国君,让你享受荣华富贵,但是不能把实际的权力交给你,而应该派信得过的、知法懂法的人去帮助象管理国家。这样,就避免了象对有庳民众可能产生的伤害。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相当于把象流放了,“故谓之放”。象虽然做了国君,但没有实际的权力,“岂得暴彼民哉?”他哪里还能伤害有庳地方民众呢?“暴”是暴虐、伤害的意思。所以孟子通过这样一个折中的方案,既维护了血缘亲情,又避免了有庳的民众受到伤害。而且经过这次分封,舜与象的兄弟之情更加密切了。
“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即便如此,舜还是经常召见弟弟象,象也不断地来看望哥哥舜。“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古代诸侯定期朝贡天子,只有朝贡时才能见到天子。象则不同,象是舜的弟弟,舜思念到弟弟的时候,就会以政事的名义召见有庳国君也就是象。所以一般的诸侯,每年朝贡时才能见到天子,而象不到朝贡的时候也可以经常见到哥哥舜。“此之谓也”,上面两句说的就是这件事。
《万章上》9.3章主要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舜不惩罚自己的弟弟象,而封其为诸侯,公正不公正?合理不合理?孟子一方面从亲亲之情出发,认为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对象的权力又有所限制,防止其对民众造成伤害,试图通过这一折中方案,在亲亲之情与社会公正之间保持一种平衡,既维护血缘亲情,又保证一定的社会公正。由于孟子的折中态度,9.3章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争议。
十几年前,刘清平教授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了《美德还是腐败?》一文,主要讨论《孟子》中关于舜的两个案例。一个是《尽心上》13.35章的“窃负而逃”,另一个就是本章的“封弟有庳”。刘清平教授认为,孟子的主张是不正确的,他只顾及特殊的血缘亲情,而忽略了普遍的公正、正义,将父慈子孝的特殊亲情置于诚实正直的普遍原则之上,为了血缘亲情不惜放弃普遍性的准则规范,导致我们今天社会出现种种腐败现象,所以孟子所塑造舜的孝行实际是腐败,而不是美德。
一些学者不同意刘清平的看法,认为血缘亲情是一切正面价值的源头,抽掉了特殊亲情,就没有了所谓的儒家伦理准则,所以孟子的主张是合理的。这场论争影响很大,很多学者参与其中,争论持续了十几年,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发表的论文有上百篇,已编了两大本论文集。
对于这一问题,前几年我也发表了几篇文章,谈了我自己的看法。我很快会出版一本书,是我几篇论文的结集,2016年12月或者2017年1月可以出来。(按,此书已出版,梁涛:《“亲亲相隐”与“二重证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1月版)具体到9.3章,我认为孟子过分维护血缘亲情,对社会公正关注、强调不够,反映了他思想落后、保守的一面。血缘亲情重要不重要?重要。需不需要维护?需要。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度。
1998年公布的郭店竹简中有《六德》一篇,其中谈到“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这段话或许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和理解。“门内”是家庭之内,指家庭关系。“恩”是亲情。处理家庭内部关系,应把亲情放在公正、正义之上。“门外”是家庭之外,指社会关系。处理社会关系应把公正、正义放在第一位,把亲情放在第二位,为了公正、正义甚至可以牺牲亲情。“义斩恩”的“斩”,是断绝的意思。这是早期儒家的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我们来看9.1章和9.2章,其主要讨论的是门内之治,家庭关系,但对孝悌、亲情做了特别的突出和强调。如果是在今天,假如我是舜,我的亲人为了遗产、钱财要伤害我的时候,我该怎么做?首先我可能会去报案,因为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要寻求必要的保护。其次我也可能不去报案,毕竟我面对的是自己的亲人,报案可能会使他们陷入牢狱之灾。但是我会选择远离他们,不再把他们当亲人看待。还有,就是舜的选择,虽然已知道父亲和弟弟想要陷害自己,想置其于死地,但舜还是对他们恋恋不舍。因为亲人、家庭对舜是最重要的,没有亲情的生活便没有了意义。尽管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突破了道德底线,已危及舜的生命,但舜还希望用真诚打动他们,与他们重归于好。
应该说在孟子的时代,以上三种选择都是可能的,但是在孟子看来,真正值得肯定的是舜的选择,只有这样的选择才具有道义的力量、典范的榜样。这当然与孟子对孝悌的理解有关,也与其受重孝派的影响有一定联系,故将孝悌推到了极致,视为生命的终极关怀、最高理想,故塑造了舜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孝子形象,使其行为超出常人之上。不过孟子对孝悌的突出和强调主要限于“门内之治”,并没有扩大到社会关系中。站在今天的角度,如果将其看作个人的道德选择的话,当然是可以接受、无可厚非的。
9.3章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舜面对的是“门外之治”,处理的是社会关系。从这一点看,孟子为“封弟有庳”辩护就显得不恰当了,这样做实际是把亲情置于了道义、公正之上,违背了“义斩恩”的原则。舜对于象不诛而封,还是出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伦理观念,认为哥哥既然做了天子,他的荣华富贵弟弟也应该分享。
或许有人会说,在孟子的时代,分封制依然较为流行,做了天子、国君的人却不肯加封兄弟,人们甚至会怀疑其合法性。这种说法是缺乏根据、不能成立的。且不说孟子的时代,周天子已名存实亡,根本不具有分封诸侯的能力,即便当时的列国国君,也无不以“尚贤使能”相号召。
近些年公布的郭店简与上博简更是反映出战国中前期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宣扬禅让的社会思潮。如《唐虞之道》提出“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着力宣扬儒家“祖述尧舜”“尚贤使能”“天下为公”“利天下而弗利”的思想,反映了早期儒家在战国时期崇尚“禅让”,反对世袭;提倡“公天下”,反对“家天下”的昂扬思想风貌。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倘有一国之君任人唯贤而不是分封兄弟,是否真的会被怀疑其合法性,恐怕是要打上一个问号的。即便当时社会上仍残留有“分封亲戚”的做法,显然已不符合时代的主流。毕竟,思想家总是要超越其所处时代的。
从孟子生活的时代看,代表那个时代的公正、正义应该“选贤与能”,反对“无故而富贵”,不仅来自社会底层的墨家高举起“尚贤”的大旗,力行变法的法家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即使同属儒门的荀子亦提出了“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于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你出生王侯之家,官二代,如果不努力为学,一样贬为贫民。你出生寒门,只要努力为学,德行高尚,一样可以委以重任,居于高位。根据“义斩恩”的原则,荀子的主张显然是合理、进步的,而孟子是保守、落后的。
那么,孟子为什么会有这种相对落后、保守的主张呢?这就涉及前面提到的孟子思想存在前期、后期的问题了。孟子思想的前期,受到当时社会上流行的重孝派思想的影响,过分突出了宗法孝悌,使其思想具有保守的一面。但到了后期,孟子又突破了重孝论思想的影响,回到了以仁义为核心的思想路线上来。9.3章的内容可能是孟子早期思想的反映,这是我对孟子的一个解释和辩护。当然,我的辩护是建立在对《孟子》的详细解读之上的,是有充分文献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