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运动与感觉
最终,当马苏米从他与斯迪拉克的关系性领域中逃逸而出,进而“具体地”反思自己的身体时,他看到的既不是身体的自然属性(灵魂的肉体基础、身心合一的实体、生命力、知觉的根本来源),也不是身体的社会属性(社会建构的身体技术、权力和知识塑造下的身体屈服史)。恰恰相反,身体只向马苏米凸显了两个“具体”事实:“它能运动,它能感觉”[26]。而且,对身体来说,运动(movement)和感觉(sensation)这两者是内在关联的:身体在感觉时就是在运动,反之,身体也能感觉到自身的运动。换句话说,马苏米认为,身体,从根本上,是一个运动和感觉相互延伸的自我网络,一个潜能的、自我指涉的统一连续体。在关系本体论中,身体被马苏米“重新定义、重新构造”为“身体—运动/感觉”。
借助身体与运动/感觉的再连接,马苏米减除了身体与灵魂、生命、知觉、社会、权力、知识之间的连接,根本上冲破了束缚身体的二元对立绝境。在此,身体不是别的,而是“具体的”身体本身,“无中介的”事物本身。
问题是,身体究竟如何“具体的”是其本身?或者说,马苏米是如何“具体地”“恢复”身体这一概念的?他的研究目的——“将最直接有形的东西放回身体”(most directly corporeal back into the body)[27]——是如何在身体—运动/感觉的连接中实现的?
首先,身体—运动。这一连接表明,身体是运动的,处于经过或进程中,它拒斥某种确定性的位置,或者说位置性(positionality)。
就传统对身体的理解而言,位置性居于核心。身体往往被置于某一先在主导结构中,被定位、被编码、被赋予特定的所指,最终是由诸如男人或女人、黑人或白人、同性恋或异性恋等二元对立概念的某种组合来定义的。任何一个身体都被确定在一个具体的文化位置上,被锁定在文化地图中。如果说位置是“从画面上减去运动”的所得,那么被如此定义的身体恰恰处在一个“零点静止状态”,重要的不再是运动本身,或者说经过,而是某种确定性的位置——运动的起点和终点。也就是说,传统的身体定义采取了一种位置模式,身体被点状结构包围。对身体而言,位置才是首要的问题,运动是第二位的。在马苏米看来,位置的优先事实上忽略了运动的连续性,当身体被确定在某一特定位置时,“身体与其自身的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身体的敞开(openness)就被粗暴地遮蔽了。如何去蔽?身体如何摆脱位置性的束缚?马苏米认为,办法只有一个,就像亨利·柏格森所做的那样,将运动机制“彻底抽象”[28]。
在《创造进化论》中,柏格森追踪思维的形式,发现了日常知识的形成机制——摄影机机制,而摄影机机制只是用“不稳定性去模仿真实的运动本身”,进而“获得对运动性的幻象”[29],却根本无法把握运动本身。芝诺悖论正是摄影机机制造就的幻象:芝诺将运动分解为无数的静止画面,试图以位置把握运动,最终陷入了飞矢不动、阿喀琉斯追不上乌龟的荒谬幻象。要摆脱此种荒谬性,此种逻辑矛盾,就必须认识到“运动要比一系列位置更丰富”。柏格森对运动本身丰富性的强调,在马苏米看来,是革命性的——它“让世界颠倒过来”[30]。将运动机制彻底抽象,根本上颠倒了运动与位置的关系,自此,“位置是运动的附属,它源于运动,它是回溯运动,是运动的残留”。也就是说,在柏格森的彻底抽象中,位置性的本体论优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运动的本体论优先(非时间上的先后),或者马苏米所谓的“过程和不确定性的”优先。
一旦“过程优先”,运动中的身体就跳出先在的主导结构,直接敞开了。身体根本上摆脱了位置性的束缚,与其自身的不确定性连接起来,共同进入了“身体—运动”的关系性领域。
其次,身体—感觉。马苏米声言,运动的身体“召唤”出感觉,而“感觉彼此折叠、共鸣,互相干扰、强化”[31]。
在此,感觉被赋予了两种特性,其一是感觉的直接性:感觉在身体—运动中直接产生,它来自身体本身的运动,没有身外的任何中介或者客体,也就是说,感觉,如德勒兹所言,似乎“一面朝向主体……一面朝向客体”,但根本上是“不可分解”的“主—客体”,“它是现象学家所说的在世之在(Being-in-the-World):我在感觉中生成,同时某事也因它而发生”[32]。其二是感觉的自我指涉性:感觉永远是自我指涉、自我叠加的,就像“我思”能够思及“我思”这一事实一样,感觉永远能够感觉到感觉。马苏米将感觉与身体再连接,视之为“身体的肉体维度和非肉体维度之间的一个传递”[33],实际上与德勒兹的判断暗合:“同一个身体,它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它既产生感觉也接受感觉”[34]。值得注意的是,感觉的直接性和自我指涉性,并不像“我思”一样导致主体的分裂,更不会直接产生一个“我感”的主体。恰恰相反,感觉的自我指涉是自我包含的,“它最好被看作一种共振或干扰模式”[35],“一个复杂的动态整体”,它永远“在自身之中,关于自身,只是它自身的事件”。感觉昭示着身体与其自身的关联,这关联意味着主体的萌芽,马苏米称之为“自我—”(self-),带着连字符的非实质性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马苏米对感觉的认识,仍旧与德勒兹保持一致:“不存在状态各异的多种感觉,存在的只是唯一一种感觉的各异状态”[36],而这种唯一的感觉,如果说在德勒兹那里是“身体感觉”,在马苏米这里则是带连字符的“身体—感觉”。
最后,身体—运动/感觉。如果说运动、感觉二者与身体的连接是内在于身体本身的,那么运动与感觉之间的连接则以此内在性(immanence)为基础。换句话说,运动与感觉之间的相互延伸,有一个根本的关系性领域——身体:身体在感觉时就是在运动,反之,身体也能感觉到自身的运动。这意味着,对身体而言,运动和感觉之间是彼此互通的,没有间隔、没有距离的、共时的。马苏米认为,莱布尼茨用“趋势”(tendency)这一概念指涉二者之间的“共时性”(contemporaneousness),而斯宾诺莎则创造性地用情动(affect)关照运动与感觉的内在关联。斯宾诺莎借“情动”理解身体与他者(主动或被动)接触中自身潜能(potentia agendi)的增强或减弱,马苏米则直接将情动与身体等同——情动是“身体之动态整体的所有倍加和折叠”[37],是运动与感觉之间的相互延伸、彼此叠加。在此,身体的潜能与其自身的变化(transition)之间出现了新的关系,变化并非加诸身体的,并非潜能的改变(增强或减弱),恰恰相反,身体的潜能本身就是蕴藉着多种可能性,蕴藉着变化。如果说变化是身体的差异(difference)之源,那么潜能本身就是差异,纯粹的差异(pure difference)。在这个意义上,马苏米认为,身体的变化与其潜能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使得身体生成一个“运动和感觉的动态统一体”[38],而此时,形容这一“真实但抽象”(real but abstract)的身体的唯一词汇,在马苏米看来,就是德勒兹为把握“纯粹差异”而创造的新概念——虚拟(the virtual)。
无论如何,创造新概念、发现新关系,是德勒兹和瓜塔里早已赋予哲学的重要使命。尽管马苏米声称“必须等到下一个研究”才能彻底把握“虚拟”这个概念,但在讨论身体时,马苏米或许已经完成了德勒兹和瓜塔里的某种期许。
[1]郭峰,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象的叛逆:法国当代哲学的艺术之思》(12CZX079)阶段性研究成果。
[2][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8页。
[3]同上。
[4]同上书,第89页。
[5][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1页。此处中译错误,笔者做了相应调整。
[6]同上书,第113—167页。
[7]马苏米注意到,斯迪拉克特别强调各种艺术计划的共时性。马苏米将此种共时性视为“非线性跳跃交叠”,这意味着,各个艺术计划不能按照时间进行分期,而是具有“共在维度:吉尔伯特·西蒙东意义上的相位(phases)”,相位之间彼此内包,互相转变延伸的过程就是相移(phase-shift)。
[8][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9页。
[9]Paul Virilio,trans.Julie Rose,The Art of the Motor.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95,pp.109-119.
[10][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页。
[11]转引自[法]德勒兹、瓜塔里《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208页。需要注意的是,中译本将11月误写为12月。
[12][法]德勒兹、瓜塔里:《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220页。
[13][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14]潜能(potential)被马苏米描述为在共鸣和干扰中彼此实在展现的多种可能性。在此,潜能造就了事件,或者说,潜能是驱动系列事件展开的动量(momentum)。而“驱动一系列中各事件的力量之内在性(immanence)”,就是“虚拟中心”(a virtual center)。“虚拟中心”是各事件之间差异或质变的储备。
[15][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9页。
[16]Brian Massumi,A User Guide to 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 Deviations from Deleuze and Guattari,The MIT Press,1992,p.100.
[17][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页。
[18]斯迪拉克强调各个艺术计划的共时性,马苏米对此深表赞同,视之为“多元”(Multiplex)。
[19][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页。
[20][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页。
[21]同上书,第157页。
[22]同上书,第162页。
[23]同上。
[24]同上书,第166页。
[25][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7页。
[26]同上书,第1页。
[27]同上书,第4页。
[28][法]亨利·柏格森:《创造进化论》,肖聿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70页。
[29]同上书,第265页。
[30][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31][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32]Gilles Deleuze,trans,Daniel W.Smith,Francis Bacon:The Logic of Sensation.London and New York:Continuum,2003,pp.34-35.
[33]Ibid.,p.18.
[34]Ibid.
[35][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
[36]Francis Bacon:The Logic of Sensation,p.37.
[37][加]布来恩·马苏米:《虚拟的寓言》,严蓓雯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页。
[38]同上书,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