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受益于哲学思维的“三个优先”
(一)实践理念优先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1845年春,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恩格斯评价为无产阶级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在文中马克思通过实践概念完成了对黑格尔、费尔巴哈的批判和超越,故马克思主义哲学又称为“实践唯物主义”。历史有着非常惊人的相似之处,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文章论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践第一的观点,明确地指出任何理论(包括“最高指示”)都要接受实践的考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并不是一堆僵死不变的教条,它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这篇文章引发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当时党内高层有人对讨论加以压制,而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等多数同志给予积极支持,讨论在全国逐步开展。从6月到11月,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军区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发表文章或讲话,一致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一讨论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准备了思想条件。1978年11月10日开始的中央工作会议,真理标准问题成为一个热点。二百多与会者结合实际,阐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观点的正确性和重要性,指名道姓地批评了“两个凡是”的错误。与会者以实践为标准,议论了“文化大革命”及此前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议论了一些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在与会者讨论的基础上,党中央为“天安门反革命事件”平反,撤销了中央关于批邓的文件,提出为彭德怀、陶铸等同志平反。这次会议解决了许多有关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结束时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重要讲话。他指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邓小平的讲话,是对这个讨论所作的最好的总结。随后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标志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取得了成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新时期哲学领域的第一声呐喊。这一口号的提出,并不是单纯地向毛泽东不容置疑的权威提出挑战,而是为新的探索扫平道路。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念权威性的确立,无数冤假错案得以纠正,一批批的农民分到了土地,自农村起步的改革开始了,人们不再把发家致富当作一种罪恶,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让国人眼界应接不暇,当然更重要的是中国人从此踏上了务实的道路。实践理念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具备两点特定含义:(1)实践探索。“改革是一场试验”,“是一个伟大的试验”;“从世界考察角度讲,也是一个大试验”,是探索“一条新路”、“一条好路”的试验;“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2](2)实践标准。一个政策、一项措施,一个决策,判断它们是不是实事求是,是否正确,我们拿什么作标准,用什么去衡量它们呢?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为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哲学领域中最响亮、最具关键意义的口号;可谓一句口号,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变了当代中国人的全部生活。
(二)特殊性理念优先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特殊性观点体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矛盾观的精髓。毛泽东反对教条主义的杀手锏就是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他不仅分析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建立了一个分析矛盾特殊性的逻辑结构。毛泽东运用这个逻辑结构剖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性,使中国革命走出了与俄国革命相反的道路: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告诫全党:“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的道路。”[3]
什么是中国搞现代化建设的特殊性?(1)特殊性即具体国情。现代中国的国情,就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从时间上来看,“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有两点:一是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二是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已取得了巨大成就,胜利地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生产力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提醒全党: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特殊性决定走自己的路。走自己的路,就是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走自己的路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并不相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我们应该作具体的分析:一是有些论述是针对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而言的,面对着当今变化了的现实,其论断已不适用了,需要后人加以修正;二是有些论述特别是对未来社会发展的论述,只是作了一般原则上的说明,没有也不可能对细节作详细的描写,这需要后人加以完善和发展;三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论述,后人只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加以探索,作出新的概括。1992年10月,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直接影响下的党的十四大宣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表明,从1848年马克思写下《共产党宣言》开始,经过了马克思主义诞生百年的风风雨雨、经过了中国社会主义数十年的曲折实践和改革开放十几年的惶惑与争论,中国共产党终于彻底摆脱了计划与市场属于社会根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这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一种全新的目标模式,教科书没有记载,经典作家没有论述,它突破了马克思主义诞生百年以来人们思考的“禁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我们党和老百姓懂得: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不解放思想搞不成社会主义,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搞不成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中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三)和谐理念优先
我国的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场利益格局的调整。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快速发展自然会引起社会矛盾的“时空压缩”。它涉及土地征用的移民安置、国企改制的工人再就业、高等院校的学生就业;等等,而且利益调整失衡必然会引发社会的仇富、仇官心态,造成某些社会群体的无直接利益冲突闹事。邓小平晚年多次谈到,中国发展起来后的问题要比不发展时的问题更多,矛盾更尖锐更复杂。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时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认为目前社会“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核心是推动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决定》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的重要论断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基础的重要内容,“和谐”是在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提出把国家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三项任务的基础上添加的新内容,使其更加完整和全面,也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同时也使得执政党的使命和任务更加具体和明确。
“和”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博大精深,古人云:“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则两利”、“和实生物”。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指出事物的对立,也强调事物的统一,对立统一则体现出大千世界的和谐与美好。和谐思想和唯物辩证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一致性:(1)矛盾辩证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科学方法论。我们党不回避现实社会中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冲突和危机,如果不能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不能化解冲突和危机,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发展;但建构和谐社会不能靠讲和气,讲不争,讲忍让来实现,而是靠实事求是地揭露矛盾、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矛盾,实质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2)世界多样性(和谐性)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在“左”倾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年代,人们习惯把“斗争性”当成事物发展的唯一动力,事实上“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4]世界上多种社会制度、多种文明和谐共存,决定了当今世界将会出现“双赢”、“共赢”的局面。(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和谐性”。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适合是主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不适合是次要的,需要通过改革来“自我完善”。不适合的焦点是劳动和资本的矛盾、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尤其体制方面的不适应比较突出,比如,部分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和职能缺失,现行福利和分配制度缺陷和不公,等等。建构和谐社会的难点在于对“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动态把握,重点在于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不能激化,只能化解,要讲究艺术性和策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