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本书主要研究思路
本书针对贝内特研究所存在的上述不足,力图填补国内外这一学术空白,对贝内特学术思想作出系统性的全面研究。本书在结合贝内特的学科背景、现实语境、思想资源等方面的同时,以贝内特学术思想逻辑理路的发展变化为线索,勾勒其学术思想的整体构形,深入把握其重要的理论概念和思想观点,评析它们所蕴含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和不足之处。
本书在展开对贝内特各阶段、各领域不同思想观念的详细分析之前,先依据其思想观念的内在逻辑关联,简要勾勒其学术思想的总体风貌和主要思想资源,以求对贝内特学术思想有个提纲挈领式的宏观认识。这也是本书的主要研究思路,全书将以此为基础展开详细分析论证。
一 贝内特学术思想的总体风貌和主要思想资源
(一)
贝内特涉猎广泛,其学术思想涉及文学理论、文化研究、博物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纵观其30年的学术思想,在当代西方社会政治风云变化、各种“后学”思潮蔚然勃兴的历史语境下,为规避经济决定论,历史性地重新审视文化(文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贝内特一以贯之的主题,用贝内特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把我的工作看作是对文化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的长期探索”[12]。在这条漫长而艰辛的学术探索之途中,贝内特始终立足于当代文化研究所关涉的问题域、理论和实践范畴,以之作为自己学术思想的重要参照系和学术增长点,并依托当代西方诸多思想资源,博采众家之言,融会贯通为一套具鲜明个人风格的学术思想和独特方法论: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贝内特为规避经济决定论,从社会学功能主义角度出发,以文本的社会性使用而非文本本身为考察对象,历史性地重新阐释文化(文学)现象,强调文化(文学)的复杂性、文化(文学)与社会的多元互动关系,关注文学(文化)的他律性问题,尤其侧重蕴含在文学(文化)他律性内的权力关系及其复杂的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在他提出的“文化治理性”观中臻于成熟和完善。可以说,“文化治理性”是贝内特对文化(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文学(文化)他律性的运行机制等问题思考成熟后的理论概括,也是他后来据以分析具体的文化(文学)现象、博物馆等经验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方法论倾向上,贝内特注重社会学功能主义视角,兼采人类学、社会统计学、社会学等实证研究方法,注重实证性、可操作性,批判性地超越了文化研究中的利维斯主义文本批评模式,其主要方法论具有一定的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特征,为此,其学术风格相应地呈现出鲜明的实用性、经验性、实践性等品格。
作为当代文化研究领域的杰出学者和积极倡导者,贝内特总是以文化研究的理论旨趣、问题域、方法论为自己学术思想的重要参照。正因此,为历史性地探索文学(文化)现象,就其研究阶段和理论建树来看,贝内特对自己身处的学术知识传统进行了两次大的反叛性修正:20世纪70—90年代,贝内特用文化研究的“多元决定论”并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视角,修正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传统的“审美自律性”和“文本本位主义”,引入文本的社会性使用、功能、效果说,并首次用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从通俗文学的读者立场调停文化研究领域中文化主义与结构主义两种范式间的对立,提出“阅读形构/互—文性”“文学制度”“审美为自我技术”等观点,揭示铭刻在文化(文学)中的历史规定性和权力关系,赋予文学现象以历史化和境遇化的维度。从90年代至今,贝内特从事文化研究和博物馆研究,他对文化研究中的新葛兰西霸权理论这一主流范式“采用越来越丰富的文本主义和推论性(从表意实践和‘现实’比喻的具体化到人类学的文本化)”[13]而日趋显出疏离历史性、趋于唯心主义的作法极为不满,他以福柯的治理性概念为新的理论范式解决文化的历史性问题,敦促文化研究范式的治理性转向,试图以之作为当代文化研究从文本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有效途径。
贝内特学术思想鲜明的个人风格和对文化研究理论范式的反叛性修正绝不意味着他脱离了文化研究的学术传统。相反,他的反叛是对日益制度化、模式化的文化研究的修正,进一步证明和推动了文化研究的内在活力。因为英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自成立伊始,其学科定位和方法论选择主要以实践性、策略性和自我反思与语境取向性为主。用格罗斯伯格的话说,就是文化研究并非建立在文化特定性理论之上,它的要旨在于“审视特定实践如何置于、以及它们的生产性如何决定于社会权力结构和日常生活现实体验之间的关系”[14]。为此,格罗斯伯格认为,文化研究的开放性和实践性使文化研究史从来就并蓄着多个主张和立场,它不停地在变化的学术和政治立场版图上反复谈判自己的同一性。[15]贝内特的学术思想便体现了文化研究这种“同一性的差异性”。同一性在于,无论他的主张和概念持有与文化研究主流理论范式如何相左,其关注文化实践中的文化与权力的关系这一持久性命题没有变,差异性主要指贝内特鲜明的个人学术品格、独特的问题意识和观念范畴。
尽管贝内特始终在文化研究传统内部对文化(文学)的历史性、文化与社会的关系等予以别开生面、独树一帜的思考,但他也是一位兼容并蓄、博采众长、学识渊博的学者,他总能依据现实语境和学术背景的变化,从问题意识出发,及时吸纳诸多有益的思想资源,以之为自己的理论参照,逐渐形成了其独特的思想观念。
(二)
托尼·贝内特最初的学术生涯起步于社会学领域,在英国苏塞克斯大学社会学系攻读博士学位时,其兴趣集中在艺术和文学社会学上,对卢卡奇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有过深入研究,由此对后康德美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传统有了充分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贝内特逐渐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传统中的唯心主义产生了不满,他惊异地发现人们总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发展出一种哲学美学,“把审美当作一种与科学和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的、精神与现实间关系不变模式来论述”[16]。贝内特斥责这是用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甚至早期资产阶级的哲学立场,置换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唯物主义,它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论证立场完全背离,是一种失败的唯物主义。
20世纪70年代初期,贝内特受到英国文化研究的影响并成为文化研究著名学者。与霍尔等人从媒体、亚文化等文化现象入手不同,贝内特主要从文化研究视角在文学领域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领域辛苦耕耘,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的某些关键范畴,试图克服其中的诸多问题和唯心主义弊端,在文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赋予新的历史性思考维度。
众所周知,英国文化研究的学术规划是克服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文化和文学分析领域的弱点,集中探讨文化与社会不同层面如何相互作用。其学术传统有三个主要特点:(1)对文化政治十分重视。(2)对机械马克思主义经济化约论的批判,人们意识到“社会经济结构是对历史结局的根本的——不是唯一的——影响”[17]。(3)承认文化是社会过程本身的一部分,它与经济、政治一样,都是社会过程的构成因素,其中没有任何决定因素居于首要位置,用劳伦斯·格罗斯伯格的话说就是:“文化存在于和社会构成中的其他实践形式的复杂关系之中,这些关系决定、促进并约束文化实践的可能性。”[18]为更好地理解文化实践和现象,以及文化与社会各构成因素间的关系,文化研究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的思想理论资源来解释文化现象。在60年代末70年代中期,伯明翰学派分别引入巴赫金/沃洛希诺夫的唯物主义语言学、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观、社会多元决定论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作为英国文化研究的主要思想资源。
英国文化研究的上述传统学术特征、理论旨趣和思想资源深深影响着贝内特的文学研究思想。在《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一书里,贝内特站在英国文化研究反经济化约论的立场,通过追问“什么是文学”这一基础性话题,以巴赫金/沃洛希诺夫的唯物主义语言符号为学理依据,反思性地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的形而上缺陷,确立了从文本的社会性使用及其功能变化角度,历史性地阐发了文学与社会间复杂关系的研究方向。
巴赫金/沃洛希诺夫将符号的能指和所指间的对应关系引向社会、现实、意识形态等效力的竞争关系,这一唯物主义立场启发了贝内特从语言学能指层面的社会性功能变化角度理解“文学”概念和审美自律性的社会历史条件。贝内特指出,文学并无本质之说,只有从文本的社会性使用及其产生的社会效果(包括政治效果)中才能历史而具体地回答文学是什么的问题,“没有独立存在的作品和文本,它们必须置入具体的使用中才能显示自身,这是文学批评所要分析的重点”[19]。贝内特由此打破了以阿尔都塞学派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本质论与自律性幻觉,力图恢复“文学性”的唯物化、历史化方向。
贝内特将对文学的历史性思考放在文本接受过程的社会功能变化而非文本审美因素或生产条件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文学思想基于社会学功能主义立场而具有的实用主义倾向。这一理论旨趣告别了以卢卡奇、戈德曼等为代表的、从社会生产条件解释文学现象的传统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也与詹姆逊、伊格尔顿、马歇雷等通过文本内容和意指实践勘察社会历史因素的学者们拉开了距离。这也意味着贝内特试图立足于文学消费接受领域,考察文本因特定社会化组构而体现出的特定功能变化,建构他称之为的“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新型文学社会学以文本的社会性组构和功能变化为文学本体空间,在反对经济决定论的基础上,重新解释文学与社会其他构成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复杂关系。为解决上述问题,贝内特先后借鉴了阿尔都塞的社会多元决定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和葛兰西的霸权理论、福柯的历史观、知识—权力论等,开拓性地提出“阅读形构/互—文性”概念、文学制度、文化(文学)治理性等观点。
阿尔都塞的社会多元决定论把社会视为社会各个层面相对自治又交互影响的多元复杂结构,其征候式的阅读方法力图透视现象背后的各种可能性条件,从文本断裂处洞察社会多元历史力量;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强调各种机构尤其学校教育机构是意识形态实践的物质载体和依托,突出其再生产社会关系、合法化象征秩序的重要功能。阿尔都塞的上述观点启发了贝内特在思考“文本社会性使用及其功能变化”的问题上,把特定“文本的社会性使用及其功能”(文本消费及其产生的功能)视为某种社会征候现象,从中穿刺和窥视形成文本社会性使用和功能变化的可能性条件,认为这些可能性条件是多元社会历史力量,挖掘社会各构成层面对“文本使用”的多元决定力。文学被视为社会过程本身的实践力量,在与其他的社会构成层面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一个互文动态的场域,它实质性地影响着文化、政治、经济各层面,并建构特定的社会主体身份。
贝内特的文学研究不但有学理层面的理论阐发,还有对经验现象的社会学分析。《邦德及其超越:一个大众英雄的政治生涯》一书用社会学和统计学等实证研究,分析了英国家喻户晓的大众文学英雄“007邦德”形象是如何被社会的、文化的、意识形态的、机构的、政治的等各种社会构成因素互文性地建构出来的,有力地证明了文学包括通俗文学在内绝非既定的和先在的,它自身便是社会行为使然的结果,也是社会构成的实质性因素,对社会其他层面有建构作用。
同时,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强调机构实体是政治无意识所依附的物质基础,这一认识持续性地影响了贝内特以后学术生涯中对学校、教育机构(如博物馆)物质维度的格外关注。可以说,正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的影响,才有了贝内特学术思想以“机构、制度”为重要关注点的独特一面。从上述角度而言,贝内特也是后期阿尔都塞学派的一员。
20世纪70年代中期,英国文化研究积极引进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并引发了文化研究理论范式的“葛兰西转向”。贝内特是这一过程的积极倡导者,在80年代早中期,他先后发表了《在历史中的文本:决定阅读和文本的力量》《阅读形构》《邦德及其超越:一个大众英雄的政治生涯》等一系列著述,提出“阅读形构”概念,即以读者为节点所形成的文学文本之间、文化文本之间和社会其他构成因素、主体建构间的动态互文场域。“阅读形构”一方面融合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征候式阅读;另一方面借鉴葛兰西的霸权理论,突出个体的能动性和文化霸权斗争的动态性。在理论和实践上阐明了“文本社会性使用和功能效果”的机制,在文学研究领域积极呼应了英国文化研究的“葛兰西转向”。更为重要的是,“阅读形构”概念也是英国文化研究首次站在读者立场,用葛兰西的霸权概念调节文化研究内部的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间的对立,以之说明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统治阶层与从属集团间的妥协、斗争、协商等动态斗争的关系。
在文学政治方面,贝内特倡导一种介入式文学批评理念,他吸收福柯与后马克思主义者墨菲和拉克劳等人的话语理论,解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认识论,倡导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介入式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实践。福柯和墨菲等人都坚持真理是话语建构的结果,认为真理是话语效果。贝内特据此提出,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观必须重新审视对“真理”的认识论问题,须明白真理是话语建构的效果而非一劳永逸的客观存在,如此,建构真理效果比认识真理本身更为重要,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政治任务便是,文学知识分子应充分利用自己手头的资源,制定相应的政治策略,在与资产阶级霸权的斗争中,积极建构文学真理话语的效果,组构历史行动者的意识和实践,赢得意识形态领导权。
贝内特倚重“后学”思潮尤其是福柯思想的倾向在90年代越发明显,这与他身处的现实环境的变化有直接关系。80年代中后期,贝内特移居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独特的学术传统和政治语境不同于英国社会。英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集中在社会下属各阶层与支配阶层间,英国文化研究的政治规划主要以为下属阶层在文化领域争夺意识形态霸权为己任。澳大利亚的种族冲突和多元族裔问题较为突出,政府在政策上鼓励、支持文化研究积极介入各种现实问题,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围绕多元文化问题,民族、文化和历史间的关系,土著与白人的文化问题而展开,为解决国内现实政治问题提供相应的文化资源和方法途径,具有一定的实用主义色彩。同时,澳大利亚的联邦政治体制的分散性特征也与英国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不同,这在现实上不但“使得葛兰西提出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权力集团概念似乎永远都不能产生”[20],而且,在理论资源上,相比葛兰西的霸权理论,福柯的理论在澳大利亚更具优先地位。
结合澳大利亚的现实语境和学术传统,贝内特深化思考自己一直关注的问题域:从文本社会性使用、功能形成的各种可能性条件即社会多元历史力量,透视文学(文化)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历史地解析文化文学现象。这就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1)清理马克思主义建构的旧“文学”理论空间,在理论上重新确立文学本体空间,认为“文学”是为特定的社会历史所组织、部署的文本使用及其功能变化的特定动态互文场域;(2)从学理上回答使某种特定的文本使用和功能得以形成的背后的社会性制约、控制力量。
对前者的解决,贝内特借鉴了后马克思主义者墨菲、拉克劳和后现代思想家福柯等人的视角,全面消解而非局部修正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传统的最基础性话语:经济决定论、真理认识论、总体化社会观、宏大历史观、文学与历史的关系、文学与社会其他构成因素的关系,并分别代之以拉克劳等人意义上的话语建构的社会关系概念和福柯的真理效果说及断裂的、偶然性的非线性史观。
在对后者的解决上,贝内特用“文学制度”概念表明形成文本使用和功能变化的可能性条件是权力机制,并确认这一权力的具体形式是治理性。文学的使用和功能、效果与社会管理机制息息相关,文学作为文化资源,为特定的辖治(government,又译为“治理”“管理”“政府”)规划所裁定,并产生相应的效果,使个体自主地改变其身体践行,建构相应的社会身份。同时,贝内特在论述“文学”制度时,特别强调对文学的制度语境的分析要从具体的经验层面和物质机构入手,而非从抽象的艺术理念推导得出。文学制度的权力机制被归结为“治理性”,并格外突出其中的机构物质层面的权力运作和具体方式,这使贝内特与比格尔、布迪厄等人的文学制度观区别开来。在“治理性”中,贝内特的文本功能说、使用说和效果说三者完美结合:文学(文化)既是治理的工具(技术),又是治理的目的。
相应地,文学的本体空间被界定为“文学这个术语,可用于指称特定社会组构的表征空间,其独特处在于选定文本被付诸使用和运用的制度话语的调节形式,至于那些文本的实际身份的经验问题被视为一种并不影响定义的偶然性”[21]。换言之,文学是文本社会性的使用中为制度所组织的表征空间,它是一个动态的场域。正是文本的使用形成一个文本与个体、文学文本与非文学文本、文学与其他社会实践相互交叠和互渗的动态场域,它们以合力的形式直接改变着人们的行为和身份,因此,文学是社会的现实构成因素和实践手段而非附属。这样定义的文学空间“能把文学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历史的组构和维系的、文本在其中使用和发挥作用的场域来进行分析”[22],凸显文学的偶然性、境遇性、具体性和断裂性历史。从这个定义也可看出,贝内特从对“文本的社会性使用”的多元意识形态变化的考察转向了对制约、调停“文本的社会性使用和功能”的权力(制度)即文学治理性的追问,而后者显然已超越了意识形态理论的阐释范围,趋于社会权力范畴。
“治理性”(governmentality)是贝内特对福柯晚年著作中权力观的借鉴。此概念是福柯针对人口问题在国家宏观政治范围谈论的一种生命权力形式,“它以生命为对象,对人口进行积极的调节,干预和管理”[23],围绕着与人口生命相关的一切生存空间展开:健康、出生、疾病、生活方式、衣食起居等。这是一种生产性的、积极的权力形式,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肯定和维持生命,关注人口的健康、福祉、寿命、生活方式。它采用跳出国家主权和法律范围之外的谋略、计量、反思等形式,作用于他人种种可能性的行为领域,是一个与制度、程序、反思、计量有关的复杂权力实践。福柯认为“治理性”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权力形式,它是微观权力和宏观权力的有机结合,一如德勒兹所说“福柯所描述的规训是我们渐渐放弃的历史,而我们目前的现实采用的是公开的连续的布控形式”[24]。
当贝内特视文学为由制度历史性地组构的特定表征空间,一个在文本使用和功能变化中与其他社会领域互动交叉的动态性网络场域时,表明他的视角已经超越了文学领域,而他对“文学制度”和文学治理性的深度思索,也需在“文学之外”及文化研究领域才能得到真正落实。由此,贝内特在文化研究领域提出了文化治理性和文化政策研究,使文化研究的理论范式从葛兰西霸权理论转向治理性理论。文化研究的治理性视角化体现了贝内特对文化研究学术传统的文本唯心主义的批判、诊疗及修正。
20世纪90年代,文化研究学术传统因文化民粹主义泛滥而引发了自身的范式危机。由于规避经济的决定性力量和过高估计了语言符号的社会建构效用,文化研究越来越依赖意指实践和语言推论性,呈现出文本主义的唯心倾向。在政治上,越来越强调微观的文化政治和身份政治,文本和美学功能受到重视,却忽视了文化接受背后的体制性因素和宏观的社会政治。
针对文化研究的新葛兰西主义基于语言推论为模式的理论范式所引发的范式危机,贝内特开出的疗治方案是以福柯的治理性概念取代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在文化研究领域,他首次将治理性概念引入其内,对文化研究的整体理论范畴进行了结构性重构,开拓了以治理性为理论范式的新方向。文化治理性强调文化现象背后的体制性因素,考察铭刻在文化活动中的政策、制度和管理等制度性条件,“文化可看做特定历史上的一套内在于制度的管理关系”[25],文化的概念超越了人类学意义,彻底被治理性视角化了:文化既是治理工具又是治理目标。它内在于一套制度化的治理关系中,即文化是社会管理机制中重要的治理技术和资源,它是谋略、计量、程序和手段,又是需要治理的对象。换言之,文化治理性指以文化作为社会管理资源,为特定的辖治规划和目的服务并试图产生相应的效果,进而影响个体的自我行为和身份建构,最终作用于社会层面。
贝内特坚持认为,在当代西方政治语境下,福柯的治理性概念更能准确地捕捉当代社会权力的变化形态,“事实上,治理术的问题和治理技术已成为唯一的政治问题,已成为政治斗争和政治竞争的唯一空间”[26]。文化治理性和政策研究凸显文化活动背后的制度性治理和管理背景,认为它们是特定的文化实践、文化现象得以形成的多元决定力量。贝内特开启的文化治理性视角的重要意义,正如吉姆·麦奎根所指出的,它开拓了文化分析的一个新维度,文化分析在生产、表征、消费、身份四个维度上再追加了管理调控。亦如凯尔纳所言:“文化环线模式以消费为起点,而不是以生产为起点,这难免使人生疑,但它将身份和调控问题插入这个模式,成功地把文化分析和文化政策研究联系起来。”[27]
文化研究范式的治理性转换要求对文化研究的整体理论范畴予以全面修正,包括文化研究的理论依据、文化政治取向、文化的概念、权力与抵抗的关系、知识分子的功能等。贝内特对文化研究的整体理论范畴的重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文化研究内部发起了一场席卷整个英语世界的文化政策研究热潮,文化研究的权力观从微观的文化、意识形态层面的表征霸权转向宏观的社会政治上的霸权形式——治理性。(2)知识分子角色由有机知识分子转变为在体制内进行改革的文化技术工。这种认识显然也源自福柯的知识分子观。(3)抵抗是自由治理自身矛盾分化的结果,它自身就是治理技术和策略,为特定的治理目标服务。(4)治理性视角化的文化研究挑战了以往文化研究对文化、社会、社会交往之间关系的想象。贝内特在吸收布鲁诺·拉图尔“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基础上,从文化生产过程重新界定文化和社会交往(the social)[28]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赋予“文化”“社会交往”以深厚的物质性维度,扭转了文化研究中的文本中心主义的非历史化倾向,使文化研究趋于“物质转向”,体现出历史论证原则。
布鲁诺·拉图尔“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核心要旨在于,它不承认任何先在的自然与社会实体间的二分模式,而是从知识生产的过程理解社会的建构,认为社会是在以各种人类与非人类等异质因素为能动者相聚合、协商、转译的网络中建构的结果。这个观点从生产过程而非结果上认识社会,打破了人类与非人类、自然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同时强调了知识生产的能动作用和具体生产过程。
行动者网络直接启发了贝内特从知识生产的历史性过程而非结果来认识文化和社会交往的概念。贝内特认为,各种社会—物质世界的碎片,在各种能动者的作用下(如知识、制度、操作程序、配置、建筑形式、话语等),彼此联系而聚合为一系列人与物的网络,聚合到一定时间足可以生产出“社会交往”“文化”的持续性效果。两者的差别仅源自各自聚合的方法、地域的差异,而非本体上的区别。“它们的区别不是本体的而是公共的:它们作为不同的公共组构的事物、文本和人等而彼此相区别,其差异是历史形成的。”[29]
由于贝内特始终强调文化制度的物质性层面的权力运作形式,认为后者不能用意识形态理论得以充分说明,他通常把对制度权力的物质性运作方式的考察落实在特定的文化机构实体(如博物馆)内的知识—权力上,在这一点上,贝内特借鉴了福柯的权力装置概念。但福柯的权力装置概念并未阐明知识是如何转化为特定的权力技术和手法的,其治理性概念虽然试图把微观权力与宏观权力融合起来,然而福柯并未在理论上真正说明微观权力如何与宏观权力相结合这一问题。
在解决上述问题时,贝内特受到行动者网络所强调的知识实践行为生产新实体过程的启发。行动者网络理论主要考察知识的生产过程,阐明知识实践如何建构“社会”和各种新的实体。同时,行动者网络理论还着力凸显机构实体(如实验室)的巨大能动作用,认为在知识生产实体的过程中,实验室是行动者网络中的必经之点,它能聚合世界上所有积极能动者和资源,重新调配各能动者的关系,协商和转译它们的利益,建构出新的实体。正是实验室的筹算运作和建构的新实体,参与了直接影响、改变社会关系和各阶层利益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实验室是整个现代社会的必经之点。[30]
贝内特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关于知识生产过程的相关论述,来说明作为治理装置的知识如何转变为特定的权力技术和建构新的权力对象,并且,贝内特对治理装置的考察具体落实在对博物馆的经验分析上。贝内特将现代博物馆视为“公民实验室”,详细剖析了博物馆的知识实践是如何转换为各种权力技术的,阐明了博物馆如同实验室一样工作着,它作为知识生产新实体过程的行动者网络之必经之点,如何将博物馆机构内的微观权力转换为宏观的社会交往层面的治理权力。可见,贝内特并非简单地把福柯的治理性概念运用到对文学、文化现象的分析上,而是有自己的独特创新和深度思考的。
贝内特不但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建构了自己的文学社会学和文化政策研究,还用社会学、统计学等实证分析方法,对通俗文本、博物馆等经验现象进行个案研究,用数据调查法、统计学等量化方法研究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日常生活文化趣味,思考文化资本与文化政策间的关系。正是在实践与理论间的互动策应关系中,贝内特发展和丰富了自己的学术思想。
近年来,贝内特又折回到自己最初的起点——文学、美学问题的研究上,用探索多年、日益完善的文化治理性、文化与社会交往等思想重审审美、自由和治理的关系,在立足于大量的文化、文学现象的基础上,将社会统计学、抽样调查与理论分析结合起来,试图研究:自由作为一种治理技术如何与文化、审美结合,与三者相关的知识、专业在社会空间如何分布?文化和审美实践如何为特定治理规划所裁定?又如何生成自由,如何影响人们的社会行为和自我行为?这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规划,贝内特的学术之路,从审美出发又回归到审美,也许对贝内特而言,这意味着继续探索的另一个新起点。他的求索是否会取得更丰硕的成果,我们拭目以待。
(三)
通观贝内特30多年来的学术思想,他以文化(文学)的自律与他律问题为起点,在反经济化约论和反文化唯心主义的双重语境下,探索如何重新历史地、社会地把握文学审美与文化现象,深化思考和揭示铭刻在文化(文学)中的历史规定性,其学术思想在世界范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力。他早期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的批判,至今已被证明完全是正确的;他的文化治理性和文化政策研究为文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使文化研究视角为“部分地偏移了对文本及其意义的重视,以开启关于文化状况的研究”[31]敞开了空间,也为文化的政治经济学视角的介入提供了可能。这对文化研究而言,不啻是一个革命性的改革契机,使文化研究理论和实践更富于活力和动力。
贝内特的学术思想和研究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关于文学、文化等意识形态现象的研究,对文化的复杂性与权力机制的理解得以深入和学科化,开拓了新的学术视野的空间。他总是能从现实的具体问题出发,多方吸收可解决现实问题的各种思想资源,并有所创新地形成自己独特的思想观念,使之语境化地解决具体现实问题。贝内特的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对当代中国文化(文学)研究的理论建构和具体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意义。而如何立足于中国当代现实语境,以问题式切入这些西方理论资源,建构我们自己的原创性理论,深入分析当代复杂变化的社会文化现象,则是我们最值得思索和实践的关键所在和努力方向。
二 本书结构
本书主要研究托尼·贝内特学术思想的整体形构,以其学术思想的内在逻辑理路的形成、发展和变化为线索展开论述。据此,全书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绪论”。概述选题缘由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本书的核心思路、结构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什么是文学:文本的使用和功能”。本章提出贝内特是后期阿尔都塞学派一员的观点,从这个角度分析贝内特在俄国形式主义与阿尔都塞学派间建立起对话关系的目的、提出的观点和理论意义。本书认为贝内特通过重审“什么是文学”这一根本性命题,批判性地修正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的唯心主义倾向,试图历史唯物主义地重构文学的本体空间,将后者位移于阅读消费领域,提出“阅读形构∕互—文性”概念和介入式文学批评政治观点。这一切都是贝内特在阿尔都塞学派内部进行的理论修正。
第三章“文学社会学的新维度:制度化的互—文动态场域”。本章在追述贝内特所借鉴的多元思想资源——福柯的反历史主义的历史观、真理效果说、权力—知识说和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墨菲的话语理论等基础上,着力阐述贝内特从文学的一些根本性命题入手,彻底厘清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的唯心主义缺陷,指出贝内特试图以文学文本的社会性使用的功能、效果为基点,建构从“文学制度”角度认识文学的社会功能、文学政治的新型马克思主义文学社会学。
第四章“文化研究:治理性视角化”。这一章主要以现实语境的变化和当代文化研究所面临的范式危机等为背景,剖析贝内特文化研究思想的核心观点——文化治理性,以及对文化研究的整体理论范畴的结构性重构。本章在对葛兰西霸权理论与福柯治理性的对比分析中,阐述贝内特文化治理性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这主要集中于贝内特对文化研究的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论重构上:文化政策的提出,文化概念的重新界定,文化与社会交往的关系,知识分子为文化技术工等,以凸显贝内特为反驳当代文化研究文本中心论的唯心主义而对文化研究所作的唯物主义努力。
第五章“博物馆研究:作为治理技术的博物馆”。本章以当代新博物馆运动和文化研究维度下的博物馆研究为背景,在追随贝内特对现代博物馆进行的谱系学考察的基础上,解析贝内特的博物馆政治思想和理论资源。从总体上看,贝内特对博物馆等文化机构实体所蕴含的权力关系的认识不同于葛兰西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和霸权理论,他主要吸纳了福柯的权力装置概念,视现代博物馆为治理装置,是塑造现代市民身份的自我治理技术。与此同时,为把博物馆内运作的微观权力与社会层面的宏观权力有效结合在一起,贝内特还吸纳了法国学者拉图尔等人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知识生产、权力、主体、博物馆机构和社会交往间建立关联性,重新说明博物馆的社会功能,提出了现代博物馆是“市民实验室”的著名论断。
第六章“结语”。简介贝内特以社会学的实证方法所进行的一些个案研究,总结贝内特学术思想的独特价值、不足之处和对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建设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