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暴力美学”的适度
暴力美学一方面可以假想地释放人们身上的暴力欲望、浇灭熊熊燃烧着的暴力欲望,但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可以实际地唤醒人们身上沉睡着的暴力欲望、点燃已经蠢蠢欲动的暴力欲望呢?据报道,2012年7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蝙蝠侠前传3:黑暗骑士崛起》首映式上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枪击案。尽管正在攻读神经科学博士学位的詹姆斯•霍姆斯枪杀无辜观众的动机尚未调查清楚,但是他把头发染成红色,自称“小丑”,难免会让人想起2008年上映的高票房电影《蝙蝠侠前传:黑暗骑士》中的“小丑”。“小丑”作为片中的主要反派角色,是蝙蝠侠的敌人,残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多次布下陷阱或机关,给所在的城市制造灾难和恐慌。所以有人推测说他可能是对《蝙蝠侠》中的“暴力美学”“入戏太深”。
辩证地看,暴力美学应该正是这样一把双刃剑。对于人身上的暴力欲望,它既可能“释放”、“浇灭”,又可能“唤醒”、“点燃”。而人身上的暴力欲望必须维持一定的度,“过犹不及”。或者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或者说人一半是狼一半是羊,这里面的“魔鬼”和“狼”就是暴力欲望和冲动。人身上必须要有一定的魔鬼性和狼性,否则人将不人;但是,人终究又不能是魔鬼,不能是狼,否则同样人将不人。人身上的暴力欲望和冲动需要适度,艺术中的暴力美学也应该适度。如何实现暴力美学的适度呢?起码需要从下面三方面进行考量:
一是暴力美学的量度。这是说要控制暴力美学的量,防止暴力美学泛滥。艺术经验连接着生活经验,艺术的本质连接着人性的本质,过度的暴力欲望和暴力世界生发过度的暴力美学,过度的暴力美学指向并再生过度的暴力世界和暴力欲望。一方面,世界是如此暴力,所以艺术中有如此多的暴力美学;另一方面,艺术中暴力美学如此之多,所以世界变得如此暴力。如此循环往复,那是十分可怕的景象。人是懂得自调节的动物,体育竞技活动以及艺术中的暴力美学就是人自调节暴力欲望和冲动的工具和手段。既然是工具就应该为我所正确使用,而不能因滥用反被工具所伤。
二是暴力美学的软度。这是说暴力美学应该通过美学的方式弱化暴力的血腥味、残暴性、恐怖性。郝建们所说的暴力美学就是这种软性的暴力美学。我们反对将广泛的艺术世界的多样的暴力美学限定在这样狭小的范围之内,但是,我们又要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形式主义趣味的浪漫化、诗意化、舞蹈化、游戏化、娱乐化、风格化的暴力美学更多地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满足人的视听感官享受需要,弱化了暴力的攻击性、杀伤性、破坏性、毁灭性等实质,这应该说是最具美感享受性的暴力美学,这样的暴力美学几乎丧失了暴力的具体道德内涵,而只剩下暴力的唯美艺术形式,具有相对抽象、独立、单纯的“形式美”的意味。这样的暴力美学因为远离现实、富于想象、新颖别致而对欣赏者具有难以抗拒的审美吸引力。
三是暴力美学的向度。这是说暴力美学应该体现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给人正面的教育和引导。暴力美学如果将暴力设置为分别代表正义与邪恶的好人与坏人之间的较量与争斗,并且最终结局是好人战胜坏人、正义战胜邪恶、真善美战胜假恶丑,那么再怎么具有攻击性,都因为其价值立场的设定而不可能导向“暴力盲动”,而是使人懂得使用暴力必须有节制、有理性、有原则。如《水浒传》“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段,因为两人特定身份的设定:一者是欺压百姓的恶霸,一者是见义勇为的好汉,使得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的残酷暴力获得了“正义战胜邪恶”的价值评判。很是风格化的吴宇森的暴力美学也往往贯穿着以暴制暴、实现“天下无暴力”的理想。
(曾以《“暴力美学”之辩证观》载于《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1]郝建:《美学的暴力与暴力美学——杂耍蒙太奇新论》,《当代电影》2002年第5期。
[2]郝建:《“暴力美学”的形式感营造及其心理机制和社会认识》,《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3]张冰筱:《“暴力美学”的电影技巧和思想深度——分析比较吴宇森和朴赞郁电影》,《东方艺术》2009年第S2期。
[4]吴娟:《“暴力美学”真的那么美?——审视近期影视及大众文化中的一个热门现象》,文汇报2004年版。
[5]蒋勋:《孤独六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6][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张岩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7][意]克罗齐:《美学原理美学纲要》,朱光潜等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1987年第2次印刷,第18页。
[8]同上书,第22页。
[9]蒋勋:《孤独六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页。
[10]同上。
[11][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5页。
[12][美]约翰•杜威:《艺术即经验》,高建平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