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坚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领导中国走上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在中国,始终存在走什么道路的选择。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发展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它决定着中国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中国发展强大的唯一正确出路。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伊始就从理论上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矛盾是不可克服的,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只能使少数人发财,多数人贫困,走向矛盾重重和苦难深渊。但这一目标从理论、理想到实践,是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实现的。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中国革命“两步走”的理论,指出:“两篇文章,上篇与下篇,只有上篇做好,下篇才能做好。坚决地领导民主革命,是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条件。我们是为着社会主义而斗争”,“现在的努力是朝着将来的大目标的,失掉这个大目标,就不是共产党员了”。[1]在民主革命时期,他不断强调这一点。新中国建立,毛泽东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号召:“为建立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他语重心长地恳切地说:“我国又不富,也不强,还是一个很穷的国家”,“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资本主义私有制大大地妨碍统筹兼顾,妨碍国家的富强”,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东西要说开”。[2]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从1952年开始制定并于1954年全国一届人大通过我国第一部宪法,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历次宪法修订,都明确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遭受重大挫折后所得出的最重要结论,具有历史必然性。旧中国的生产资料掌握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和封建地主手里。官僚资本掌握了全国工业资本的2/3,外国资本控制了中国产业资本的1/3。在农村,占农户总数6.8%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全部耕地的51.9%和34.1%,占总户数57.4%的贫雇农只占有耕地的14%。每户地主和富农拥有的耕地比贫雇农分别高40.1倍和17.1倍,地租率高达50%—70%。不改变这种生产关系,劳动者的地位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针对这种情况,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地采取措施,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将官僚资本所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确立了公有制的主导地位;通过土地改革,将没收的封建地主的7亿亩耕地分给3亿农民,使过去每年作为地租无偿交给地主的3000万吨以上的粮食,回到农民手中;发展供销合作社,提倡互助合作;同时对民族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容许和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使我国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
对官僚资本所有制的变革,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范围,但已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它使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确立起主导地位;提倡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合作、供销合作经济,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等大城市的一些不法商人采取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手法,进行投机,兴风作浪,引起几次全国性的物价飞涨,投机商发了财,苦了老百姓,引起社会恐慌。国有商业公司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分布全国的分支机构网络体系,从全国组织调运物资,保证大城市粮食、纱布、煤炭等主要消费品的供应;在投机商抛售物资,企图与国营商业较量时,国营商业吞进物资,低价出售,与投机商作斗争。同时,国有企业掌握主要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对市场短缺的产品实行加工订货、预购;通过颁布牌价等方法,稳定市场价格,调节商品供求关系;利用粮棉比价,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利用民族资本有利于国民经济的一面,支持民族资本扩大经营,促进生产发展。政府和国营企业通过委托加工、订货,把私营工业生产纳入计划轨道,使之按照社会和市场需要进行生产。通过加工订货,使私营企业的生产减少盲目性。给以任务和资金支持,解决它们开工不足、缺乏现金的困难。当时私营工业有100多万工人,私营商业有五六百万人,连同他们的家属,不下3000万人,利用私营工商业,对维持一大批人的生活,防止失业,起了重要作用。政府和国营经济还通过划分经营范围,调整价格,利用税收政策和供货方向,来引导、支持私营企业发展。利润率过高时,限价;利润太少影响到生产积极性时,提价。有些产品让私营企业经营,有些对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经济恢复有严重影响的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了保证供应,主要由国营商业经营,让出一部分让私有经济经营。有些私营企业在经营中遇到困难,希望国家投资共同经营,一部分私营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私营企业主满意,对恢复经济,满足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但民族资本多数规模小,1949年民族资本的全部资产不过20来亿元,还没有目前一个大厂车间的资产多。结构畸形,技术落后,机器制造业占不到2%,2/3是轻纺工业。15万家工业企业绝大部分是使用20世纪30年代设备的落后小企业。15人以下占90%,平均每家工厂只使用动力150马力。90%分布于沿海,其中一半在上海。国营工业订货它干不了,合并调整后才能干。毛泽东称,“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实际上本钱也不大”。[3]这样的规模、技术和布局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为要害的是,它的本性难移,有利的一面不见多少,不利于国民经济的一面总是出来表演。一些私营企业囤积物资,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经过采取措施加以限制打击,则因存货过多,负债累累,纷纷停产或倒闭。另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则搞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和经济情报,偷工减料。有的见利忘义,为所欲为,拒绝加工订货,反对工人监督,迫害工人,打击工会;以至提出“分工论”,要国营经济只管重工业,他们管轻工业;甚至要与共产党平分天下,说“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这当然是当家作主的工人阶级所不能容许的。因此不得不于1952年初在国家机关里开展了“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户开展“五反”运动(反偷工减料,反行贿,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五反”不是要消灭资本主义,而是对他们进行团结教育改造,只是对严重违法户,才进行必要的制裁。但“三反”“五反”以后,资本家不能再随意支配工人,“工人不服管,职员不敢管”,私营企业主感到继续经营难有出路,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于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必然。
正是适应这种情况,1952年年底,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基本完成时,毛泽东提出“一化三改”(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总路线,同时制定了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由此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新时期。这一时期,毛泽东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废寝忘食,经常彻夜不眠,直接领导指挥“三大改造”。首先是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1953年前,国家就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包销收购。从1953年开始,加强了这方面的力度,国营经济对主要物资和工业原料加大控制,对进口原料加强了管理。加工订货把主要物资纳入国家计划,督促私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生产,使国家把更多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掌握到自己手中;并督促私营企业合法经营,改善管理,限制对工人的剥削。对私营批发商则采取由国家掌握重要物资货源,重要商品由国营商业经营,留一小部分让私商进行经销、代销和批购的方法,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第二步是公私合营。1953年前已有一些公私合营企业搞得很成功,资本家得到国家资金的支持,有利可图,感到合营不错。1954年,私营企业遇到了原材料不足和资金不足的困难,政府首先将原材料交给合营企业生产。由于合营企业增多,加工订货包销使私营企业的经济范围削弱,许多原来没有合营的私营企业提出要求合营。开始是行业内部一个个企业要求合营,从1956年初北京私营工商业提出全行业申请公私合营起,全国118个大小城市和193个县城的私营企业都提出要求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的98.7%,私营商业的82.2%,分别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全行业公私合营是一批资产阶级的积极分子带头进行的,不少资本家有点勉强,但大势所趋,不得不跟着走。全行业公私合营使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对合营企业的私有财产进行了清理估价,核定股价,按股付息。年息率为5%,7年不变。这样,资本家的所得就同企业经营状况脱钩,除拥有一部分股权外,已不再拥有整个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因而,原来的私有工商业实际上已转化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政策和态度。1953年,毛泽东多次约请民主党派代表和工商界的部分代表谈话,指出:“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要“稳步前进,不能太急”。将私营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于资本家的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者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4]在改造中,分别不同情况,对私营批发商采取“留、转、包”的不同形式。“留”即保留一部分私营批发商,让他们经营国营商业委托的批发业务;“转”,即对那些有转业条件的企业,引导转入其他行业经营;“包”,即对既不能继续经营又不能转行的批发商及其职工,全部包下来,经过培训,由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吸收录用。对零售商,除改为合作社或合营的以外,国营商业采取分配货源,搭配热门货等办法,使之有一定的营业额,以维持生活。对私方人员,作为社会财富,量才使用,全部安排。据1957年统计,全国拿定息的71万在职私方人员和10万左右资本家代理人,全部安排了工作。其中,安排参加生产经营的占60%—65%,安排为管理人员的占35%—40%。
改造中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纠正。1956年11月,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信反映全行业合营中的问题,12月,毛泽东三次找工商界代表人士谈话,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250万人(工业160万,商业90万),俄国只保留了八九万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10年、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20年、100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5]陈云于1956年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完全消灭非公有制经济,会长期存在夫妻店。“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6]这些思想形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看到,不论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还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地下工厂”、“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等一直存在;至于“夫妻老婆店”就更多了。毛泽东一号召,“地下”马上变为地上,“夫妻老婆店”更挂上了自己的牌子,雨后春笋般地在大街小巷发展起来。
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改以后,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增长较快。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的农户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足,生产生活出现困难,不得不借高利贷或做雇工;另一些条件好的农户则利用自己的优势,放高利贷,剥削别人。这就产生了两极分化趋势,有的地区两极分化严重。一家一户的农民,无力抵御自然灾害和采用新技术,发展生产,农民要求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毛泽东正是适应农民的要求,领导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他一再强调互助合作必须遵循农民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先搞互助组,然后发展初级农业合作社,条件成熟时再发展高级农业合作社。互助组有多种形式,都是农民自己组织的。但后来发现互助组力量弱,不能办大事,因而出现初级社、高级社。初级社不改变土地、牲畜和大农具的私有性质,作价入股,由合作社集中统一安排使用;收入按劳分配,入股分红。规模不大,一般只有20来户,不到30户。坚持自愿互利,农民确有要求,办起来对发展生产有好处,就办;没有要求,就不办。凡是这样办的,都办得较好。高级社把社员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实行集体劳动、按劳分配;规模变大,一般为200来户,也受到一部分地区农民的欢迎。
现在看来,当时看到一家一户农业小生产的局限性,希望通过互助合作,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这是正确的,前期极其谨慎,尊重农民的意愿;互助合作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不少坚持下来的办得好的合作社,如刘庄、华西大队,生产发展很快,走上了共同富裕道路。缺点是对建立在家庭经济基础上的个体农业生产在我国发展的必然性、长期性和积极作用估计不足。没有看到刚分得地不久的广大农民对耕地是极为留恋的,耕地几乎是他们收入的唯一来源和生活依靠;我国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家庭经营基本适合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性质和水平,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形式,合作社只考虑互助合作好处的一面,没有充分考虑家庭经营好处和必然性的一面。尤其是一下子过渡到高级社,规模搞得那么大,不允许农民保留主要生产资料,违反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规律。后来搞人民公社,更属心血来潮,完全违背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对小商小贩和个体手工业,根据自愿原则,采取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逐步引向合作化道路。对城市小商小贩,采取国营商业委托经销代销,联购分销,联购联销,联营合营或合作社合作商店等办法进行改造。改造中,宜集中的,组织到合作商店中;有的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分散经营好,则采取代购、代销、经销的方式,让小商小贩独立经营。对个体小手工业,采取生产小组、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方法进行改造。生产小组不改变所有制,每个成员独立生产,分散经营。供销合作社生产的资料仍归社员私有,分散生产,自负盈亏,统一购买原料,统一搞加工订货,内部有所分工。或生产资料折价变为集体财产,统一经营;社员内部分工,集体劳动,按劳分配。
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有一些缺点,即有的不该归并的归并了,或该办合作小组的搞成了合作社。但总体说来合作方针是明确的,即“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自愿互利”;方法步骤是谨慎的。毛泽东一再强调:“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了。王麻子、张小泉的剪刀一万年也不要搞掉。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手工业的各行各业都是做好事的。吃的、穿的、用的都有。还有工艺美术品,什么景泰蓝,什么‘葡萄常五处女’的葡萄。还有烤鸭子可以技术出口。有些服务性行业,串街游乡,修修补补,王大娘补缸,这些人跑的地方多,见识很广。北京东晓市有六千多种商品。”“提醒你们,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了。”[7]他一再强调改造中要坚持自愿原则,一定要保持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的灵活性。当发现集中过多的时候,毛泽东当即指示:“撤点过多,群众不满意。这就糟糕!现在怎么办?‘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8]”及时作调整纠正。
有人认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不该改,改早了’。”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当时私营企业和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私营企业投机倒把,因存货过多负债累累,造成停产倒闭。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搞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和经济情报,偷工减料。因而不得不于1952年初在私营企业中开展“五反”运动。“五反”以后,工人觉悟提高,资本家不能再随意支配工人,私营企业感到继续经营难有出路,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他们有好处,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有些虽然有点勉强,“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但形势所迫,不得不然。这是对私改造的必然。这是事实,是历史。
有人说,不改造,让民族资本发展下去,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不更好吗?“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只能是一种幻想,“新民主主义秩序”是巩固不住的。不进行“三大改造”,资本主义会逐步发展起来,中国必将会成长起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已经建立起来的国有经济将被资本包围吞没,公有为主体就会丧失,已经得到主人翁地位的广大工人农民就会重新成为雇佣劳动力;两极分化、阶级对立成为必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制度基础和阶级基础也将失去,党的性质会出现实质性的变化,由为人民服务的党变成为新成长起来的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党。一句话,中国将走上矛盾重重的劣等资本主义道路,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附庸,而不可能有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
必须看到当时我国的客观条件。1952年“三反”“五反”后,我国出现了什么新情况呢?1.国营经济的地位提高。私有经济由1951年的占51.8%下降到1952年的39%,国有经济由32.7%上升到41.5%。2.工人阶级的地位提高。在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内部建立了工人监督委员会,利润分配、工资福利等不再完全由资本家说了算,必须经过协商解决。3.扩大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的范围,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4.“五反”中揭露出金融业的大量问题,私营钱庄出现困难,1952年底全部合营,金融全部掌握到国家手中。5.在资本家内部分化出一部分进步人士,他们感到工人阶级的力量强大,不劳而获可耻,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6.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仅生产关系存在问题,落后的生产力也不适应工业化发展的要求。这些都成为改造推进的客观因素。
任何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律是,一方面,民族资本具有软弱性和落后性,他们既失去过去对官僚资本的依附,又割断了与国际资本的联系,失去国际资本的支持,感到接受改造是唯一出路;另一方面,占主导地位的国营经济具有明显的优势;党采取了正确的利用、限制、改造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因势利导,由低到高,逐步进行改造;对人作妥善安排,工作、职位都有细致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注重上层和各层的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纠正。
有人说:不改造,让资本主义发展,中国的GDP早就上去了,工业化早就实现了。这只是一种臆想。谁都知道,新中国建立后长达20多年的时间中,西方几乎所有国家都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不仅不可能借鉴、购进先进技术,连贸易往来都很少。苏联帮助了156项,建起了一些现代工业基础,但1960年赫鲁晓夫撕毁合同,撤回1390名全部专家,带走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停止供应设备和关键部件,致使155个项目陷入停工瘫痪状态;并逼债,勒令限期还款;在布加勒斯特会议上围攻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又是那么可怜,担当不起实现工业化的重任。我国工业是靠国有经济的发展,工人阶级的拼搏,农业基础的支持和积累,才上去的。不走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国有经济的发展,没有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的拼搏,没有几亿农民的巨大贡献和积累,单单依靠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不可能实现工业化,也不可能有中国GDP今天的世界第2位。1961年毛泽东会见蒙哥马利时,蒙哥马利说:你们是在一条黑暗的隧道里摸索,得到了苏联的帮助。毛泽东答:“没有那么黑暗,大局是光明的。”“我对前途乐观,对于社会主义,我们已积累了12年的经验。”“我们第一靠……工程师、知识分子、技术工人,第二靠苏联帮助,新建的工厂,上海就没有靠苏联,苏联专家没有去过,全部是靠国民党留下来的人。我们自己没大学教授,连唱戏也不会。这批人是宝贝。”[9]
我国用了不到5年的时间,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最高兴的是工人,社会各界也欢欣鼓舞。苏联称中国共产党有创造性,西方也感到奇怪,说资本家怎么这么听共产党的话呢。
必须看到,是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三大改造”,我们才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三大改造”是我国历史上的一场最伟大、最深刻、最广泛的社会变革,它改变了旧中国,在世界东方建立起了一个社会主义新中国。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农业,我们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对于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改造中虽然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10]。
邓小平指出:“进行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那是一个伟大的革命”,[11]“事情做得非常好”。[12]“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13]江泽民指出:在这一时期,“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的巨大飞跃,也极大地支持和推进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