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化的初战:新中国工业化回望录(1949-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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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构筑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结构

毛泽东总结国内外历史经验,为中国设计了一套独特的政治体制。既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也与苏联的政治体制有很大区别,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毛泽东早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和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里,就提出在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中国将要建立一个独立、统一、民主、自由的新国家,即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它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此后,他概括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形态;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不搞联邦制。这种适合中国国情的独特的国家理论和实践形式,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发扬人民民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机构的效率,克服官僚主义,防止腐败的滋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接受这一思想,载入《共同纲领》。区别于1945年旧政协的新政协在中国的政治实践中,证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有效形式,构成中国独特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它最初曾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民政协作为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被保留下来,继续发挥政治协商的作用。这种以中国共产党为全国人民领导核心的政治体制的运作,具有很高的效率和效能,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全国资源,尽快建立起自己的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保障共和国的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