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农场发展报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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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监测样本农场基本情况

本部分从农场的经营类型、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年限、内部收支记录、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描述监测样本农场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类型

整体看,家庭农场以种植类家庭农场为主(见图1-1)。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种植类家庭农场1964个,占全部有效样本总数的65.51%,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1145个,占全部有效样本总数的38.19%,占种植类家庭农场有效样本总数的58.30%(见表1-5);养殖类家庭农场418个,占全部有效样本总数的13.94%;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568个,占全部有效样本总数的18.95%;其他类家庭农场48个,占全部有效样本总数的1.60%。

图1-1 2016年家庭农场经营类型

分省(区、市)看(见表1-5),绝大多数省(区、市)的家庭农场同样以种植类家庭农场为主。其中,4个省(区、市)种植类家庭农场占比在80%以上,分别是吉林(96.50%)、黑龙江(85.78%)、上海(85.00%)和辽宁(82.00%);5个省(区、市)养殖类家庭农场占比在28%以上,分别是广西(35.11%)、青海(32.58%)、云南(30.81%)、贵州(29.63%)和海南(28.40%);6个省(区、市)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占比在30%以上,分别是内蒙古(43.43%)、甘肃(42.86%)、广东(35.56%)、陕西(34.00%)、湖北(31.82%)和重庆(30.48%)。

表1-5 2016年按经营范围划分的家庭农场类型

(二)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年数

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为6.69年,频次最高的是4年(有607个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为4年),从事规模经营的最大年限为28年(见图1-2和表1-6)。38.83%的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年数在4年及以下,71.99%的家庭农场在7年及以下,90.36%的家庭农场在12年及以下,规模经营年数在20年及以上的家庭农场占比仅为3.63%。

图1-2 2016年全部家庭农场按从事规模经营年限分组(单位:家)

从不同经营类型家庭农场来看(见表1-6),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为6.51年,最大年限为26年;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平均年限为6.25年,最大年限为25年。养殖类家庭农场平均年限为7.20年,最大年限为28年。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平均年限为6.77年,最大年限为27年;其他类家庭农场平均年限为8.48年,最大年限为24年。养殖类家庭农场、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和其他类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略高于全部家庭农场和种植类家庭农场。

表1-6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年数

分省(区、市)来看(见表1-7),在全部家庭农场中,14个省(区、市)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14个省(区、市)分别为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甘肃和新疆。其中,北京的家庭农场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最长,达11.97年;其次分别是新疆和云南,平均年限分别为10.85年和9.37年。

表1-7 2016年全部家庭农场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平均年数

续表

(三)内部管理

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74.32%的家庭农场有比较完整的收支记录;种植类家庭农场、粮食类家庭农场的这一占比分别为73.07%、72.23%(见表1-8)。分省(区、市)来看,在全部家庭农场中,5个省(区、市)90%以上的家庭农场内部有比较完整的收支记录,分别是江苏(100%)、四川(98.99%)、安徽(92.08%)、浙江(91.21%)和山东(90.59%)。可见,区别于小规模农户,家庭农场的内部经营管理能力较高。

表1-8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收支记录情况

(四)注册登记

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73.48%的家庭农场办理了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登记类型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中,有67.79%的家庭农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9.26%的家庭农场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1.59%的家庭农场登记为合伙企业,登记为公司和其他的家庭农场占比均为0.68%,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家庭农场占比合计占97.05%(见图1-3和表1-9)。这表明,家庭农场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认可度仍然较高,这可能与家庭农场市场化参与程度较高有关,工商注册获得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有利于家庭农场参与市场经营。

图1-3 2016年家庭农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类型

分省(区、市)来看,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占比在90%以上的省(区、市)有17个,其中,9个省(区、市)的比重为100%,这9个省(区、市)分别为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青海;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占比在50%以下的省(区、市)有7个,分别为上海(全部未办理注册登记)、黑龙江(48.82%)、北京(36.67%)、云南(34.85%)、海南(22.22%)、山西(17.76%)、新疆(12.50%)。

各省(区、市)注册登记的类型有所不同,例如,北京、福建、山东、广西、四川、陕西90%以上的家庭农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宁夏、湖南、浙江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占比分别为94.90%、70.42%、70.33%;在天津,24.32%的家庭农场登记为合伙企业。

表1-9 2016年全部家庭农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