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的货币金融思想与实践
张謇(1853—1926),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出生于南通市海门长乐镇小商人家庭,少年科举,四十状元,金榜题名时,他在日记中写道:“栖门海鸟,本无钟鼓之心。伏枥辕驹,久倦风尘之想。”
不管你如何想,那个时代都会让他有日后的官场浸淫。张謇曾任清政府翰林院修撰,后在朝鲜入吴长庆幕,甲午战争中主战。[1]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流派与李鸿章激烈冲突。开战后中方连连失利,清流朝臣纷纷弹劾李鸿章。后张謇因是翁同龢门下清流,也在党争中受到冲击。1894年末,因父去世,张謇趁机“回乡守制”。
《马关条约》签订后,在强烈的“救亡图存”潮流中,1895年冬光绪正式委派张謇在通州(南通)创建大生纱厂。南通很快依此基础成为全国著名的轻纺工业基地。20世纪前20年,张謇在大生纱厂的基础上创办了大生轮船和通海垦牧公司,他所参与的企事业总数高达180家以上,涉及的行业和门类包括工业、农地开发、牧业、交通、金融、贸易等。大生集团在纷乱的时局中竟然两次扩张,成为当时中国的著名“民营”企业。南通也几乎是在张謇个人的努力下,建成了“中国近代第一城”。
一 以《国币条例》为核心的币制建设理论与实践
建立中央银行,是20世纪初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后的一个自然的经济进程,中央银行往往与统一的货币密不可分,张謇在很早时就提出了在中国建立中央银行的思想,尽管这种思想的实质是统一货币。
在1901年的《通海垦牧公司集股章程启》中,张謇认识到“经济之厚莫先于货币”[2]。后来他指出:“农工商业之能否发展,视乎资金之能否融通,近十年来商场之困顿不可言喻,盖以国家金融基础不立。为今之计,惟有确定中央银行,以为金融之基础,又立地方银行以为之辅,励行银行条例,保持民业银行、钱庄、票号之信用,改定币制,增加通货,庶几有实业之可言。”张謇的中央银行思想,实际上是与其统一货币思想一脉相承的,也是相互表里的。此时的他认为,只要有国家的中央银行,就可以统领当时中国的金融机构,从而为中国的实业投入更多的资本,这种思想是与当时国人建立银行以解决财政问题有很大不同的。
晚清时,张謇在日本参观日本金融机构后,认为中国币制极度落后,“华人苦货币之困久矣,近行铜元以济其穷,然不造金币,则金日流于外而日贵,且无本位,则代本位者势必有穷,非计也”[3]。他在《变法平议》指出:“圜法之坏极矣。金镑银价,中外不同,权操于人,我甘其敝。”他建议政府“行金镑改钱法”。“金钱引而镑价均,银元行而市价平,铜元引而私毁清。”[4]当时的张謇首先认识到中国货币无本位,但却想在中国实行金本位,这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当国外为金本位世界,而中国却是一个以银为币且无本位的国家,银价和金银比价中国均无法控制,面对此种局面,向往外部世界的金本位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张謇没有真正地从事币政管理的时候,他也幻想中国能够以当时世界的潮流金本位制为蓝本,建立中国的币制,但是币制的实践让他修正了自己的想法,顺应了当时中国货币的现实。
张謇于1913年9月11日被北洋政府任命为农林、工商总长,同年10月18日在北京就职。在11月8日的国务会议上,张謇发表实业政见宣言,他认为欲发展实业,需有四个条件,[5]“乞灵于法律”,“求助于金融”,“注意于税则”,“致力于奖助”。在论及金融时,他认为:“农工商业之能否发展,视乎资金能否融通。近十年来商场之困顿,不可言喻。盖以国家金融基础不立,而民间钱庄票号等金融事业,索索无生气,重以倒闭频仍,信用坠地。于是一国现金,非游荡而无所于归,即窖藏而不敢或出。总之金融家无吸收存款之机关,无以供市场之流转,遂至利率腾贵,企业者望而束手。于是而欲求工商业之发展,虽有智者,无能为役。”[6]在国内大多数学者及当权者均力图使银行成为政府财政的附属,并由此依银行资金解决国家财政问题的时代思维中,张謇始终认为银行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实业的支撑,这在当时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张謇1913年12月与国务院总理兼财政总长熊希龄一起草拟《国币条例》。1914年2月7日,国务院以教令第19号公布《国币条例》与《国币条例施行细则》。
《国币条例》与《国币条例施行细则》对于晚清原有币制、货币流通实际,是一个改良的政策实施。张謇从货币制度的角度,以历史发展的视角对当时货币流通现状进行分析,认为中国要发展实业、发展经济,从当时的国力和政治方面而言,是实现不了金本位的,因而理性地选择了银本位制。[7]
中国的货币制度经过长期的变动与发展,延至清代,货币无本位,而成为一种以白银为核心的货币体系,表现在市场上是极度混乱。
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外国银元进入中国流通领域的有多种,其数量约3000万元(枚)。外国银元的流通地区由沿海的粤、闽、浙、苏等省而延伸到内地。晚清开始,清政府开始自铸银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1月1日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一开始就重视厘定币制,铸行了1000万元孙中山肖像银币,袁世凯当政后,铸造了袁世凯银币,俗称“袁大头”。
张謇的《国币条例》和《国币条例施行细则》的目标是:确立银本位;取消各省的货币铸造权;废除银两流通;确立主辅币制度。
张謇的《国币条例》和《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最重要的贡献就是要确立中国的货币本位,而且依当时货币环境,确立以银为本位。而本位制度的基础之一是确立本位币。
《国币条例》和《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明确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曰圆。”“旧有各官局所铸之一元银币,政府以国币兑换改铸之。”这也是对清政府于宣统二年(1910)4月15日公布的而未全面实行的《币制则例》在法理上的继承。但《国币条例》明确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实质上为中华民国货币统一,消除中央货币与地方货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并存的局面,奠定了法律和理论上的基础。这在《币制则例》上是没有的。《国币条例》规定“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曰圆”;确定了我国的币制为银圆本位制,力图消除银两铜钱并行的局面,为本位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确立本位制度中的本位币,奠定了法律基础。
《国币条例》力图确立辅币制度。本位制度的基础之一是辅币制度。《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单位,定名曰圆”。国币种类为银币(一元、半元、二角、一角),镍币一种(五分),铜币五种(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在其施行细则中还明确了“凡民间债项以银两计者,折合国币改换计算之名称。以旧银角、旧铜元、旧制钱或他项钱文计者,折合国币改换计算之名称”。《国币条例》还规定了“国币计算均以十进,每圆的十分之一称为角,百分之一称为分,千分之一称为厘。公私兑换,均照此率”。
《国币条例》体现的政府意志有四点,第一是日后使中国向着形成了白银核心型的货币体系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强化了银元的中国货币流通中的地位;第二是日后各省基本不再像晚清那样铸造带有各省标记的银元,从而使银元向地方的银两发起了挑战;第三是30年代早期中国实现了废两改元;第四是国民政府成立后,建立了中央造币厂,主辅币制度才有了实质的推进。
具体到银元的铸造上,《国币条例》与《国币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旧有各官局所铸之一元银币,政府以国币兑换改铸之”;改铸费用不少,在铸造民国新银币时,考虑到兑换、改铸费用问题,确定了银圆成色、重量。《国币条例》原规定一元银币重量为库平七钱二分、成色为百分之九十,含银量为六钱四分八厘。新银币时即改成色为百分之八九,含银量为六钱四分一厘。银圆币图案:正面为袁世凯头像、铸造年份,背面嘉禾纹样、壹圆字样。1914年12月开始由天津造币厂铸造。1915年2月南京造币分厂开始铸造。同年8月、11月,广东、武昌造币分厂也分别开始铸造。此后,1920年起杭州造币分厂、安庆造币分厂相继铸造。此种新铸银圆投入流通后,一般称为“袁大头”。其铸造总额,《银行周报》认为:自光绪十五年张之洞在广东开铸银元,到1913年底时,全国共铸银元约2.2亿元,小洋约铸2.3亿元。1913年至1916年,银元共铸1.8亿元,1917年至1918年,银元共铸约1.5亿元,小洋约铸0.8亿元。则1918年合计银币产量约为8.6亿元。另有资料认为,在1915年初开铸新币时,时人调查应改铸的旧币数额为:银元206028152枚,五角银币32279421枚,二角1232860442枚,一角235004212枚。[8]则当时旧币的铸造数量约为2.75亿元。
不久,袁世凯积极筹备复辟称帝,1914年底至1915年,政见不同者纷纷离职,张謇也愤然拂袖回归南通,实施他的实业救国之志。
二 企业、银行融资思想及实践
张謇在1901年的《变法平议》中认为,政府应当提倡办银行,银行是实业之母,国民进化之阶梯,各省应当设立一家官银行,各府县收集闲资。[9]
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謇一行参观了日本的三十四银行,学习了日本银行的先进经营模式。张謇很早就认识到银行是国民经济的资金枢纽,产业发展的资本推进器。他指出,欧美各国的富强之道在于“广设银行”,日本“次第仿效,三四十年之间,由小国而跻于强大矣”[10]。
张謇早年还向清政府极力推荐英、法、德等国的金融体制,因为这些国家“银行之性质,纯然一私家公司,所以坚商民之信,而利商业之用”[11]。张謇建议各级政府以注入现金方式参股民营银行。[12]张謇在筹备通州储蓄兼商业银行时,提出由地方社会各界人士“先合资本十万元,凡一万股,每股十元”[13]。张謇在《劝业银行条例》中也明确表达了“劝业银行为股分(份)有限公司”的理念。[14]
张謇不仅重视应当建设银行为实业提供资金,他甚至认为国家应当用财政资金支持实业。特别是面对当时中国民间的百分之八的投资官利,他认为政府应当出息三年对重要实业以支持。[15]创办银行支持实业更是其典型思想。事实上,在《国币条例》及其施行细则颁布前后,南京临时政府曾颁发过兴办商业银行、惠工银行等条例,北洋政府曾颁发《劝业银行条例》。
张謇自晚清时就寻求外资,设立合资、合作银行。他参与了建立中法劝业银行、中美联合银行、中美治淮农业银行的谈判。张謇花了近10年时间,与法方讨论合资建设银行事宜。1905年10月,张謇与法国商部专使和法商代表德隆格,讨论合资建立中国国民实业银行。1908年4月,张謇与法方代表德·马尔托等人达成为建立一所中国劝业银行的意向书。1913年张謇又与法方达成合资经营银行的建议,次年中法劝业地产银行正式成立。法国人卜夏参与了劝业银行合同的签订。1910年,张謇代表中方股东发起人,与美国商人签订草约,双方各占50%的股权,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中美联合银行。1913年他还与美商商谈治淮农业银行事宜。[16]
民国初年,张謇成为抵制北洋政府停兑令,保护民众利益的代表人物之一。
1916年5月11日,袁世凯称帝,中交两行垫款支持,银行滥发引起挤兑,时任民国北洋政府国务总理的段祺瑞下令中国、交通两银行自奉令之日起,所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时称“停兑令”。
停兑令激起人民反抗,社会秩序一片混乱。中行在上海的货币发行是中国银行发行的主体,分行总理宋汉章认为违抗段令是杀头之罪,执行段令银行又有40%的资金缺口,将会使上海中行彻底垮台,难以向股东和存、储户交代。两难之际,宋找到张謇。张謇认为应当:第一,抵制停兑止付令,对印有上海地名券的纸币照常兑现,民众提存照常付现。如现银不足时,可向汇丰、德华等银行商借,不得已时,可用资产抵押。第二,政府支付单,一律不付现。第三,召集中行上海分行股东会,由股东会决议声明不执行停兑令。宋汉章与张謇不谋而合,召开了中行上海分行股东联合会,推举张謇为会长。
1916年5月13日,张謇以中行上海分行股东联合会会长的名义,向国务院抗议:停兑令无异宣告政府破产,银行倒闭,直接、间接宰割天下同胞,丧尽国家之元气。自此之后财政信用一劫不复。沪上中国银行由股东联合会决议,通知分行总理照常兑现付存,不能遵照院令办理。段祺瑞无可奈何,1916年6月1日宣布取消停兑令。中行上海分行信誉大增,业务发展迅猛。张謇在关键时刻起了重要作用。
20世纪20年代初,交通银行由于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有合并于中国银行之说。张謇临危受命担任交行总理一职。1922年6月18日,交通银行第十一届股东总会在北京召开,张謇为总理,钱永铭为协理。在经营交通银行的近三年时间里,人事上他安排江浙金融势力进入管理高层,逐步改变梁士诒和交通系独大的状况,经营上逐步改变银行过分依赖政府的现状,内部治理上逐步改变分支行割裂以及机构膨胀的状况。在他的主持下,交通银行迅速走出了危机,经营状况也大为改善。张謇维持了交通银行国家银行的地位。交行拥有纸币发行权并参与国库管理,完善了银行自身放款制度并积极清理旧欠,同时追求发行上的独立公开。张謇认为,停止向政府垫款还是治标,发行独立公开才是治本之策。[17]
张謇不论是自创银行还是对国内已有的银行,他最关注的实际上就是银行资金的运用或投向,这对他而言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实业。
1910年他在《对于救国储金之感言》中说储金不应当“为教育、海陆军之备费”,而应当“为实业之备费”,因为“教育犹在,海陆军犹果也,而其根本则在实业”。他甚至认为储金应当用于植棉,植棉是当时救国的“当务之急”[18]。
再如他十分关注的农垦事业,认为应当建立农业银行,利用银行贷款兴垦。1913年,张謇呼吁“其所以请筹立农业银行,以为各地方河渠沟洫、堤岸闸坝工程之准备者,厥有二义:一为对外。今日而言水利,所需资本,悉仰给于外人”。“惟有筹立农业银行……人民得赖此种银行,作其保障,资其周转,则关于水利之兴造,既无官吏之督促,亦必百废举矣。”[19]1923年,在《论理财致王克敏函》中,他说垦牧需要贷款:“设劝业银行者上也;次则于国家银行内兼营一部分长期贷款事业;又次则由农垦公司自行借款。”这是张謇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集中体现。张謇曾多次与徐公溥、吴吉卿以书信形式讨论相关问题,对于农业银行一致主张模仿德、法、日本地贷银行制度,同时要结合中国实际,根据国情拟订符合本国国情的简章。[20]
张謇创办的银行主要有以下几家,实际上张謇均赋其特殊职能。大生上海事务所实际是大生集团的外汇银行,通海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是集团的投资银行,大同钱庄实际是集团的商业银行,淮海实业银行实际是集团的中央银行,这些机构对筹集资金发展大生集团实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张謇的实业主要以股份制形式筹集资金,采取保息分红、滚动发展、股权均等,这更使他深刻认识到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大生集团内部资金的相互调剂,使企业不需要向金融机构抵押房产,就能获得大量资金,避免烦琐的信贷手续,减少抵押贷款次数,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大生集团内部资金结算方式的变革是中国较早的公司财务管理案例。
张謇在1902年就设想创办南通劝业银行。他认为:“国非富不强,富非实业不张,实业非有多数之母本不昌,欧美人知之,故广设银行。”但因创办银行条件不成熟,他就采取分步渐进之策,先在大生一厂创立储蓄账房,吸取职工存款,发行临时钱票、支单,形成银行雏形。大生纱厂专门制定“存工”制度,工人工资迟一礼拜发,长存一礼拜在厂。[21]他还要求通过吸收工人工资和社会闲散资金,筹措资金。1922年,大生纱厂借款总额为709.8万两,其中存款为113.9万两。[22]后他又在南通商校创设银行专修科,为创办银行培养人才。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南通市面不振,银根紧缩,地方新政权请求张謇给予援助,张謇决定用本厂银元钞票,补市面现金不济。
1918年初,张謇向南通工商界急切呼吁:“吾花纱布同业所感受之痛苦之艰难,而徒唤奈何者,一言以蔽之曰,金融关系而已。”“欲求操纵自如,确立巩固地位,必在南通创设实业银行。”张謇这一主张,得到了大生集团股东们的支持,集团组建银行班子,在南通濠阳路营建银行大楼。1919年夏历四月十日,举行大生股东会,银行定名为淮海实业银行,在大生股东余利项下,提十分之一入淮海实业银行股份,并向社会各界招股,计划股本100万元,后实到股本125万元,随即上报财政部、农商部批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按当时银行成例,实收资本达注册资本1/4即可开业,故于1919年冬得准开业。淮海实业银行营业范围有存放款、贴现、受抵有价证券、代理南通地方公债、代保管和买卖金银、兑换外国币、经理大生公司股款、股息等,并获得货币发行权。1920年1月正式开业。
淮海实业银行开业后,印就1元、5元、10元三种面额的汇兑券,正面上横为“淮海实业银行汇兑券”9个字,中间皆为张謇之子、该行总经理张孝若半身像,左侧标各自面额,右侧印有“凭票汇付同额国币,淮海实业银行照付”等字样。背面主图1元、10元都印南通狼山风景图,5元背面为该行总管理处的主楼图。
淮海实业银行开业后,1920—1921年营运较好,年存、放款量各达500万元以上,位居当时南通金融机构之首。1922年南通大生集团陷入困境,苏北又连续发大水,灾情惨重,各盐垦公司亏损巨大,农工商各业萧条,淮海实业银行的营运资金呆滞,张謇及其子张孝若为保护民众利益,不仅决定把印好的钞票继续封存不发,而且从1925年起歇业清理,多方向外筹资,对存储户一律按原约足额付给本息,对贷款户采取逐步清理。
三 金融市场融资思想及实践
对于张謇而言,在那个时代巨大的实业需求使他早就感到单纯的银行融资不能满足实业的需求和发展,因而创建金融市场,并在市场上融资,是其金融思想及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晚清时,张謇就发行过股票。光绪三十四年(1908)商办苏省铁路有限公司股票上有总理王清穆、协理张謇等的签名,附带有息单。[23]
中国的证券交易是由西方传入的。1869年,上海长利(西洋代理券商)已经从事国际股票买卖。洋务运动中一批官督商办、商办企业为了融资,开始从事股票事业,出现了一批华商股票掮客。当时中国没有股票交易所,一般在茶馆进行股票交易。直到1914年秋天上海股票交易公会成立。
张謇在担任农商部长时,大力推动《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所法实施细则》及附属规则的制定和颁布。
1916年,孙中山联合虞洽卿向北京政府申请创立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孙中山期望通过此举获得革命活动经费。张謇以国际惯例为依据,指出证券交易所只能交易证券不能涉及物品交易,依据191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所不能外资持股,但在虞洽卿的方案中,涉及外资。在张謇的反对之下,虞洽卿等人的申请被搁置起来。
1916年,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4年后,以虞洽卿为董事长的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建立,交易的既有证券也有棉花、布匹等物品。经过疯狂的交易和泡沫浪潮,到1922年,交易所热潮降下帷幕,泡沫破灭之后,存活的交易所只有6家,进入了证券交易的冰河期。
1921年9月南通成立了南通棉业、纱业、证券、杂粮联合交易所。交易所股票每股面值50元,总计24000股,总股本为120万元,股东多为南通地区钱业和花纱布业的资本家、大生纱厂股东和高级职员。张謇全力支持南通交易所的创办。这是我国较早创设的现代高级金融交易市场之一。
张謇也十分强调发行国债以积累资金支持实业发展,但他强调“国债票应以某项入款为押,以昭信用”[24]。
1923年张謇致黎元洪、张绍曾函,为华商纱厂联合会组织中华棉业公司发行债券,“对于债券担保,要求政府主持”,“实未增国库丝毫之负担”。这种“以国力为保障”的做法,是筹集资金的一种辅助手段。[25]
但张謇的时代,却是国债用于银行取利而无向实业投入的时代,他的这些符合基本经济规律的思想,在当时均未发生较大的实效。
1922年,张謇七十大寿。在北京、上海报纸举办的成功人物民意测验中,张謇在选举时代“最景仰之人物”中得票数最高,人生似乎走到了顶峰。但也正是这一年,大生集团对外负债突破400万两。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又将他常引为骄傲、赖以保障南通的许多水利工程摧毁,张謇的人生从高峰跌入低谷。一直到1926年辞世,他再也没有盼来大生集团的转机。
历史似乎在告诉人们,先进的思想实践与社会现实总是存在着吊诡之处,一时的起步总会被历史的大潮风吹雨打去。但历史总会在前人的实践中永不止歇地前行。
(2015年张謇研讨会论文,上海)
[1] 《张謇传》,《国史馆馆刊》第1卷第2期。
[2] 《张謇全集》第5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
[3] 《张謇全集》第8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544页。
[4] 《张謇全集》第4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41—42页。
[5] 沈家五编:《张謇农商总长任期经济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
[6] 《张謇全集》第2卷,江苏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63页。
[7] 可参见戴建兵《中国近代的白银核心型货币体系(1890—1935)》,《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9期。
[8] 上海《新闻报》1915年1月20日。
[9] 沈韵霞:《论张謇的经济思想》,《镇江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
[10] 《张謇全集》第4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67页。
[11] 《张謇全集》第2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9页。
[12] 张敏:《论张謇现代金融体制理念的思想渊源》,《忻州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13] 《张謇全集》第4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68页。
[14] 周新国:《中国近代化先驱:状元实业家张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1页。
[15] 沈韵霞:《论张謇的经济思想》,《镇江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
[16] 张敏:《论张謇现代金融体制理念的思想渊源》,《忻州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17] 张启祥:《张謇与危机中的交通银行》,《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18] 《张謇全集》第1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19] 《条议全国水利呈现》,《张謇全集》第2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20] 张敏:《论张謇现代金融体制理念的思想渊源》,《忻州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21] 《张謇全集》第5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74页。
[22] 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20页。
[23] 泓盛首届股票债券大型专场拍卖会2012拍卖目录。
[24] 《张謇全集》第2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9页。
[25] 从卫兵:《论张謇现代农业资本运作思想与实践》,《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