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本书将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为宏观背景,借鉴和学习公共管理领域绩效评估经验,综合运用法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具体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可行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力图通过科学的评价机制,从实证角度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以揭示、分析并解决在实践中已经遇到或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使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部门能够准确地自我定位,促进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从而最大化地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研究内容在篇章结构上分为10章,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第1章至第4章)是基础理论;第二部分(第5章至第8章)是实证分析;第三部分(第9章)为对策建议;第四部分(第10章)为专题研究。
第1章至第3章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含义、特征、分类等基本问题进行全面探讨,厘清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二者在整个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从合理性和科学性两个方面论证了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体系的制度价值。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历史文本进行了分析,对国际和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发展态势进行了考察,这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心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4章为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评价的基础理论,对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从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角度论证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并立足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践进程,构建起了一个包括绩效评价主体、对象、流程、指标、方法等要素在内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评价体系。从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多元主体体系的运作、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了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是科学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可预测性原则和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逻辑框架上,将评价对象分成投入、过程、产出、影响四个维度来作为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再具体细分相应的二级和三级指标,进而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流程、评价内容和具体的评分规则。
第5章至第8章的实证分析是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过程、产出和影响四个方面开展。其中,第5章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人力投入、财力投入和机构投入等方面情况展开实证研究和对比研究。第6章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过程展开实证研究和对比研究,主要包括执法程序、执法公开、执法手段、执法机制、司法程序、司法公开、司法手段、司法机制等方面。第7章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产出展开实证研究和对比研究,主要包括文件产出、结果产出和质效产出等方面。第8章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展开实证研究和对比研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改善、知识产权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机关形象改进、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培育等社会效果和知识经济水平提升、相关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创新总量提高等经济效果。
第9章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发展对策。根据绩效评价结论,揭示了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从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服务职能的优化与发展等方面,为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体系提出具体的建议与措施。
第10章专题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理论和实践。之所以选择这一专题,是因为本书提出的“建立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对策建议,被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湖南省专利条例》采纳,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动湖南省法院系统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实施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因此,作为服务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和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构建,可以说是有效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的一个样本,有必要专题探讨。本书研究框架见图1-1。
图1-1 本书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