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曼海姆的管弦乐队
在“小巴赫”的音乐辉耀德国北方,形成“柏林乐派”的同时,另一批音乐家活跃在德国南部的文化艺术中心曼海姆。他们以管弦乐为疆域,逐渐形成了“曼海姆乐派”。
18世纪的曼海姆
18世纪50年代,曼海姆有一个著名的管弦乐队。组织者是当地执政官选帝侯查理·提沃多,活动场所就在选帝侯宅第。他的乐队编制为:小提琴20把;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各4把;长笛、双簧管、大管各两支;圆号4支;小号1支;定音鼓两个。如此庞大的管弦乐队编制,在当时欧洲乐坛上是绝无仅有的。英国音乐史学家伯尼称其为“一支将军的军队”。
曼海姆乐队具有很高的音乐艺术造诣,其演奏以力度的动人变化而闻名。据说,这个乐队可以通过精微的渐强和渐弱的递进,表现管弦乐曲中的极弱(pp)到极强(ff),并形成强烈的对比,达到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德国音乐评论家舒巴尔特在他的《音乐美学意见》一书中,这样评价曼海姆乐队:“世上的乐队没有比曼海姆的乐队演奏得更好的。它的强音(f)犹如笛鸣,它的渐强(Crescendo)犹如瀑布,它的渐弱(Diminuendo)犹如向着远处潺潺流去的明澈小溪,它的轻音(p)犹如春天的絮絮私语。”
曼海姆乐队的指挥是波希米亚杰出的小提琴家、作曲家约翰·施塔米兹(1717—1757)。在他周围集结了一批有才华的音乐家,如霍尔茨鲍尔、里赫待、坎纳比希,以及施塔米兹的两个儿子卡尔和安东。
波希米亚音乐家施塔米兹肖像
施塔米兹以曼海姆乐队为载体,进行了管弦乐创作上和演奏上的探求与改革。那时奏鸣曲只有独奏、二重奏和三重奏,约翰·施塔米兹在这一曲式中引入了管弦合奏,取名为“交响乐”。他把乐队分为管乐与弦乐两大组,取消了乐队中的古钢琴和“数字低音”的即兴伴奏。
施塔米兹一生创作了50部交响曲及小提琴协奏曲、奏鸣曲等。打开他的《D大调交响曲》,第一乐章的第一主题由小提琴奏出,富于英雄性;第二主题则是抒情的,由管乐器及圆号演奏。在展开部中,第一主题产生多样的转调变化。然后,再现第一、第二两个主题。这个乐章是奏鸣曲式结构,已具有“交响曲”首章的基本特征。
曼海姆的其他音乐家,如德国作曲家菲尔兹,在交响曲中采用了持续音手法。其《定期交响曲》第二部的终曲乐章,就采用一个音在低声部持续了将近四分之一的篇幅。德国作曲家坎纳比希在他的《降B大调交响曲》第一乐章中,用弦乐演奏第一主题,用管乐演奏第二主题,从主题本身到乐器音色皆形成了鲜明对比。
施塔米兹及其他曼海姆作曲家在交响音乐的创作与演奏上,进行了多方面探索。1740年,当施塔米兹把以往3个乐章构成的“奏鸣曲”形式扩大为4个乐章的“交响乐”形式时,这种“快板”“慢板”“小步舞曲”及“快板”终曲乐章结构的交响套曲形式,已经确立了“交响乐”的基本规范。
曼海姆音乐家在管弦乐队的编制、演奏以及交响音乐创作方面的贡献,使他们在音乐史上享有“曼海姆乐派”的称谓,成为“交响音乐”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流派。这个流派在音乐创作上鲜明的主调风格、主题对比与展开的结构、丰富而生动的管弦音响层次,以及在奏鸣曲式、交响套曲的4个乐章构成形式上的创造,为交响乐的成熟与定型开辟了道路。
莫扎特曾在曼海姆居住过一年多,并与坎纳比希密切交往。这个乐派的音乐创作与演奏,使莫扎特吸取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而在海顿和贝多芬的交响乐创作中,无疑也可寻到“曼海姆乐派”的踪影。
奥地利音乐家莫扎特肖像
虽然“曼海姆乐派”作曲家先后创作了几百首古典交响曲作品,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与艺术眼界的限制,他们的创作仍嫌单调、缺乏个性。因此,在“曼海姆乐派”作曲家身后,“交响音乐”的发展依然还要经历一个跋涉与探求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