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堪的纳维亚语的故事
古英语词汇多样性的第二个主要源头是斯堪的纳维亚语。早在8世纪80年代,维京人就曾在不列颠露过脸。尽管如此,古挪威语的词汇要在英语中开始崭露头角,却还得再过一个世纪。双方的首次接触载于《帕克尔编年史》,在有关787年的记述中(实为789年,这位抄写员还犯过另一个誊写错误,使古英语文本的研究变得越发复杂,见第43页,结果是,从754年到845年,其间总是短了两年),有这样一条记载:
这一年,国王贝奥特里克(Beorhtric)迎娶奥法之女伊德布尔(Eadburh)为妻。在喜庆的日子里,破天荒来了三条大船。于是采邑总管(即国王派驻县郡的地方长官)策马前去迎接,想要劝他们前往国王的行宫,因为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结果他们杀了他。这些便是抵达英格兰的首批丹麦船只。3
这次攻击——事实上,其发动者很可能是挪威人,而不是丹麦人——发生在南部,即在多塞特沿岸一带;而随后的几次突袭则转向了北部地区。793年,林迪斯芳修道院被掠夺一空,接着是贾罗(794年)和爱奥那(795年)。短暂停息之后的入侵,据《帕克尔编年史》的记载,开始于9世纪30年代中期,全部都在南部沿海一带,从康沃尔一直打到伦敦。从851年开始,每逢冬季,在泰晤士河口安营扎寨便成了一项例行公事。当时还没有永久性的定居点,也很少有向内地迁移的,但在865年,一支丹麦军队突然抵达东英吉利亚之后,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攻占了约克。诺森伯兰也随即陷落。从9世纪70年代开始,丹麦人的定居点便迅速激增,遍及整个东北地区。《帕克尔编年史》在记载876年的史实时,曾经提及一个丹麦首领:“这一年,哈夫旦(Halfdan)享有整个诺森伯兰,他们从事耕作,自食其力。”
但对麦西亚和韦塞克斯的入侵却遭到了联合抵抗,特别在伯克郡,埃塞尔雷德国王和他的弟弟阿尔弗烈德在阿什顿(Ashdon)大败丹麦人(870年)。后来,阿尔弗烈德国王于878年在伊森顿(Ethandun,今爱丁顿)大战告捷,成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丹麦统领古斯里(Guthrum)遂同意撤离韦塞克斯,退回东英吉利亚,之后又在那里建立了定居点。886年,阿尔弗烈德与古斯里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阿尔弗烈德掌控了伦敦,而古斯里则掌控了英格兰东部的一片地区,因为这里实行丹麦法律,所以成为所谓的“丹麦法地区”(the Danelaw)。这片地区从泰晤士北部沿岸一直延伸到西部的利河(the River Lea,埃塞克斯边界),然后沿利河北上进入贝德福郡,再沿乌斯河延伸至瓦特林大街一线(第51页);再往北走,其边界就不甚清楚了,但从地名所提供的证据看,丹麦人最终到达的地区包括了北部全境和三分之一的东北部地区,大致位于柴郡和韦塞克斯之间(见第51页地图)。在整个这片地区,用斯堪的纳维亚语命名的地方共有2000多个,主要分布在约克郡、林肯郡、英格兰以及中东部地区。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姓氏分布(比如以-son为后缀的Johnson,Henderson,Jackson等)也显示,其在整个丹麦法地区都非常集中,而这一倾向早在《土地志》(1086-1087年)中就有过记录。根据早期中古英语资料的记录,在约克郡和林肯郡的北部地区,60%的姓氏都源自斯堪的纳维亚。
这段时间里,英语的最为重要的发展之一,是源自斯堪的纳维亚语的地名。很多都易于辨认。有600多个地名以-by结尾,如Rugby[拉格比]和Grimsby[格里姆斯比],这一词尾原为古挪威语单词,“农场”或“市镇”之义,而另一个成分则通常都是人名(这里的两个例子,就分别表示“洛格的农场”和“格里姆的农场”),但有时也指一般性特征,比如Burnby[溪水边的农场]和Westerby[西边的农场]。还有很多地名的结尾是-thorpe[意为“村庄”、“偏远的农场” ]、-thwaite[意为“森林中的空地”]或-toft[意为“宅地、住地、农庄”]。也有一些是各种要素的大杂烩,比如Althorp,Milthorpe,Braithwaite,Applethwaite,Lowestoft和Sandtoft。有时,整个名字就是一个独立的古挪威单词或是两个单词的组合,以村庄为例,叫Toft的有六个,叫Thorpe的有十几个,而Crosby和Skokholm则是两个名字的组合形式,前者义为“十字路口附近的农庄”(源自kros + by),后者是彭布鲁克郡的一个小岛(stokkr“水道”+ holmr“小岛”)。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特别细心,才能断定某个名字是否源自斯堪的纳维亚语,因为古英语单词内部也有形式和意义都很相似的单词。比如Thorpe,古英语中也有一个,拼作þrop或þorp,“村庄”之义。具体地说,虽然萨里郡有索普(Thorp),多塞特郡(Dorset)有索罗普(Throop),但二者都与丹麦人的定居地相距甚远。假如我们认为,斯堪的纳维亚地名总能反映出丹麦人或挪威人的定居点,我们同样必须小心谨慎。有一种可能是,一位来自丹麦的贵族,虽住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地盘上,却可能选用斯堪的纳维亚地名,以示自己是当地的“皇族”。一些表示关系的地名,如Netherby[荷兰农场]、Westby[西部农场]等,就很可能是这样轻而易举地冒出来的。另一种可能是,这里虽然是盎格鲁-撒克逊社区,却自愿采用古挪威语作自己的地名,原因可能是借以表示与新来者所建立的某种社会关系。无论社会情况到底如何,在整个丹麦法地区,地名使用范围广泛,影响深远。
在英语地名的历史上,还有一个方面也涉及语言的糅合。古挪威语和古英语可以并肩存在,共同出现于一个名字之中,是为所谓的“混成”(hybrid)名字。要明白这种混成,我们得首先知道英语地名中那些常用的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词素,比如嵌板3.8所列举的那些。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不列颠的绝大多数地名都包含有这些语素,或是单独使用,或是组合使用。大多数组合形式的结尾都是-ingas,意为people of(之人),比如Hastings[哈斯丁斯]即Hœstingas,意为people of Hæsta[哈斯塔人],又如Barking[巴尔金]即Berecingas,意为people of Berica[贝利卡人]。也有些组合形式只用英语的语素,比如Birmingham[伯明翰]即Beormingaham,意为homestead of the people of Beorma[贝奥马人的家园],又如Uppingham[阿平厄姆]即Yppingeham[伊平厄姆],意为homestead of the people on the higher land[高地人的家园]。不妨来点开心乐子:把古英语的语素组合起来,创造些可能的英语地名,然后看看在这些地名中,到底哪些是真正存在过的,比如Churchdean,Hearthridge,Bridgecombe,Comberbridge之类。但是,当碰到某些混成地名时,这个游戏可就玩不下去了。这些混成地名如Stackpole(斯塔克普,位于威尔士西南部,义为“峭石边的池塘”,来自古挪威语stakkr +古英语pol)或Finedon(法恩登,位于诺森伯兰境内,义为“民众聚合之谷”,来自古挪威语þing +古英语dene)。当然,如果碰到Bewcastle这样的词汇,那也是玩不下去的,这个词中确有一个古挪威语语素,但与其结合的却是源自拉丁语的一个古英语单词,其义为“位于罗马驻军之地的处所”(buð + ceaster)。这种类型的混合十分常见,尤其是一个斯堪的纳维亚人与一个古英语勘界人,两人的名字如果混合在一起,则更是惊人地常见,比如tun(意为“农场,村寨”)。我们知道,Ulfr[乌尔法人],Skurfa[斯克尔法人]和Sigge[西格人]都曾定居北约克郡,因为他们的名字在Oulston[奥尔斯顿]、Scruton[斯克鲁顿]和Sigston[西格斯顿]中留下了记录(见嵌板3.9)。
在地名上,不仅古挪威语与古英语之间有多种关联,而且在古挪威语内部也存在一些差别。这是因为在当时,丹麦人并不是唯一的斯堪的纳维亚入侵者;挪威人早已抵达不列颠,但他们经由另一条路径,沿途进攻过苏格兰的赫布里底斯群岛、爱尔兰(都柏林于836年陷落)、北威尔士以及英格兰的西北部(10世纪早期)。相应地,在英格兰东北的西部地区,他们建立了很多定居点,但在奔宁山脉一带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举例说,挪威人曾设法进入了约克郡,而丹麦人则进入坎布利亚郡。由于这两种古挪威语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有时还可以根据地名的拼写,判定其源头究竟是挪威语还是丹麦语。例如表示“临时住所”的词。在挪威语中是buð,但在用作地名时,其在今天的拼写形式则有bouthe和buthe等;而在丹麦语中,该词的对应词为boð,发展到今天,其现代形式为bothe和booth。坎布利亚有个村子叫Bouth[布斯],兰开夏也有一个村子叫Bouth[布斯],前者是挪威语,后者却是丹麦语。也有一些地名显示,古挪威人的先祖曾取道爱尔兰,而后才进入英格兰的,每当发现这样的地名时,其间的区别就更加有趣了。比如,坎布利亚和约克郡各有一个Melmerby[麦尔墨比],意思都是Melmor’s village[麦尔墨人的村庄],但Melmor却是一个爱尔兰词,意为servant of Mary[圣母玛利亚的仆人]。有些地名还拥有凯尔特语的发音,比如坎布利亚的Brigsteer[布里格斯梯尔],这个词的字面意义是bridge Styr[斯梯尔桥],也即Styr’s bridge[斯梯尔人的桥]。但这个地方为什么不叫Steerbridge?原因可能是斯梯尔人(Styr)接受了爱尔兰人的影响,因为在凯尔特语中,名字作修饰词使用时要放在名词之后。
如果说斯堪的纳维亚地名,在古挪威人开始其定居时代以后,得到了相对较快的记录,这原本也在我们的情理之中的话;那么,用于口头和书面的一般词汇又如何呢?事实上,古英语中的首批斯堪的纳维亚借词,见于阿尔弗烈德和古斯里签署的《韦德莫尔条约》(Treaty of Wedmore,886)。Healfmarc[半个马克]源自mQrk,是斯堪的纳维亚的货币单位,liesengum是liesing[自由]的变体,来自leysingiar。另外,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的约克文本和彼得伯勒(Peterborough)文本、几种北部地区的福音书(《林迪斯芳福音书》和《拉什沃思福音书》)以及少量的其他记载中,也可以找到一些斯堪的纳维亚地名。但它们的数量并不很大,这段时间进入古英语的古挪威语词汇大约只有30个,其中的一些见嵌板3.10的前半部分。除少数一般词汇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术语,内容涉及丹麦法的实施和对整个地区的管理,也有社会结构、文化场所或文化活动,如航海和打仗之类。因为实用性非常狭窄,所以斯堪的纳维亚的文化和势力一旦衰败,它们也就难以在后来的英语中继续存在。
政治势力的衰败似乎开始于900年左右,当时的丹麦法地区,已逐渐重新回到西撒克逊人手中。到920年,英国人的控制已经远至诺森伯兰;而在937年的布鲁南博尔之战(battle of Brunanburh)中,斯堪的纳维亚人和苏格兰人的联合被彻底打败,这场有着决定性意义的战役之后,命运的转折似乎已经不可逆转。954年,约克的最后一位斯堪的纳维亚国王埃里克·布拉达克斯(Eric Bloodaxe)被驱逐。埃德加国王(959-975年)颁布法律,承认英吉利人和丹麦人有权保留自己的风俗习俗。但随后的和平却没能长久延续。10世纪80年代,丹麦人再度发起一系列的攻击,无不大获全胜。其中之一发生于991年,在埃塞克斯的马尔顿,丹麦人击败了东撒克逊伯爵拜斯诺斯(Byrthnoth),在《马尔顿之战》(the Battle of Malden)中获得了诗的永恒。在随后的时间里,冲突持续不断,丹麦人节节取胜,于1016年达到巅峰。当年,埃塞尔雷德国王战死,丹麦王克努特(Cnut,即Canut)一举登上英吉利的王座。结果是,很多丹麦士兵自愿留在英格兰,新一轮的丹麦人定居点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这一次,他们所发现的那些地区,远远超出了丹麦法的原有区域。
这次新的丹麦统治,从1016年一直持续到1042年,先是克努特(至1035年),后几年则是他的儿子哈狄克努特(Hardecanute)。当时的斯堪的纳维亚词汇,其社会地位一定有了显著提升,使用也必定更加频繁,一是因为来了一个全新的丹麦贵族阶层,二是因为克努特宣布(1018年)将继续推行埃德加时代的法律。至于这些新的用法是否能够为英吉利所理解,是否需要经过翻译,我们将在下面讲到。但它们的作用想必都非常巨大,既近似于一个世纪以后的诺曼法语的影响,也近似于17世纪初的苏格兰宫廷对伦敦的影响。我们完全可以想象,那些曾被视为落伍的或异己的词汇,现在摇身一变,成了时髦的用语。其中的部分词汇甚至在哈狄克努特死后还声望依旧。盎格鲁-诺曼人“告解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当选国王之后,一种新的诺曼文化开始对英国宫廷产生影响,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法语和斯堪的纳维亚语的影响却并行不悖,皇宫里的几个高级职位依旧掌握在丹麦人手中。关于当时的权力平衡问题,人们各持己见,莫衷一是;但地位和权力等的日常冲突必然也会有所反映;而大量的不同口音、多样的话语风格、强烈的语言倾向等,都是这些冲突的载体。模仿丹麦人或诺曼人的说话方式,无疑是不少宫廷弄臣的惯用伎俩。
尽管丹麦人定居点众多,时间也长,尽管丹麦语已然成了一代人的强权语言,但在整个11世纪,斯堪的纳维亚单词对古英语词汇的总体影响却始终微乎其微,在各种古英语文本中能够识别的词项也仅仅只有几十个。事实上,在9-12世纪的古英语中,即便把所有斯堪的纳维亚语单词都尽数算入,所能得到的数字也依旧小得惊人——约150。而进入现代英语的则仅有25个左右。如何解释这种缺失现象曾是不少讨论的共同话题。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这样:由于阿尔弗烈德国王的广泛使用,西撒克逊方言的地位得以提升,成了高雅的文学语言,到公元1000年时,其发展水平已经很高,成了一种抄录标准(scribal standard)。而丹麦语的使用却受区域限制,难以做到广为人知,无法建立自己的公信度。当时的政治中心位于南部,先是温彻斯特,后是伦敦,均在丹麦法地区之外。后期的一个相关因素可能是,面对日渐增长的诺曼影响,丹麦词汇的优势已是江河日下。但最为重要的原因或许是时间。接受丹麦法的总体期限非常短暂,丹麦法时代仅仅维系了50余年,克努特时代也只有26年。在整个这段时间里,那些以丹麦为主题的、能显示斯堪的纳维亚语词汇典范的原创性文学作品,一件也没有流传下来(而早期中古英语时期,如我们将看到的,却与此截然不同)。事实上,现存抄本中,属于这段时期的东西根本就没有。
如果斯堪的纳维亚语的故事就此结束,那么从语言学的维度说,它在英语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充其量不过细浪一条。但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相交的时代,却发生了某种出人意料的事情。虽然尚无书面记载可以利用,但越来越多的斯堪的纳维亚词汇却在英语中逐渐立稳了脚跟。我们之所以能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从大约1200年开始的最早的中古英语文学作品中,数以千计的单词都属古挪威语,在北部和东部地区的文本如《欧拉姆书》(Orrmulum)和《丹麦人哈威洛克》(Havelok the Dane)(第196页)中,尤其如此。这些单词不可能突然之间就在12世纪都如期到来。历史地看,当时的英格兰正处于诺曼法语的统治之下,与斯堪的纳维亚并无什么重要联系。加之借词的确立需要时间,所以我们所看到的,只可能是古挪威语单词。在两个世纪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它们有如暗流一般,始终在涌动,经过了俗语化的发展后已被广泛使用,而现在终于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毫无疑问,很多这样的单词都已根深蒂固,因为它们竟然开始取代某些盎格鲁-撒克逊词汇。以表示take[拿取]的单词为例,其古英语形式为niman;而古挪威语taka在英语中的最初形式为toc(=took),见于11世纪后期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1072年时),但到中古英语晚期时,take已经完全取代niman的功能,成了一个通用的英语词汇。通常情况下,被取代的盎格鲁-撒克逊单词都会在地域方言中存留一段时间。Nim[窃]源于niman,后衍生出steal[偷窃]的意义。作为方言词的nim,直到19世纪仍在使用,而作为俚语(据艾利克·帕特里奇)则一直沿用到20世纪。4所以即便在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方言中看到它,或作动词使用,或作代名词使用,如nim或nym均表示“小偷”(thief)的含义(试比较Nym,即福斯塔夫那个伙伴的名字)。
要完整地讲述斯堪的纳维亚语的故事,我们必须再进入下一个纪元。中古英语时期,古挪威语实际上进入了所有的词性之中。我们可以从名词burðr而得birth,从动词vanta而得want,从形容词illr而得ill。副词þrar还衍生出throli[热心地、狂暴地],但该词在16世纪就已经消失了。还有一些单词,连同它们的基本语法功能,也都一并借了过来,比如代词baðir,其源头是baðe,现代英语作both;又如介词til,其借用结果即现在的till;甚至还有连词ok(=and),该词曾一度被用于几个早期的中古英语文本之中,比如在《欧拉姆书》中,其拼写为occ。
斯堪的纳维亚语借词,在日常使用中到底如何,可以从下列单词中看出,它们都已进入现代标准英语:
anger, awkward, bond, cake, crooked, dirt, dregs, egg, fog, freckle, get, kid, leg, lurk, meek, muggy, neck, seem, sister, skill, skirt, smile, Thursday, window
现代标准英语中,来自这个时段的斯堪的纳维亚单词,其总量究竟有多少,迄今为止仍不清楚。这有多种原因,一则有些单词的词源仍旧不能确定;二则因为有些单词虽在使用,但有严格限制,所以其形式难以具有再生性,比如gaggle,其源头是古挪威语gagl[幼鹅],但今天,只在提到整群的鹅时才会用到它。多数意见认为,这类借词的总量在400到500之间。但总量的计算还取决于你所计算的是哪些单词,比如sky,在几十个复合词中都可以见到(skyjack,skylight,skylark...)。如果将这些都计算在内,则总量将达数千之多。
但是,也没有理由将我们的统计仅仅局限于标准方言之内(见嵌板3.11)。还有更多的斯堪的纳维亚单词,其实都已保留在英格兰的众多地域方言中——从现已实施的方言调查看,已知的至少有600个,而真实的数字一定在1000以上。其中有很多都见于英格兰北部或苏格兰,比如gleg[快、锋利],scaur[岩石、峭壁]和hooly[缓慢、小心]等。有些也见于爱尔兰,比如ettle[打算、建议]。有些则见于英格兰南部,比如在柴郡、德比郡和约克郡, skeer[将火打灭、拨弄烟灰]一词几乎人所共知。在中部地区广为使用的另一单词是addle(赚、挣、获得):Can you credit the wages some chaps addle these days(你能算出伙计们这些天的收入吗)?在约克郡和德文郡之间的广大地区,grum[气愤]在方言中的使用,颇有所向披靡的气势。Frosk[蛙]和skep[篮子]的分布也非常广泛。有些副词十分优美,比如我所钟爱的owmly(寂寞、凄凉,源于aumligr),该词主要用于约克郡,是形容偌大的老宅的术语。
在这些词语中,有些已经成为地域方言的标准用语,比如苏格兰语中的kirk[教堂]。有些则在以往的文学作品中广为流传,比如hap[幸运、成功]:Be it art or hap,/He hath spoken true[也许是他偶然猜对,说的话儿倒很有道理],安东尼如是说。见《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第2幕第3场第33行。另一个例子是gate[路],在《李尔王》中(第4幕第6场第237行),乔装打扮的爱德加操起一口乡下土音,对奥斯尔德说go your gate(相当于“你走吧”,见第360页)。这个意义上的gate,在英格兰北部全境和苏格兰都用得非常广泛,而且由于频繁出现在街道名称中,所以书面上也通常会与之相遇,比如Micklegate[米克尔盖特]和Gallowgate[加洛盖特]——附带说说,这种用法并不是伦敦某些地名中的形式,比如Aldgate[阿尔德盖特]和Newgate[纽盖特],那里的gate指“大门、入口、正门”,属盎格鲁-撒克逊词,而不是斯堪的纳维亚词——另有好几个单词,在一般性用法和地名中,都有它们的记载,其中包括force[瀑布],如Catterick Force[卡特里克瀑布]和Stainforth Force[斯登弗斯瀑布]。
关于斯堪的纳维亚语的影响,我们当然不能高估。若与法语相比,它们毕竟数量有限,不过沧海一粟,而仅中世纪时代进入英语的法语单词就达数千之多。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已不再使用。就现代读者而言,对于中古英语中的那些斯堪的纳维亚词汇,哪怕手头拥有词典,也不会具有任何意义,比如crus, goulen, stor, scogh, hething, mensk, derfly, bleike...(其意义分别为“凶狠的”、“尖叫”、“强壮的”、“森林”、“嘲弄”、“荣誉”、“鲁莽地”、“苍白的”)。然而,那些保持至今的,却因其极高的使用频率(如take和get)而有着异乎寻常的影响。不仅如此,它们还往往伴随另一类型的变化,而这类变化则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给标准语和非标准语双双打下了永久的烙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引入了一套全新的第三人称复数代词they,them和their,用以取代早期古英语的屈折形式(见第44页):hi或hie(主格和宾格为they/them),hira或heora(生格为their,of them),和him或heom(与格为to them,for them)——各种形式都有几种不同的拼写变体。在语言史上,代词通常都是不变的,所以每当一种类型取代另一种类型时,这种现象就值得注意了。
当然,这绝非朝夕之功所能成就。事实上,这类词语花了大约300年的时间,才最终打通整个代词系统,跑遍这个国家的所有角落。变化发端于北部地区,而后稳步向南推进。在南部地区,这些全新的形式一定倍受欢迎。当时,南方的古英语正经历一系列变化,受其影响,第三人称代词he(=he)、heo(=she)和hi(=they),听起来都十分近似。由此而来的种种歧义势必让人难堪。人们需要知道,在诸如 /hi:/ said /hi:/ loved me的句子中,说话者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是一个还是几个?同样,谈到的人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是一个还是几个?They 的形式很好地解决了复数代词的问题;大概在同一时期,she的出现(其源头更加模糊)也为阴性代词提供了解决办法。
到1200年,在英格兰的中北部地区,they(拼作theis,þeʒʒ等)已经取代了hi。《欧拉姆书》写于英格兰中部地区的东部,时间在1200年左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套形式的彼此竞争。当they充当句子主语时,作者总用þeʒʒ不用hi,但在充当其他功能时,则既用hemm,heore和here,也用þeʒʒm和þeʒʒre。即便在某些短语中,也可以看到两套词语的共存,比如þeʒʒ hemm self[他们自己]。到1300年,they成了英格兰中部地区的一个通用词,然后开始向南拓展,并与南部地区的hi并存,直到1400年左右。与此同时,其他形式也处于变化之中,只是程度有所差异、地域有所不同而已。乔叟在使用þei的同时也在使用her/here和hem。大约到1450年,hi已从语言中完全消失,此后不久出现的其他h-形式,已是它们的最后身影了。在威廉·卡克斯顿的早期散文中,偶尔还有h-形式和th-形式,比如他的《特洛伊史》(1473年)就同时用了hem和them。书中有这样一句:I have promysid to dyverce gentlimen and to my frendes to adresse to hem as hastely as I might this sayd book[我已答应几个绅士和朋友,要把所说的书尽快给他们]。而几行之后转向别的作家时,又说他们wryten favorably for the Grekes and gyve to them more worship than to the Trojans[更喜欢写希腊人,也更崇敬希腊人而非特洛伊人]。但在他的印刷生涯的后期却处处都是th-形式。此后,唯一能跟踪到的、带有旧式发音的h-形式,就是them在口语中的弱化形式 ’em。这一形式常见于莎士比亚的作品,今天也仍在使用,如Give’em to me[都给我吧]。
古挪威语对英语语法的影响,还可以从另外几个形式中看出。其中与they密切相关的是用are作系动词to be的第三人称复数形式。早在古英语晚期,这个形式就曾偶尔在北部地区的文本中使用过,比如《林迪斯芳福音书》;但在中古英语时期,它却稳步南下,最终取代了与之抗衡的另外两个复数形式sindon和be。到13世纪中叶,sindon已完全消失,而be则仍旧用了好几个世纪,并因《公祷书》和《钦定圣经》而深入人心,长达几代人之久,比如They be blind leaders of the blind(他们是瞎子领瞎子,见《马太福音》15:14)。现代标准英语中,这个形式几乎完全消失在视野之外,尽管偶尔也会打个照面,但也仅限于虚拟语气(如if they be there)、诗歌作品、格言警句(如Medicines be not meant to live by)和习惯用语(如the powers that be)。但无论不列颠还是海外,在各种地域方言中,它依然是一个主要的语言特征(见第481页)。一个完全相同的形式,于一个时代是标准,于另一时代则可能是方言。
保留至今的语法特征中,属于斯堪的纳维亚语的,还有代词both和same,以及介词til(=till,to)和fro(=from)。Fro(亦作fra和frae)仍在地域方言中广为使用,但在标准英语中则仅见于固定短语to and fro。表示否定回答的单词nay也源于古挪威语(nei)。从古挪威语munu,我们有了助动词mun,它有不同的形式,下面的例子来自北部地区一首编年史性质的诗《世界之光》(Cursor Mundi),作于14世纪初:him mond forbade / To hal don suilk an ogli dede(他拒绝做这等可怕的事,第1105行)。在好几个方言中,今天仍在用mun表示must的含义,而19世纪的一个著名例子,当数丁尼生《北方农夫,古调》的末行:an’ if I mun doy I mun doy(见第494页)。最后,动词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的结尾-s(如she runs),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就是斯堪的纳维亚的语言特征。在古英语中,这个结尾通常都是-ð,比如hebbað(=raises)和gœð(=goes);但在晚期的诺森伯兰文本中,我们却发现有个-s,这个形式也向南部发展,并成了一个标准(见第218页)。
古挪威语的语法形式中,还有几个也曾进入早期中古英语,但都没能保留下来。比如在《世界之光》中,我们发现有几个地方都把at用作关系代词:þis palais at was sua rike(这座宫殿何等堂皇富丽,第415行),而在hu sumeuer(无论如何,第2339行)中,作as解的so则被sum取代。值得注意的单词还有一些,比如few,though,against和at等,虽然并非什么新的词语(都已存在于古英语中),但使用上却深受古挪威语的影响。好几种口头和惯用法中的with 和at,也都是根据古挪威语的类似结构推导出来,而后才得以被人采用或推广的。5不妨举两个例证,一是词语使用的“关联性”(He’s always at his desk),二是古英语中所没有一种用法,比如She lives at Mary’s。这两个例证都是古挪威语的常见结构,值得注意的是,它们都是在古英语中才开始出现的,也都具有相当的使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