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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IP和自有IP

吴晓波和雷军两人都是超级IP。从微信指数看,两人旗鼓相当,如图3-3。

图3-3 吴晓波和雷军的微信指数

但是,两人是完全不同属性的IP。吴晓波是公共IP(或者说,公共媒体属性的IP),雷军是自有IP。

当然,也有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超级IP,比如王石,他既是万科的形象代言人,也是一个玩家,可以为其他品牌做广告,如为格力广告代言。

公共IP:媒体人格化

公共IP,实际上就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媒体。

传统媒体,媒体是一个机构,这个机构由很多人、很多部门组成。但是,人们不关注个人,而是关注媒体这个机构。

公共IP,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机构。但是,人们不关心机构,只关心个人。

因为IP是人格化的,打上鲜明的个体烙印。比如,吴晓波背后的机构如何,没人关注,人们只关注吴晓波本人。哪怕是机构的创作内容,最后也要以吴晓波的名义出品。

人,只有人,才是特点鲜明的价值载体。

自有IP

公共IP与自有IP,两者的差别是什么?打个比喻,公共IP是公交车,自有IP是私家车。

公交车是公用的,通过向乘客收费获取收入;私家车是自用的,要赚钱养私家车。

公共IP,特点就是它是媒体,通过内容创造流量,再通过导流赚钱。

自有IP,就是自用的IP,通过内容创造流量,流量不须导流,可以直接变现。比如,董明珠虽然经常站在互联网IP的对立面,如与雷军互怼,但不可否认,董明珠也是个超级IP。作为超级IP,董明珠为格局创造了巨大的流量。

两种属性,两种变现方式

IP是流量连接。IP是流量保证,流量本身是有成本的,流量连接就是IP的变现方式。

两类IP的区别,不在于连接谁,而在于向谁导流。

作为公共IP,吴晓波偶尔也直接变现,比如曾经做过黄酒。但是,媒体属性的公共IP,主要还是替其他产品连接、导流。

作为产品属性的IP,雷军偶尔也替别人站台、引流,比如为凡客诚品站台。但是,雷军在互联网上的表演,主要还是为小米连接、导流。我曾经参加过小米手机的发布会,雷军是否亲自出面,差别真的很大。很难想象,一个没有IP的小米新品发布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也有的IP同时具备两种属性,比如,罗胖就是如此。早期的罗胖,是典型的媒体属性的公共IP。当他本人直接销售产品时,就是自有IP了。

这不奇怪,就像私家车,一旦在滴滴注册,就既是私家车,也是公用车。

娱乐界的超级IP,多数就是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超级IP。在演艺界,他们的作品通过IP变现,这是产品类。同时,他们也利用IP的影响力为品牌代言,这是媒体类公共IP。

媒体的商业逻辑

传统媒体的商业逻辑,可以用“三次销售”概括。

第一次销售“卖内容”,传统媒体就是内容生产者。卖内容,主要指标就是阅读量。

阅读量,有的是订阅,有的是赠阅。只要阅读,就是读者。

早期媒体以订阅为主,后期有的媒体发现,赠阅比订阅的成本更低。比如,有的报纸订户发现,报纸卖“废品”的收入比订阅费更高。

第二次销售是“卖读者”,即做广告。因为有读者,所以可以做广告。

第三次销售是“卖衍生产品”,比如媒体活动。最有名的媒体活动,可能是“财富全球论坛”。

“三次销售”是个笼统的说法,也有人进一步细分,有七次销售、八次销售的说法。

新物种,老逻辑

超级IP被吴声称为“新物种”,确实是在传统时代没有的连接形式。但是,媒体属性的公共IP,其商业逻辑与传统媒体相似。

只不过,IP化的媒体,一切商业指标均以流量形式表示。

要成为IP,一定要有内容生产能力。与传统媒体的差异,只是内容的表达方式不同。

被称为IP,是因为有流量。有流量,就可以商业化。

媒体属性的公共IP,商业化的方式就是为客户连接、导流。其逻辑与做广告相似。

IP有影响力了,除了导流外,还可以举办活动,比如罗胖的跨年演讲《时间的朋友》。

媒体属性IP,商业逻辑仍然可以概括为“三次销售”。当然,IP的变现更多样化了。

公共IP的价值

自媒体时代,人人是媒体,为什么还需要媒体属性的公共IP?

人人是自媒体不假,但不可能人人都成为IP。

任何社会,注意力资源是有限的,甚至是恒定的。过去,媒体往往被称为大众媒体,因为它是个体与大众连接的公共媒介。离开公共媒介,传播效率更低,比如口碑。

有些企业可以形成IP矩阵,有流量来源,如小米、阿里、京东。大多数企业没有IP,没有IP就意味着没有流量来源。

没有流量来源,要么在平台购买流量,如在阿里、京东买流量,要么通过IP导流,即通过媒体化属性的IP导流。

媒体属性的公共IP,就是连接、导流的媒介,实际上就是IP本身连接能力的变现,流量的再分配。如在Papi酱视频上的传播,在公众号上的软文等。

IP商业化:连接起点还是传播终点

互联网时代的传播逻辑,我概括为:发端于小众,引爆于传播,收获于大众。

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大众媒体的话,超级IP更倾向于小众媒体。即使是传播量很大的超级IP也是如此。

判断是大众还是小众,不以传播量为依据,而是以影响的对象为依据。

原因很简单,不能以浏览量作为连接是否成功的依据,而要以能否激活高势能传播人群作为主要指标。激活了高势能传播人群,就能够通过超级IP的连接,开启传播的复制、进化过程。

这是IP化的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差异之所在。传统媒体,阅读量决定于一切,阅读是终点。

超级IP只是连接器,连接是传播的起点。

从小众连接,在传播中引爆。这是利用媒体属性IP所要注意的。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千万级的点击之所以没有产生商业效果,就是把点击当终点,而不是把连接当起点。

在《思维病毒》一书中,作者提出一个传播中“进化”的观点:进化需要两件宝贝:复制,一定程度的忠诚;创新,一定程度的变革。

超级IP的连接,应该开启进化过程。复制,就是开启传播链。创新,就是传播过程中优化传播内容,比如UGC、PGC (Professionally GeneratedContent,专业原创内容)。

社群:IP商业化的路由器

吴声说,“前端流量+后端商业”的简单导流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取而代之的是“IP+社群+电商”的商业模式。这是IP电商的商业模式。

这句话等于宣告靠点击量(浏览量)传播、导流模式的失势。而这个模式是近几年媒体属性IP传播、引流的主要方式。

“前端流量+后端商业”模式也被称为流量池模式,或流量批发变现模式。

超级IP面临的问题,恰恰是流量转化率太低的问题。

我补充一个流量变现的另一条路径:“IP+社群+线下”。这是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可以与IP电商并行不悖。

前面已经提到,点击不是终点,要成为连接的起点。中间的发酵过程就是社群。

在施炜老师提出的三度空间中,“线下→社群→网络空间”,这是从线下到线上的传播路径,是利用可控资源完成传播发酵的路径。

“IP+社群+电商”和“IP+社群+线下”,是利用外部传播资源商业化的路径。

无论哪一种路径,都不再是“流量→商业”的简单引流逻辑,而是社群的再发酵、催化、进化。

无论哪种商业模式,社群发酵都难以回避。所以,吴声说,社群是连接内容和商业的中间环节,是连接的路由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