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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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的民族志表述范畴

在食物的社会伦理结构和隐喻分类方面,列维--斯特劳斯和道格拉斯的研究特别重要。在《生食与熟食》这部著作中,列维--斯特劳斯通过民族志观察,了解具体对象群体诸如“生/熟”、“新鲜/腐败”、“蒸/烧”(the moistened and the burned)等的经验范畴,通过这些工具性常识,把握其抽象概念。J.Farquhar, “Food, Eating, and the Good Life”, p.147.他对食物营养学中“生”与“熟”的分类,揭示“生/熟”关系远不止于对食物的处理方式和食物营养学的意义,他以生的与熟的、新鲜的与腐败的、湿的与干的等对立的烹饪及感官感受建立了一套严谨的神话学认知逻辑。“生/熟”这一对立的神话元素各有其属性:前者属于自然的范畴,后者属于文化的范畴。二者存在着不同层次的对应关系:食物层面表现为“生的/熟的”,社会层面表现为“自然/文化”,宗教层面表现为“世俗/神圣”,声音层面表现为“静默/音响”。同时,人类赋予了食物工具另一种客体意义,比如用水来煮食物,就必须使用容器,容器对人类而言,便是一个具有文化含义的客体。C.Lévi-Strauss, The Raw and the Cooked-Introduction to a Science of Mythology, New York:Octagon Books,1979, p.1.列维--斯特劳斯注意到二者之间所存在的人文结构以及由此在不同的文化系统中的分类、所指和语码——像其他符码一样,它不是发明或引入的,而是神话本身所存在的。C.Lév-i Strauss, The Origin of Table Manners, London 1968, p.471.比如,在美洲的太阳与月亮的孪生神话中讲到各自所代表的动物和食物:(太阳∶月亮,食蚁兽),(烂∶生,熟∶绿,植物∶动物……)与土著思维中的对应关系(火∶水)置于一畴。C.Lévi-Strauss, The Raw and the Cooked-Introduction to a Science of Mythology:Ⅰ, p.13.分类不仅仅满足结构主义的基本要件,在食物上也成了划分食物与特殊人群关系的依据,比如在氏族社会中,有些食物与氏族图腾有关,成为禁忌性食物,他说:“人们把吞食或碰触这类食物看成是一种同类相食,人与这个东西之间的关系如此亲近,以至于使这个人也具有了他与之同化了的那个东西的特点。”Ibid., pp.189—190.在他的研究中,食物充其量是用来使用的结构要素,他并不是食物营养学家,做的是普世性工作,即在文明断裂的界域出现的“他者”中去寻找“同者”(the Same)的工具逻辑。有意思的是,我国古代也用这一对概念来分辨不同族群接近“文明”(比如汉文化教化)的距离,比如“生番/熟番”。

但事实上,这种精致的结构分类存在着各种不同角度的阐释空间和在不同文化价值体系中的认可性。首先,某一种特定的食物是“冷的”还是“热的”,一方面是食物本身所具有的所谓“凉性”和“热性”。比如人参在中国传统饮食体系和医疗体系中属于“温热”食物,因而具有不言而喻的“热性”,在食用和饮食搭配上它的属性是被认定的,甚至对人参的食用还与季节联系在一起。在夏天,对于身体健康的人来说,一般不主张大量食用;而在冬天,人们会根据不同的身体情况将其作为温补食品而有选择地食用。另一方面,有的社会系统中并没这种认知习惯,他们甚至不知道、不认可这种属性。我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我有一位德国医生朋友,赴德时我为他带去一些人参作为礼物,并为他介绍了中国医学对人参的界定;可是这位德国医生却完全不以为然,他说他们没有这样的认识,身体也不会有这样的感受。这就是说,同一种食物在不同的社会价值体系中被认定和被认可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尽管客体对象为同一物。

所以,我们认可类似的分类范畴,却“不能用标准的生物科学方法予以经验性检验”。〔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89页。医学人类学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例子。比如在伊朗东阿塞拜疆讲土耳其语的族群中,对健康和疾病的观念中经常使用“热”(isdi)、“冷”(sogukh)或“凉”(serin)这些形容词。疾病也被分为“热的”和“冷的”,食物和草药被分为“烫的”和“凉的”,而个人和不同类型的人也被分成不同的性情;当要选择一种草药治疗某种特定的病患或要决定患者应忌食何种食物时,性别、年龄、个人性情以及疾病类型都被纳入考虑之列。〔美〕拜伦·古德:《医学、理性与经验:一个人类学的视角》(吕文江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1页。相应地,在不同的民族、族群的文化系统中,这些按分类原则排列好的人、性别、性情、疾病、食物等都建立了一套对应的食物系列和语码,甚至连烹煮方式也被一并纳入同一系统之中。简言之,不同的人类群体将他们对食物的体认和理解注入社会伦理体系之中,并赋予特殊的文化意义。道格拉斯在其著述《洁净与危险》中专门论述过食物与民族、宗教的关系。她认为生活中的“脏/净”的概念,对于犹太人具有宗教隐喻,对于我们则更接近个人的卫生习惯和美学意义。“肮脏其实是一个社会系统和秩序及事物分类的副产品(byproduct)。”同上书,第151页。这样,禁忌便成为了保护纯洁、划清与肮脏的界限、抵御入侵的分类设障。这样的功能之于社会系统具有传统意义上的经验色彩。

一般而言,传统需要一些固定的仪式来维持,而在通常的仪式中,牺牲不可或缺。在牺牲作为食物的政治伦理方面,埃文斯--普里查德的《努尔人》为我们提供了一幅特殊的图景:作为“政治裂变”的代表人物,他在开篇就表现出“对牛的兴趣”。表面上有些离谱,但是,仔细体察便可发现,他在这部经典民族志中所讨论的核心价值——“像努尔人这样的物质文化如此简单的人群是高度依赖于他们的环境的……他们是牧民,他们惟一感兴趣的的劳作便是照顾牛,他们不仅靠牛来获取许多生活必需品,还以牧人的眼光来看待世界。牛是他们最心爱的财产,他们情愿冒生命危险来保护自己的或窃夺邻人的牛群。他们大部分的社会活动是与牛有关的……他们的政治裂变与这些自然资源的分布紧密相关,这些资源的拥有者一般是氏族和宗族。在部落的各个分支之间所发生的争端常常是与牛有关的,在这种争端中,常常会有人丧生或伤残,于是便可用牛来对此进行补偿”;除此之外,牛还是祭祀仪式、争端仲裁、社会交流、建立与鬼神联系的媒体。“因此,对于那些想要了解努尔人的行为的人来说,最好的建议便是去看他们的牛。”M.Douglas, Purity and Danger, p.48.与其他社会相似,牛也可能或可以成为努尔人的食物,但他们并不是为了取食而宰杀牲畜,他们有足够的肉食充饥。通常宰杀牛是在特殊的仪式中才进行,并成为他们的盘中餐。〔英〕埃文斯-普里查德:《努尔人》(褚建芳等译),第20—21页。也就是说,牛成为食物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而是具伦理性的。通过对牛的观察和分析,埃文思--普里查德让人们看到努尔人通过“牛”建立起的社会伦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