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本土化之路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社会转型中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本文原刊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9年社会工作教育专刊。

当今我们正处于世纪之交,面对新世纪的到来,我们需要对社会工作教育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预测和规划。然而,我们同时处于社会转型期和体制转轨时期,这些不但构成展望未来的基础,而且对社会工作教育的实际发展产生具体的复杂影响,这是我们不可不察,不可不予以深入思考的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拟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从经济、政治因素等角度,通过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来认识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的处境,并进一步探讨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策略。

一、从经济和政治角度分析问题的重要性

在过去十余年对于专业社会工作的推介和研究中,学界同仁大多关注的是它的本质属性与专业特征,以及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可参见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现状·挑战·前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民政部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中心:《90年代的中国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研究》1993年增刊;亚太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发展·探索·本土化》,中国和平出版社1996年版。对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条件的分析略显不足。在关于专业社会工作本质的认识方面,我们所熟知的是“助人自助”,强调它的利他主义的本质特征。而在专业特征方面,我们强调了它的科学方法的重要性,指出它是一套科学助人的方法,是一门助人的艺术,等等。强调这些方面是十分重要的,其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专业社会工作并不是一般的帮助人的活动,从而确立专业社会工作的科学地位。在我国已有非专业化的普通社会工作的情况下,强调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尤为必要。在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工作必要性的讨论也较为深入。学者们关注到由于社会转型我国已经发现日益严重的老人问题、青少年教育问题、家庭问题、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到将长期存在的贫困问题和社会脆弱群体问题,也关注到由于体制改革而出现的失业问题。学界一致认为,在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在由“全能政府”向“小政府、大社会”格局转变的总趋势下,社会工作必不可少,它对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脆弱群体的正常生活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对于使政府和民众认识专业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呼吁给它以应有的关注都有不容忽视的积极意义。

对专业社会工作的特征及其必要性的探讨能够激发起社会工作同仁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这对于建立一种旨在奉献和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同时,这种关于必要性的讨论对于实际推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又是不够的。为了脚踏实地推进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必须分析在我国发展和推进专业社会工作的具体条件,其中包括有利条件和障碍因素。在这方面,经济和政治是两个重要的因素,而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对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分析较为薄弱,从而使我们对发展社会工作的认识尚未达到应有的深度。

经济因素对于社会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无论社会工作的传送物还是社会工作过程本身都需要经济的支持。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的发送过程,这发送物除了精神上的关怀外,更多的是经济福利。同时,发送福利过程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需要经济上的支持。经济因素既直接又根本地影响着社会工作的开展,而以往的讨论对此关注不足。在我国,政治(行政)因素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专业社会工作的大力发展要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这样,讨论现阶段我国经济和政治的状况及其对社会工作的影响就是十分必要的。

二、转型期我国福利经济体制的基本特点

福利经济体制是整体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它涉及的领域是作为福利的经济资源的筹集、分配、管理等方面,是关于这些活动的规则体系和制度安排。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福利经济体制呈现二元特征,即人们依其身份和劳动集体的经济、政治特征而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或者他们所享用的福利的经济资源的来源、传递渠道、分配方式及管理方式不同。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成员的职业身份分为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和农民四大类别,另外还有少量无业人员。上述人员又分属不同所有制劳动集体,即城镇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农村劳动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福利资源来源于国家财政(直接的或间接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福利资源参照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制度由集体所有制单位筹措。农村居民的福利资源则来自社区型集体经济内部。由于经济、政治等多种原因,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福利资源相对充足,职工福利按单位组织体系发放,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则仿效之。这样,城镇基本实行单位福利制度,而农村则是社区型福利制度。城镇的单位福利水平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很低,于是我国形成了城乡有别的二元福利经济体制。

改革以来,我国城乡福利经济体制发生了一定变化。在城市,改变“企业(单位)办社会”的状况,实行社会福利社会办,进而提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效率是改革的核心内容。这一改革在企业中有一定进展,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改革则相当迟缓。实际上,即使国有企业,由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也由于国有企业产权不明确,真正被企业职工接受的劳动力市场并未形成,因此企业对人员的剥离并不顺利,再加上近半个世纪的集体主义观念(也是一种生存方式)的影响,这就使得企业不得不在最大可能范围内在内部消化各种问题,企业如不是迫不得已不会丢掉其职工不管。有学者对改革之中政府对某些企业的特殊照顾称为“母爱主义”参见李培林:《转型中的中国企业》,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实际上,在产权不明晰或职工仍是企业主人的情况下,企业对职工的关怀也是明显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不但是生产组织,也是一种“生活共同体”,企业负责人要对其职工生活承担一定责任。在集体主义观念和剥离同事背负“砸人饭碗”骂名的影响下,不少企业负责人在“生活共同体”道德指令的作用下会尽量保护其职工,他们可以为具体的职工利益而牺牲企业整体利益,至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大多不会摆在具体的职工利益之前。另一方面,当国有企业仍然正常运行的时候,企业负责人出于增强内聚力、企业内部平安及个人“口碑”等考虑,仍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其职工普施福利。有些企业负责人宁可蒙骗上级也不愿得罪职工,宁可牺牲外部利益来维护内部利益。或者说,在利益微观化的情况下,企业正在成为维护其职工利益的组织。我们曾称这种以内部利益为主要取向的单位制度为“利益型单位制”孙立平等:《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这就是说,在可能的情况下,企业还在“办社会”,即尽量向其职工提供福利。只有当企业本身的生存都出现问题、无力顾及职工的福利(实务的或货币化的福利)时,这些福利服务的职能才会外移。后者就是濒临倒闭的企业的状况。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国有企业改革没有取得进展,也不是说我国没有企业福利社会化的典型,而是说不能把企业福利服务社会化的成果估计过高。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企业还在“办社会”,更不用说大量事业单位的情况。单位体制仍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福利资源仍然滞留在企事业单位之中,并且由单位组织行使社会福利分配和发送的职能。在企事业单位的福利资源不得不外移的情况下,它也被交付政府设立的特殊机构,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管理。这部分福利资源的发送基本上是行政体系在发挥作用。

与此相对立的是社会性的福利资源(尤其是物质的、货币化的资源)相当缺乏。在我国,社会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这一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很不发达,社会福利型的基金会寥若晨星。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出现了慈善总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妇女发展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社会机构,它们在解贫济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相对于社会需求来说,这些基金则相当狭小。于是这些基金会大多只资助有限的活动,而难以支持事实上有一定规模的持续性的救困和发展性活动。从福利资源的来源来看,除了准政府性的社会团体多由财政拨款外,社会福利机构的福利资源多来自海外侨胞、港台同胞和社会捐款,企业捐款并不普遍。由于企业的功利倾向,它们不大愿意向不一定给其扬名的社会项目捐款。在我国,企业向社会福利项目捐款很不普遍。《北京晚报》1999年11月15日发表文章《谁来拉一把孩子的手》,指出国有企业对中外学生的“手拉手地球村”活动不予理睬。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在救济捐赠会上只举牌(以扬名),但事后不出钱。社会福利资源滞留在企业中,社会福利机构缺乏足够的资源,给社会工作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带来困难。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现阶段我国福利经济体制有如下特点:第一,福利资源短缺。相对于社会需求,包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福利权利需求来说,现阶段我国的福利资源是短缺的。就城市而言,不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资金明显不足,而且扶助贫困的经费也不足。在农村,扶贫资金的短缺更加明显,中西部贫困地区得不到有效帮助而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已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第二,福利资源的单位占有。由于单位体制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单位组织在制度和情理上还承担着向其职工提供福利服务的责任,所以,单位组织必然有一部分福利资源。这些福利资源有些是制度内的,如公益金和某些制度化福利,有些是制度外的,如“小金库”、自有资金中的福利部分。但是它们都是单位组织资源的一部分,一般难以进行转让。第三,福利资源的行政性配置。除了三资企业和已转制企业的职工福利实行货币化福利从而不再直接承担福利服务职能外,大多数国有企业(更不用说事业单位)仍然在办社会福利,直接提供福利服务,这是单位关怀其职工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包括已退休者)的福利就仍然是靠企业行政体系分配的。

上述福利经济体制的特点必然影响社会工作的方式,或者说在制定社会工作发展战略时必须考虑上述特点。

三、政治因素对社会工作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一直把社会稳定置于首要位置。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赋予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们承认政府(社会福利资源的最大拥有者)是理性的,那么,在福利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它当然会选择最有效的保障社会稳定的福利及福利服务的分配方法,其中包括福利、福利服务的发送体系。在选择福利、福利服务的发送体系时,政府对发送者的选择标准一是可靠、二是有效,而其综合或最终效果则是消除困难人群的心理压力,保持社会稳定。这里的所谓可靠是指福利资源的发送者确实能够将它们传送给困难人群;所谓有效是指发送者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将福利资源送达困难人群。在这两个方面,如果存在一个相当庞大的可以承担福利资源发送职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话,我们或许可以确切地说,社会工作体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都是较优的,至少它不会比某些有部门利益、办事拖拉的行政体系(包括准行政式的企事业组织体系)更差。或者说,如果仅从福利资源发送过程的经济性来说,选择社会工作者队伍是理性的。当然,政府关心的不只是过程目标,它更关心结果目标或最终目标,即福利资源的发送可否达到消除不满情绪的结果。如果说行政体系和准行政体系在福利资源的传送方面效率可能偏低的话(这在我国的许多救助过程中已被证明了),那么它们在最终效果方面的有效性即维持社会稳定的效能可能优于社会工作者队伍。其原因是传送福利资源过程本身还附着了对具有某种不满情绪的困难人群的组织或政治约束,具有行政体制、单位体制的某种约束功能。在人们未丢弃组织传统、单位体制依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行政约束的附加功能是不可低估的。如果将上述诸种因素作综合考虑,那么政府就有理由选择行政体系(包括准行政的企事业组织体系)去执行发送福利资源的职能。可以说,当政府追求政治稳定目标而尚未找到替代者去代替并不经济的行政和准行政体系发送福利资源时,政府必将仍选择行政式福利发送模式,单位组织就会仍然承担福利职能而继续“办社会”,专业的社会工作队伍就不会较快成长起来。我们可以称这种理论为“替代物缺乏论”笔者曾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过这一点,见王思斌:《转型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地位》,载《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当然,我们是在存在一个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假设下作上述讨论的,实际上,至今这种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并不存在,即不存在对于行政式福利发送体系的替代者。这样,政府选择行政、准行政体系发送福利资源就是自然而然的。

在这里,我们可能发现了一个“陷阱”。在政府对社会保障作政治诉求并在原体制内运行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下列现象:行政式福利发送体系的运用—专业社会工作不发达(替代物缺乏)—行政式福利发送体系的运用—专业社会工作不发达……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专业社会工作才可以获得迅速发展的条件呢?或者,在当前情况下专业社会工作是否有较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呢?毫无疑问,这种基础条件正在形成之中,这就是政府已经推动并还在进行的政治(行政)体制改革。

“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模式明确反映了政府将其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责任交予社会的意图。而改变“单位办社会”的状况从一个侧面具体地反映了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客观地说,改变“单位办社会”的状况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虽然不是实质性进展),政府本身的改革、某些中介组织的建立也向建构“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迈进了一步。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分离出一部分工作人员,并建立了一些“中介组织”。长远看来,这可能有利于社会的成长,但就目前情况看,这些“中介组织”在推进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不容乐观。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在国有企业之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第三域发展的条件,也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条件。随着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福利机构的成长,专业社会工作也会得到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就有可能成为行政式福利发送体系的“替代者”,并在提供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当然,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国采取的渐进改革策略已说明这些改革并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现实也说明,任何激进的改革都会遭到强大的抵抗并消减它的预期效果。这样,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方面我们就应该有一个现实的态度。

四、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

当谈论专业社会工作队伍的发展时,我们常指的是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士组成的共同体。这支队伍是由在学校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及为数不多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的实际工作者组成的,其规模并不大。因此,靠这支队伍去承接政府和单位组织释放的福利服务职能是不现实的。但是从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国际经验来看,社会工作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相对分离而成为一种专业制度则是必然。

前面在分析我国当前的福利经济体制及政治因素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时,我们似乎过多地强调了它们对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约束力量。如果放眼于整个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趋势,我们会感到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力量是基本的和深层次的,它是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基本要求。在既有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要求产生的推动力,又有原体制的约束力共同作用的情况下,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要采取何种发展策略呢?我认为有如下几点:

第一,主动参与政府部门的福利服务和社区发展活动,改变社会工作的二元结构。所谓社会工作的二元结构是指两种类型的社会工作并存的情况。笔者曾经指出我国有三种类型的社会工作,即专业的、行政性半专业化的和普通的。在当前情况下,实际上是前两种类型的社会工作在发生互动,或者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时主要是要处理好前两者的关系。于是,这里所说的二元结构是指专业社会工作和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的并存状态。由于专业社会工作主要是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在倡导,而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所以有学者称上述两种社会工作为“学院派”和“非学院派”。实际上,所谓“学院派”社会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国际通则来推进社会工作的,比较注重科学的、学术的层面;“非学院派”社会工作大体是指以我国本土经验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比较注重实际工作。然而,它们都属于社会工作,都是要为社会弱者和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从社会工作的目的论角度出发,两种社会工作应该很好地合作。笔者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是效果论者,即他以最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为第一原则。在当前社会工作(对社会弱者和困难群体实施有效帮助)仍大多在行政体系框架内进行的情况下,专业社会工作者就不能只抱持专业主义,而是要与实际工作者结合,因为是后者在现实的体制框架内从事着具体工作。否则,“专业社会工作者”只能是自命清高,而难产生助人的实际效果。我们相信,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能交流经验,相互接近,走向整合。

第二,加强对我国本土经验的研究。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的二元结构格局,是改革以来从国际引进的专业社会工作同我国现有的行政性半专业化社会工作未能实现有效整合的表现。实际工作者常常认为助人就是实务性工作,因此实务经验是最宝贵的。在专业社会工作者看来,科学的、理论化的经验会有助于助人效果的提高,从而看重理论化的普遍经验。现在的问题是,我国社会的转型、体制的转轨必然要求更有效的社会工作,因此应该提高实际工作者的理论和工作水平。对于专业社会工作者(其中包括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来说,我们不应认为自己从外部学到的理论和方法是最好的,因为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其实务性。当理论同实际相契合时,它才是有效的。这样,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用什么去同实际工作者对话就是一个问题。笔者认为,最好的对话机会是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对本土社会工作经验的研究,是配合实际工作者开展工作,在共同工作中进行研究,总结他们的经验。实际上这是一种行动研究或准行动研究。当然,在这种研究中,作为研究者的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这种研究至少可以达到三个目的:其一,总结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经验,提升其理论水平,贡献于人类。我们相信,我国社会工作的实际经验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可以为发展国际社会工作和人类福利作出贡献。但目前我国实际社会工作的经验还甚少理论性梳理,也就难以为国际同仁借用。而总结我国实际社会工作的经验有助于弥补这一缺憾。其二,总结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经验,丰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有助于提高社会工作的教学水平,培养高水平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当然,这种培养绝不是国粹主义的,而是应该综合了国际、国内的多种经验,但是就目前学校的社会工作教育来说,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本土社会工作课程(教学内容)严重不足,这不能不说是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障碍。其三,在共同总结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经验的同时,进行国际、国内经验的交流,有利于提高实际工作者的理论和工作水平。在合作过程中,社会工作教育人员主要是研究者或研究式的行动者,而实际工作者是实务的行动者。这种合作必然伴随着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的理论经验与实际工作者的朴素经验的交流。通过交流,实际工作者会在比较中选择更合适的理论和方法,这不排除吸收国际社会工作的经验。由此看来,与实际工作者合作开展社会工作研究是发展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途径。

第三,关注国际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提高教学和研究水平。我们强调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并不排除借鉴国际社会工作的经验。这不但因为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需要学习外国(外地)经验,而且各国(地区)所遇问题的相似性以及社会发展的普遍趋势使得我们不能割裂同国际的联系。近几年来,国际上社会科学和社会工作中的一些新理论、新观点对我国已产生了某些影响,比如以社区为本的思想、社会工作中的人本主义价值观、把经济发展同社区发展结合起来的思路、注重社会变迁中的制度因素的观点、注重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的影响等,都在一定范围内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并影响到社会工作界。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可以发现上述影响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它使我们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未来趋势的认识有了新视角,而且明显是深化了。实际上,这些在国际上流行的新理论、新观点同样在我国找到了分析的结合点。事实表明,我国的社会工作者积极主动地关注国际学术发展的新成果,有利于我国社会工作学科的成长。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即社会工作不但是一套科学的方法,而且有哲学和理论做指导。我国的社会工作需要理论。另外,社会工作教育不等于简单的培训,它是集传授知识、宣传科学及提高学生素养于一体的教学过程,而绝不仅仅是某些具体技能的传授。这样,对理论和新知识的关注就是理所当然的。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可以躲进书斋,不问世事而只热衷于不着边际的理论。

五、结语

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的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发展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后发外生”的社会转型和自上而下的转轨机制看,我国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教育必然得到发展。但同时受到经济、政治因素的强烈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原来的行政体系(单位体制)在各方参与选择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着政府、企业(单位组织)、实际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及受助群体的复杂互动。现在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格局只能看做各方理性选择的综合结果。当然,这种选择是一个动态过程,各种力量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作用在发生变化。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应该以自己的科学理性去创造条件,为建构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工作制度而努力,这是21世纪向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提出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