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理论(19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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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明确了文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思考文学理论的“中国化”研究方向问题。

文学理论的中国化,包含了西方以及各种外来文学理论学说在中国的扎根问题,以及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现代应用问题,核心则是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创造性的本土化问题。文学理论的中国化的过程,实质就是应对、回答和解决中国文学和文学理论出现的新问题,汲取和改造一切有益的资源,使之与中国的文学和社会实际结合的过程。

为了实现文学理论的中国化,一则是要继续联系实际,对文学理论原典进行深入的开掘和延伸;一则是要在基本原则引领下,建立属于中国自己的概念范畴,走原创之路,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学理论与当代一切有价值文论的对话,以增强自身的内涵和阐释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从解决有关文学和文学理论的“中国问题”现实需要出发,尽量使理论和阐释富于时代意义与当代色彩。

概而言之,中国化就是要使文学理论获得实践品格、当代形态与民族特质,获得自身与其他文学学说平等对话的话语身份,而不仅仅是一个沉默的客体,或只做一个境外话语的倾听者和传声筒。

探讨文学理论中国化已经不是平地起高楼了。目前所谈论的中国化问题,其实是一个早就展开的历史进程,只不过眼下是这个进程的一个新的阶段。因此,注意对中国化过程中概念史和问题史的谱系进行梳理,就变得十分有益而且必要。

目前关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国化的研究,有论者已经指出,存在一些浮泛性的理解,比如从“技术性”意义上理解“中国化”,从“融会性”意义上理解“中国化”或者把“中国化”看做是一个不断“纠偏”的进程。这些诉求,会导致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国化的粗放化重复,难以形成有学术积累意义的成果。

另外,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可以而且应当“中国化”,但是,不能就此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必须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提法,是把“多样化”的阐释和“多元化”的概念混同了。比如,将“生命哲学”与马克思的文学观结合起来,就变成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多元”发展,就变成“马克思主义生命文艺学”,这种做法是有违科学精神的。诚然,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有被多样阐释的可能,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本身并不是“多元”存在的。“多元化”意味着相互矛盾对立的立场和观念同属于一个理论范畴。强调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多元化”,总是尝试将所有传统文论、西方文论统统纳入马克思主义范畴,忽视其理论自身的统一性和可行性,这是不妥当的。

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国化实践过程中,我们曾付出巨大的代价。诸多的教训使人领悟到,这一进程,是广大理论工作者经过长期筚路蓝缕、艰辛探索、奋力开拓,从中国文学发展规律的认识中找到并坚持的自立于世界文学理论之林的战略选择。这种选择,积淀了近一个世纪尤其是近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凝结了几代人的智慧和心血。

这一进程本身,就含有对文学理论推进和发展的意味,因为它不是脱胎于固有的套路或陈旧的范式,也不是源自于抽象的思辨和玄想。这一进程表明,它不会将许多似是而非的东西硬拉扯到一起,做牵强附会的组合,而是去提炼鲜活的实践经验,升华理论工作的创造精神,鉴别和判断各种理论的是非曲直,吸收一切有益的东西。这样的中国化,有着很强的理论整合力、亲和力与感召力。

文学理论中国化的研究中如何避免过多地从政治思潮、社会风气、文化舆论角度谈论问题,如何避免笼统地通过对人的现实生存境况和社会现象的改造来说明理论现象,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这种貌似贴近实际的理论,与具体的文学理论阐释毕竟不是一回事。在反对“文学从属于政治”倾向的时候,也要防止表面上反对而实际上又从属于另一种政治思潮的倾向。

“国学”研究目前提出了要“重建国学”的问题,认为复古倒退和全盘西化有丧失文化自主创新立场的危险,提出“国学”“应当立足现实,服务于振兴中华、增强民族凝聚力,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任务”,“以一种新的、富有当代特色的形态出现”袁行霈:《国学的当代形态》,北京:《光明日报》2007年12月13日第9版。。对照而言,文学理论提出“中国化”要求,提出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的“当代形态”构想,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