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理论(19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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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新时期文学理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形态的变化。如果把文学理论体系状貌、结构关系的调整和一些新观念的充实,称为文学理论的“转型”的话,那么,近三十年确乎有不少的“转型”;如果把“转型”看做是理论指导思想和精神体系的更改,那么,这种“转型”在个别文学理论身上也的确存在;如果一般地将三十年文学理论的历史,看成是不断“转型”的历史,那么,这种观点与实际情况是不甚吻合的。因为,有些理论“转型”的描述,是过分现象化了。

例如,有论者将新时期文学理论的“转型”,说成是从“形象思维论”到“二重性格组合论”到“文学主体论”到“向内转论”再到“审美意识形态论”,并且把后者说成是“最重要的成绩”。这种“转型”描述,表面看来是强调学科自主、自律的模式,而实质上分析其具体内涵却发现是由一连串偏颇的文学观念组成的。它的转变的各个环节,是把整个文学的功能和价值都审美化、形式化了。

这种“转型”模式,在个别理论线索的描述上误差并不大。但问题是,三十年来文学理论界有各种转型模式,甚至是彼此冲突的转型模式,倘若把上述模式扩展到整个新时期的文学理论领域,或者说成是唯一的转型模式,那就以偏概全了。

这种“转型”模式,其内容多半是文学理论史上早就提出过的,并且在理论界也已被扬弃过的。可在某些论者那里,却又作为“崭新”的知识而出现,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成为一种时髦。这些“转型”内容,表面上看,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总体上讲,却都忽视了新时期文学理论所应关注和思考的重大课题。其造成的结果,使人不由得想起恩格斯在谈论黑格尔以来理论发展进程时说的一段话:“在公众当中流行起来的一方面是叔本华和尔后甚至是哈特曼的迎合庸人的浅薄思想,另一方面是福格特和毕希纳之流的庸俗的巡回传教士的唯物主义。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折衷主义互相展开竞争,不过在一点上它们是一致的,这就是它们全都是由过时哲学的十足的残渣拼凑而成的,并且全都同样地是形而上学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

这种褊狭“转型”理论为了给自己的意见找到一种符合文学理论整体状况的理由,便设定出这样的事实与逻辑:“刘再复论文(主要指《论文学的主体性》等——引者注)的意义不在于具体论述一个问题,而在于文学观念的转变。即从过去的机械的反映论文学观念,转变为价值论的文学观念。”“那么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是反马克思主义,还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呢?(我认为)主体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之意,文学主体性的见解大体上也合乎马克思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在文学活动问题上的具体运用。”童庆炳:《新时期文学理论转型概说》,见《中外文化与文论》第13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1页。这样,一个典型的唯心论、人性论的文学主体观,就被粉饰、装扮和判定成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观。因此,这种“转型”的理论是难以服人的。

80年代中后期的“文学主体性”论争,当时相当激烈,意见对立得十分尖锐。有论者给以充分肯定,有论者给以鲜明质疑,有论者甚至认为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否定了马克思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歪曲了中国革命文学的发展实际,对马克思主义文学原理进行了错误的概括。陈涌:《文艺学方法论问题》,北京:《红旗》杂志1986年第8期。为此,当时《红旗》杂志文艺部还专门编辑了《文学主体性论争集》一书红旗杂志编辑部文艺组编:《文学主体性论争集》,北京:红旗出版社1987年版。。这是历史的真相。可是,二十年后,有“转型”论者居然无视并消解这场论争的存在与意义,在回顾时只是单方面地肯定和鼓吹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这就不实事求是了。

研究文学理论的“转型”,关键是抓住事物本质。不能只展现浮面上的、吸引眼球的变化,不去触碰问题的核心。如果以为只要把所谓“新潮”的东西——不管它科学不科学、正确不正确——展览一番,就可以冒充和替代新时期文学理论的进展与功绩;如果以为只要把花样翻新的西方文学理论概念——不管是适用的还是不适用的——引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体系,就可以认为是解决了中国文学理论的创新问题,那么这种想法至少是不切实际的。这种令唯物史观文学理论没有置喙余地的做法延续下去,只会给文学理论的进步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

除了上述“转型”模式,那种把三十年来文学理论的变迁简单概括为从“政治化”到“审美化”再到“学科化”有时也把这一“转型”概括为从“政治化”到“学术化”到“学科化”。南昌:《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童庆炳《政治化—学术化—学科化》一文。的意见,也是欠妥当的。这是因为,把新时期以前和之初的文学理论,通称为“政治化”的文学理论,是不准确的,这是把个别理论上和政策上的失误混同于对整个学说的评价;认为新时期的文学理论就是走向“审美化”,是把特定时期人们强调审美变成整个理论界的审美主义走向,把某些文学理论的倾向,概括成为此时文学理论的整体走向,也是以点代面、不见森林,甚至会产生弊端的;至于说走向“学科化”,则已经不是“转型”问题,“政治化”和“审美化”本身也是一种“学科化”,单纯讲“学科化”难以看清理论变化的界限。这种“转型”模式,主旨是强调“审美化”,它以反“政治化”的功能出现,结果扮演的却是“去政治化的政治”、“去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的角色。

“审美化”,作为文学理论变革特定时段的口号或简称,有一定积极的意义。但是,它作为理论取向的全称判断,就有很大的问题。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所谓“化”,就是“变”,而且是地地道道、完全彻底的“变”,才能称作“化”。况且,提出“审美化”的潜台词,是要求理论自足、自立,与各种外在因素脱钩。因此,将文学理论的变革简单界定为“审美化”取向,是不利于文学理论的全面发展的。

当前,要实现文学理论的可持续发展,既不能单靠“审美化”来解决,也不能单靠“文化化”来解决,必须深入研究文学“自律”和“他律”,即“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统一和同一问题。既不能忽视文学的社会历史性问题的重要性,在一些审美枝节话题上喋喋不休,也不能忽视文学的艺术审美性问题的重要性,在一些无关文学的话题上夸夸其谈。最重要的,还是要走上“美学和史学观点”结合的轨道。

从文学理论的哲学基础来看,近三十年来我国的文学理论研究和建设的主体部分、核心部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转型”,或者说,基本上还是在马克思主义的范围内运行。这其中的变化多是局部的、枝节的,主要是纠正以往理论的错误,弥补以往理论的不足,并根据新形势增加新的层面和内容,以实现理论的自我更新和完善。尽管出现了不少种理论形态,但除了个别的例外,其主导形态的性质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因此,在对待文学理论“转型”的属性问题上,是不能采取“战略模糊”立场的。这种表面的“模糊”立场,实际也是维持不了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