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生活:顾随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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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感致季韶

上次你来时,不知可曾看见荫君卧室中架上那个鱼钵。

钵很小。但里面水中有两根水草浮着,两个小红鱼在里面游来游去的,颇有生趣。

可惜现在都死了。

其一,是因为孩子们玩俗烦了,以前伊们天天想着换水的,后来有三五天不曾换水,竟死了。又其一,虽然颇耐处浊水,但是孩子们又太勤谨了,把它搬到太阳下去晒,也给晒死了。现在我也看不见那个鱼钵了,不知荫君把它收藏到什么地方,也不知伊是有意,是无意。

记得周启老有一篇文章,说他怎么讨厌金鱼。我也不喜欢那个大肚皮、大尾巴或两眼凸出而又朝天的样儿。那有多蠢笨啊,你想。我虽不是生物学家,却总以为生物之奇形怪状,皆为的是适合于生存。即以袋鼠而论,那可够蠢——我那里说蠢,不是寒蠢,而是笨的意思。把它的幼儿装在袋里,便较之他兽把幼儿抛在穴中保险得多了。又因装幼儿在胸前的袋中,所以不得不竖起身来,以后二足跃而行路:于是就来了那个德行。骆驼的峰,里面是油(脂肪也),预备不得食物时支用。写到此处,忽然想起,骆驼的脖子弯成那样子,甚不省事,不知是何用意。吸了一支烟,沉思了一下,便武断它是预备低头俯食地上食物。你想,驼那么大个儿,倘不长个长脖子,低头时岂不费事了?又,它是反刍动物,那脖子仿佛袋形,不知可是储藏第一次吃下的食物,这可得去问生物学专家,未便臆说。总之,那样的脖子,不是随便长的而已。至于金鱼,便不然。大尾,大腹,还可以,两眼朝天,可为什么呢?向前看时,怎么办呢?除了教“人”看着新奇外,毫无别用吧,玩物而已。周启老之不喜欢它,有以也夫!

然而这又不完全是鱼的过错。

“人”,这万物之灵,可真不讲理。天生的野棠梨,结果如豆大,而人一“接”之,便生出碗大的鸭梨来。驴马交配,便生出骡来。真是巧夺天工!金鱼之有现在这体格,也完全是人的培植的效果。不但样子长得好玩——残忍的好玩而已,犹之乎国人以前专喜欢女子之小脚,而且一并失去了独立生存的本能。倘放入江湖,不只非被较大的水族动物吞噬不可,还有可怜的,是自己不会觅食。而且又岂只不会觅食而已吗,连自己吃东西,都不知吃多少是好。人们喂养的金鱼。倘尽喂,它便尽吃,非至于胀死不止。在女师,我听李升桥君说,便有些鱼,是被爱鱼的学生们,尽喂,尽喂,而胀死的。在中学,读英文读本,见文中有Little silly fish的字样,幼稚的心理,颇不以为然。小孩子都喜欢鱼,以为它在水中游来游去,颇有从容自得之态。Silly,从何说起呢?现在觉得金鱼,真正是silly得了不得。然而这俱是人的培植的结果,人的罪过。原来的金鱼,决不如是也。

我那鱼钵中两只小红鱼,尾分三叉而已,其他皆无异常。我很喜欢看他们在绿的水草间游泳。记得周启老在文中又提到,爱看水中的青色(?)的小鱼游过去,白肚皮一闪。我虽然不反对此语,但总以为红鱼在绿藻中穿行,尤为可爱。启老年高,较为理智,总喜欢淡淡的东西。而我可还是年轻。

小女儿在逃学的途中买得那鱼钵和两只小红鱼回来。从那时起,便不上学。现在鱼已死去,鱼钵亦不知去向,而小女儿却仍然不去上学。

今日上午得来信,采录《时代丛书》中数条颇好,尤以那位写无佛论者为最妙。因内中有两条说及禽鸟,因联想到金鱼,书此以当半夕清谈。

193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