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乐章博士近作《社会救助学》,嘱我作序。与乐章相识,很有历史感地说,是上个世纪的事了。当时,他还在攻读硕士学位。近年来,因与他的硕士导师风笑天数度合作,而他后来又在风先生门下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故而接触多多。对其求学的上进之心、做事的认真态度、学术上颇深的造诣,印象深刻。
在中国,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似乎被等同于社会保险制度研究,而对于其他“兄弟制度”的研究显得非常薄弱,尤其是社会救助制度(之前被称为“社会救济制度”)。按香港城市大学黄黎若莲教授就其80—90年代在中国所作的相关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因为社会救助制度的政策用户在中国社会中被边缘化,所以制度本身乃至实施这项制度的政府部门也都被边缘化了。
直到世纪之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在社会上扬名立万,社会救助制度才在近年来可谓“层出不穷”的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文献著作中有了立锥之地。但是,从学术理论到实践经验层面直接论述社会救助制度的论著仍然是凤毛麟角。至于教科书,也许在与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社会保障乃至公共管理等相关院系专业的教学中非常需要,却始终未见。所以,以一句社会科学界常用的套话来褒扬一下乐章的这个研究成果,就是“填补了一项空白”,但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是远远超出“说句套话”这种“外交礼仪”的,或者说我想要的是让这句套话真正回归其本意。
从我的认识看,乐章的这个成果仍有些瑕疵,如果思路不囿于“国情”,视野再开阔一些,与国际接轨再畅通一些,则更好。当然,“第一个吃螃蟹的”可能难以顾及螃蟹的肚子是黑是白的(据说白肚皮的才是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写序时说作者的坏话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故而赶紧补上一句,以上所说之“瑕”仅仅是我的意见,供乐章博士参考。这本总体上说是瑕不掩瑜的教材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是非常广泛的,希望能够在教学中受到教师和学生的欢迎,也能够让自学者乃至有兴趣想学点这方面的知识的读者获受教益。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