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清算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执行情况进行的清算。具体是指一个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终了后3个月内,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生产企业上一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补税情况和不予退(免)税出口货物征税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出口货物结转上一年度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