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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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是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2004年立项课题,本课题主要研究逻辑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所谓司法实践,主要是指刑事侦查、审案判决、起诉辩护等一系列司法活动。本课题想通过对一些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的分析,剖析逻辑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特点,分析逻辑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为司法工作者和高等院校司法类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知识提供一种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参考工具。

本课题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应用性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曾经有过不少关于法律逻辑应用学科的研究成果,但近几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为数不多,影响不大。尤其是随着近几年法律条文的更新,有些成果的内容已经不再适用,甚至出现了一些和法律条文相悖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近几年来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逻辑分析和研究,这对司法工作人员和司法院校以及综合大学有关专业的学生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的。

作者在司法院校从事逻辑学教学研究二十多年,深深感到逻辑思维对司法工作者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著中收集的这些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的分析,通过研究司法实践中逻辑思维的应用问题,对提高司法工作者的思维敏捷性和办事效率有所帮助:使他们从理论上理解如何掌握逻辑思维的规则和方法,认识它在司法工作中的实用价值。希望本著能给司法工作者的具体实践提供借鉴、指导作用,也可以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参考教材,通过学习培训,使他们掌握逻辑思维的理论知识,了解司法工作中逻辑思维的具体应用,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提高办事的工作效率。因为提高办事效率,首先是指处理事情要快,不能拖拖拉拉:其次是指要把事情办好,办得有成效。要做到这两点,最主要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提高思维的效率,只有思路清晰,思维敏捷,才能提高办事速度:二是要安排好办事的逻辑程序,只有根据事物及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恰当地安排工作,才能提高办事效率。

本课题的研究,得到了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浙江省逻辑学研究会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大力支持,同时得到了作者的老友浙江省逻辑学会理事濮方平教授的热情指导,俞国女老师也为本著做了大量的校对查证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谢意。

由于时间仓促和作者的理论水平限制以及实践经验不足,本课题和原计划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在编写的过程中也难免存在一些错误,恳请各位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

作者

2005年5月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