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中国民族史的其他研究
1934年文化学社出版了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同年世界书局出版了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以及193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其中王桐龄一书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方法特别值得我们关注。
1.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
全书的主线是中国“民族之混合及发展事迹”。这本书最核心的观点,认为中国各族群经过几千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实际上都已经成为血缘混合的群体。“实则中国民族本为混合体,无纯粹之汉族,亦无纯粹之满人”(王桐龄, 1934:序1)。这个观点得到林惠祥的支持,“今日之汉族所含成分尽有匈奴、肃慎、东胡、突厥等,……今日之汉族实为各族所共同构成,不能自诩为古华夏系之纯种,而排斥其他各系。其他各族亦皆有别系之成分,然大抵不如华夏系所含之复杂”(林惠祥,1993a:40)。费孝通教授的观点也与这两位学者相同,“在看到汉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大量吸收了其他各民族的成分时,不应忽视汉族也不断给其他民族输出新的血液。从生物基础,或所谓‘血统’上讲,可以说中华民族这个一体中经常在发生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可以说是‘纯种’”(费孝通,1989:11)。
人们现在逐渐开始接受汉族是族群混合体的观点,但是对于其他各少数族群是否也是族群混合体,意见并不一致。而王桐龄先生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把这些少数族群都明确地视作为“混合体”,他认为甚至在远古时代这些族群就是不同“民族”的混合体,如汉族在其“胚胎期”是四支部落(炎帝、黄帝、周、秦)的血缘混合体,而春秋战国时期的“獯鬻”则是通古斯和蒙古两支血统混合后变成的一种“新民族”(王桐龄,1934:19)。在王桐龄先生眼里,他看到的主要是各族之间的“同”而不是“异”,看到的主要是中国境内这些族群在几千年发展进程中如何越来越相互融合与“趋同”,看到的是一个又一个曾经很强悍的族群支系如何一步一步地进入中原,之后便淹没消失在中华民族的主流汉人集团之中。
2.中国文化绵延不衰的原因
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几大文明古国中,中国是在文明体系发展进程中惟一没有遭受重大破坏的国家。中国中原地区在地理上并没有与其他地区完全相互隔绝,也曾多次受到武力强大的外族侵袭甚至被外族统治,但中华文明却绵延不断保存下来而且不断发展。王桐龄先生认为这主要是3个原因:
(1)汉族“善于蜕变”。
王桐龄先生举了一个蝴蝶的例子,“初生为卵,一变为虫,再变为蛹,三变为蝶,乃能遗传其种族以至今日”(王桐龄,1934:2)。其他文明古国如古埃及、古希腊、古巴比伦、古秘鲁等,在内乱外患的冲击下,灰飞烟灭,而以汉族为核心的中国虽然历经许多磨难,但由于汉族之“善于蜕化”,不但没有消亡,而且还不断发展壮大。
(2)汉族“尚中庸”。
他认为,“汉族性情喜平和,儒教主义尚中庸,不走极端,不求急进,此为善于蜕化之一大原因”(王桐龄,1934:3)。儒学这一套思想和与当时先进的农耕经济相联系的文化体系可能是汉族在各种恶劣条件下保持其文化传统,以及当入侵外族在武力上占优势时仍能欣然接受汉族文化传统并被最终汉族同化的重要因素。
(3)汉族“无种族界限”,对外族“无歧视之见”。
王桐龄先生强调,“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向无歧视之见;故通婚之事自古有之”(王桐龄,1934:36)。“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例与之通婚姻。在汉族全盛之时代之汉唐有然,在汉族战败时代之两晋南北朝亦莫不如此”。“汉族无种族界限,对于外民族之杂居内地者,照例与之合作”(王桐龄,1934:115—116)。
历史上汉人对于其他民族的偏见与歧视程度比较低,导致各朝代以皇室为首的大量族际通婚,在朝臣中起用大量外族人士。外族建立的政权也存在大量族际通婚和任用他族人士的现象。这种淡漠的“民族意识”态度再加上相对比较先进的农耕技术和文化,使得汉族敞开胸怀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员,使之“蜕化”成为汉人,汉族人口规模逐渐增大;也使得其他民族在吸收汉族具有的“各民族可共享”的生产技术和发达文化的同时,也逐渐淡漠了自己的“民族意识”,而不知不觉间“蜕化”为汉人。
3.中国各族群容易相互融合的原因
王桐龄先生提出,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族群与汉族较易融合具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血统接近,……故同化较易”;二是“诸族起源地,除去北狄、西戎以外,皆在河流近旁。……地势偏南,气候较为温暖,雨量较为丰盈,交通较为便利,故容易进化成为农业国。秦汉以后,此一方之人民,遂同汉族混合,不再分立矣”(王桐龄,1934:20—21)。
除了现在新疆地区的部分族群外,中国大多数族群都属于蒙古人种,体质上差别不显著,这确实是他们之间较容易建立相互认同和相互融合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历代移民中的白种人之间极易融合,而白人与黑人和黄种人之间隔阂较深,这也充分说明人种体质上的差异程度对于族群相互融合具有重要影响。
4.从汉族的形成与“蜕变”的角度对中国民族发展历史进行分期
王桐龄先生的《中国民族史》把中国整部历史共划分为8个时期:(1)汉族胚胎时代(太古至唐虞三代), (2)汉族第一次蜕化时代(春秋战国), (3)汉族第一次修养时代(秦汉), (4)汉族第二次蜕化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 (5)汉族第二次修养时代(隋唐), (6)汉族第三次蜕化时代(五代及宋元), (7)汉族第三次修养时代(明), (8)汉族第四次蜕化时代(清)。他首先把汉族发展史作为整个中国民族发展史的主干,然后把汉族的发展史划分为一个胚胎期、四次大蜕变和处于四次蜕变之间的三个修养期。该书以中国历史分期为章节,以汉族与其他族群之间的交往与融合同化为主线来进行介绍与讨论。各章节详细地介绍了历史上各个族群部落融入中原以及边疆各个族群部落被中原文化同化(汉化)的过程。
5.族群之间的融合方式
王桐龄在《中国民族史》一书中,为说明各个族群之间的融合而整理出一个变量系统,其中各个变量可以用于具体描述和衡量各个时代族群之间的关系,同时可用于数量统计和比较分析。综观书中提出的变量体系和相关衡量族群关系的研究专题,我们可以把它们大致地归纳为:(1)杂居,(2)通婚,(3)收养,(4)改变姓氏(形式上相互认同), (5)接受语言文化,(6)改变服色(风俗)这6大类。
美国社会学家戈登提出衡量族群融合的7个主要变量。如把王桐龄提出的这6类与戈登的7个变量进行比较,那么族际通婚、语言融合、认同意识、道德规范这4个方面是与戈登提出的变量相一致,戈登的其他3个变量(偏见意识、歧视行为、相互渗透或结构同化)可能是由于当时中国历史典籍中缺乏直接的相关资料,而没有进入王桐龄的视线。另外西方社会学在实际调查中所关注的居住格局(是杂居还是隔离,反映了族际间相互接触的客观条件)和人口迁移(从本族传统居住区迁入其他族群居住区),以及作为当权族群在促进或阻碍族群交往与融合方面的主要政策内容,都得到王桐龄的特殊重视,故把“杂居”作为衡量各朝代族群融合的专题。
近代欧美国家在服装上不断趋同,来到美洲的欧洲移民在“易服色”方面不存在问题,所以戈登从未提出“易服色”作为衡量族群融合的变量。在重视血统和实行祖先崇拜的中国族群特别是汉族中,“更名改姓”是一件带有象征性意义的大事。尤其是汉人改“胡姓”,更是有悖于儒家传统。西方各国之间固然也有传统家族姓氏,但在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各国姓氏都可流行,所以美国不必以“更名改姓”作为衡量族群融合的变量。“养子”由于在人口数量上相对较小,所以往往被人忽视。在中国古代社会,帝王或贵族收养子是常见的现象,王桐龄先生在书中关注到各朝代发生在族群间的“养子”现象,是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思路。
在西方社会学尚未系统地对族群融合的具体方面进行分类时(戈登的著作发表于1964年),王桐龄先生在1934年即试图提出以上分类方法,并根据中国历史上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组具有中国特色的衡量族群融合的变量,这应当说具有很大的贡献。
6.王桐龄《中国民族史》与同年代另两部《中国民族史》的比较
(1)结构:我国近几十年来出版的中国民族史著作大致有两种体例。第一种以王桐龄先生的《中国民族史》为代表,以历史分期为章节来分析各历史时期族群交往历史。1990年江应梁主编的《中国民族史》、1994年王钟翰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史》、1996年田继周等撰写的《中国历代民族史丛书》和2001年王柯撰写的《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谱系》大致延续的是这一体例。
第二种是全书统按民族分章节,从其起源讲到演变、消亡,并讨论其各个支系的变迁,在20世纪30年代吕思勉、林惠祥两位分别出版的《中国民族史》即是这种体例的代表。黄烈先生把中国古代民族史划分为唐以前和唐以后两个历史阶段,他的《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1987年,人民出版社)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按民族分章节,下编则着重讨论民族交往融合的专题,在体例上大致介于以上两种之间。
(2)分期:王桐龄一书对于中国民族史是以汉族为主线,再把汉族发展的全部历史划分为一个胚胎期、四次大蜕变和处于四次蜕变之间的三个修养期。这一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林惠祥所接受。
(3)资料:王桐龄在文字叙述中并没有大量引用古代文献关于各个民族本身发展情况的文字记载,而是仔细查阅了历代文献中有关民族融合的资料(通婚、改名、改姓、吸收外族做官、外族归化等)并汇集成表格,这些表格几乎占了全书总篇幅的三分之二。吕思勉一书的主要部分是介绍古代文献中对于各族的大量记载。林惠祥一书则带有近代西方学术著作的风格,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如华夏族的起源、三苗是否即后世之苗族)均参考和介绍了国内外的各种不同观点,客观地介绍而后加以讨论。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所著的三本《中国民族史》在取材和叙述方式上各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