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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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族群意识的产生

既然族群意识不是先天遗传的,那么在后天的环境中它是如何产生的?

1.族群之间交流的客观需求

在与其他族群交往的过程中,本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各种差异会凸显出来,这些差别就是构成族群内部亲和力和产生族群意识的重要根源。“共同语言及共同的生活规范——后者由共同的宗教信仰所决定——到处都会孕育族群亲和力(Ethnic affinity)的感情”(韦伯,1998:114)。而且,族群的交往过程往往与彼此之间的政治关系联系在一起,“部落意识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共同的政治经历,而不是共同的血统,这一事实似乎历来是共同族群信念(the belief in common ethnicity)的常见来源”(Weber,1978a:394)。所以除了文化层面之外,政治层面的交往和彼此之间的政治界限也是族群意识的重要组成因素。

“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可以有深浅强弱的不同。为了要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是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这民族的标志”(费孝通,1988:174)。在一定的社会场景下,一个族群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加强本族群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当外族入侵本族的传统居住地区时,或者在一个多族群社区里当本族成员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和分配情况趋向恶化时,就会“团结一致”,以族群为单位发生保护原有利益、争取新利益的呼声。有了这种客观需求,本族群的领导人和知识分子就会自然而然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加强本族成员的族群意识。

2.外在因素对族群意识的影响

外在因素有时也会促进族群意识的强化或淡化。如历史上元朝把臣民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等级划分和不同的待遇,在客观上强化了汉人的族群意识,同时北方的契丹人、女真人又因同被划入“汉人”范畴而加速了他们与汉人的融合。又如,满清入关以后,为了巩固几十万满人对拥有广大人口的中原汉人的统治,清朝统治集团极力强调满人是汉人传统儒家文化和“中原王统”的捍卫者和继承者,满清皇室刻苦学习儒家经典和汉人文化,极力淡化满族与汉族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的差异,努力促进汉族在文化认同上接受满族,以平息汉人士绅与民众对满清统治集团的不满和反抗。

西方有些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在公民自由的名义下允许不同族群的成员作为个人保持相当大的文化个性,从而避免这些人在文化和社会结构上组成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团体,通过强调个人具体权利来淡化族群意识并减弱族群凝聚力,这是西方国家对于认同意识和族群关系进行引导的一个思路,可供我们借鉴。

3.对待其他族群的态度

具有比较强烈族群意识的族群,对待其他民族有着鲜明的排斥态度。希特勒曾努力强化日耳曼民族的民族意识,手段之一就是鼓动日耳曼人歧视和迫害犹太人。美国社会学家戈登(Milton Gordon)在讨论有关衡量种族—族群关系的变量时,提出“偏见”(Prejudice)和“歧视”(Discrimination)这两个变量。在种族、族群偏见和歧视的背后,有两类动机在起作用:(1)种族、文化优越感。自认为在遗传和生理上是“优等种族”,而其他族群则是“劣等民族”。(2)希望本族群对资源保持垄断。希望社会中反映贫富阶层差距的“社会分层”改变成一定程度的富族群—穷族群结构的“族群分层”。

4.族群间差异程度与族群意识

在区分族群时所依据的一些重要差别包括:(1)体质差异(包括外貌、肤色、毛发、体形等,体质差异是与血缘关系的远近有着密切关联的), (2)文化差异(最突出的是语言差异,其次是宗教差异,还有价值观念差异、生活习俗差异等等), (3)经济差异(传统经济活动类型、经济活动中不同的角色、分配方式中的本质性差异等,如印度的许多种姓是与特定的经济活动相关联的), (4)居住地差异(不同的地域,或者同一个地区中不同的自然或人文生态区域、居住流动性等等)。

当我们把一个族群与另一个族群进行相互比较时,它们之间可能同时存在一个以上的差异。由于历史上或近代所发生的各族群间密切交往和行政区划的复杂变化,出现了许多“混合型”族群(如我国保安族语汇中有40%来自汉语、40%来自蒙古语)或某些族群人口中存在着一些“混合型”部分(如藏族中的“白马藏族”),这就使族群鉴别和族群差异分析变得更为困难。

正因为中国绝大多数族群之间在体质和外表特征上没有明显差别,各个族群之间又有几千年的文化交流、经济交流、人员交流的悠久历史及一定程度的族际通婚,因此与其他多族群国家的情况相比较,中国各族群间相互区别的意识相对来说较为淡漠。汉族作为在几千年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吸收其他族群人口而形成的一个“族群复合体”,其族群意识尤为淡漠,那些能够讲汉语并与汉族生活习俗差别不大的少数族群成员,族群意识也较为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