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读书
接下来的时间,就变得非常的融洽愉快了。
黄先生在那边跟两位女伴讲着“生命短暂,爱情最美”的人生哲理,唬得两个小姐一惊一愣的,后来局势更是不可控,两位夜店小姐哭得梨花带雨。
“黄先生,他们两个人最后在一起了吗?”
黄和平沉沉地吸了一口烟,说道:“算是在一起了吧!”
另一女伴感慨:“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已芳华不在。当初的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陈洛熙刚蹦迪回来,听得两位小姐讲着这么文绉绉的话,有些好奇,“你们在聊什么?”
“马克思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小姐答道。
“马尔克斯。”黄和平纠正道。
陈洛熙当即就呵呵了,这特么就是传说中的“学以致用”,牛逼牛逼。
这大抵上就是网络上常说的,你读过的书,终将化成你的气质和修养?
由于第二天还要拍戏,所以陈洛熙和易正在十二点的时候就起身告辞。
黄和平也没有多加挽留,他摆摆手,说道:“下次见面的时候再细聊。”
“麻烦黄先生了!”易正微微鞠躬。
由于喝了酒,易正打电话叫老头子来代驾。
老头子一过来,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啊。
“你们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伤风败俗,这种地方,是正经人会出入的吗?”
陈洛熙讶异,心想老头子这家教还真是严啊!
易正也不敢多加辩解,只是别过头,一声不吭。
“我要是把这件事告诉你妈,你想她会有多失望啊?”老头子义愤填膺。
这个时候,一个大叔从吉尔斯酒吧里走出,他看见易正老爸的时候眼睛一亮。
“老易,最近干嘛去了,好久没见你来了。刚才那个李小姐还问我,那个酷酷的大叔最近怎么都不来了,是不是有新欢了?”
老头子面露尴尬,没想到在这里碰到熟人了。
易正自己都没想到老爸还有这么一手,讶异问那位大叔,“我爸很经常来吗?”
“你是老易的儿子啊......哈哈......我和你爸是多年的好友。不过这吉尔斯酒吧我们可不常来,消费太贵了。我们常去的是一个地下酒吧,不仅便宜,姑娘们还漂亮。你爸在那堆姑娘中,可受欢迎了。”
易老头早就按捺不住了,三言两语打发走了自己老友,然后父子二人,相对无言,气氛安静得可怕。
易正:“我要告诉妈妈。”
易老头:“儿子,还记得小时候你发烧,爸爸一个人背着你去医院挂急诊吗?”
易正:“你跟妈妈说晚上去老李家下棋都是假的,你欺骗了妈妈。”
易老头:“儿子,还记得你初中时候摔断了腿,爸爸抛下一切,疯了一样去学校里接你去看医生的事吗?”
......
老头子送完二人之后,一个人开车回家。临走之前,有些心虚看了自己儿子一眼。
易正道:“爸,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说的?”
“儿子,我就是想提醒你,当初你上高中的时候,想买球鞋,是老爸把攒了四个月的零花钱贡献出来的。”
“哦!”
“儿子,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羁绊。”
老头子走后,陈洛熙感慨:“叔叔是个感性之人。”
“呵呵。”
陈洛熙笑道:“话说起来,我老爸和叔叔简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老爸性格沉闷,也没什么兴趣爱好,除了陪我妈,就是照顾我家那头老牛,叫大黑。”
“阿姨是个很强势的人吧?”易正问道。
“谈不上多强势吧,我妈这人是个乐观主义者,对什么都很看得开。家里条件很一般,我妈也没抱怨过,总是觉得一家人在一起,就很知足了。我读高中的时候,我妈还帮我追过女生......”陈洛熙回忆起往事,会心一笑。
“阿姨真好。”
“嗯!”
......
第二日,《未来世界》的拍摄继续,由于是单人饰演,所以进度很快。
陈洛熙这几日的演绎,进步很快,尤其是还得到了几位老演员的指点。
你不得不承认,这些老演员至今不被演艺圈淘汰,是有真本事的。
但可惜的是,由于一些可观因素,比如时代,形象等因素,他们一直籍籍无名。
易正感慨:“这些老演员,演技如此精湛,却没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是我们时代的悲哀。”
“易导你已经很厉害了,竟然能把他们都挖掘出来。”
“其实是老师帮忙的......要不然我哪有这个面子?”
陈洛熙陆续收到了易正的汇款,分别是片酬和稿费。
令陈洛熙感到讶异的是,系统竟然把稿费都算了进去。
两个报酬加起来,已经到达了十万。
(系统:恭喜宿主完成三个常规任务,顺利进入青铜一。)
(系统:是否要进入晋级赛模式?)
陈洛熙:是。
(系统:晋级赛模式是宿主从青铜晋升白银的唯一通道,分为三个竞争式的常规任务。)
(系统:每一个任务,都会面临着PK,如果没达到PK要求,则认为晋级赛失败,需要重新晋级。)
陈洛熙:如果我第三次PK失败,是需要从头开始PK吗?
(系统:是。)
陈洛熙咂舌,这个晋级赛的模式,也太残忍了。如果说从青铜五晋级到青铜一,是递进制的,只要给予充分的时间,一般都能通过。
但这个晋级赛,却充满着不确定性。因为你也无法预料,PK赛是否一定能成功?也就是说,要是实力不够,终身青铜也是有可能的。
陈洛熙感觉心里沉甸甸的,压力一下子就来了。
陈洛熙:对了,青铜一的奖励呢?
(系统:请宿主领取初级大礼包。)
卧槽,陈洛熙当即就乐了,现在这么有排场的吗?还大礼包?
话说上次的两个奖励,“角色扮演”已经兑现了,还有一张“真话卡”还在手上,暂时没有使用的机会。
陈洛熙美滋滋点开了“初级大礼包”......
(系统:宿主获得空间盒子十个。)
陈洛熙一脸懵逼,这“空间盒子是个啥玩意?”
(系统:当宿主进入空间盒子中,时间线和外界完全不一样。空间盒子和外界时间比是1分:3天。)
陈洛熙:听着很牛逼的样子——可是,有什么用?
(系统:空间盒子里储存着世界上数量最庞大的书籍和电影,可供宿主借阅。)
陈洛熙:敢情?这特么就是个图书馆?
(系统:是全世界最牛逼的图书馆。)
陈洛熙看系统这嘚瑟的样子,当即就无语了,就算它真的是全世界最牛逼的图书馆,关我毛事啊?我想要来点实际的好处啊!
对于陈洛熙发自内心的控诉,系统并没有理会,只是默默打下一行字:每个空间盒子时效是三分钟,相当于外界的九天。
陈洛熙:就算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进入这个破空间盒子的。
想是这么想,但实际上,陈洛熙还是很实诚的,当天晚上陈洛熙就试验了一把。
进入空间盒子......
偌大的空间,除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大屏幕,竟是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
处身在这样的空间中,陈洛熙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现在,他要困在这里面九天之久?呆坐着显然无法坚持那么久,陈洛熙心想要不读点书吧?
从小到大,陈洛熙真正感兴趣的作家,只有一个金庸。
金庸所有作品陈洛熙都读过,而且读了不仅一遍。
“要不然,再读一遍?”陈洛熙这样想着。
然后桌子上就凭空出现一套《金庸全集》。
对于八九十年代出生的那些人来说,金庸就是一个不可磨灭的记忆,他的小说,已经成为了一个文化符号,“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句诗更是囊括了金庸所有的作品。
陈洛熙心想这空间盒子还真牛逼啊,想什么有什么?那能不能给我掉个性感的小姐?
刚这么想着,桌子上又出现了一本《花花公子》......里面尽是衣着暴露的世界名模。
陈洛熙当场就信服了,这世界果然没有你系统找不到的书籍。
大抵上用了六天的时间,陈洛熙重看了一遍金庸。很奇怪,这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内,陈洛熙不觉得饿,也不觉得疲倦,依旧精力充沛,甚至毫无困意......
在这样紧闭的空间中,除了读书,好像也不能干嘛了?
只是还有三天的时间?陈洛熙陷入了沉思,除了金庸,他对其他的作家还不了解呢?
不如,看看大仲马?
陈洛熙曾从一本杂志上看过,这金庸很多写作手法,都是借鉴了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
在看大仲马的作品之前,陈洛熙先读了一套大仲马的自传。
这是陈洛熙的习惯,每次他看一部电影之前,都会细细查询,这部电影是谁拍的?演员是谁啦?
用了一天的时间,陈洛熙大致了解了大仲马的生平事迹。他感叹:这家伙活得也太潇洒了吧?
大仲马几乎是那个时代最多产,赚得最多的作家了。拥有着庞大财富的大仲马,迷恋女色,美食,住在豪华的别墅里,一辈子都在放纵享受着......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作品足够伟大,单单这些标签,就可以断定这位大叔是个“登徒浪子”。
拥有好几个私生子,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私生子叫小仲马,写出了丝毫不逊色其父亲的一部著作——《茶花女》。
陈洛熙越读下去,越是兴趣盎然。这样的作家,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
翻开了那本最著名的《三个火枪手》。
国王与红衣主教之间的斗争......
三个火枪手为了捍卫国王与王后的爱情,和红衣主教手下斗智斗勇。
18世纪的法国社会,一个个形象的人物跃然纸上。
陈洛熙从未想过,他会被一本书如此吸引着。时间悄然走过,但陈洛熙却不想离开“空间盒子”了,如果可以的话,让我再看一会儿......
......
离开“空间盒子”后,陈洛熙还意犹未尽,故事,怎么可以那么有趣?
他刚刚读完《基督山伯爵》,一个复仇的故事。
每一个情节的展开,都吸引着陈洛熙继续读下去......
易正是陈洛熙见过读书最多的了,对于很多作品,易正都信手拈来。
陈洛熙那时候不解,读那么多书有啥用啊?
现在他突然发现,现在很多人都抱怨没有好故事。其实只是他们沉不下心去读这些故事而已.....
陈洛熙一看手机,果然才过去三分钟,也就是说,他可以用更短的时间,读比别人多得多的书。
这时,易正敲门,“洛熙,方便进来吗?”
“嗯!”
易正一直在客厅里看书,眼睛有些疲惫了,所以进来找陈洛熙聊聊天......
陈洛熙瞧得易正手里拿着一本《悲惨世界》。
“谁的书?”陈洛熙问道。
“维克多·雨果,法国作家。”
这名字有些熟悉,大概上学时候,老师提过这个名字。
陈洛熙饶有趣味地问道:“这雨果和大仲马,谁更牛一些?”
大抵上文人总是会被排位的,比如近代史上,国内总是会把鲁迅排首位。
易正愣了愣,显然想不到陈洛熙会跟他探讨这个问题。
“不好说,但论文坛的地位,雨果更高一些。这大仲马是个写通俗小说的,自然很难得到同行的认可。但读者对大仲马十分推崇。”
“这么说,雨果更牛一些了?”陈洛熙默默记下这个名字。
“额,曾有记者问大仲马——仲哥啊,你又有钱又有才华,人生赢家无疑了。但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自己,你有没有想成为谁?”易正笑了笑,“大仲马听了这个问题,毫不犹豫地说,我想成为雨果。”
陈洛熙心想这大仲马莫非也是雨果的粉丝,类似于他自己就是后来科幻大师凡尔纳的偶像一样的道理。
陈洛熙挑眉,“我记得雨果写过《巴黎圣母院》,高中课本提过的。”
“嗯,那也是我看的第一本他的书,那时候我就在想啊,这雨果也太牛了吧,二十几岁写出《巴黎圣母院》这样的作品,往后余生怎么办?自己无法超越自己,才是最难受的。”
“然后呢?”
“然后就有了我手上这本《悲惨世界》,我认为更胜一筹的作品。这期间,隔了三四十年。”
陈洛熙安静听着......
他自己都没想到,那些印着铅字的玩意,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