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力:电商文案这样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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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写的东西不要让人烦

在广告界,所谓的好文案,有时候只需要做到不让人烦。如果让人感到厌烦的字眼,即使只有两个字,买家都会觉得太长。广告大师大卫·阿博特说:“我从不是什么文案写作的理论家,不过写的内容别让人烦这件事我想多多少少是对的。”

文案要想不让人烦,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内容要保持流畅性。对好的文案来说,哪怕是很长一段文字,完全没有标点,也丝毫不会觉得磕磕绊绊。但对不好的文案来说,即使是单行,买家在读的时候也会觉得很别扭,总觉得不顺,有些拗口。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文字都是有节奏性的,而且对买家来说,文字的节奏性是非常重要的,有节奏性的东西买家才愿意读,喜欢读。文案创作者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在读一则文案,其内容一点都不流畅,这时是不是会影响自己的心情,是不是也不愿意再读下去?

3.2.1 躲开那些惹人厌烦的东西

人们读一些东西本来就是为了享受,文案如果满足不了这一点,就不会有人会喜欢。一般来说,文案惹人厌烦的原因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如图3-2所示因素。

图3-2 文案惹人厌烦的因素

1.形容词堆砌

有些文案创作者靠形容词过日子,堆砌一大堆高超绝妙的形容词。事实证明,这类广告还没播完,屏幕前已经不剩一个观众了。几乎所有人平常在读一些东西的时候,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一句话的形容词比较多,那么大家在读的时候就会感觉不顺畅,甚至有些费劲,这样很容易影响心情。比如小区里充满了活力四射的、都市生活气息十足以及俊秀的年轻人,这样的描述大家会不会觉得厌烦?

文案大师则比较青睐于动词和名词,而不是形容词,因为形容词的堆砌很容易让读者感到烦琐,晦涩的语句容易让人产生不熟悉感,进而产生不信任感,自然也不会感兴趣。有时候,仅仅提供原始资料,远远比精心雕琢的推荐意见可信。

2.语言生僻晦涩

有些人把电商文案写得艰涩而枯燥,是因为他们把文案当成了演讲稿,而不是广告。电商文案的目的是推销产品,而不是向消费者说教。所以,要把文案写作当成一次谈话,掌握消费者的心理。对于消费者来说,熟悉的事物往往比陌生的东西更能激发信心,因为那些不知道的事物只能让消费者产生敬畏之情,以及对实力的猜测。

而且买家没有时间佩服文案创作者渊博的学识,他们对此也不感兴趣,如果文案中一味地采取晦涩的语言描述产品,只会引起买家的厌烦,进而掉头就走。文案创作者应站在买家的角度,寻求能引起一般买家兴趣的内容,在此基础之上,让买家形成动机和欲望,慢慢地建立信任感,而不是让人烦。

3.存在大量冗余信息

很多人都是利用上下班以及等车的间隙,花上几分钟随意地翻看报纸、浏览网页,在每页停留的时间通常只有两秒钟,买家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也进行处理,并作出反映。所以,对消费者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时间翻看存在大量冗余信息的广告。如果文案中写了“火焰”,就不要再把“红色”也写进去了。因为消费者会存在二度接收反应,重复的信息会产生疲劳的信号。所谓的厌烦意象就是这样产生的。

电商文案写作要求简洁,不过,简洁并不意味着表达较少的内容,而是对要素进行符合逻辑的安排。事实上,在广告大师看来,简洁可以与简陋画等号了。文案长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让消费者厌烦,因为消费者愿不愿意读文案,其实和文案长短没有关系。通常情况下,文案创作者写得越多,成功卖掉产品的机会反而越大。关键是不要引起人们的厌烦,避免冗长。

4.玩噱头和文字游戏

长文案本身传达出一个图像,即关于这个产品有太多东西可以推销的,一两句远远不够。所以,即使消费者最终没有完整读完这则广告,也会留下一定印象。不过,如果整篇广告充斥的都是噱头、文字游戏以及复杂的文字组合,那么不用质疑,这个广告带来的效果常常是事与愿违。

有些人为了增加语句的幽默感,总是自作聪明,在文案内容中加一些投机取巧的诙谐语句,或者跟买家玩一些文字游戏。虽然这些东西很容易引起买家的兴趣,但前提是要用得巧妙,如果用法不妥当,不仅不会增加人们的乐趣,反而会弄巧成拙,更加让人厌烦。所以,在用这些词之前,文案创作者一定要仔细琢磨,避免惹笑话。

5.技巧性东西多

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文案写作技巧的文章,还包括一些文案技巧的应用,应用太多技巧可能会导致用户的大量流失。因为人们周围布满了形形色色的广告文案,买家看得多了,自然也懂得多了。比如文案创作者现在还在文案用“免费”“降价”等常用的词,很多人看到后都会觉得厌烦。这些词在前些年,消费者可能还会买账,但在现在,大家对这些词已经有了免疫力,如果再使用这些词,他们自然就会觉得烦了。

3.2.2 长文案如何招人喜欢

对文案来说,文案长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让人感到厌烦,关键是要正确使用文字。虽然长文案在某些时候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如果用错了词,对于消费者和创作者来说都是一场灾难。所以,长文案的运用更要适当拿捏内容的精彩程度和形式的长短。

文案高手一般会把长文案单句成段,快捷推进,让买家读起来有速度感。写完文案后,文案创作者可以起来大声地读一次。如果读起来觉得很拗口,很显然节奏有问题。如果觉得啰唆重复,很显然语句有问题。这时文案创作者就要重复修改,只有让买家有把整篇文案读下去的欲望,电商文案才算是达到了一定的效果。

最后,还要注意一点,就是靠诸多的吸引手段制作的文案,其假设的前提是消费者能够从中获得乐趣,进而留意到产品,然而,即使引起了消费者的注意,吸引消费者的也只是广告本身,而不是产品,对于推销的产品,其实起着分散注意力的效果。而且,即使一个足够无聊的人也不会把时间耗在研究一则无用的广告上,像这样的电商文案怎能不让人厌烦?

尤其是对那些不厌其烦反复出现的广告,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效用,可能还会为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俄罗斯卡巴斯基杀毒软件可能是领先全球的网络杀毒软件,几乎支持所有普通操作系统、电子邮件通路和防火墙。在互联网营销的潮流中,卡巴斯基也加入了杀毒软件的混战中,不过,不管用户用的是不是最新版本,卡巴斯基都“乐此不疲”地弹出广告提示升级杀毒软件,每次开机,用户都要忍受卡巴斯基的袭扰,因此,也留下了“野蛮的卡巴斯基”的戏谑。

如果让买家心生厌烦,导致的后果就是买家的流失。如果一次次地让买家心生厌烦,那就是在前进的道路上自取灭亡。反思一些经典的失败文案案例,几乎每一个广告都犯了让消费者厌烦的错误。所以,做到不让人烦,就是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