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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叙事曲

(中篇小说)吴正

溧阳路1687弄2号,当他再度站在了这个门牌号前时,他已两鬓斑白。

他将随身带的手提箱往地上一放,慢慢直起腰来。初秋的下午,还带些夏之热烈的金色的阳光从梧桐叶丛间泼溅在他的脸上,身上,影影绰绰地涂出一些模糊的斑点来。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从1687弄里流动出来的空气,对着阳光眯起了眼缝。

这一带的溧阳路,树荫特别浓密,尽管年年修枝剪叶,但越街的树枝已相互交错地将整条街面都几乎遮盖在了它们斑烂的树影里。唯这种场景与他儿时的记忆有些出入,在他的记忆当中,那条大街相当宽阔,梧桐树也似乎比现在的更粗大,只是它们的枝叶都是笔直地伸向天空,在街的中心留出了一阔条蔚蓝色的天空来,且随街道的笔直而笔直,弯转而弯转,婉若一条蓝色的悬河。而对街,在童年的他的眼中,几乎就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地域,要从这个绿色的岸边渡过蓝蓝的悬河而去到对面那片绿色陆地是要经过车之激流间摆渡的重重危险的。这一切,其实,都是他站在自家房间的窗口踮脚探望出去时候的一种夹带着童话式的想像。那年代的街上通常都很安静,且永远是一幅阳光充沛的景像。对街有家杂货铺,夏日的晌午,总是支撑着一大幅蓝白相间的条形帆布檐篷,从他家窗口的角度俯视出去,最有深刻记忆的便是印在檐篷顶部的那个带火炬的商标,曰:光明牌棒冰。檐篷底下的种种他是见不到的,但他能想像。那个打蒲扇的胖老板娘总喜欢将两枝雪白雪白的腿脚伸进檐篷外的阳光里去。遇到有熟顾客,她总会笑吟吟地拖上木屐站起身来,说:“任先生,好久不见了,最近忙伐?——”她对父亲的一脸讨好相就与偶然紧紧抓着他的小手渡街到对面去,替他买回一根棒冰或一枝汽水的他家女佣完全不同了。她将手臂深深地伸埋进那只浇铸着可口可乐凹凸字体的大冰箱中,摸出一枝冰得硬梆梆的,还在冒着缕缕冷气的棒冰来,“砰”地往柜面上那么一摔,一言不发,收了钱,便摇着蒲扇,头也不回地向着搁在街树影荫里的竹榻走去了。

五、六点光景,太阳开始西斜,满街树荫里的蝉儿叫唤得更热闹了。杂货铺的檐篷开始收拢,胖老板娘已早早将一张小方台桌和四根板凳以及碗碗碟碟的在树荫底下摆放了出来。任胤看不清楚他家晚饭吃些什么,只见一大一小的两个赤膊男孩拼命地从碗中扒着饭,再从半碟黑乎乎的酱汁色的小菜碟中夹起一块或者几件什么的来送入口中,小任胤想,这该是油豆腐烧黄豆芽吧或者是冬瓜笋尖汤?因为这些汤菜他家煮得最多,母亲说,这些菜既消暑又有营养,只是偏偏他就厌恶吃。有时,不知是因为互相抢食而打翻了碗蝶,还是为了一些其他的什么,惹来了胖母亲用筷头在两个赤膊儿子的脑壳上一阵穷敲猛打,于是,便大哭小叫,哭闹声甚至隔了远远的一条街都能传进1687弄2号的二楼来,让童年的任胤听得真切,心中是既紧张又兴奋莫名。

两个赤膊崽被其母亲斥训甚至遭打,任胤心中暗喜。夏天的中午,两兄弟,一个打赤脚,一个拖木拖板,一见没汽车经过的当儿就飞也似地奔过街来,爬过弄堂铁栅栏,翻进他家的小庭园中来。假如遇到他父亲或女佣什么的,他们便猴似地再爬出去或龟缩下半个脑袋;假如见到是他,而且还只是一个人的话,他们便大模大样地爬进来,冲他做鬼脸朝他扔泥巴——他们明摆着要欺侮他一着。

而他,从小就生性懦弱,且多情善愁,敏感异常。他敏感于他人的言行,敏感于环境,气氛,季节的变幻甚至湿度与温度的增减。但他却能够将他人对于他明显的恶意妒嫉吞咽下去,不反击,甚至完全忘却。他后来学音乐,又写写诗文;他觉得这两样他都没学错——他的灵魂似乎就是用这两种材料铸成的。只是他的“学”,只是自学,业余的学,在他上进学业的那个时代,这种艺术门类轮不上他们那号出身的人沾边。

1687弄2号是位于一条朝马路而开的弄堂的首幢房子。弄堂很短,总共也不过五六幢新里结构的住房而已。弄堂口通常是装设有一扇铁门的,每晚八时过后,铁门上锁,除了本弄住客以及“火烛小心”的敲梆声外,是没有什么能进入得了弄内的。这些三、四十年代在上海各处崛起的中、上户人家居住的住房,既混合有欧美的现代生活品味又延续有旧式石库门住宅的传统特色:一楼客堂,二楼正房,假三层是客房兼杂物间;亭子间通常是预留给佣人睡的,而盥洗间设在一至二楼的扶梯转口,与亭子间的两扇门并列,朝北开启。

住宅的前门有一畦小花园,两三石级,一盏奶白光的门廊灯之下是住宅向南而开的正门。住宅的后门在竖横交错的排污管的旁边还预留有三几尺的草皮和泥地的空隙,面对着后一排同类住宅的前门。夏日有雷阵雨的下午,天空突然乌沉沉地黑压了下来,雷声隆隆滚过,接着便是泼瓢样的大雨,打得水洼点溅在花园的泥地里的溜溜地转。每逢这种时候,他家通常会把前后门都统统敞开,好让凉风吹跑那一屋积压的暑热。而孩子们便会趁这虚假夜幕笼罩的一刻,发挥出各种缤纷的想像来。雨腥味很浓很浓的时候,天地间又突然撕裂开了一茎吓人的闪电,趁着那雷声还未劈下的一刻,就赶紧捂住两只小耳朵,扑倒在母亲的两膝间——所有这些生活场景,任胤可以说是太熟悉了,熟悉到了在他中年的梦中还会变了形态地一现再现,无论是在新泽西洲跃空顶的别墅还是在香港半山海景壮丽的住宅露台上,他都甩不掉这些已深深蚀入了他忆版上的童年生活的种种细节,叫他从一个短暂的午后打盹间猛然醒来,还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何年何月。

不,但他坚持说,他在梦中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确切无疑的,尤其是那一层强烈得迟迟不肯消散的氛围,模糊了那条梦与现实,醒与非醒间的界线。正如此一刻的他,站在光晕斑斓的梧桐叶影下仔细辨认着那块蓝底白字的弄堂标牌:溧阳路1687弄。没错,正是这一块,就是这一块。只差在它的右上角被撞去了一块烤瓷,露出了一片深褐色的锈迹外。栅栏铁门在任胤的记忆中是早已被拆除了的,那是在五八年大炼钢铁的年代,拆铁门一则可以支援1070万吨钢这项指标的达成,再则也能破除旧时代竖立于人们之间,象征着人际关系与地位间的隔阂与差别。于是,别说是对面街的赤膊男孩,就连与1687弄相毗邻的那条横街上的各式杂民也都能随时随便随地的进入到弄内来,舀井水、抓知了、摇打那棵老桑树上结出来的火红色的果实,或是在夏日的夜晚,早早抢先在那些有树荫垂下的弄径上占定好位置,摆出竹榻,然后伸手张腿地享受纳凉时光。

但现在,任胤见到的是:栏栅铁门又在原处竖立了起来,而且还比他儿时记忆中的更漂亮更堂皇了;乌黑簇新的铸铁柱顶上套着金色的帽尖,梧桐树影绿盈盈地遮盖下来,呈现出一派摄影取景角度上的蕴意与品味。

其实,那时的拆去与现在的装上都各有其理由。现在的理由是:一则为恢复市容旧观,再则也以策安全。在这外来民工大量涌入上海的年头,如今警署与居委会强调的是治保与联防。于是,铁门不仅是在每晚八点后,而且连大白天也都关闭了起来,新油漆的铁栏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白瓷警告牌,一曰:闲人小贩严禁入内;二曰:擅撞必究。

1687弄之所以特别受青睐的原故还有另一个:隔两排之遥的同一类弄房中,有一座是某文化名人的故居。为了统一格调,位于它前后左右的姊妹屋也都占了一份被粉刷一新的光。赭红色的砖墙间,镶着灰色的嵌条;钢窗全油成了绿色,以便能与路旁浓密的梧桐树叶揉合成一种色彩上的呼应。其实在小时候,任胤对那名人故居也没有什么太深的记忆,一个看屋的老伯伯整日闲来无事,便从早到晚地拿着放大镜一字一句地读他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七侠五义》。八岁生日的那天早上,他穿着一套全新的海魂衫,就是摹仿新中国刚成立不久的海军制服那一种式样,后帽沿还飘飘荡荡着两条黑色的丝带。他从1687弄的弄口走出来(他记得,那时的铁门还没有被拆除,他是用小手扳开了笨重的铁门才钻出来的),初秋的清晨,时间还很早。这是四、五十年之前上海东区那一带,朝阳升起来了,从梧桐叶丛间投下了金色的,新一日的开始。街上行人很稀少,戴草帽拉板车的人走过之后,拖黄包车的车夫又小跑步般地奔跑而过,他们的小腿肚上鼓胀着团团青筋。对街的杂货铺还上着排门板,若干着长衫短打的行人匆匆而过,再之后的街上便不再有生气了,周围安静得只剩下送牛奶人的自行车铃碎响在晨风中。

任胤在人行道的最前沿站了好一会儿,觉得很扫兴:并没有人留意他那套簇新的海魂套装。他只得沿着人行道与街面相交的那条细窄的石径向前小心翼翼地朝前走去,他伸出两臂来平衡自己的行姿:两条海魂带一飘一荡地,他觉得这样很有味。

他来到了名人故居的跟前,终于见到了一位熟人。他向看管故居的老人走去:“老伯伯——”他站在了他的前面。

“哦?”老人抬起眼来,朝阳金灿灿地照落在他那发黄的武侠书页上,而他戴的那副圆框架的老花眼镜,一边有腿,另一边则是用一根绵纱线绕扎在耳廓上的。

“从今朝开始,我八岁啦。”他向他宣布。

“你是谁家的孩子?”他一口浓浓的苏北话,听得任胤要好好消化一下,才能对他的话意作出反应。

“我住在1687弄2号。”

“噢,原来是任会计师的儿子啊,了不起,八岁了,啊,了不起!了不起!……”说着,又绕起镜腿来继续读他的七侠五义了——他始终未对海魂衫作出任何评论。

如此可爱和善的一个老头,任胤是到了文革爆发时才听说,原来他是个血债累累的逃亡地主,继而被押回原籍批斗兼劳改。但后来,又说他是个老革命,在革命根据地的保卫战中打断了股骨而丧失了工作能力,而他为了不让组织增添负担,才自己来到大上海找了这份看管名人故居的差使。等到一切都弄清楚,他人也死了。倒是他的子女们,因而,便享受到了烈属待遇,当然,那又是在文革结束后的事了。

只是任胤对他的面对面的直接印象仅得在他八岁生日清早的那一回。

在任胤的记忆中,那时的名人故居,其实,也并不比他家石级之上,门廊灯之下挂着的那块“任宏会计师寓”的搪瓷匾牌要显赫多少。只不过名人故居前栽有一棵粗大的白玉兰树,一到五月天就会开出一朵朵香飘四邻的大白花;而任家门前只有一棵骨瘦伶仃的枇杷树罢了。枇杷树每到中秋还能结出成串大小不一的果实来,但转眼间就被横街上的邻居小孩们管它是青苦涩口还是什么的,都摘去吃了。那时到名人故居参观的人群还不像现在这般络绎不绝;就像溧阳路的此路段上的车辆,除了在树荫下三三两两踩过的自行车外,半天还盼不到有一辆轿车轻盈驶过一回的机会。偶尔,也会有下着纱帘的红旗或伏尔加轿车在弄堂门口停泊的时候,每逢这样的场合,居委会干部和派出所民警们必都倾巢出动,而扎镜腿的老头更是别有一圈红袖章,戴着一顶褪了色的蓝干部帽,站在当街,前后左右警惕地张望,神态严肃而认真。

文革爆发之后,有很多名人故居都因对名人本身的定位上的争论而暂停开放。唯任胤隔壁的那家不同:题匾换成了更大的,题字者也换了更显赫的,下帘的轿车愈来愈多。到了改革开放后,每天更有一队队的少先队员和一批批的共青团员来到故居门前排队,等候瞻仰和接受教育。而到上海来的外地和外国游客,更是假如没到此处一游,就等于是白来了上海一趟那般。故,这所名居既带旺了市面也带出了溧阳路的名声。好多次,任胤在香港的电视节目里见到自己童年的旧居所以有一瞥而过的镜头,多半也因了那座名人故居的缘故。

老头被押送去苏北老家后,名居看管人就换成了一个三代红色的,历史审查上的绝对过硬者;但太过硬也有太过硬的缺点,造反派夺权后,他就被结合进街革会,之后区革会,之后又是市革会,闹了个名人居还是乏人看管的结果。当然,1979年后,那位青云直上的人物便一跌进谷底,成了阶下囚,而那,又是后话了。反正待到任胤两鬓斑白地出现在弄堂门前时,那家名人居的看管人又换成了一个背弯发稀齿缺的黑瘦老人,一件发黄的汗背心套在他身上,骨瘦嶙嶙的似乎随便一折就能断其一根肋骨的模样。他的两块肩胛骨特别高地隆起,横肋则一根排一根地从他汗背心的两旁支伸出来。他从梧桐树的光影里向他走来,说:哪一位啊?你不就是1687弄2号的胤胤吗?

请问阁下?

我就是住你对街的“黑皮”啊——开杂货店的呢,不记得啦?

一个爬在铁栅端上探头探脑的赤膊男孩的形象在任胤的脑中一闪,他赶紧跑过去,握住了他那双硬绷绷的,像是用一根根铁纤扎成的手。

四十五年之后,童年的伙伴便又这样再遇了。

他蹑手蹑脚地来到1687弄2号的门前,时间是1964年五月间的某个月如玉盘,高悬于墨蓝天穹之中的夜晚。

一件白棉“的确凉”长袖衬衫,一条深蓝色的人造纤维长裤,一双塑底碗口松紧便鞋,他想,应该是他在那时的服饰。他怀抱一架小提琴左手握一厚卷乐谱,正小心翼翼地将钥匙插入锁孔之中。

每逢他回想起这一段时期的生活,一千个场景似乎都是同一个场景。尤其是夜晚,尤其是有月的,仲春的夜晚。他深夜回家去,路上除了偶而骑过有一、二辆自行车外,已空寂无一人了。路灯和灯柱都还是十五年前旧政府离开上海时留下的那一种:粗方的原木柱上刷着一条柏油的编号;灯罩是扁斜的,薄边搪瓷质地的;灯泡的功率最多也只有25瓦,高悬在半空,像一只只惺忪而又忧郁的城市的眼睛。

可以想像,我们的小说主人公就在这么一派氛围中,从最后一班55路公交车上下来,独自走上了溧阳路。深夜的空气清醒得带点儿湿凉,透过梧桐树叶缝,他能望见墨蓝墨蓝天穹上的炯炯星光,而幽幽的路灯将他的身影拉长了又缩短,缩短后又拉长去。

假如他回家再早一点,而又是在这一带街道上步行经过的话,他能从梧桐叶影映掩丛中,两旁躲身在幽暗院落里的,法式老洋房的某扇仍亮着灯光的窗口间,捕捉到一曲钢琴或小提琴的旋律。这都是些他熟悉不过的曲目,他边哼着它们的主旋律,边让那些和声丰富的乐队伴奏部都留在了胸中回荡、澎湃。他觉得肖邦、巴哈、德彪西的幽灵就在那些幽暗的树丛后忽隐忽现。

突然,一辆十轮卡的泥头车轰隆而至,没有月色,没有烁星,没有粗方木的灯柱,也没有德彪西;只有秋阳从梧桐叶丛间明晃晃地斜射下来,而他仍眯着两眼,准备去提起身边的那只手提箱来。自行车仍有不少,但更多的是喷冒黑烟的助动车,还有几辆红色“桑塔那”出租,“嗖嗖”地从贴近人行道的他的身边一个“S”型地超越到了十轮卡的前方去,令他不由得朝人行道的内里跳移进几步去。

是溧阳路真比他童年时代更窄了呢,还是他成年后并已开始老年了的目光的丈量上存有偏差?现在,他能一眼就看透街对面的一切,绝不存在什么从绿色此岸渡向绿色彼岸的重重叠叠的视觉屏障。杂货店早就不见了,现在那里是一家个体饭店,什么“内设空调雅座”,什么“笑迎八方客汇纳四海财”之类的广告语东倒西歪地贴得到处都是,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能与途人目光接触的空隙。几个外地妹在一棵梧桐树下拣菜,另一个正在宰鸡,还有一男一女在一个塑胶盆里洗些什么,时而打情骂俏,互相朝对方泼脏水。

个体饭店的隔壁是一家唱碟片公司。两只半人高的喇叭箱搁在人行道边,郭富城的某首“劲歌”被调至最高音量,嘶声力竭;而穿着亮晶晶台服的歌手们的海报贴得重叠而又重叠——甚至包括那位其实只能称是武打明星成龙的。再过去便是一片尘浪滚滚的建工地盘了,地盘边上还是地盘,几幢灰褐色的楼壳子正探头探脑地从那片梧桐树的绿冠之上冒出来。

任胤不由得生出一种轻度的厌恶感来——这便是他日思夜梦的家吆?说是铜锣湾或北角或旺角的某条小街似乎还嫌抬高了它的挡次。他真不愿他儿童与少年时代的那个纯净如水晶的家的形象遭受污染——哪怕只是一点点。比如说废气,比如说噪音,比如说没完工的楼壳子,又比如说外地民工拖在硬塑拖鞋中的填满了尘垢油污的长长的脚趾甲。

他只想回到他的那个透明的,记忆中的夜晚去。

他向正与他面对面站着的黑瘦微驼的名居看管老人说:我们再找个时间来好好聊聊吧,老耿。(那个遥远了时空的姓氏是在他说到最后一个字眼时,突然奇迹般地跳入到他的记忆里来的)。

“好。好。”

“你家仍住对面?”他用手指了指那家个体饭店。

“嘿——早不是啦。”他用一种略显尴尬的干笑折叠出满脸满额的皱痕来,“在横街上,”他的一条食指勾弯出一个从1687弄邻街拐弯进去的动作,“霞芬家,嘿,嘿,霞芬家。”

他简直有些发楞了地呆望着他——虽然时代已经远久,人事苍桑也一定会有过多少变动与反复,但他还是发楞——禁不住地发楞。霞芬?他问自己,霞芬是她吗?她是霞芬吗?哪一个是霞芬?霞芬又是哪一个?诸如此类重复而又些混乱了思路的问题。

“是的,就是这个霞芬。现在伊是我的老太婆——改日过来坐,改日过来坐,大家都是熟人,嘿,嘿。”

他又躬腰又堆笑,表示要回名人故居去工作了。他的背显得更驼,头发更稀落,咧开的口腔里黑洞洞的,让人发觉,除了几颗酱黄色的门牙之外,他其实已丧失了为数不少的一大批臼牙。但至少,他还是沿着人行石条向名人故居走了回去,仁慈地给任胤让出了可以供他重新回到1964年那个仲春之夜的足够的时间与空间。

“胤胤。”他听得一声低低的叫唤声时,正是他将钥匙插入锁孔的那一刻。

他回转头去,见她站在月色斑斓的梧桐叶影间。

因为这时的月色很浩洁,照洒在1964年的上海,上海溧阳路1687弄这一带。2号前园的那棵嬴弱的枇杷树在月色中弯着细细的腰。这是胤胤的外祖母生前亲手栽种的,传说是地上多一棵枇杷树,天上就必须多一颗灵魂。果然,枇杷树结果实的那一年,外祖母也离开了人世。胤胤只尝到过一次那树所结出来的枇杷,甘甜如蜜。以后铁门拆除了,每年没等长熟,青涩的枇杷早已掉入了“黑皮”或他的那些玩伴们的口中。弄堂底的那棵桑树却显得四平八稳的模样,枝叶十分茂盛。桑果早已被人采尽摇光,洒满了月色的地面上还能见到那一滩滩被踩烂了的深红色的浆汁。桑树的前面是一口井,井上了盖,盖也加了锁,这是那一年三反五反运动中有人跳井自杀后,居委会加封上去的。

就这么一条短短的弄堂,隐藏着历史,隐藏着生死,隐藏着记忆也隐藏着未可知的宿命与神秘地暴露在1964年的那个月光如水的夜色中。

周围的房屋都已熄灯,或者还有一两家的窗洞还亮着灯光,任胤已记不清了。反正那时的铁门与栅栏都已拆除,弄内弄外马路人行道都连成了一片。任胤站在水磨石的门级上就这么回转头去:有月色,有叶荫,还有她。她的身后是一条斜横入幽黑之中去的小马路,那儿有一些低矮的,类似于棚户的建筑,通过他家二楼的边窗,每日,任胤都能从容地俯视着躺在大白天光亮里的这一切。只是现在,它们的每一个细节都各就其位地交融成了一幅水墨画的展轴面,一幅1964年上海街巷弄坊的月色图。之后的几十年,无论他在何时何地何种场合,只要有某个记忆的触发点,都会有这么一幅画面在脑屏幕上的突然呈现,而且还是定了格的、没有声音、没有动作、没有彩色,除了黑(的人影树影屋影)与白(的月色)之外。

然而,定格的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动点,她向他走了过来,手中握着一卷东西。银辉披满了她的全身,并在她的颈、脖、手腕和脚踝等露裸处莹莹着一种玉牙色的反光。仍处仲春季,进入夜深时分,空气中弥散着一种水凉感。任胤记得她当时是穿一身自缝的深毛蓝布的上装:她的衣服一般都自缝,白线袜配一双方口扣绊鞋:她的鞋底一般也都自纳,一左一右梳两条马尾散辫,这是当年上海少女们流行的发式,朴素文静里藏有一份悄悄的典雅与矜持。

她就是霞芬。她向他走来,并展开了她手中的握卷。这是一份手抄谱,工整的五线音谱在乳白的月色中像一条条游动在水中的蝌蚪。

这是柴可夫斯基的一首叙事曲。

每个大作曲家都有他们既定得近乎于顽固的曲调风格。就如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有自己的语言与思维的特定河床一般。巴哈的涌动深沉如海洋;贝多芬的气势磅礴,深刻如史诗;莫扎特典雅,门德而松热情,肖邦阴柔,拉赫马尼诺夫传奇。但却没有一个更能像柴可夫斯基那样打动如此年岁上的任胤的心了。他爱柴氏的作品是因为他总觉得它们似乎更能贴近人性——而且还是东方人群——中的某个切面。由于客观原因,那个历史时期的新中国的音乐评论家们,对其他西洋作曲家的评论甚少,甚至完全没有,唯对柴氏的作品的评论可以大胆和多一些。他们对他的评价是更接近大地更接近人民更接近生活。任胤想,事实上他真也想不出能比这个评论更贴切的用语了,可能,柴氏作品打动他,就因为了这一点?

但他还想对此作出些补充,假如他能有机会与这些评论权威们作一场小小探讨的话。比方说,柴氏的所有小品(他觉得自己没有谈他大作品的资格)似乎都像是在不经意间创作的,总那么深情,深情得叫人感动,叫人在散步时哼起他某一首作品的简朴主题时,情不自禁的眼闪泪光。又比如,柴氏的作品主题往往都有些即兴的成份,那是一种不期而至的感人情绪,原汁原味,很少包装与做作;又好像它们总是在叙述些什么,主题沉思,展开部却呈现一种积极上进的意味,以此来形成一种乐曲结构上的平衡。再比如,柴氏的作品主题常常有空了半拍而起始的特点,或者说特色,似乎作曲家总喜欢在咽下了半句话头后才开始诉说他的故事。然而,假如你仔细一点的话,你会发觉,这半拍音符作曲家其实并没将它真正省略去,在其曲终的最后一小节,他又一定会将它悄悄儿的重新补上——就如某种人生记忆。

任胤当然不知道自己对柴氏作品的评论对不对头,或者根本就是胡扯;但有一点,他很肯定:柴氏的小品(尤其是特别动人的小品)会令他联想到她。

她,就是霞芬。

其实,她并不能算漂亮,但她吸引他。吸引他就如柴氏的很多并不见得太出名的小品总会令他产生一种说不清的冲动一样。他没太仔细地想过或分析过这一层问题——还不像对柴氏的作品那样,他倒真还是作过一番认认真真思考的。她柳眉细目的,算是一种古典美吗?他说不清;她的肤色并不算太白或嫩泽如雪莲,这是一种类似于象牙的浅啡色,却光滑如玉瓷——是因了这一点吗?他又说不清。但,最迷人的肯定是她的身材了。那些日子,任胤一般都习惯坐在二楼的壁炉架前,支撑起一只黑漆的谱架来练琴,练累了,就将提琴往膝盖上那么一搁,让有点儿发酸的眼睛从那边窗之中望出去。在上海五月底的梅雨季中,他经常注意到打横街的远处撑着一把油纸伞走过来的她,在迷迷濛濛的雨的背景上,她那身材一摆一扭地像一枝弱柳。她在自家门前停下,收了伞,再从低矮的门框中走进去,便消失了。

他冷眼旁观着所有这一切,阅读着她的每一个细节,心中反复地回荡着那首“如歌似行板”的旋律。可能,就是那么一种记忆的一点一滴的增添与累积,他不知道自己在有一天已经不可自拔地迷恋上了她。

但她,并不知道这一切。

他打开了边窗,故意让琴声传出去。他反复拉奏的是柴可夫斯基的那首冠名以“小夜曲”的叙事小品。就一把提琴在这霏霏淫淫的雨丝中,在这悠悠茫茫的小巷里叙说了一句又一句,倾诉了一段再一段;每一句都相似于上一句,每一段也都略略变奏于前一段,朴素,平凡,随缘,与世无争。就像一则生活里的琐事,绝无惊天动地,但自有其感人之处。后来,任胤到了香港,进了一家乐团去训练,工作了好多年,而这首叙事曲又恰好是这家乐团的一项保留演目。到了那时,他才明白,原来当独奏小提琴停息下来时,是有着各式乐器们此起彼伏的交替演奏,于一问一答一呼一应间,主奏乐器便悄悄儿的携带着那个迷人的主题再度参与其中,那种出神入化的音韵乐感,就如一片斜坡草原接吻一潭涟漪荡漾的碧湖面那般,厘不清界线也分不出彼此。

但在当时,任胤并不了解这些,他只知道根据乐谱和节奏的要求,该停的地方停,该拉的地方拉,让琴声在这六十年代上海梅雨季的巷子里飘得很远很远。

打开窗来拉琴果然有效,不论她从雨街上走来,还是她已回家,回到了她的二层阁楼上,她都会停下来或打开窗来听他的琴声。他觉察到了这一点,并且对她从侧面望过来的角度也很有把握:因为除了琴声外,他还有一条很长很帅气的鬓脚。

于是,便有了相对而行时的互望和脸红一笑;有了借故的搭讪,有了器具以及图书什么的借还,还借;甚至还有了依撑着后门的门框,一谈就谈到深更半夜,仍不肯散去。本来么,大家都是邻居,少男少女们的相互吸引,迷恋不发生你我身上,也会发生在他她的身上。再说了,其实任胤很早就已经见到过她,那时的任胤还是个比穿海魂装的八岁年纪还要更小一些的男孩,一条“新中国好儿童”的围兜,右上角还用安全扣针扣一块长方形的折叠手帕,乖乖巧巧,干干净净,每天由女佣牵着手,走过长长的溧阳路的林荫人行道,来到街角转弯处的那幢灰白色的钢骨水泥结构的公寓跟前。公寓的对面有一家叫“长春堂”的中药店,高高门廊的上方彩刻着一幅凸前额老寿星伴仙鹤的浮雕图,公寓的底层有一家叫“灵粮堂”的教会幼稚园,而任胤就在那里上学。

每朝,他都见到,在那条横街上,有几个梳羊角辫穿方领汗衫的小女孩在街的一边玩跳“造房子”的游戏,邋邋塌塌,面黄肌瘦,其中有一个准是她。多少年后,当他们已成了一对依框而站立的准情人时,大家都笑着,努力回想和收集当时情景的细节。任胤肯定是她,这个结论是根据了目前对她眼鼻嘴的某些特征之判断而下的。但霞芬则坚持说一定是另一个。因为,她说,她小时候从没有过一件方领汗衫什么的衣服,她家穷,她向来都穿她两个哥哥穿剩下来的男孩子的衣服。夏天是剪去了袖口的,千洞百孔的旧汗衫,冬天则是破肘露絮的旧棉袄。他说,我那时已认识你就好了,爸妈为我买了很多新衣服,我却哭闹着说什么也不肯穿新衣服上学去。你知道吗?那时有个规矩,凡穿新衣服或新剃头的都要让每个见到你的小朋友拍三下脑袋或刮三下鼻子。她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他说,我把那些新衣服都送给你穿有多好啊。她说,不,假如我当时就认识你,我不单要新衣服,我还要跟你上幼稚园去——我们是多么羡慕那些有书读有幼稚园可上的同龄的小朋友啊。他说,其实,我才更羡慕你们呢,可以在街上一天撒野到晚,有多自由!你不知道,在幼稚园里被管束的日子,一天都难过。她说,是吗?于是两人都笑开了,笑声在夜风中被吹散了去。

朦胧初恋的日子就这么平静如逝水般地流动而过,对于他也对于她。仍然是练琴;仍然是开窗后的探头;仍然是寂然雨巷间的油纸伞在门口收拢,然后挥水,然后是两张年青的面孔一上一下的相视而笑;仍然是街角处的偶遇,仍然是物件的借还还借;仍然是夜幕下门框边的谈笑。有一次,她终于站到他家的水磨石级上,怯生生地敲他家的门了。那时节,“任宏会计师寓”的搪瓷招牌早已拆除,惟那棵枇杷树仍弯腰地站立在原地。他来应门,见是她,就请她上楼去坐。她跟随着他,脚步轻落地沿着宽畅的柚木弯把手扶梯一路踏上楼去,说,这不仅是她第一次上他家来,而且也是她第一次去1687弄的任何一家人的家中,尽管她从小就生活在近在咫尺的对街。又说道,你家大哟,还一大一小的有两套卫生设备呐,就你一个人住?他说,是呀,父母都去了香港,迟点,说不定我也得去。那房子呢?房子就都交还给房管所了不成?她收住了上楼去的脚步,眼睛睁得老大。

这是他第一次从他家的扶梯上回头来望她一眼,他觉得她有点儿陌生。对她的提问,他没有作答,他不太情愿同她谈论这一方面的内容。

进到二楼正房间了,他觉得她一定会留意那幅挂在壁炉架上的莫奈的《卡普辛基林荫大道》的复制品,或者对他搁在窗前谱架上的乐谱感兴趣,但她都没有。他说,从这边窗能望到你家,她也只“噢”了一声。她用脚试探着棕褐色的打腊地板,说,真滑,真干净啊。

他请她在三人沙发上坐下来,沙发临落地钢窗而放,落地窗外是阳台,阳台遮盖在一片浓密的梧桐树的叶影下。带点盈盈的翠绿色反射进室内来,让人有一种被罩在了绿纱网罩中的感觉。他给她冲来了一杯热腾腾的,正冒着热气的“鹅牌”咖啡。那时代的国产咖啡只是将咖啡渣末加糖压制成一块即溶体,抖入杯中,兑开水,那么一搅便大功告成。而那时的人们,也很少有几个是讲究的,有咖啡味,就算有洋味;有洋味,就算有滋味;有滋味就能眯起眼来享受一口革命化之外的某种遥远的感觉。边喝咖啡边听拉琴自然是任胤心目中认定的最佳搭配,他说,我还是拉柴可夫斯基的那首叙事曲,好吗?

她款款地望着他,说了一声,好。便轻轻地用不锈钢的小汤匙搅动着那咖啡,十分秀气地喝了一小口,等待着,样子很文静。他开始拉奏,相当投入。但当他拉完,从谱架上抬起眼来望她时,却发现她正在注意房间中的摆设或是天花顶下繁复曲折的雕花墙角线。突然发觉琴声中止,才匆匆地说,好听,很好听——这,令他有些扫兴。

她说,她来是想送他两样东西的。她取出了一件毛蓝布的学生装和一双布纳底的松紧鞋。他就坐在她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学生装和布底鞋摊开在他的膝上,密密的针脚工整而细巧,下午,阳光透过叶丛射入室内来,室内的光线一片柔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你会抄谱吗?——”他只是希望每天能用她亲手抄的乐谱来拉奏这首曲调。

“什么?”她有些听不明白。

他将原谱摆在她的面前,说明了原委。并解释说,其实,这并不困难,只需按五线谱的模样照描就是了,但必须要耐性和细心,不要抄错了。她说,我从没抄过,但我可以试一试。于是,便有了那回月色中的等待,互相走近,以及夜阅乐谱的那一幕情景了。

说实在的,任胤绝不是那种爱占人小便宜的人。他收了她的一衫一鞋以及又请她亲手抄出了如此出色的一份乐谱来的代价决不是一杯“鹅牌”就会把人打发了的。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朦朦胧胧地恋爱?可能,这便是恋爱?但,就算是恋爱,就算是情人,又怎么样?来而不往非礼也,童年的任胤已经失去了一个赠她以新衣的机会,但他却想出了另一个主意。

1964年,中国的大饥饿时期刚过,但记忆仍在继续。假如将时间再推前三年的话,就在霞芬住的那条横街上有一个露天菜场。深冬,当二更天的寒星还在夜空中闪烁,菜场马路段的两端已开始人声鼎沸了起来。人们互相推撞拥挤咒骂打架、排成一串又一串的长队,目的就是为了能在菜场开卖时,买到若干不需要凭证供应的卷心菜皮,橡皮鱼碎,猪油筋渣或已发酸了的豆制付食品。任胤从未受过此等罪,自从他的父母去了香港之后,除了能定期享受到他们寄自于那里的精白面粉和黄澄澄的花生油外,他还拥有了一厚叠一厚叠的专卖票证。这都是些国家根据每次的个人外汇汇入额而定的特殊供应品,定质、定量、定点。在那个中国极需外汇的年代里,这种举措,除了能使这批特权人群逃避于笼罩全中国的饥饿恐慌外,同时也标杆出了当时政府的华侨与外汇政策。

任胤取出了一叠票证来送给霞芬,说:就不知道适不适合你们用?但他想不到的是:她竟顿时兴奋得脸都红晕了起来。

自此之后,他俩的交往似乎更进了一层。她会经常来找他,在他家的那个被梧桐树叶影笼罩的房间里,他们也谈音乐,也谈绘画,也谈诗歌,也谈十八十九世纪的西洋文学作品。但每次,他都不忘让她带些侨汇票证走。她有些腼腆,有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她说,这都是她母亲与两个哥哥要她来问他要的。虽然,她家并没有这么多钱来使用这些票证,去买那么多好吃好用的东西回来,但——她有些结结巴巴起来——这些票证的本身就能卖到钱。是吗?他很有些惊讶,但他说,那没什么,没什么,你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过来拿吧,反正,我一个人留着这么多也用不完……

这种情势一直继续着,直到某一日。

每个星期六,任胤都照例会遵循同一个习惯,拎一架提琴,握一卷琴谱,到他的一个亲戚家合伴奏去。这个习惯持继了有很长一段时期,从任胤的父母去港一直到文革爆发。他的每一个周末记忆似乎都是如此来定式和定形的:下午,阳光灿烂,他拎着琴与谱登上55号公共汽车,然后再转乘20路,15号电车去到那幢洋房的大铁门跟前,按铃。之后,又会在夜色中走过空寂的街道,15、20、55路车地回到他自家的门口前,登上那几级水磨石的台阶,伴着那棵弯腰枇杷树在月光中的投影,他将钥匙插入锁孔。

在经过了大半个人生岁月之后再回首,他告诉自己说,是的,那次月色中的等待不也是属于那段日子之中的某个周末夜?

任胤亲戚家的住宅位于衡山路高安路口上的一幢爬满了绿藤的英式洋房。洋房的一边围墙与马路接壤,而洋房的正花园却与其他洋房的花园毗邻。这是当年,这个租界的高尚住宅段很常见的建筑格局。任胤最欢喜它那斜顶的三层楼了,从那半月型的边窗望出去,是一片绿意盈盈的林木的海洋,若干红尖顶灰尖顶的洋房点缀于其中,婉若航帆。假如是霏雨纷纷的季节,情调当更迷人,所有的树木都湿漉漉地碧翠欲滴,而爬墙虎的叶片已蠢蠢地几乎伸展到窗跟前来了。

亲戚家姓徐,究竟是父亲面上的谁的舅父再接谁家的姑母,谁家的姑母再嫁入了谁家的门第,尽管父亲有过几番解读,但到了任胤这一代,就不会再有人去愿化精神搞清弄明了。他只知道,徐家的一家之主是一位被他唤作为大伯的老人,解放前开一家很大的印染厂,股票也都上市。他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被任胤唤作大阿哥的,当年已大学毕业多年,依仗着家中每月还有一笔可观的定息可拿,便坚拒统配去外埠,浪荡在社会上无所事事。但他却精通一切流行的玩术:游泳、溜冰、照相机、自行车、无线电修理。小儿子只大任胤二岁,也是个社会青年,整天跟在他哥哥的屁股后面,两辆亮闪闪的“兰翎”脚踏车飞进又飞出,在满街梧桐树的叶荫里摇响一长串清脆的双铃声,叫路人们个个都掉转过头来,眼露羡色地望着他俩。而小女儿则比任胤小一岁,弹得一手正规而迷人的钢琴,每星期六替他充当伴奏的就是她,她的名字叫徐颖嬅,而任胤也跟着她家的家人一样,唤她作小嬅。

徐家之所以吸引他还远不在于钢琴伴奏。那时,任胤正念高中,徐家的生活方式无疑是当时中国广袤社会生活沙漠之中的一块情趣绿洲。你能在那里听到外界听不到的新闻与俗语,经历到社会上经历不到的生活方式与情趣。一杯咖啡还是一块自家焗炉中焙烤出来的牛油蛋糕,即使是这种再普通不过了的生活小品,假如在他家那种陈设与氛围的上下文中被点睛出来,就能让你享受到一份无可言达的陶醉。这种任胤还在襁袍之中的社会生活的幻影又在那里复活,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且被无穷倍数地放大了之后,再投射到了人们记忆与联想的屏幕上,令人着迷。

其实,在上海,这块外国殖民者经营了一百多年的中国土地上要完全铲除这种已经太丰厚了的生存土壤,全体改植以革命化草皮的本身,就是一件不太可能实现的尝试,至少在短时期内。在满街满巷红彤彤的表象之下,像徐家这种生活的绿洲还星罗棋布有不少处。昔日的记忆种子仍在冰封之下努力抽枝发芽;它们像原始的蕨类植物那样,人传一人,代复一代,顽强地盘踞在,漫延到每一小片还可能有人性与情趣水份供应的岩石之上,显示着自己还没被彻底消灭的求生本能——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当时一句流行的报纸社通用语是:剥削阶级时刻在梦想夺回他们已经失去了的昔日的天堂。

徐家,便是这么一小片生活的土壤。三十多年后,当他已两鬓斑白地再次站在那扇大铁门的跟前时,他要说,正是这种无孔不入的蕨类植物的生命延续力,才有效地保存了能让上海于几十年后再度繁华起来的可贵的活力因子;致使她在政治冰封期解冻后,又爆发出如此强大,如此惊人的改革活力的重要原因。当然,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其他大城市总是无法与之相比拟的原故所在——不知道那么多海派文化的研究者们有注意到了这点细节没有?他向自己扮出了个莫明其妙的微笑来:但这些,于我回来此地寻找旧梦又有何关联呢?

他背着手在大门口仔细端详:一样的梧桐树,一样的叶影,一样的太阳在头顶上明亮地照耀,但就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段上的这一切,说什么,总要比溧阳路多出一份高贵的情趣来——即使是在三十年后,还是那样。大铁门已换了一种铸铁带金铜倒钩顶的,中间还浇铸有某种古罗马式的图徽设计。围墙新刷过,褚红色的面砖与面砖之间勾画着浅灰色的嵌线,一块金光闪闪的铜牌挂在墙的一边,曰:市级保护建筑。虽然,他早就知道,这座洋房在很久以前已不再属于徐家,虽然,在他记忆的库藏中,还完整地保存着徐家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每一只不同的人生故事,然而于此刻,他却拒绝去打开这个记忆角落。他渴求的只是一种梦境的重温,能让他全身心地沉浸一刻于这桃花依旧人面非的惆怅中去:这是一种带了点儿病态的无奈。

他举起手来按门铃。一个老头前来应铃,问:先生,你找谁啊?他喃喃的答复像是说给对方,也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对不起,我只是想来看看。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这里住过……不,是玩过,是……哎!哎!这怎么行?看门老头用手臂挡住了他,这里现在是××公司驻沪办事处,他说了一句洋泾浜的某个外国化妆品公司的名字。

但瞥一眼,就已经足够了。一条方石的小径通往洋房的后门,有密密的碧草从方石与方石的缝隙之间挤生出来。

一样的方石,一样的碧草,他披着一身湿漉漉的毛毛细雨踏进徐家的花园,时间是在1964年的春天。徐家两弟兄正准备推着“兰翎”车出门去。

“是胤胤啊?”大阿哥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年青人,一付深褐色的宽边“秀郎”镜架在他酱红色的脸膛上显得十分突出。他的头发油水充沛,发型吹得高耸,且一丝不苟。他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褛,敞开,内露雪白的“的确凉”衬衣;灰绿笔叽呢西裤笔挺,脚上着的是一双扁翘型的船鞋。他一只脚踩在自行车的踏脚上,另一只则点撑在碧草深深的方石地上。他笑得很灿烂,拍一拍从右肩上垂挂下来的那只大包头的“莱卡”相机,说道:

“春霄一刻值千金——出门拍照去!今天就不逢陪了,反正你可以与小嬅伴琴。”

那天,他春风满面,神彩飞扬。很久之后,任胤才知道那正是他新结识了一位漂亮女朋友的一天。女朋友后来成了他的老婆,老婆又变成了背弃、揭发他的仇人。三十五年后,当任胤再见到已盲了双眼的他从一座小阁楼上一路摸索着下楼来时,他还提起那一个春雨濛濛的星期六的下午,他说,人的命运其实都在他的人生道路的前方,一关一卡地等着他呢。这只有在你事后的回首中,你才会明白到上苍的意志。

他的弟弟在他的边上,也是脚点地的骑在另一辆自行车上。他的一只苍白多毛的手,扶在车把上,不停地将刹车杆弹动出一种“啪啪”节奏来。他斜眼睨着胤胤,不说话,嘴角间浮动着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

“胤胤!——”再次听得背后传来大阿哥的一声叫唤,是在他已差不多要迈进屋去了的时候。他回转头去,见到在濛濛的细雨中,两辆“兰翎”车已从半扇打开了的铁门中骑了出去,正准备拐上高安路。他家的老佣人阿英还拉着铁门,喋喋不休地关照着她的两位少东主:大少爷、二少爷,落雨天踏脚踏车千万要小心喔……但他们对她的话似乎没产生什么反应,大阿哥高高鹤起的脸蛋是朝着胤胤这个方向的,他的“秀郎”架镜片在雨光中一闪一闪:“路条的事有消息了没有啊?”他说得很大声。胤胤知道,所谓“路条”这是指申请去香港的通行证——这是他们之间对这一种证件的惯常称法,似乎仍隐含了日伪时期要离开沦陷区时的某类证件的意思。

“没有——还没有呢!”他回答得也很大声,而且还是用手掌围住了嘴边的。

“盼望能快点下来,到时,你便可以到香港享福去啦!”

“谢谢……”

胤胤见到另一辆自行车已径自前去,拐上高安路不见了,于是,大阿哥也不得不急急地骑上车去,“再见!……”他说。他追赶了上去。

就这么个1964年某星期六下午的春雨绵绵的场景,断层的留在了任胤的记忆中。人的记忆功能有时很奇特,会将某一截忆况裁剪得很整齐,而让它的上文与下文完全遗失在了忘却的黑暗中。多少年后,他完全是凭了一种理性上的推理,才定位出了某些时空元素。因为,之后应该是还会有所下文的,应该有,也希望有。于是,他便努力从记忆的黑暗里去收集出某些亮点来,然后拼凑成了一幅幅流动的场景:他应该先是在他家的客厅中坐下。客厅中有一座雕花的壁炉架,有一圈沙发围炉架而放。沙发的颈靠与臂垫处都铺有雪白的缕花网纱,而他多数会选择在那张面朝花园的单人沙发上就坐。有一排油漆成了白色的方格钢窗正面对着他,中间的一扇落地,而落地窗开向一片暗红色的方砖平台,平台的远端伸入进花园的大草坪中。室内的光线一般不会太好——别忘了,这是个雨天。每逢这种日子,沙发边上站立着的那盏落地台灯,即使在大白天也都是打开着的。从赛璐璐印花灯罩里流泻下来的柔黄色的光芒,照亮了一张深棕色的柚木茶几,而茶几上是常年放有几本外国杂志的。其中一本美国的《生活》周刊,是1948年的年底版,搁在那里这么多日子,你翻我翻,连刮刮作响的硬铜版纸也都翻阅得卷起了一大片,纸角上布满了翻阅者们油腻腻的指纹印。然而,书页中的淑女们依然色泽亮丽,神情款款,她们穿着圆头圆脑的半高跟鞋,长波浪发型和稍露胸臂的泡袖时装,站立在一辆47年款的“别克”汽车跟前,右手叉在腰际,露齿而笑。如此这般,令生活六十年代中期的上海青年,即使在过了近二十年后再见到她们,仍会忍不住地浮想联翩。

阿英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客厅,端上一杯咖啡,说:“胤少爷,请用。”便退了出去。于是,客厅间又恢复了原先的静谧。任胤最喜爱喝徐家的咖啡了,他家从不喝“鹅牌”,他们从淮海路专门店里买回来新鲜的咖啡豆,自碾自磨,再用一套由两个大玻璃球组成的煮壶,将咖啡煲出来,然后再加入几滴白兰地,热腾腾地盛放在一套精致的英国瓷杯和托碟中端出来,才算是完成了终极产品。当然,所有的这些咖啡煮调器具以及那枝长颈的白兰地都是49年之前留下来的老货。客厅里静悄悄的,只有任胤一个人坐在那里。呷一口咖啡,觉得一股有厚度的醇香徐徐灌进他的食道里去。他将《生活》杂志卷起,在沙发的臂垫上那么不经意地轻轻敲打着,眼光从白方格的钢窗间透视出去。在这霏霏的春雨里,花园里的一切:树木,花草,攀藤以及稍远处的别家洋房的尖顶都笼罩在一片绿意濛笼的烟雨中。六十年代中期的上海,其实,离开那些四十年代的以及三十年代的,上海自开埠以来最繁华最洋化的日子也不过差了二十年的时间。只是前者是静止的,后者是流动的;前者已经或正在发黄,后者却正在向着色彩斑斓的现代化转变。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并没有消失,它们存在着。它们只是被人装在皮箱中拎走了,拎走它们的人是架着金丝镜架的,提着文明棍的,咬着雪茄烟的,踩着高跟鞋的,卷烫着波浪发型的,穿着高开叉细腰段旗袍的。它们被随箱拎去了香港、台北;拎去了纽约、东京以及大大小小的欧美城市,而让这个黑白的上海仍留剩在这里,发黄、变脆,变得越来越朦胧遥远成了一块可望而不可及的忆斑,从而倒也让它更散发出一种陈年红酒的魅力与醉性,让任何一个浅尝一口的当代青年都会产生一种晕陀陀的感觉——就如此一刻的任胤。

楼梯上传来了下楼来的脚步声,不一会儿,小嬅便出现在了客厅的门口。小嬅是个假如她不出声,你就很难会察觉到她存在的女孩子——而偏偏,她又很少出声。当大家都兴高彩烈的沉浸在谈兴中时,她常常是手握一册书籍,坐在房间的一角望着他人。不介入,但也不能算完全不介入;不谈笑,但也不能算完全不谈笑。她,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肤色也是不黑不白,甚至也不灰不黄。她,五官平稳,没有缺点——因此也消失了一切优点和特点。

但有一点,她能弹一手迷人精湛的钢琴,这与她自五岁起就送去跟一位白俄教师学琴是分不开的。

她是个无论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她都不愿意出来敷衍和应酬一下的人,除了与她年龄相仿的任胤之外。当然,这与他俩要合伴奏也不无关系。尤其是当她两个哥哥都不在家时,她便无可逃避地要担当起了那个接待任胤表哥的主人身份了。在那一个绵绵春雨的星期六下午,在这幽幽然的室内光线中,只见她依着客厅的门框,轻轻的说了一声:“你来了啊?……”然后便走了进来。而记忆的轨迹就从这里开始,又重新滑入了忘却的漆黑隧道间。

现在再回想起来,人生万事好像都早已设立了一个定论似的——莫非就如徐家大阿哥所说的那般?

其实,老之本身就是一种智慧的累积,什么哲理什么预言什么宗教,谜底自然会在人生渐老的岁月中渐渐显影出来。有时,人生就像是一个圆周,始于该点的终于该点,就如溧阳路1687弄2号之于任胤。又有时,人生又像是一首乐曲,总有这么几重情节几许元素几段旋律在那里迴旋来迴旋去,几经变奏后,又回到了那个最原始,最朴素的主题上,就如柴氏的这首叙事曲。他拉过已数不清有多少回了:伴钢琴的,和乐队的。然而更多时是清拉的,绝无惊天动地的交响色彩,但却叙述了一只完整的人生故事。而有时,人生更像是一回既定了的缘份棋盘布局,你跨不进去,这是因为你摆脱不了他局之故。而假如你一辈子都存有美好的感觉,即是因为你一辈子都在渴望故。

就在那个初秋的下午,当他举首透过梧桐树叶,眯眼遮额地仰望了一会儿之后,当他又重新提起了那件轻便的手提行李,且终于打发走了那位黑黄枯瘦的名人居的看门人之后,当他轻轻推开了那扇镶着金铜尖帽顶的里弄铁门之后,当他从自家门前的水磨石台阶上一步步地拾级而上之后——当于这一切的一切之后,在那个初秋的下午,他恍若在梦中,他再一次重复了那个将一把钥匙塞入锁孔中的那个动作。

锁,肯定不会是他孩童或少年时的那一把,也不会是他在1964年的某个浩月之夜回家时的那一把。1687弄2号里的住客调换过许多,也曾被好多户人家割据过。现在,房管部门说,要落实政策了,要物归原主了,于是,他便在香港收到了一封寄自于上海的,叫他回来领取一把锁匙的挂号信件。

是的,就是他正在塞入锁孔的这一把。

他在进屋之前仍自然而然地复活了那个习惯:朝那棵枇杷树扫上一眼——它仍站立在那儿,像个忠诚的卫士,只是好像也显得老态了些,腰也更弯了,有一棵枝丫已经枯死。

他走过狼藉着杂物垃圾断木椿与破夹板的底层客堂间,一步步地走上了已完全没有了腊地光亮的弯把扶梯。一切恍若昨天。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母亲,甚至想起了那个紧紧捉住他的小手渡过溧阳路去到对面“黑皮”家的杂货店替他买一枝棒冰的女佣。然而,这些面孔都消失了,永久的消失了,在这世间只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还有,还有就是这间风霜老屋。他觉得眼洼与喉头处都有一股热辣辣的气体往上冒来,他赶紧了行走的脚步,来到了他曾生活、读书、练琴与冥思多年的二楼正房。

正房被隔成了两间,有两户人家曾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诸如窗帘只装一半,或灶头设在了走廊里等等。只是那扇落地窗外景色依旧,梧桐绿叶向室内投来一片斑影。还有那扇边窗,他站在窗边,望着那条横巷,在对面那间矮房的门框间曾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的身影正拍打着一身的雨水,停下,收拢起了一把黄油纸的竹骨伞——这是三十多年前的景像了。

据说,人的梦境常会有多少年后再次续上的事,他只是恍恍然地不知道自己仍是在梦中呢,还是醒着?

任胤潜在的做人宗旨从来便是与世无争,他最大的奢侈也不过是能让他一生人都那么从从容容地依着这边窗,望着梅雨季中的横巷,练琴。但命运偏将他颠来抛去,让那些不了解他的故乡人还以为他在外边干得轰轰烈烈,充满人生色彩。然而,最他无法从记忆之中淡抹去的恰恰是他在上海渡过的童年和青少年期,以后的影子反而影影绰绰如天际的薄云,也如水边的泡沫——有了,没了,又有了,终还是没了。纽约、香港、东京、台北,他总会把一些年代地点与事情交错对号,互渗记忆。就像那一次,他去新泽西洲小嬅的家中作客。她坐在一架乌光溜滑的YAMAHA三角琴的背后,应客人的请求再弹奏一遍肖邦的那首升C小调即兴曲:那天的新泽西洲的阳光特别明媚,上午10时许,太阳将它明亮得有点刺眼的影子长长地铺展在客厅地板上,透过银白色的铝方格长窗能见到小嬅的美国丈夫正打着赤膊,一身胸毛与臂毛地蹲在花园里剪草,然后又开启水龙头,让水雾高高地喷洒下来,在阳光中婉然形成一道拱桥样的彩虹。

升C小调即兴曲与新泽西洲的阳光,说什么,总不是能算太协调。以前在上海,在小嬅家的高安路的住宅里,每逢细雨飘飘的天色,便是这首曲子最好的演绎季节了。一大段湿淋淋的指尖急奏后(A主题),一颗忧郁而敏感的灵魂便露面了(B主题),这是一幅雨中少女姗姗而行的水天一色图。少女的发尖与辫稍都点点地有水珠挂滴下来,但她仍飘飘然然地,从从容容地,婷婷袅袅地在这无穷无尽的烟雨之中走呀走的,直到完全溶进了雨的背景里去(A主题再现)。

小嬅弹完了,将手指停在键盘上,从琴盖背后抬起脸来望着胤胤。“霞芬呢,”她问,“她有消息吗?”

他摇了摇头:“我已经多少年没回上海了,老屋也早已上缴,还不知道她是否仍住对面那条横街上呢。”

那次霞芬上楼来向他求证说,徐家是否真住在徐汇区的一座大花园洋房里时,他才记起了她好像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上他家来闲谈了。

徐家?哪一个徐家?他很有点诧异。

徐维国家啊——徐维国是徐家老二的名字。

在他证实说的确是花园洋房,的确在徐汇区,的确有如此大时,她的表情有些扭妮和古怪。接着,她便说要走了。他挽留她在有梧桐树绿意的窗口前小坐一会儿,并顺便带些侨汇券回去,她都坚定推辞。甚至在下楼时,都有些离态匆匆的样子了。

他努力回想:也就那一次吧。那天,徐维国骑车来虹口,路经任胤家时,顺便在2号靠横巷的边窗前高叫了几声任胤的名字。任胤正与霞芬对坐在临窗的沙发上聊天,当下探出头去,便见是徐家小阿哥。他还是那付骑车的架势:一只脚踏在踏脚板上,另一脚踮地,笑嘻嘻地说,没事,没事。我其实也是顺便经过喊两声玩玩的,看看你会不会在家——我这就要走,还约了人呢。

但任胤却兴奋得有点红了脸。他从不来他家,甚至连虹口区这种地段他都甚少光临。他的到来似乎一下子将高安路衡山路的气息都一同带了来。他说,既来了,怎么可以不上来坐一会呢?但对方拒绝,并似乎有一付立马就要离开的模样。

是谁呀?让任胤这样高兴?坐在对面的霞芬也凑上前来,从小小的边窗中挤去一块脸去,而任胤仍在一个劲儿地说服他上楼来一坐。

对方的态度开始软化,说,那好,坐,就坐一会儿吧。说完,就跨下车来,在街边支上撑脚架,打上了车锁。

任胤飞快地蹦下楼去把这稀客迎进门来,而霞芬则走出房门,趴在二楼扶梯的转把上,望着他俩一路有说有笑地上楼来。他连打扮都有明显的徐汇腔:一双软质澳洲皮的小方头皮鞋,一条米色的卡其西裤烫得十分挺括,白的确凉衬衣敞开两粒上扣,一付墨镜从衬衣的上方笔袋中翘出一条腿来。即使在楼梯的幽暗光线中,他右腕上的那只全钢的“劳力士”手表仍然在闪闪发亮。他望见了在扶梯口上趴着的她,便问道:这是谁啊?

他说,我的邻居。在之后的细细回想中,他才想起,他腿部的登梯动作似乎有过,或者说,应该会有过,一刻间的停顿;而他那只布满了密密细汗毛的白皙的小臂,在幽暗的光线之中也有过一回不知所措的举止。

他走进房间的时候,眼光有过那么一两回不经意地从霞芬身上瞟过去又瞟过来,那时霞芬正衬着边窗外的明亮的天空光的背景站着,她柳曲的身材如同一笔流畅的速写线条。

他在沙发中呵呵呵地笑着坐了下来,将上衣襟的纽扣畅得更开了,环顾着房间的四周围,说,这里也不错嘛,又安静又凉快,还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陪你聊天。

他说,那里,那里。小阿哥,侬开玩笑了。不过,这倒是真的,我家没什么可招待你的,我家只有“鹅牌”……

他努力地回想着,也就这一次了。

记忆又开始来作祟他了。

不知道这会不会是那同一个春雨霏霏的星期六呢,还不知道是前多少或后多少个中的另一个。已近黄昏了,在她弹完了那首升C小调即兴曲之后——在这样的气候,湿度、光线与环境的条件下,他通常都会请求她弹多一遍的。但这一回,她没再弹。她停顿了一下,说道:“有过多少回了,我想同你说,但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她用眼睛望着他,大大方方的,有一份矜持一份真诚还有一份迟疑。

他也用眼睛回望着她,无言。他没鼓励,也没阻止,她想说的或她该说的。他当时的心中有些紧张也有些不知所措。他已不得不匆匆作好了他可能会听到些什么的心理准备了。

但她,还是自顾自地说了。

她说:“我小阿哥这个人,你一定要提防着点他啊,胤胤。”多少年后的那个新泽西洲的阳光客厅里,她再次提及那个遥远的忠告,她的脸上浮着一层无从定义的笑容:“当时,你一定不会想到我说出来的会是这么一句话吧?”

这倒是真的,纵然他会想到一千种可能,也不会包括这一种。

他一片空白地望着她——空白,不仅指眼光,更有心情。在他们两家的关系的共识中,他与她的将来似乎早就有了一种不成文的确立。徐家大伯,大伯母,秀郎架的大阿哥,白皙多毛手臂的徐维国都觉得这是件天经地义的事。而任胤的父母也从香港来信说,都已到了MATING SEASON(交婚友)的年纪了,提早留意,才能找到一个理想的终生伴侣。又说,徐家小嬅外貌端庄,内贤外秀,又弹一手好钢琴又门当户对又亲上加亲,这是年青一辈之中难得的贤惠之才啊,云云。但任胤感觉不到什么,他甚至不知道所谓“贤惠”是什么?“贤惠”了又有什么意思?但她的钢琴的确弹得迷人,尤其在细雨霏霏的时分,他一定会央求她弹多一遍升C小调的,然而在雨中的琴声与雨中的身影之间,任胤选择的是后者。

那时,他毕竟还年青。

他不知道小嬅对那些他人的说法与想法的态度会是什么,在她始终中性的脸部表情上,他读不出什么来。只是在那一天,她突然表示有一件事她想说很久了,但又犹豫该不该说时,他的心头才猛然惊醒了一种奇特的戒备心理。

但毕竟,小嬅的话还是让他生长出一种警惕性来。他想起了有一次。有一次,他们——他,大阿哥和徐维国——结伴骑车去西郊公园春游。他们的两辆“兰翎”先行,他的那辆崭新的“永久”随后。那年头,一个人能单独拥有一辆自行车,就如今日里私人那拥有一部私家轿车一般的风光,再说了,这还是一件他用侨汇特种供应券,在南京东路七重天二楼的侨汇商店买回来的货品。他爱车如命,每天一放学就将车子在小院里支撑好,将龙头把手与克罗米钢圈擦了又擦,直到将它们擦得光耀如镜为止。那一天,他先是骑车去的徐家,大家聚了头之后,再从那儿出发前往西郊。当他与大阿哥两个有说有笑地从客厅里走出,来到方石径上时,就见到徐维国刚好从他那“永久”车的边上站起身来。他拍打着两手的尘土,神色有些慌乱。之后,又摆出了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双手叉着腰际,对着“永久”,东瞧瞧西瞧瞧的像一位资深的古董估价商,说:“现在的国产车做得还勿太板(差劲)嚒——蛮金光锃亮格吗!”

然后,他们便骑车出发了。一路无事。就待到要绕延安西路虹桥路交汇处的那口大花台一个大兜转时,任胤发现自己的车把手有些不听使唤了。“嘟!嘟!”对马路传来了气势汹汹的鸣号声,他急忙去捏刹车杆,但失效。一辆解放牌的十轮卡,塌扁着鼻子,迎面冲过来,就这一刹那的场景记忆。等他弄清是怎么一回事时,他已连人带车地撞倒在了一根水泥灯柱上,十轮卡“呜——”地从他身边旋风而过,吓出他一身冷汗。他抚摸着额头上撞出的一个大血疱站起身来,徐家大阿哥小阿哥都已调转车头,从花坛的那头兜转了回来。“没事吧?”“没事吧?”他们都显得担心而紧张。查了查了“永久”,没什么,只是车把上的一颗中心螺丝松动了,而后轮的蟹钳式的刹车装置也不知在何时已经掉在了半路上。

这是一次。

另一次是有关他的那架心爱的上海牌203型相机的。那时,这种型号的相机刚面世,他是在第一时间就去侨汇商店将它买了回来。那一回,他正拿着相机在虹口公园的一座木桥上拍照,为了一个别致的角度,他将头臂都倾斜出桥栏去,朝着对岸桥墩边依柳而站的霞芬叫唤道:“再靠近点,笑!笑!——好……”时,他突然觉得手中一滑一轻:“卟通!”一声,相机从皮壳的底板上松脱,跌入了湖水中。事后他反复研证相机与皮壳螺旋底板之间的关系时,肯定说,他自从上次用过相机后就一直让它搁在五斗橱的某一格抽屉中没动过,除了有借给徐维国用过几天之外。还有一次更严重:他从徐家吃了晚饭回家,在15路电车上已感胃部不适,20路车上疼痛难熬,55路上时,他已呕吐不已,并人都痛倦缩成了一团。他在区中心医院挂了两天盐水,末了,才算能飘飘然地站出个人样来。“食物中毒,”一位架着一付黄白镜架的白大褂朝他腊黄了的脸色望了一眼,说,“到哪里去吃了些什么没有啊?”

他愈想愈严重,愈想也愈觉得有点可怕了起来。但他没有证据,他当然不能贸贸然地将所有这些奇特事件的起因都统归于那张白皙的面孔和那枝多毛瘦臂的名下。

包括霞芬怎么自从那次之后,便突然不再上他家来一事。

有些记忆会不时来作祟,有些记忆则总是临崖断层;有些记忆飘忽,有些记忆又清晰如印记。记忆是一门学问,保存记忆更是。人生是因为了记忆有各色各样千姿百态而更显立体、丰富,显得来路茫茫去途迢迢。

但有的记忆,却是无论时光流水如何洗刷也休想将之淡化去的。

比如说雨季里拉柴可夫斯基,比如说月色之中回家去,再比如说那一回,当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空的黄昏过后,他与霞芬正面对面地坐在愈来愈深浓起来的夜色中,谁也不发出声息来,谁也不去开灯——那一回,那一回的全部过程就像是一个凝固了时空的瞬间。

那时,几乎大家都已经知道,他去港的申请马上就要批复下来了——或者说,其实已经批复了下来。霞芬的母亲是里弄干部,她当然很清楚。而霞芬的哥哥又是地段户藉警的铁杆小兄弟,他的消息来源更不会出差错。只是在1965年底的那种政治大环境下,所有的出国申请,虽已经市里批复了,但也得一级挨一级的在各级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甚至里弄居委主任的办公桌抽屉里分别耽搁上若干时间,显示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威,以及对于那些不愿在这片红色天空下生活的人们的不约而同的敌意。

再说,这也是一种时间上的拖延术。万一在这段期间内,党的政策突然有变?万一申请人的政审材料在这段期间内有所增减?这便可当机立断地卡住任何一条不应被它漏网之鱼——那个时代人的阶级觉悟,几乎个个都有一种箭在弦上的警惕性。

至少,直到那个晚霞火红的黄昏为止,这种情形还没有发生在任胤的身上。

既然要走,他家的房子的去向便成了个实际问题——倒不是对于他,而是隐隐约约地对于霞芬及其一家人。任胤不知道自己对于这个隐隐约约的背后故事以及这种背景式诉求的精确感受是什么?他很少去想这层意思。一想到霞芬,他执着于的仍然是叙事曲、边窗、雨巷、身材和油纸伞一类的联想。至于她的哥哥或者母亲,他们对他的遥远,就如他那房子之去向应该对于他们的。

霞芬到他家来的频率更高了,除了学生装,纳布底鞋外,她还为他带来了她母亲亲手做的青团和米糕。她问,你去香港后我们如何联系?他说,通信呗。她说,你这一走,这整幢房子就真上缴了不成?他说,那又怎么着?她犹言欲止,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转向了其他话题。

应该说,他俩长长的恋爱缓跑也已经有这么长的日子了,但仍局限于依框而谈,借书还书,拉琴闲扯上。有过一次,在幽暗的扶梯上,她突然用手拉住了他的手,这是一只冰凉冰凉的手。他转过头去,只见有一些水汪汪的光芒在她的眸子间闪动。“霞芬!”他唤了一声,拥抱住了她。他吻她,吻去她颊上湿漉漉的一些液体——仅此一次,也仅如此而已。

于是,便到了那个晚霞灿烂的黄昏。

她颤声地问他“……你爱我吗?”

“爱……”他觉得自己回答得很傻很不文艺化也毫无男子汉腔。他恨自己的舌头恨自己的嘴唇也恨自己的声带。

又是一段长长的静场。

“你不愿坐到我的身边来吗?”她蚊声说着,眼睛望着自己的脚尖。

“我,当然愿意……”怀着对自己舌头嘴唇以及声带的再一次憎恨,他坐了过去。在长沙发上,他使劲地搂抱住她,他觉得自己的动作狠得来有点儿做作,有点儿带补偿、赎罪兼表白的性质。但他呼吸还是到了一股从她衬衣深层里散发出来的带牛奶味的体香。以后动作的1、2、3、4条,他们都干了些,但不连贯不自然也不太投入。他只记得,当他俩从沙发上站起身时,他们的衣冠是只要拉一拉扯一扯便可以恢复整齐的那一种。

他送走了她之后就一直很后悔,他准备了许许多多表白的辞句和解释的理由。他也深思深挖过自己的心理根源:与他的一个美的偶像在这方面旋即进入角色,他始终藏有一份暗暗的心理抗拒。再说,这些事好像从来非其所擅长,即使在许多年后,他结了婚娶了妻,他也都经常会保守在这同一种思路惯性上。作爱时走神,达情上笨嘴拙舌,即使让对方反复不满,责备,乃至于取笑,祗会令他在这方面变得更加神经紧张和动作产生不协调。

可惜的是,尽管准备再充份,他也丧失了向她解释的一切机会了。因为自从那次之后,她再没到他家来过,除了那回专程来询问一下有关徐家洋房真假与大小时露了露面外。

小嬅说,他的这种个性其实她是很了解也很理解的。他并没有向她说起些什么,在那个新泽西洲的阳光的上午,她突然暗示性地提及他俩遥远遥远的过去,以及某段没有结果的关系,语焉不详,含糊含蓄得带点儿泛指性——人在逼近四十后期的年龄段时,又是同乡又是亲戚又是知己又是在异乡,性别已不再成为什么敏感的话题了。

她那赤膊胸毛的美国丈夫回进屋里来,他边抹汗水边向他“哈,你好”的打着洋招呼。然后径自往厨房里走去,在一座双门大冰箱里拿了一枝“百威”易拉罐出来,复走回客厅来。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一边望着他们,一边喝着啤酒。

“你没带提琴来吧?”

任胤一楞。“——那我们可伴不成TCHAIKOVSKY的那首叙事曲了?”她幽默地眨一眨眼,笑了。她将柴可夫斯基的中文译音用标准的英语发音读出来,故意让那位喝啤人能听懂一点,却不得知晓全部。她何时变得也会玩些幽默调皮的游戏来了?于是,任胤笑了,而她的那位撑框而站的丈夫也跟着“嘿嘿嘿”地傻笑起来,他那金黄色的胸毛在阳光中一抖一抖。

话题,是在等他喝完了“百威”,回去他那地下室的电脑房中时才又接上的。她说,现在,最可怜的要算是大阿哥了,孑然一身。老了,留在上海无人照顾,到美国来同她一起生活吧,又盲了双眼。小阿哥反而好,死了,也干净了,也一了百了了。她的目光黯然了下去,又恢复了那种她在上海少女时代所常见的,矜持的中性表情来。那天,她用目光凝视着她脚下棕色的长条地板,慢吞吞地说道,语音轻柔而飘忽,我们全家都聚在汽车间的那盏昏暗的25支光的电灯泡底下,每个人都用双手抱捧着自己的脑袋,懵了。不是不哭,是哭不出来,也不敢哭。什么都蒸发了,留在感觉锅底上的只有一场恶梦老醒不过来时的强大的窒息感。

客厅上锁了,饭厅上锁了,正房偏房都上了锁,连每间厕所也都被交叉着地打上了红杠杠的封条。家俱运走了,存款冻结了,工资停发了——今天不知道明天将怎么过?铁门几乎推不开,从围墙上一路延伸过来的标语和大字报几乎将门框都封死……

任胤已经不知道了,这是他的想像呢,还是她的叙述的继续:在遥远遥远时光隧道的那端有一片天空,几颗乏青辉的寒星在它墨蓝色的穹顶上闪烁。路上没有行人,在这深沉深沉的冬夜,只有那座高安路的洋房以及从她花园围墙中伸出头来的漆黑漆黑的树影背景在这片泛着青光的夜空里,兀然矗立。一阵悲鸣着的西北风吹来,掀起满街满墙打红杠杠的纸片,像掀起一片哗啦啦的孝服。

父亲刚从隔离室放回家,每天还得早出晚归,回原单位去接受批斗。而我们,则从童年就已惯熟的温馨里一下子掉进了这现实冰窖中,还没来得及弄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间在从前谁也不会来歇一歇脚的汽车间:塌房梁,水泥地,蜘蛛网,透风漏雨的门窗以及一盏没有灯罩的单头吊灯,竟变成了我们全家人的栖身地!但就在那个晚上,派出所来了个民警,冷冷地通知母亲说,你家徐维国攀墙逃离审查室有好几天了,今天早上才发现他已畏罪自杀——他是钻入街边的一条空的水泥管道中,死去的。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是停放在你们家弄堂旁边那条横巷上的,一大堆地下水泥管道中的一根。这些管道都非常巨大,能足足坐进去好几个人——那时全国不正大挖防空洞吗?我想,这些管道很有可能就是派这个用场的。

她说,嗯,可能是吧。

他们说,他是喝下了至少六瓶敌敌畏才死去的,死时一定很痛苦。我去停尸房为他整点时,见他满裤裆的污秽物,脸也扭曲成了青黑色。她停了停:“你猜,当我们被通知这霹雳一般的消息时,悲伤恐怖不说,我们全家第一个不约而同想到的那个人是谁?”

“想到谁?——哪倒不知道。”

“那个算命人,那个左脸颊上有着一大片青色胎记的算命人……”

“JENNIFER!”地下室里传来了她丈夫雄浑着胸腔发音效果的喊声,“I'VE LEFT SOMETHING ON THE GAS STOVE,PLEASE TAKE CARE OF IT FOR ME,AND THANK YOU,SWEET HEART!”(吉妮伏,我在煤气炉上煮了些东西,请帮我照看一下,谢谢,甜心。)

“OK!”她坐在三角琴背后的脸朝着地下室的扶梯方面转过去了半个角度,“DON'T WORRY,HONEY,I'LL DO IT!(放心好了,我会的,亲爱的。)”

任胤记起了那一天来。

这应该不是个周末,是大阿哥专门打电话来通知胤胤说,今天下午学校放了学,就到他家来一趟。“有事吗?”他问。

“来了你自然会知道。”他在电话线的那头‘呵呵呵’神秘地笑了起来。他家的电话按装在旋弯扶梯上二楼主人房去的墙上,下面紧贴墙身放了一张半园型的柚木铜手柄的电话记事台。胤胤能想像出此一刻大阿哥的神态与动作:人是靠在墙上的,手指不断地圈弄着垂下来的电话线,他的表情是笑嘻嘻的,仿佛他能见到电话线那一头的胤胤似的。他的一只着拖鞋的右脚尖竖起,在打腊地板上做着呈弧圈型的旋转动作。从电话线的那一端还能听到小嬅的钢琴练习声,可见通往客厅去的弹簧门一定是打开着的,这是车尔尼的一首快速手指练习曲,一连串饱满弹跳的音符一阵风点水面似地掠过,把某种气氛通过电话线传送了过来。

只是在电话线这一头的他所身处的世界,却完全是另一个。

以前胤胤家也有电话,但这些日子只是留在了任胤童年的记忆里。那时,父亲还在上海做执业会计师。以后,公私合营,业务结束,电话也就拆了。现在他使用的都是传呼电话,电话间设在居委会,而居委会就开在那条横街上,与霞芬家门对门。

就在一刻钟之前,一位里弄老太太来到了他家的门前大声叫唤:“电话!2号姓任的电话!——”他急忙奔下楼,去了电话间。因为,每次为三分钱传呼费而来叫电话的人的脾气一般都很大,叫几声没听见,就会在门上猛捶乱踢一通起来——横街上的住户一般对1687弄里的人都怀有一种莫名的敌意,就如现一刻与大阿哥通话的胤胤,虽然听觉已不由自主地被听筒里的声音吸引了过去,但他仍如同背受芒刺般地感觉到从横斜里刺探过来的目光,这都是些坐在写字桌后面的里弄干部们。他匆匆地说上了几句,就搁下了那只沾有千百人口水臭的胶木黑话筒,离去了。

有什么出了差错吗?本来该是很快就会批核下来的通行证非但迟迟不见回音,就连平日里对他还算客气点头的里弄干部们的脸也都一张张的冷若冰霜了起来。最奇怪的是霞芬她妈,几次打照面经过,她竟故意避到了街的对面去。然而还不及细想,他已背着书包,直接从学校去了徐家。徐家的世界到底还是另一种世界。

花园、草坪、大客厅、三角琴和铺着地毯的宽走廊——三十年后,他才知道,原来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霞芬也曾惊愕非常地走进了这扇大铁门,再在这宽阔的走廊上无声而缓慢地走过,并用目光流览过这里的一切。

这里除了环境、陈设与气氛与当时社会上的其他地方不同外,就连常到徐家来聚会的客人也都是从上海滩的各个被遗忘的角落里汇聚过来的稀有人物。有当年某大老板的外室,有某军阀的后代,有某名门的远亲,有某女星的前夫,有某年某届的“中国小姐”等等,等等。于是,一只只陈年故事就会在他家的壁炉边和咖啡杯中又复活了。这次大阿哥请来的是一位当年曾在上海滩显赫一时的名相术士的孙辈。这是一位肥胖的中年人,左腮上长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有一丛毛发从胎记上伸出来。他目前的职业是一家厂里的烧炉工,但据说,他仍保持有他祖父的那种能看人三世的凛异本事。

“是专门请他来看看你去香港的路条有希望没有,”大阿哥伸出一根食指来封在了自己的口上,他将话音校得很小声,“嘘!——记得,千万别告诉他些什么,一切让他自己先猜——啊?”算命选在二楼的大伯父与大伯母的正房里进行。每逢有些神秘或者小圈子成份的活动,通常都不会在楼下客厅里进行,这是徐家的规矩,诸如算命,替人介绍对象或者是每晚10点之后收听“美国之音”和英国BBC的华语广播之类——尽管楼下的客厅里其实也有一座落地收音机。

大家围小园桌而坐,咖啡在每人面前冒腾着热气。“我这位表弟,你看他……”大阿哥率先进入主题,望着算命人“嘿嘿”地笑。

“想出远门——是伐?”

果然厉害。大家面面相觑,眼露敬佩之色。“是的,是的,你看他……”

“一定会成功。”任胤一阵兴奋,但,“不是现在,是要在他过了三十岁的生日之后。”

“啊?!”一桌人都惊呆了,那岂不是还要等上长长的十三年?

算命人将脸抬起来,这是他在作出某种精神沟通时的神态。他将两眼眯成一条缝,朝着他对面窗外的淡蓝色天空以及天际线上的树木与洋房的轮廓发楞,而让任胤与全桌人都只能朝着他那翘起了的肥大下巴望着,等待。那丛从胎记上长出来的毛发就像一束弯腰在孤滩上的芦苇杆,在电风扇的风流之中巍巍颤动。“你这表弟为人平和,与世无争,但他前世有来头,后世有去路,今世只是过客,任何企图冲激他命格的人必遭惩!”

他将下巴放平了,睁开眼来,似乎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些什么。他又恢复了一个烧大炉工人的模样,他端起咖啡杯来喝了一口,盛赞咖啡之香浓和英国饼干的奶味。但任胤不知道为什么全房间的人,大伯,大伯母,大阿哥,徐维国以及坐在房角里本来就不怎么出声的小嬅都鸦雀无声了?

他不觉得自己前世有什么来头——他当然更不知道自己的后世将会有什么特别的出路——反正,假如他前世真有来头的话,他的去港申请不会从此就没了下文。

申请呈上分局已有一年多了,再任凭各级审核部门的拖扣与积压,也都该有消息了。社会上,政治运动的风声日紧,报纸上的社论,学校里的高音喇叭,以及居委会门前神情肃穆,煞有其事赶进赶出的人们,似乎都暗含了某种预示。任胤当然不属于那亢奋的一群——社会上和学校里,这种人还是挺多的。49年后,所谓“翻身做主人”的诺言到了今天,似乎才真正有了点兑现的味道。不说别的,就连他,那种素来只要一沉浸到提琴与钢琴旋律中去,就会变得平静如秋湖的心境,也都会产生出一阵阵不由自主的波动,如今,他真已很难再做到让自己安坐于边窗前望着雨巷中的人影拉琴,而不生出一丝焦躁的情绪来了。

父亲从香港那头的来信也一封紧似一封地催促他,信上甚至说,通行证要末现在就批下来,要末,你还要遥遥不知期限地等上一长段日子——爸爸怎么会知道的呢?

天气开始炎热起来的时候,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的接待室去了一次。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那种地方。

一个接待人员坐在一张方桌后,在呼呼的摇着头的电风扇的风流里,他将一条制服的蓝裤腿捋得老高,露出两枝白皙的腿肚。“什么名字啊?住哪个区的?”他将语调拖得老长,表示一种官腔,一种懒散,一种对来访者的蔑视和高居临下的意味,眼睛也故意不望对方。

任胤一一报上。

他打开了一只宗卷夹,半掩着地朝里看,边看边抠鼻孔。而且,似乎看得愈专注,鼻孔也抠得愈努力,完了,说道:“你回去自己想想吧——干过什么坏事没有啊?”说罢,便将鼻孔中抠出的一些什么夹在食指和拇指之间反复捻捏后再点在小指尖上,朝着屋角的方向弹了。

许多年后,他才明白所谓“坏事”是指什么。那一刻,他正将他至今还保存完好的,一份浅绿色的折叠式“来往港澳通行证”,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给霞芬看。而那时的霞芬已是个两腮上都有肉球垂荡下来的中老年妇人了,她边在竹箩里拣菜边陪他闲聊。她嫩滑的象牙肤色,早已被无光泽的灰黄所替代,褐色的老人斑开始在她脸额与手臂上浮现。唯眼睛还是那一对,当它们抬起来望着他时,他想到了当他停下弓子,让最后一缕音声都消失在琴弦后,抬起眼来望见它们时的情景。

他指着通行证左上角那一张勃勃着青春气息的青年人的相片说:“当时的我就是这个模样?”

“嗯,正是。”说话的就是那同一双眼睛。眼睛希望他能追寻着这同一条思路继续说下去,但他没有。他掂着那张轻若鸿羽的通行证,自言自语道:“这里叠折着的是漫长而又沉重的整整十三个年头哪!”

其实,任胤的申请不可能获准的消息,霞芬是知道于任胤之先的——她甚至还知道于她那当里弄干部的母亲和户籍警铁杆好友的哥哥之先。她起初不以为然,但后来知道消息居然属实。她奇怪的是:怎么第一个告诉她这个消息的人竟然是徐维国?她有过好多次想去任胤家告诉他事情的原委,并与他再共度一回日落时分的1687弄2号边窗前的静默相对之一刻——她后来也就此事向他解释过,不管他信与不信——但不知怎么地,就始终没能去成。

他望着她的眼光有些深邃是可以理解的。那一个深夜天很阴冷,秋已深,街上淫雨霏霏。是的,他说,我想你也应该记得?

他拎着提琴从徐家回来,经过溧阳路长春路口的一家还亮着的日光灯的夜店。一个穿油腻腻白兜的汉子在门口煎生煎馒头,他将平底铁锅斜搁在旺旺的火炉上,用一只木柄铁勺在锅的边沿上响亮地敲打。他在诱人的生煎包的香味之中走进店来,一眼就望见了恰好抬起眼来望一望门口方向的她,半口生煎还咬在口中。

她慌乱的眼神告诉他,她并不想说什么,甚至与他有任何目光接触,她都不想。他于是便很识趣地将搪瓷盘里的生煎端去了另一张台上吃。但从斜横里望去,他见她匆匆起身,走了,将两只还没动筷的生煎都留在了盘中——这在当时,似乎是带点儿不合常理的奢侈之举。

难道,这不是一次他俩可以再谈一谈的好机会吗?

因为那时,那时她已经知道了不少。

因为那时,那时他一切还都蒙在了鼓里。

但那时……她说,唉,叫我从何说起呢?

他笑着说,算了吧,就别说了,真的,别说了。有些,他已经知道,而有些,他永远也不想知道,如此而已。

他永远也不想知道的包括那个秋雨之日的上半部。

而他自己经历的,则是它的下半部。

这一天是霞芬第一次上徐家去,是徐维国亲自接她去的。假如任胤在下午去到那里时,已经知道霞芬是刚从这扇铁门之中离去的话,他一定能想像出当她小心翼翼地跨入这扇铁门门槛时候,惊喜与慌乱的交织神情。徐维国带领她参观了这幢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客厅、饭厅、花园,徐维国父母的卧房以及他自己的,甚至连每一个厕所都没有放过。对于她,一个从小在虹口区的一条穷街上出生和长大的女孩子来说,这一切只是像一场电影,一本小说,一个梦。下午她回家,走在往常熟悉的街巷上,竟然滋生出一种优越感来,她将小时候读到的“灰姑娘”和“红帆”的童话朦胧地串连成了一只庞大而又边缘模糊的人生故事,在故事的结尾,她成了这幢洋房的女主人——这点似乎相当清晰。

她愈想愈远,愈想愈激动,愈想愈浩宇飘渺。生理与心理的因素都在她少女的胸中沸腾,她夜不能成眠,第一次摸黑披衣起身,蹑手蹑脚地爬过了睡在了她外床的母亲,绕过靠门搁放的她哥哥的活动小床,悄悄地打开了屋门。

门外,天色阴冷,细雨绵绵。然而,她却感到内心炽热得可怕,她漫无目标地在深夜的溧阳路上走着走着,就见到了长春路口上的那家生煎包的夜店。

所有这些,让她又如何来向他启口?

当然,他是不会知道这些的,照他的话来说,他也不想知道这些——其实,除了这些以外,他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其中至少包括如下几大部份:

一、就在那一天,徐维国告诉她说,快别去理睬任胤那小子了!不信你瞧,他非但去不成香港,哼!我还要叫他去坐大牢呢。什么?!她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是徐维国洋洋得意地领她刚完成了巡视大屋一遍,在客厅的长沙发上坐歇下来之际。徐维国的一张脸朝她转过来,他自觉有些说漏了嘴。他朝她尴尬地笑笑,一只多汗毛的青筋暴突之手伸过来捏住了她的那只柔柔的小手。“你很美,霞芬,你美得让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已不能自制……”青筋手有些颤抖,沿着柔软多肉的胳膊一路游动上去,点触到了她那蕴藏在外套和衬衣里的丰富着弹性的胸脯。他大口地喘着气,她也开始喘起气来。她的脑腔中塞满了各种混乱的意象,有灰姑娘水晶鞋的也有与任胤渡过的那些年年月月之中的那一个个渴望的时刻。当手托咖啡盘轻轻推开虚掩弹簧门进屋来的阿英见到这一幕场景时,她惊呆了。她没有见到她,她见到的只是她的“二少”,一条长裤还卸在腿弯间,正俯身趴在某件物体上。他削瘦的裸臀在作一上一下的掀动,听到有声息,才从沙发宽厚把手的掩埋里抬起一张汗涔涔的脸来,他见到他家的老佣人的身影正从弹簧门来来回回的摆动之间慌慌张张地退出去。

二、后来,他俩从沙发上起身,徐维国在匆匆提裤的当儿已经告诉她说:“今天你还得赶快回去,胤胤一会儿就要来——今天不是星期六吗?”而她,却正在期望着温柔之后的那一啧在腮帮上的浅吻,或者,她是从哪本胤胤借给她的十九世纪的西洋小说中读到的某个细节,但她没有能如愿以偿。她匆匆地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裤,徐维国已从厚玻璃门中探进了头来。他挥一挥手,压低了声音:“现在没人——快!”于是,他在前方引路,她在后面猫步而行,一直等到跨离了大铁门,并听到身后传来了“砰”的一下关门声之后,才算将一颗提着的心放平了下来。

三、就当他踏上一辆55路公交车车阶时,她也正赶搭上了一班15路车;而他搭乘的那辆20路电车恰巧就是她搭乘回来的那一辆。他们都曾坐在同一个邻窗的座位上,望着窗外流动而过的南京路和外滩的那些花花绿绿的相同的情景,思想着的却是不同的心事。她是从20路的那扇门下的车,车辆一个“U”字形的大转弯,又在对街的起始站将他从另一扇门接载上了车。他俩都行走于外滩梧桐树的树荫下,秋深了,江上有飕飕的冷风吹过来,他俩都不由自主地紧了紧外套;可能要下雨了吧?两人或者都想到过同一个念头:到哪里去吃点热点心——有生煎包就好了。他们在两个不同的命运层面上,在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的上下午的交替时分始终平行却又是逆向侧身错过。

四、他不知道的还有:若干星期后的某个夜晚,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有很久了,但徐家的饭厅里仍然灯火通明。巨大的椭圆型的柚木大菜台上,他们全家人有过一次忧心忡忡的,火药味极浓的家庭会议。椭圆大菜台的两端坐着徐家大伯和徐维国。徐大伯的脸涨得通红,时而拍桌起身,指着他对面座上的小儿子破口大骂;徐维国则一声不吭,垂着脑袋耷着头,像个法庭上确凿的罪证就摊开在他面前的犯人。

大阿哥和大伯母分坐在大菜台的两侧。大阿哥前的台面上摊放有数张类似于一封信的底稿纸,粗劣的钢笔字体划划改改涂鸦一片。当母亲的心情最矛盾,她一会瞧瞧暴怒中的丈夫,一会儿又望望沮丧垂首的儿子,她盼望能尽快结束这场争吵。

饭厅与客厅间的以及饭厅与走廊间的门都是紧闭上的,优佳的房屋结构令人只能隔着厚粒子的毛玻璃,影影绰绰地见到坐站和指骂的人影,却完全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小嬅不在场。他当然不会知道为什么单单小嬅会不在的?事实上,应该这么来说,为什么他们全家都会不约而同地选择一个小嬅不在场的时刻来讨论这件事呢?

他更不可能知道的是: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三十年后的那次新译西洲的客厅中,小嬅告诉了他这件事的始末与原委:“母亲说:这事决不能让小嬅得到半点风声——她还是对了,你瞧,不是在过了三十年后我仍忍不住全对你说了?”

但那天下午,所有这些还没曾发生,甚至还没人察觉会发生,将发生,或已发生了些什么?任胤照常,就在霞芬离开了那儿没多久的下午,便拎着一架提琴来到了徐家。他没见到徐维国,他推说头痛,整个下午都躲在了自己的房中,直到晚饭时分才露了露面。他甚至敏感到替他来开铁门的阿英的脸部表情都有些古怪,她替他端上咖啡来的手有些颤抖,但他,都没在意这些。他与小嬅合练了包括那首叙事曲在内的几首曲子后没多久,天便开始阴雨了。那天,黄昏来得特别早,从徐家白漆细格的落地门望出去,云层铅重地压迫在城市的上空,一阵夹雨的北风吹来,吹落了一大片黄叶。黄叶浮在了草坪上,东一滩西一滩的,雨声打在叶片上的沙沙声,听起来特别清亮。

这是1965年深秋的上海——离开踏入1966年的严冬的门槛已经不远了。

他查阅过这段记忆的每一个细节,发现这应该是个闷热的初夏天。

夜间十一点正,一段流行的爵士乐之后,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便从“沙沙”的干扰声中浮现了出来:“这里是英国BBC广播公司,主持人×××现在在英国伦敦向您播出……”

徐维国坐在红木大床的床沿边,临床边放的是一座深棕色的“飞利浦”落地机。他将耳朵很近地贴放在收音机的喇叭箱跟前,他穿一件麻质短袖的香港衫,摇头风扇一会儿将他按着调扭的手臂上截的宽大袖口吹得飞扬了起来,一会儿又平复下去,有细细的汗珠从他的发根和小臂密密的汗毛孔中渗出来。

“怎么样——有什么希望没有?”一段沉静的等待之后,坐在对面单人沙发中的大伯终于耐不住了,他朝他的小儿子开了腔。但徐维国却伸出一只手掌来使劲地摆了摆,耳朵仍没离开原来的位置,表达着:嘘,别出声!我正听着哩。再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一阵强大的干扰声随即从喇叭箱中轰然传出,他迅速地调低了音量,说:“北京的街头出现了铺天盖地的大字报,毛泽东发动的一场政治运动来势凶猛,目标不明……”他用手指了指喇叭箱,“这是里面说的。”沉默。全房间的沉默。

“——嗨,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噢!”老头儿突然说道,颓然地瘫靠进了沙发中去。大伯母正端着一壶煮好了的咖啡走进房来——这种场合,她是通常不要阿英来端送咖啡的——见此情景,就慌忙走到窗前拉上了厚厚的丝绒窗帘:“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小心点?”说完,竟向在场的任胤丢来了莫名其妙的一瞥。

他无法解读这束目光之中所包涵的意味。

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其实,真正过不下去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谁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几个月后,徐家全家就被勒令搬到那间年久失修的汽车间里去住了。在正房被贴上封条之前,公安局派人来将那座“飞利浦”运走了。

“从此灾祸便接踵而至,隔离、批斗、劳改,直到小阿哥死了,一切才算圈上了个句号。”小嬅说得很感慨,“暂不要说那算命汉子说的话,其实,世上本来就没有做了丧天害理之事而不得其报应的——我也是在他出事之后才真正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相的。他写了一封匿名信去你居住的那个地区的公安局,揭发说你每晚十一点左右都在家聚众收听敌台,寄信的时间就赶在你的去港申请即将要批复下来的前夕。后来的结果却演变成了:你的通行证当然被扣压了下来,但他的匿名信也成了追查的目标。家里被抄后,收音机让公安局情治科拿去作了查验,结果非但证实此机短波使用频率极高,就连那封匿名信的笔迹都是他之所为,于是,他便立即遭隔离审查了。”谜底,在三十年后也无所谓再是什么谜底了,因为谜语本身也都已经解体。任胤笑中有些惊,惊中又有些笑,笑惊相融地望着小嬅说:他会不会是太爱霞芬,希望能得到她的缘故呢?

可能是。小嬅说,他从隔离室攀墙逃脱出来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直奔霞芬家。那时的霞芬家红得都发了紫!母亲是治保干部,哥哥是造反派司令,他们还替她找了个复员军人党员的对象,据说就是你们隔壁那家名人故居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你想,这样的一个家庭,小阿哥剃着这么一颗拘留所的光头,一身汗酸臭的白衫短裤去找她,会是什么结果?亏得没被其他人撞见,她将他推出门来,塞给他二块钱,让他走,快走!

他后来就是用这两块钱去买的敌敌畏和桔子水。待我到他自杀的现场见到面色已经变成了淤黑色的他时,他的身边除了几枝敌敌畏和正广和桔子汁的空瓶外,还有若干找剩下来的硬币……

同一只故事,任胤曾听到过不同的版本以及描述侧面。大阿哥叙述的时候,他的两眼是盲鼓鼓地朝着屋角里的那圈蜘蛛网凝望着的,蛛网之下是木窗框,木窗框之外是新近矗立起来的几幢大厦的灰色钢骨水泥框架,将蓝天割成了一块块的。天花低矮的室内,光线很差——当然,光线的好坏其实对于大阿哥也一个样。他说,是他首先发现了那封信的底稿的,当时他是坚持要立即通知胤胤家,并应该由父母陪同写信人亲自去有关部门作出澄清。这么大一件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妒嫉人,也不能妒嫉到那个份上啊。但父亲说——母亲也说——算了吧,不做也已经做了,假如让胤胤的父母知道了,这份亲戚还怎么做下去?但是,害人者往往以害己告终,你看,你看,不是全让我给说中了?这个害人的坯子自己去死,倒也就算了,问题是还连累了全家。父亲因此被斗死,母亲也给急死,就连我的老婆,一见屋也封了,钱也没收了,大势已去,且翻身之日遥遥无期,她便来个反戈一击,划清界线,挺身揭发,一不做二不休地将我送进监狱,一蹲便是十整年。十年出来,家破人亡,双目失明,就成了今天你见到我的这付模样啦——嗨,这全是命哪,命!

霞芬提起这件事,自有她的角度和时机。

其实,他和霞芬在那次生煎店晚遇后已经很少再见到面了,而徐维国事件后,更是没见过一次。不知是她避他呢,还是他避她,生活在同一条街上,就如生活在两个星球上一样。直到他在十年之后离沪赴港,他还保留着那株曲柳的身材在屋门口抖雨收伞的记忆。他觉得很满足:打碎美好,从来就不是他性格的一部份。

再听到她的名字,这是从路边的那个黑瘦枯槁的看门老汉的口中。他说,她现在是他的女人了,这自然令他吃惊不小。

但在任胤的肚中始终埋藏着一些赶不走的狐疑。那个深秋的下午,街上风很大,黄叶飘落纷纷。他俩在相隔了三十年之后,又面面相对地坐在一团旺旺的炉火跟前了。

无言。

他捧着一杯带点儿滚烫意思的龙井茶的茶杯,喝一口,再捧回两只手掌之间,将玻璃杯来来回回地搓动取暖。她就坐在他对面的一张克罗米杆人造面的折椅上,默默地包捏着蛋卷和肉饺。她终于说话了。她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第一次上我家来吃饭呢。天又冷,不如吃火锅涮羊肉吧,又自助又热身,还可以尽兴地喝些黄酒——让我家那死老头陪你喝,他一听到有酒喝,连老婆孩子命都可以不要。

两人都老了,如今是满头的灰白对峙着满头的灰白;只是一个过胖了点,另一个则又过瘦了些而已。恍若隔世,恍若隔世哪!他说,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1683弄的那家名人故居的看门人是个和蔼的苏北老头,眼镜的一只有腿,另一条腿则是用一根棉纱线代用的。

她笑答道,是的,是的——我记得,记得。

怕是现在的我们也快到他那时的年龄了吧?他觉得自己有点狡猾,他已开始在隧道间悄悄向他期望的主题推进了。

文革开始后,他好像被押送回了原籍去了,他说。

嗯。她显得有些冷淡起来,她预感到某种可能会令她无法脱身的包围圈正在步步逼近。

“哪……?”他的意思是指“后来呢?”——自然,名人故居必须另有其人来看管。

“是丽丽她爸爸。”她索性抬起头来用眼睛直视着他,点题到要害上去,令他反倒有了一点慌乱得想后退的感觉。这是一只小兽,当你将她哄呀赶呀地逼进了穷巷时,突然掉转头来勇敢逼视着你的那付姿势与目光。“他当时就是名人故居管委会的主任,后来进了街道当主任,再以后就区里,市里,中央,一路升上去。他那时是配有小卧专车的,有司机有警卫,整天开会开会开会,不是市里就是北京,不是北京就是庐山,不是庐山就是北戴河。家中从不见他人影,他说他一心紧跟毛主席一心紧跟党中央一心扑在工作上。他说,他是铁了一颗心,一定要将革命进行到底的,等等,等等。直到那一年,那一年毛主席逝世,四人帮倒台,公安局来家中用手铐将他铐走。待到再见他时,已是在电视屏幕上了。他剃着光头,(任胤的脑中突然冒出了个当年逃狱的徐维国的形象来——不知她会否有此联想?他偷偷地瞥她一眼,但她似乎没有感觉,继续往下说去),与一排人平肩站在法庭的被告人的木拦后面,听候宣判。”

“他一下就给判了十五年徒刑,而我,一个女人还拖着个孩子,人总要生活下去的,是吧?于是我便单方面向法院申请离婚,重新组织家庭——”

她索性一口气将要说的话说完说透说尽说到了底——这是她的策略。她用望着他的那种眼光来代替说话:怎么样?这下该满意了吧?看你还有什么可东绕西拐来暗示的?

真倒没有什么可再供暗示与提问的了。

“所以说,也没有什么稀奇的,我们丽丽小时候也不是没有过享福和威风的日子。”她突然停下了手头的活儿向厨房方向转过头去,“丽丽——出来见见你任伯伯。”

应声而出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虽然系着宽大的厨围,但仍掩藏不住体态的诱惑和风韵的流溢。她完全有她母亲当年的身材,只是稍微肥了些,垂了些,散了些,让直线部份代替曲线的部份多了些。她向任胤笑笑:“任伯伯,您好,常听妈妈说起您。”

任胤向她欠身一笑,算是作答。只见“黑皮”也随其后跟了出来,“怎么样,可以温酒了吧?”“去去去!没你的事!”于是,那颗黑瘦的脑袋又龟缩回了厨房去。

火锅端上来了,热腾腾的,将全屋都弥漫在了一片蒸气之中,而红红绿绿黄黄白白的菜碟摆满了一桌。“来来来,你来陪任伯伯坐,”霞芬招呼丽丽,将她应该在任胤一边占有的席位让出来给了她女儿。

一桌围着六七个人,在动筷前,霞芬一一作了介绍。除了霞芬自己,丽丽和“黑皮”老耿外,霞芬先摸着坐在她身边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的脑袋,说:“我的儿子,耿志豪。”见他长得一付油黑精瘦的模样就知道这是黑皮的“产品”。另一位坐在介绍者斜对面的,姓“匡”的,霞芬介绍说是她的女婿,但任胤没听清楚他叫匡什么。(其实,甚至连“匡”,都是他在听到了一个含糊的发音之后,自己设想出来的一个姓氏)他约莫四十上下,浅眉之下,一对鼠目,且闪烁不定。任胤向他欠欠身,表示结识;他也向任胤欠欠身,表示领受结识。这一饭桌上,任胤对他的留意最多:对于从来就很少留意别人举止的任胤来说,这很特别。然而,他却说不上,这是因为了什么的缘故?他见他很少吃东西,劣质的香烟倒是一根接一根地抽,一会儿捏丢了一包空壳,又随即换上另一包,撕开一角包装,再弹出一枝新鲜的烟卷来。他极少说话——甚至他可能从没说过一句话。席间,瞅准了一个没人注意到他的机会去了厕所(至少任胤是这样认为的),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匡先生呢?”他终于忍不住,侧头问丽丽的时候,她正往他的佐料碟中夹一块肥美的羊腿肉,她稍稍捋起的袖口间,闪烁有半截光滑润泽的象牙肤色。

她夹着羊肉的手有过一刻停顿——似乎她不是用脑,而是用手在作思考:“不知道,随他去!”随即就将一大块羊肉按进了“川崎”调料浆的液汁中。

她除了为他夹菜之外,还劝他酒。她说,这种叫“炮天红”的酒是一种高档的药酒,多喝不怕冲脑,也不伤身,对于你这样年纪的男人还有强体、活血兼补肾之效。她将此酒的种种好处说得相对缓慢,吐字清楚。任胤听得分明,却将目光盯了在菜碟和酒杯上。他感到桌面低下有一枝软软柔柔的什么在靠近过来,他将腿挪了挪,避开了。

霞芬也接上嘴来。她说,本来,是有在外面的饭店里请一桌的打算的,但后来想想,外面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再说也不化算,还是在家吃实惠些。

现在上海的生活水平也高啊,他说。

是啊。再说家中除了志豪还在技校读书外,个个都下了岗,日子能好过吗?她用眼光扫去,见她女婿的那个座位是空着的。

“就我还在岗上呢。”黑皮老耿总算也找到了个话岔口,凑上嘴来。他指的当然是他的那份名人故居看门人的差事。

“哼!你这也能算工作?一个月几个钱,供你自己抽烟喝酒都不够!”

不知后来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任胤家的那幢房子上来。黑皮说,照现在的市价,至少也值它个百把十万吧——所以说,有钱人转回来转回去,总还是有钱人。

丽丽说,有了这些钱,这一辈子还用再愁吗?

霞芬也希望插嘴上来,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住了口。

任胤感到有些醉了。他的酒量本来就不大,几杯“炮天红”下肚,先是体肉热烘烘的似有一座小火山在翻腾。再几杯后,就感觉眼前飘飘荡荡的,一切仿佛像是个从游泳池的水面上望出来的世界。但他不觉得不舒服,反倒有一种奇妙的愉悦感;很多从不想去做的事现在倒产生了想去尝试一次的勇气,很多从不想到要说的话也都有了想一吐为快的冲动。甚至包括:霞芬,你有了女儿又有了儿子,难道你就没有替徐维国留下个种吗?——这么些年了,我有时真还会很想念他,很想念他哇!

当然,他还没有失控到将这句也说出来的地步。

他一直见到霞芬的耳畔有几根触目的银丝,在明亮的灯光下晃动来晃动去,他发觉自己真醉了——不可救药地醉了。

唯她望着他的眼光中,他觉得,还包涵着从遥远的年代里就已经储藏在了其中的,他俩之间的某种特殊的悟性和沟通能力:她能读懂他的表情,也能读懂他的目光。

“不是我说,不是到了今天我才说,胤胤,徐维国不是个好东西,尤其对于你,他是罪有应得哪,他——”

但他举起了一只手来,动作有些晃晃悠悠。他只想阻止她再说下去。于是,像乐团指挥举起了休止的指挥棒,不仅是霞芬,就连从一开始就一直弥留在席间的营营嗡嗡的嘈杂之声也都突然嘎然而止了。

或者,她对他醉后了的目光的解读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偏差。

他回到1687弄2号已经半年了,这是他第一次上霞芬家去。别说这次了,就是在以前那些长长的雨巷岁月,也只有她来的份,他是从没上过她家门一次的。

以前,到居委会打传呼电话的时候,能从斜对面瞥见她家一眼。从低矮的门框间望进去,里面黑乎乎的,偶尔,垂肉荡皮的霞芬的母亲——酷像现在霞芬的那个模样——捋着两筒袖口跑出来,往门口泼一盆污水,便又立即退回到门框的黑乎乎之中去了。

门口老停放着一辆锈渍斑斑的“老爷”脚踏车,任胤认定这是霞芬哥哥的财产无疑。但她家门口占用人行道边的那块面积上倒是栽种有不少绿色植物:靠墙砌了一条花槽,有一棵瘦弱的冬青站立于其中;一只破旧的搪瓷面盆,若干泥罐,还有一列高低参差的白铁皮罐什么的,盛满了泥土。春天来到的时候,有带藤须的叶芽从泥土中冒出头来,再在竹棚上攀爬上去,一直攀爬到二层阁的那只窗口底下,再垂下一条发黄的丝瓜或几只青涩的无名果实来,把这所城市中的这幢矮房装扮得颇有点儿乡村情调。本来嚒,所谓上海人的概念就是在远久以前来自于无数乡村的乡民们的集合体,在他们或他们的后代身上仍残留些乡村痕迹,原是件十分可理解的事。倒是这只被垂下的丝瓜装饰了窗口,曾经是一只令任胤神往非常的窗口哪——正面对着他家的边窗和壁炉的红砖烟囱。每次,当那身影在门口收了油纸伞之后,他就开始暗暗盼待着她的影子会在那窗前的明暗交界处晃晃动动地出现了。他打开窗拉琴,他让他那条很帅的鬓脚侧露在阳光之中都是有他暗自的意图的。

他从来就认定,这窗口,必是她家的主房窗口无疑。

任胤又恢复拉琴了——将谱架搁在老地方,壁炉架上站立着忧郁的肖邦和愤怒的贝多芬。他把那些页码已经发黄了的练习曲找出来,上面还记载有他少年时代练习的日期和记号。他将它们逐首逐句地通拉了一遍,他觉得自己的臂腕指的关键已明显僵硬了许多,但对乐曲的每一句却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体验与感动,他十分珍惜这种感觉。他将自己能再度浸淫于其中看作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

他发现了一份手抄谱,上面还带有些月光的薄荷般的清凉。于是,他复将边窗打开,边窗之下还是那条窄窄的横巷。有雨的日子,横巷的远端照旧隐没在灰霭霭的烟雾中。他一边拉琴一边留意,也有不少妙龄的女孩子打对面行走过来,他们踩着高跟鞋,穿着牛仔短裙,撑着小花点的尼龙透明折伞,让两枝白花花的裸腿在雨丝之中一前一后地摆动。

但,她呢?

他还是让他那条很帅的,或者说曾经是很帅的,鬓脚有意无意地暴露在天空光的侧影里。他还想吸引点什么,惟他的鬓脚已霜白了一大半。

这些都是他回到1687弄2号来生活的头几个月间的事了。他将房子整顿了一番,该拆的拆,该补的补上;他竭尽记忆所及的将屋子恢复旧观。他还记得他家从前的窗帘是深红毛革质料的,上面有松竹梅的隐纹设计;沙发套是窄条灯芯绒的;床罩是五彩条的泡泡皱纱的。他跑遍了上海所有的大商场和装潢装饰公司,现在的上海市场上的物资非但不匮乏,而且还丰富得几近于泛监,令购货者眼花撩乱,甚至都麻木了选择的感觉。听说他要买东西,好几个售货小姐一涌而上,热情得叫他吃不消,好像不买点什么都无法脱身似的。然而,即使如此,在他形容了他所要的货品之后都面露难色。她们不厌其烦地翻出了仓底货,说,是这种吧?是那种吧?但,都不是。任胤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悻悻而归。最后,他只得放宽尺度,只要颜色相仿,感觉接近的,就敲定了下来。一方面,不致于一次又一次地辜负了营业员小姐们的热情与笑容;另一方面,他也不能老在没有窗帘的房间中一觉睡到天亮。

他的那头完成了,但他希望他家对面的那间矮房也不要与他记忆之中的种种细节相距太远。有一次,他偷偷地瞥见对面黑乎乎的门洞中有一个身段尚佳的女子走出来,他的心猛一跳,后来才知道,她原来是丽丽。

她家门口的那些破脸盆和锈盂罐不见了,给丝瓜攀藤的竹棚也拆了,只有那株冬青还在,并似乎长高了不少。簇簇的鲜绿随着秋风渐凉慢慢地转成了深沉的褐色。门口的锈斑车壳子也没有了,换成了一辆污垢满身的脚踏助动两用车。他常见到有一个叼烟不离口的男人在那儿支架停车,然后跑进屋去,一会儿又匆匆跑出来,朝着车屁股后面的某个部位那么一猛拉,便“突突突”地驾着喷冒黑烟的两用车离去了。

当然,他现在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就是那次涮羊肉圆台面上的那位一言不发,又猛抽烟,后来又偷偷消失了踪影的“匡先生”。他是霞芬的女婿(这是霞芬介绍时说的),丽丽的丈夫(这是他理所当然推断的)。

他对他从一开始就产生了一种想留意他一举一动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还很持久,持久到在本小说结束时仍在延续下去。后来,他转侧婉曲地向霞芬和丽丽打听过他的过去。霞芬说,丽丽当年打算嫁给他时,他是当采购员的——外快勿要太多喔!然而,丽丽却告诉他说,后来很快市场就不景气了,厂里生产萎缩,之后裁人,之后更解体,之后,之后他就没有了饭碗。

他跑过建材,做过小贩,炒过股票和兑换黑市美金,以后又收购过外汇券以及外烟——怪不得任胤刚回来1687弄2号居住时,还能从边窗中望见横巷对面的人行道旁搁着一只卡通纸箱,上面写着收购与出售的种种内容。卡通纸箱竖立在一只“固本肥皂”的木箱上,木箱后坐着一个猴瘦的男人,白色的菸雾每相隔数分钟就会从他口中飘腾出来一回。

再后来,卡通竖牌和肥皂木箱都不见了,“收购站”宣告撤消。当然是因为没啥生意可做的缘故啦,丽丽说,他是个倒霉鬼,做一行坏一行,沾一样亏一样。连他自己都拉着自己的头发说,嗨,晦气!晦气!怎么财神爷见了我老开溜啊?他变得自卑,变得听之任之,变得过一天算一天,变得与丽丽的关系恶劣。

“这种男人还算是男人?”她愤愤道,“小孩送去了婆家带,但他还养不活老婆,难道还要老婆来养活他不成?!”

包括在涮羊肉圆桌面上的那次在内,任胤与他也有过两三回的打正照面。虽然从不曾相互对话,虽然他望人的目光总是闪烁不定,但你能分明感觉到有一种不屈与坚定包含在其中:活下去——人来到这世上,总要活下去的,也总有法子能活下去的!这是任胤对他那种眼光的诠释。他几次都有要把他的想法告诉丽丽的打算,但不知怎么地,后来又都作罢了。

秋色渐深之后,有一日,他终于接到了霞芬家叫他过去作客的邀请——不错,就是吃涮羊肉的那一回。之前,他决没主动去联系过她,他坚持的只有一样:打开边窗,从从容容的拉琴。

被差遣过来请他的是“黑皮”,她的现任丈夫。他说,上次在街口遇见你怕是有三个月了吧?怎么也不过来坐坐?我们全家都等着你大驾光临啊——霞芬说,看来我们不去请他,他是不会来的了。

他说,哪里是这样,哪里是这样。但心中却有一丝得意滋生出来。

就今晚吧,今晚过来吃便饭。

他沉哦了一阵,答应了。

黑皮走后,他立即跑去客厅里,拨通了通往纽约的长途——他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纽约那头已近半夜,但对方还没有睡。是小嬅金胸毛的丈夫来接的电话“HELLO!…YING,YING!HOW ARE YOU?…WHAT?YOU ARE CALLING FROM SHANGHAI?THAT'S GREAT——JUST A MOMENT,”(“喂……是胤胤啊,你好吗?……什么?你从上海打电话过来,那太好了!——你等一等啊。”)他的声音明显地偏离了话筒,向着房间的某个方位喊道:“A CALL FOR YOU,HONEY,THAT'S YING!——YING!HE IS IN SHANGHAI…”(“有电话找,甜心,是胤胤啊!他在上海……”)

当小嬅那沉静得带点儿中性的音色在电话线的那端出现,已是过了约莫有几分钟之后的事了。她告诉他说,她是从洗澡间跑出来接听他电话的,所以迟了些,抱歉。而他告诉她说,他已与霞芬联系上了,她仍住在他家的对面。

是吗?那好啊。——也就是这些话了。

他觉得自己匆匆来给她打电话的言行是不是有些唐突?但他仍吞吞吐吐,婉婉转转地向她表达出了这层意思来:他在第一时间就告诉她这件事缘故是因为她曾问起过这件事。

嗯。嗯。

但他至今还没有与她本人对上话呢——他在说这些话时,其实,已表达了他要与她恢复往来与对话的强烈意愿。

嗯。嗯。

之后,之后再说些什么呢?况且还是越洋长途。小嬅说,纽约这里已经很冷啦,气温掉到5℃以下。现在窗外正淅淅沥沥地下着冷雨,屋内的暖气已经打开。深秋、夜晚、冷雨——弹一首升C小调吧。对方“咯咯咯”地笑,这里是纽约,我说我的胤老兄,今年是1999年,不是1965年深秋的高安路。啊,亏你还记得这样清晰。但现在上海是上午,阳光灿烂,温暖如春,竟然连一点寒意都没有。如今地球气候反常,上海人现在常过凉夏与暖冬……

电话线的那头突然就没有了声息。喂!喂!他急急地叫喊了起来——我正听着呢,胤胤,声音似乎有些哽咽。你的几句描述,勾起了我多少忆乡的情怀啊——算了,别提了,不知道大阿哥好不好?我真是十分十分地想念他哪。

“我会去探望他的,你放心,我回来上海后已去看望过他两次了。”

“谢谢你,胤胤。还有,我……”

他想,她或者打算提及一些与她小阿哥有关的题目了,但顿了下,一个话锋的转弯,她流利而又轻松地说道,告诉大阿哥,说明年开了春,我无论如何也都会回来一次看望他的,让他好好保重自己。

电话收了线之后,他呆坐在沙发上,莫名地激动了好一阵。耀眼的阳光从窗玻璃中泼泻进屋来。铺陈在深棕色的打腊地板上,影出了半棵批杷树的枝叶来。他的指关节在沙发柄上轻轻地敲打着,哼唱着柴氏的那首叙事曲的主题旋律——人物,场景,时间,地点,他觉得什么都可以填词进那首曲调中去。

当他理智还很清楚的时候,他的感觉已经开始模糊。他很少喝醉酒,应该说,他在这次之前从没喝醉过酒。但这一回不同,至少,他体念到了原来人在喝醉之时是会进入到另一种飘飘欲仙境界里去的。

他认定,这一切都是从那只涮羊肉沸锅中冒升出来的蒸汽始端的。起初,他只是觉得这个世界有些隔雾看花花不清的不真实。就像在梦中那样,所有人的脸都有些可爱的形变,什么都在悠悠晃晃之中,都有一种离地腾空而去,去到另一处没有约束,可以让你为所欲为世界上去的意思——包括他自己在内。

但他还在一口一口地将“炮天红”灌入自己的喉管中去。本来,霞芬母女俩是为他劝酒的,但渐渐的,变成了他只能自己找酒瓶子来,将酒倒入自己的酒杯中去。再后来,丽丽按住了他的手,说:别再喝了,任伯伯,您已醉了。

醉了?但他不觉得哇。他觉得自己的思路清晰异常,清晰得让他回忆过去,回忆那个故乡,那个年代,那条溧阳路,那条横巷,那处从前生活的环境,那时的那个霞芬以及那时的那个他自己,都变得近可触摸。不,不,他说,我没醉,我还能喝——我绝对还能喝!其实,他已无所谓喝不喝什么酒了,他所追求的只是那种感觉的更加逼近,更加真实,更加能让他重经一回童年和少年的岁月。酒让他感到亲切,感到必不可少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它,才能为他搭建起一座回归昔日的桥梁,管它呢,虚不虚幻。

他又往肚里灌了几杯。这时,他才发现他的左右臂都已经是被人捉住了的。一边是霞芬的那张垂皮荡肉的脸,另一边则是丽丽的那张妩媚的,有一绺发丝甩在她的前额,隔着腾腾的雾汽,看上去就像他童年家中,挂在弯柄扶梯口上月份牌上的那幅古典美人照。

你不能再喝了,胤胤,再喝下去伤身体。这是霞芬的坚定不移的声音。

嗯,嗯。他含糊地应答着,他觉得自己的舌根已经膨胀得有些不听使唤了。

再以后?再以后的他的记忆已完全模糊了,他只记得有人将他搀扶起身送回家去——至少,他的理智是这样告诉他的:他应该是在回家的路上——然后回到自己的房中,躺下。

朦胧中,他感到他摸到了一条光溜溜的,类似于女人大腿的形态、线条以及质感什么的,他想,这应该是属于他那早已离了婚的妻子的。我们不早就分开了吗?他这样想着,随即又昏沉睡去。

后来,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带牛奶味的异性的体香。突然,记忆从遥远的时空隧道的某处向他电传过来一个锐利的信号,他猛然觉得自己清醒了不少。

他在迷朦中睁开眼来,见到一丝不挂的她——她,是指丽丽。

他身处于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躺在一张铺花床单的双人床上。房间中开着一只电热取暖炉,窗帘没拉上,深蓝的天穹之上有眨眼的寒星从窗框间望着他俩。而对面,乌黑了灯光的,才是他家边窗的窗口。街灯微弱的光芒从窗口透射些许进来,混合着电热炉的橙色的辐射光,侧投在她白玉质的肌肤上,有一种温软的反光。

此刻,她正骑在他身上,不重也不轻,不强也不弱,不偏也不依,不很自然但也不太强迫。她“嘤嘤”地细唤着,半睁半闭着双目,幽暗之中,她嫩红色的乳头在周身的抖动之中一颤一悠。她将赤裸柔曲的身躯扭动得十分有节奏也十分优美。

他睡朦惺忪地望着那属于她的一切:肩膀、乳房、肚脐、膝盖以及由膝盖部位向后弯曲了的大腿,体会着她每一回的上升与下落动作给他生理与心理上带来的巨大冲激。他感到那股由“炮红天”搅起了的火山岩浆正朝着那一个致命的部位输送过去——她要他给予她些什么,她要他满足她些什么,她要向他榨取些什么,带点欺骗也带点儿强迫。

他想抵御吗?他能抵御吗?他想抵御,但他不能抵御——已到了这等田地。他销魂荡魄,他,已不属于他自己。而她,她的一切形态、动作与表情都结构成了一个美妙无比的旋涡,一个无底的,深渊般的旋涡,要将他扯下去,扯下去!

她见到他睁开眼来了,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她顺便将他的双手提起来——这是一双软弱得再也不剩下一丝儿力气的手。她将它们抵在自己的双乳上,她用自己的手把住了它们,再让它们在这两团无骨的柔软之上使劲地搓揉。在一声更紧迫似一声的,似痛苦但又更似欢乐的叫唤声中,他感到灭顶之浪正向自己扑盖而来。

当他酒意完全消退,再度清醒过来的时候,天已放亮。低矮的木窗框上已拉上了一层尼龙质的纱帘。有晨光透过纱帘渗入到这半明半暗的室内来。她还是一丝不挂,她小而精致的乳房挤压在他的手臂上,形变为一团可爱的形状。他没有去摸——虽然他有点想——他只是静静地瞧着,带一点儿欣赏。假如没有眼前这一幅场景,他真会怀疑,昨夜,他会不会只是作了个梦?

她也醒来了,在清晨的微亮中向他笑了笑,一切,于是尽在了不言中。任伯伯,她说,这是我们一家最后的机会了;妈妈说过,她欠您的,我可以代她来偿还。您把我当作女儿也好,当作什么也好,反正……

她还能叫他说些什么?

后来,那是在相隔了相当一段日子的后来,她才问他:任伯伯,我跟您上您家去见识见识,行吗?

他当然只能说:行。

她随他上楼去的时候,他记起了在这同一条扶梯上的他与她的母亲。她差他二十岁,也就是说,当她母亲还没有完全脱离那杆柳曲身材之时生下了她来;也就是说,当她母亲的心中还没完全消退了他的影子时已怀上了她。于是,他发现,他便对她有了些许不属于那夜干那事时的感情。他起身,穿衣,下楼去。在这全部过程中,他始终没朝她望一眼。她仍躺着,起初是毫无遮掩地躺着,之后,又拉了一条毛毯将自己盖上。他感觉她在望他,望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的起始,延续与完成,直到他走出房门,将门轻轻带上。

他不是后悔,他只是有一种强烈的惆怅感。

他只希望在离开这间屋子时不要再遇见任何人。他如愿以偿了,直到他走到大门口。霞芬正向街心泼了一盆污水之后回进屋里来,她的晨扫工作进行了一半。她没有什么不自然,当然,也不能算是很自然;她只是随便地望了他一眼,说,起身啦。

嗯,他一步,便跨出了屋去。

天气还很早,但朝阳已经上升到开始放射出有点儿带眩目光芒的高度了。除了买菜与晨练的之外,路上的行人稀少。风已停,估计又会是一个温烊烊的深秋的日子。从横巷的这端望出去,溧阳路的主杆道上铺满了梧桐黄叶,此刻都在朝辉里金灿灿地卷躺着,等待着上班时分的那一双双匆忙而过的沙沙作响的步履。他想起了八岁生日的那个穿海魂衫的小男孩,沿着石壆边缘平展双臂而过的情景,他微微地笑了。

他走上了溧阳路,但他并没有回家去——离开了它仅这么个夜晚之后,老宅对他似乎都有点儿陌生了起来。他见到路口有一个穿了旧蓝布工作装的男人正在扫落叶,他用嘴唇老练地叼着一枝烟,白色的菸雾每隔几分钟就会从他的两唇之间飘腾一回出来。他刚好抬起头来——在这行人稀少的街口,每一回沙沙走近的脚步声都会引起清道夫的注意——而他想回避,已经太迟了。

他一夜之间似乎老了许多,须茬点点,黑蚁似地爬满了半个脸腮。他望见他从这条横巷中走出来。他望他,用眼睛,用眼睛里的眼神,用眼神背后隐藏着的一些更深邃的什么。仅很短促的一瞬间,便随即低下头去,而烟蒂,也在其嘴唇的几个哆嗦间掉落在地。他迅速地转过了脸去,继尔便过到街的对面去,打扫那里的落叶。

“任伯伯,”是世豪,穿着一套火红色的大翻领运动衫裤上学校去。他的右手提一只粗布圆底桶的球袋,挎肩而过,某个夸大了色彩与设计图案的冒牌商标醒目在球袋的背面。“您早。”他向他展开了满脸的笑容,这是一种勃勃着生气的年青的笑容。

“早。”——他觉得他同他的父亲像极了,简直就是年青了几十岁的黑皮老耿。

他也过到了街的对面。他侧眼望了望他的那位正在打扫落叶的姐夫,并没有互相招呼。

任胤开始胡乱地向前走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走的是哪一个方向。待到他稍有了方向感和思想空间时,他发觉自己是站在了溧阳路长春路口的一幢高层底下。应该就是那家生煎包店的旧址,但现在,生煎包店不见了,换成了这幢巍峨的大厦。这是一幢拥有了红白相间外墙设计的高档商品楼,商品楼有好几排,而这是沿街那一排之中的第一幢。一扇很有气派的双开铸铁大门将你的视线引进一个住宅小区: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草坪间种植着粗壮的香樟树和黄杨树,白漆长椅,抽象雕塑以及矮矮的黑烘漆的射地园林灯,构成了一派十分优雅的高尚的居住环境。一个穿深藏青长呢大衣的大盖帽门卫站在铁门旁。毕竟是深秋的清晨,他用两只手互相搓动着地取暖,高帮皮鞋把人行道的水泥铺板跺得咚咚直响。

廿世纪上海的最后一个深秋,他如此想,站定了脚步。一曲小提琴的练习旋律,正从公寓底层某单元的一扇仅开启了一条缝的窗口中潺潺地流动出来,流进了这带点儿寒意的澄清的空气中,令这清晨静止的空气产生出了一圈圈扩散开来的波动效果。

曲调拉奏得相当的幼稚和蹩脚,一听,就知道是一位初学者。但他还是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是柴可夫斯基的那首叙事曲。四十年了,曾经,他不都也如此这般地,幼稚兮兮地,一遍又一遍练习过这位大师的这首不朽的小品的吗?从窗口望进去,他能见到一位八、九岁的少年,正背朝窗口拉琴。成人琴扛在他的肩上略显大了些,于是,他只能伸直了本来应当有相当弯曲度的左手前臂来弥补这个缺陷,从而令他的拉奏动作更显笨拙、别扭和艰难。

从他站立的位置仰视上去,他望不见拉琴人的脸,却能瞧见正面对着拉琴者的,搁在立地谱架上的白色谱页。他太清楚那一节又一节的乐句了,他只需用他的精神视力就能清晰地阅读到那些遥远渺小如几百光年之外的星辰般的音符。他用右手拍打着左手地为他打拍子,他甚至为年幼练习者的每一处停顿与错音而叫惜而心焦而神经紧张。

他甚至觉得那白色谱页上的音符正像蝌蚪一样,一条条地游动了出来。

乐曲继续着,一句接一句,一段续一段;每一句都酷似于上一句,每一段也只略略变奏于上一段。平静,平淡,平和,流水一般地在叙述着一只平凡不过的人生故事。曲终时,他等待着,等待着那半拍省略了的起始音终于出现,在末尾那一小节中,自然而恰如其份地镶入到了乐句中去——就如某段倒叙的缘份,为了去补缺人生的遗憾。

太阳愈升愈高了,早晨的带点儿刺骨的寒意和湿漉漉的雾汽开始消退。愈来愈多的晨练完毕后的归家者出现在了那条通往公园的林荫道上。一个佝偻老者逆着晨阳向他走来,他的面孔藏在了一团带光晕的黑暗里。

他走到他面前驻足,让任胤不得不侧往一边去,好奇地望着他。他,毛发稀少,耳聩目昏,在他的左脸腮上有一滩青色的胎记。

他抬起脸来向他说:“先生,你前世有来头……”

“是吗?——”

“……来世有去处,今世只是过客。”

他只让他仰望着他那曾经可能是相当肥厚宽大,但如今已变得皱皮重重了的下巴以及那张微微张开了的,掉尽了门牙的黑洞洞的嘴巴。几条银白的长须从那块胎记上探伸出来,在这晨风之中晃晃颤颤,像几枝白了头的芦苇。“但你的根在这里,”他用手杖咚咚地敲着他脚下的地面。“枝叶却长出了墙去——都结果子啦,先生,小心要让它们掉到自家园里来才是啊……”

他不太明白他在说些什么,或打算要说更多些什么,但他说:“你,不认识我了?——我们曾见过面啊。”

但他惘然地望着他,久久,摇摇头。他能看清他的三世,却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他。

不知怎么地,有一股悲情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突然很想念孑然一身的大阿哥,就像小嬅那天在电话里说的:“真的,真是十分想念他。”

该是我再去探望他一回的时候了,现在已经秋深。我答应过小嬅的,我还得多给他些零用钱,也好让他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

他定了定神,辨清了他该走的方向原来是应该向后转的。远远的,公寓窗口间的那把小提琴又将那首乐曲从头来过,再练多一次,这种缺乏了伴奏的清拉,听上去很有些悲怆。而这条弧线型的溧阳路就这么样地一路通出去,道路尽端的转弯处有一座灰白色的公寓,对面是一家名叫“长春堂”的中药铺;公寓的底层开设有一家名叫“灵粮堂”的教会幼稚园——这都是四、五十年前的情景了。如今的那一带,他只听说变化很大:吴淞路拉直了,四平路上高层林立,而55路公交车可能连路线也都撤消了。回上海后,他真还没循这条路走过一回呢,他不想搭车或乘的士,他只想亲身走一次,看看童年还有些什么影痕留在了那里。

他调换了个方向,向前走去,早上的阳光从侧面照射过来,他长长的鬓脚只是比半年之前他刚回到上海之时霜白了更多。

2002年7月31日

完成于上海西康公寓

文后记

我有一个中篇叫《叙事曲》,三万二三千字的样子,写成于14年前的2002年。记得也是在那梅雨季的一个个首尾相衔的日子里:灰稠稠的光线,潇潇雨歇的愁思,把人心都揉伤了——况且我还在写那小说。

小说是半虚半实的那种——当以虚构为主。我日以继夜埋头在近百页的稿笺上,半个多月的功夫便完工了,遂松下一口气来。而此时,气候也已出梅,艳阳高照,酷暑降临了。那个暑天,我汗流浃背,挟着叠书稿,到处奔波、打听、求人,看看能不能在上海的哪家杂志上先发表一下?但吃的尽是闭门羹。

这是我的老遭遇了:一个圈外人,看眼色,仰鼻息,乃意料中事。但,羞辱也受了,笑脸也赔了,不知是不是我天生就不是个赔笑脸的料呢,还是甚的?终还是以失败,失望和失落告终。又过去了多少年,大概要到2007年了吧?承蒙杭地的一位年青文学评论家的热心相助,小说才得以在宁波地区的一家叫《文学港》的刊物上发了出来。随后的一个月中,又被《北京文学》的中篇小说选刊转载,再后来,复又被收录到山东文艺出版的我的那本定名为《后窗》的中篇小说集子里去,且还在北京的“文采阁”开了个似模似样的研讨会。这是这部小说的命运历程:要么不来,要来一年之内一同来。

其实,这个中篇的面世经历是颇有点儿特殊性的,至少在两点上。

首先,绝不是我的每部小说都会像它那样的。能有机会在杂志上先发了,后再集册出书者,肯定属于少数。通常是,写完了就直接找家出文艺类书的出版社,谈妥条件——只要不伤害到我作为一个作家的自尊心就行——出了书,完事。也只有这样了,谁叫你除了一厚叠破稿件外,在毫无优势和资源可言的前提下,执意要去当个作家的呢?挫折遭多了,也就习惯了:就像屋里的几只“嗡嗡”乱飞,找不着北的苍蝇,我,算是其中比较聪明的那一只。分明见着那里有一扇镶着玻璃的亮堂,但这只是一种诱惑,绝非出路。苍蝇们一只只的飞扑过去,被撞回来,忘了,再次扑过去。我不同,索性就安安静静地停泊在墙上,以逸待劳。啥时,见有人开门进屋来了,就“嗖!”地一下,从门缝里溜飞了出去。外面的世界啥模样,咱不知道。反正也算是一片新天地,到时见机行事便是了。再说了,从此便可免去再与那些刊编老爷们打交道的难堪了,于我,也算是一种解脱。

第二个不同点是在对于这部书稿的处理手法上。迄今为止,我所写成的小说作品,共有10个中篇和3个长篇,约百几十万字。其中,除去《叙事曲》,还有若干篇也曾在其他外地杂志上,得以先于书版前而面世的。只是,诚如我在前段的不知是哪节小文里说起过的那般:让编辑们给截肢锯腿,削足适履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上粘下贴,只要把故事给说通了,就算完事。如此之“发”,既欠了人情,还弄了个写书者本人的啼笑皆非。说实话,发比不发真也好受不到哪里去。然而《叙事曲》有点不同,虽也被删去了若干千字的“枝枝蔓蔓”(当年编辑的告知语),但故事还是给讲好讲完整了。最重要的是,竟然丝毫无损于小说的原结构,于我的小说,仅此一点,就很不易为。原因是:我的那些小说从来就不是平铺直叙地来讲个故事的那一种。总感觉,那似乎离小说艺术远了点,而靠“说书”娱乐近了些。而是在在处处,都会藏着点掖着点,每每都以时空次序的打乱与重拼来换取那种语言上的传统铺陈。不知首不知尾的乱删胡砍一通是很容易闹了个砸盘之结局的。但那一回不是,可见此文的裁编者是个个中高手——至少也是个看出了其中名堂的人。我至今不认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必要非去认识他不可。但他让我刮目相看,心存敬意。由此,无论是《北京文学》的转载,还是我那本小说集子的出版,凡有问到我意见的,我都建议还是使用那删节版,以示其于敬意。

然而,“认祖归宗”总有时,此次文化艺术社出我中篇小说全集之际,经斟酌,我还是决定换上了那个“原枝原蔓”的原版本。“枝蔓”者,如是真有,一探其枝其蔓究竟攀援、“疯长”到了何等程度,也不失为是一种兴趣之所在。有意者不妨可以找出两个不同的版本来比读一下,结论不就自现了?其实,文之好差,本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让人明白说是,噢,原来作者的那个没经装扮过的孩子的真貌是这付模样的啊,才最重要——你说呢?

2016年7月31日于沪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