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同位素示踪河北平原包气带和地下水中氮的来源与迁移转化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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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地下水污染现状

近年来,河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加重,削弱了其对地下水资源的利用能力,水资源问题更是制约了河北平原区域经济的发展。

2009年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成果报告显示,河北平原已有25%的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保定、沧州、邯郸、衡水、廊坊、石家庄和邢台已污染地下水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8.1%、24.86%、31.84%、17.31%、24.39%、30.33%、24.89%;保定、衡水、石家庄三市污染较轻,沧州、邯郸、廊坊、邢台四个市污染较重,主要集中在较重、严重和极重污染,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6.57%、21.53%、15.45%、16.16%;沧州市和邯郸市地下水污染最严重,极重污染地下水分别占该地区总水量的14.57%和14.80%;其中浅层地下水污染有16.08%来源于氮污染。河北平原各行政区浅层地下水污染情况见表2.3。

表2.3 不同行政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综合评价成果分区统计表  单位:%

水利部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数据显示,河北平原东部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埋深1~12m,其中保定、石家庄、邢台和邯郸的地下水埋深一般8~50m,邢台局部超过50m,浅层地下水形成大面积降落漏斗;全国范围内河北平原地下水储存量减少最多,一年间减少22.1亿立方米;对河北平原203眼地下水水井水质监测结果显示,Ⅰ~Ⅲ类水占14.3%,Ⅳ类水占36.5%,Ⅴ类水占49.3%,其中氮污染最为严重,污染导致河北平原仅有14.3%的地下水可直接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