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伦理思想·
中国农业伦理学的系统特征与多维结构刍议
(一)农业系统的伦理学结构
农业伦理学就是探讨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过程中发生的伦理关联的认知,亦即对这种关联的道义诠释,判断其合理性与正义性。农业的本质是人们将自然生态系统加以农艺加工和农业经营的手段,在保持生态系统健康的前提下收获和分配农产品,以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和归宿。在这里首先要明确自然生态系统经人为干预而农业化,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的系统耦合。概括地说,就是农业生态系统内部各个组分之间时空序列中物质的给予与获取,或付出与回报的伦理关联。
系统耦合的本质是各个子系统的界面反应导致系统进化过程。界面具有将各个子系统互相分隔又相互联通的双重功能。其分隔作用保持了子系统的特质。其联通作用使相关系统之间的能量和物质(价值),通过界面这个“反应灶”,发生系统耦合,导致系统进化,是系统开放特征的表达。作为组分之一的人,既是农业系统驱动力,也是伦理系统的构建者,居系统伦理关联的特殊地位。
这里需要强调农业活动包含的复杂的界面群。它们既有同级平列并存的,也有分级的先后有序的,整体上可称为“冯·诺依曼群集”(von Neumannset)的相阵群集。各个子系统在耦合群集界面过程中,必然表达其自然生态系统A和社会生态系统B的伦理学关联。A为自然生态系统内部各个组分的物质(价值)交换的付出与回报的合理性的伦理诠释,B表达为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耦合过程中的付出与回报的合理性的伦理诠释。总的来说就是各子系统的相阵群集的伦理关照。因此,可以认为农业伦理学自在地蕴于农业系统本体之中。农业伦理是农业的本体,而不是农业的外铄。对农业伦理的无视,将是铸成农业措施众多舛误之源。
(二)中国农业伦理学的天、地、人、道关联
纵观人类发展史,农业各个子系统界面群集的交互关联正是人类社会发育的生长点。人类社会从这里成长。人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组分之一,从自然生态系统内部驱动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人类在推动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过程中,深刻影响着它所依存的生态系统。人既改变着农业生态系统的生存环境,同时也影响着人类自身。我们观察到人类在驯化野生植物为农作物,驯化野生动物为饲养动物时,也接受了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驯化”。例如初民跟随自己的食物源——草食动物逐水草而居、穴居野处的时候,与狼群跟随他们的食物源而迁徙没有区别。当初民熟悉了草食动物的习性,逐步把草食动物驯化为家畜,初民自身也被草食动物和它所处的环境所“驯化”而成了适应这样环境并具有生存能力的人。初民以主动放牧管理的方式与畜群和环境和谐共处,得以在更高层次上持续发展。这是人与野生动植物多个子系统之间互相融合的系统耦合过程,这使其成为新的系统,以新的规律持续发展。我们称为系统协同进化。由此类推,人类文明不论进入怎样发达的时代,都在与环境协同进化之中。这个环境包含了农业生态系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农业伦理学为我们做出人类对其自身行为和对所在的生存系统关联的解读。
中国对农业和环境关系的认知源自远古。最初中国人对环境的认知是“天”,此为茫茫宇宙的总称。对天的理解大体分三个层次逐步开展。第一个层次是对天的敬畏。远在殷商时期,社会在泛神论的基础上,综合为天的概念。《尚书·尧典》记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尚书·益稷》记载:“敕天之命,惟时惟几。”古代的“时”是指人在适当的地点和适当的时间做适当的事。“时”是人的行为与时空环境的美好协和。用“时”概括天、地与人的关系,表达了人类脱胎并延伸了原始文明的对天的敬畏之心。由此衍生了生民与天时之伦理观,是为天人和合。对天人和合的论述以管子为代表,他把天人关系归纳为:“得天之时而为经,得人之心而为纪。”所谓“得天之时”就是适应环境的时空特征的各类活动。所谓“得人之心”就是社会群体适应对社会时空特征的各类活动,也就是对所处环境的共同认知,即今天所说的思想认同。后起的古代思想家对此多有深刻的论述。荀子更进一步把这一观念与农业活动紧紧联系在一起。他说:“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这就是说动物饲养、植物繁殖、行政管理都要符合“时”的要求。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这些论断都表达了农业社会人与天的时空机缘密不可分的伦理关系。
第二个层次是人与天的交流。古人认为天人是有意志的,天人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即所谓天人感应。春秋时期的《国语·周语上》记载“天道赏善而罚淫”,并对天人感应的伦理效应给以较为明晰的表述:“夫亡者岂繄无宠?皆黄、炎之后也。唯不帅天地之度,不顺四时之序,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则,以殄灭无胤,至于今不祀。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间之。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于民神而仪于物则,故高朗令终,显融昭明,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这里举出一系列不善之举:“不帅天地之度”,“不顺四时之序”,“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则”,而受上天谴责,部族则湮灭。族人的“绝后”是天降最重的惩罚。相反,心怀忠信顺势而动,则系统耦合完善,上天赐予福祉。周秦之际《洪范》出,以五行、征兆、五福六极等比附天道。早期如墨子说;“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至于汉代董仲舒以阴阳五行说集其大成,以五行演绎世界万象。这类思想一直延续至近代,例如遇灾害年景,皇帝下罪己诏,以祈求天的宽恕。至今民间仍流行拜佛祈福,遇旱祈雨等。这里所说的天人感应,其实质是人对天的认知和祈求。当然这是一种主观的单向“交流”,是人本思想的无奈流露。
第三个层次是依照客观规律对天的适应性利用。认知天的客观存在,管子说:“如地如天,何私何亲。”(《管子·牧民》)“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易其节。”(《管子·形势》)荀子更进一步,“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对天有了比较客观的认知。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天的异象是自然规律。荀子说“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荀子回答:“无何也。而畏之非也。”“夫星之队、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荀子·天论》)是“可怪而不可畏”的。然后他列举了一系列农事的、政令的、人伦的三类乱象,称之为“人祆”,都是人的行为与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之间的系统相悖的结果。这个观点至今仍不过时。
中华古文化天地人息息相关,故常以天地人并称为“三才”。儒家的《易·传》“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表达天地人“三才”共兴衰的伦理关联,其实质是以人为原点来诠释世界。老子对天地人的关系做了更深一层的探求,他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把天、地、人和道并称为“四大”。老子道的概念或与管子有所渊源。管子多处谈到:“凡道无根无茎,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管子·内业》)“道者,成人之生也,非在人也。”(《管子·君臣上》)“藏之无形,天之道也。”(《管子·形势》)老子更进一步阐释“四大”的依存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老子认为人的存在受“地”的规范,地的存在受“天”的规范,天的存在受“道”的规范,而道最后受“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自然”的规范。值得关注的是老子对“四大”的论述是以人为原点逐层推论,由人而地,而天,而道,而自然,四个阶梯。老子从人的生存出发探讨宇宙的运行规律,契合农业伦理的人本思想。他把道这个自然规律置于伦理结构的最高层,将中华文化的伦理系统推上历史的高峰。中华农耕文明,遂在上述关于人、地、天、道的思维熏陶下逐步衍发而成。
中华民族的农耕文明主要发祥地黄河、长江流域,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受东南季风区控制。虽常因季风到达的迟早、强弱,而致旱涝不均,冷热不调,但不失其变中不变的基本规律。在变与不变之中,更加丰富扩展了伦理学思维。其生物的繁衍,物候的变化,以及以此为依存的人文表达,成为中华农耕文化构成的本初元素。这类文献记载最早出现在黄河流域的《礼记·月令》中,详尽记录了这一地区的农事物候和人文景观。人依据气候的变化,时序的更替,做艰苦细致的管理,力求生存安全。凡属地块的划分,作物的选育、种植与倒茬,畜禽的种类和数量,年景的估测等,进行季节的、年际的,甚至年代际的精心设计,寄以“耕读传家久”的期盼。中华民族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由此形成。
(三)农业伦理学的多维结构
在如此广袤和生态多样性的国土上,把众多的个体农户组织为中央集权的大帝国,需要有宽严适度、灵活有效的政事管理系统,其核心就是周延“天下”的伦理构架。以儒家三纲五常的伦理系统为主轴,附以法家的策术,佛、道两家的内省修持,构建了“内法外儒”,和“在朝为儒、为法,在野为道、为佛”的伦理模式,统御天下而卓有成效。这是社会上层收获的农业伦理学异化之果,属社会伦理学范畴。农业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农业伦理系统非异化部分的基底,此乃农业伦理学构建的基石,亦即农业伦理学本体。
新时代的农业伦理学核心应聚焦于农业生态系统生存权与发展权。农业系统的生存权体现为农业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是为经;农业系统的发展权体现为农业系统的开放延伸,是为纬。在这个农业伦理学经纬结构的基础上,构建农业伦理学的多维结构。任何知识系统都有其多维结构。其中的维性知识贯穿伦理系统存在的全时空,具有规范、联通伦理系统的功能。笔者认为农业伦理系统的多维结构应由时、地、度、法四者构成。谨试做简约诠释。
其一,时。敬畏天时以应时宜。不违农时是中华民族对农业伦理的本初认知。从周礼的《秋官·司寇》《礼记·月令》,到诸子百家的宏富论述,更推及坊间杂籍,与时宜有关的论述浩如烟海。其基本原理为生态系统内部各个组分都以其物候节律因时而动。农业生态系统本身由多界面的复杂作用协调运行,其时序之精微慎密,为现代科学所难以穷尽。现代农业系统趋于全球一体化,直至涉及生物圈整体,其时序之繁复更远甚于以往,对天时的遵循敬畏之情为农业伦理之首要。我们应切忌本末倒置,淆乱时序,陷农业系统于失控之中。
其二,地。施德于地以应地德。土地为万物滋生的载体。农业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无不仰赖于土地。土地既是农业生物的载体,也是农业生物的产物。农业系统的盛衰优劣,土地肥瘠可为表征。华夏族群从诗经时代起,即对土地多有歌颂。《易经》给以理论升华,称为“地势坤,厚德载物”。周代已有“地官司徒”之专职官吏。《管子·地员》篇对土地类型学已有系统论述。中华民俗常以土地为神祗而顶礼膜拜,对厚德载物的土地自应厚养以德。我们应切忌对土地掠夺刮削,竭泽而渔,使其日趋瘠薄,甚至施加毒害,尽丧其载物之德。
其三,度。帅天地之度以定取予。生态系统具有开放性,即农业系统有物质输出与输入的功能。农业活动从而有付出与收获。其中取予之道,应使农业系统营养物质在一定阈限内涨落,保持相对平衡,以维持系统健康,即所谓取予有度,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营养物质的合理循环。一旦农业系统营养物质入不敷出,突破涨落阈限,农业系统的生机即趋于衰败。中国小农经济时期,依靠农民的精耕细作,农业系统具有较为完善的自组织能力,农业系统的生机历久不衰。进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后,此种自组织能力丧失,农业系统的生机陷于迅速衰败之中。我们应切忌取予无度,而致系统的能流、物流、信息流枯竭窒息,使农业系统陷于无序的绝境。
其四,法。依自然之法精慎管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个“法”字,统领管理之道。农业管理包含土地和附着于土地的人民,以及农业生产和产品分配的全过程。其中繁复的技术和社会工作需要周到的伦理关怀,而伦理关怀之中枢则为层层法理。中国农业从发生之日起,就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伦理系统,依靠农业的无私奉献,曾经引导中华民族走过辉煌历程。但当社会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后,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大障碍,也为社会正义所难容。我们正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大潮,各类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农业系统耦合无处不在。时代要求中国农业伦理学应以众多系统的界面为节点,将各个系统连通为整体,并在不同界面伸出链接键,使系统耦合逐步延伸,以充分利用时代机遇谋求发展。我们应切忌主观臆断,自乱人、地、天、道之法的序列,作茧自缚而坐失系统逐级耦合良机。
上述农业伦理的四维结构,全方位渗透于农业生产各个部门。任何一维的缺失都将危及农业整体。在这里不妨借用管子的语境说明农业多维结构的重要意义:一维绝则农业倾,二维绝则农业危,三维绝则农业覆,四维绝则农业殇。总结一句话,四维不张,农业乃殇。我们应汲取历史经验,理顺四维纲要,引导我国农业走上康庄大道。
习近平同志有一段话:“时代精神要在全民族中张扬,民族精神就要从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中重铸。”(习近平,2014年2月25日讲话)这里说的是文化“重铸”,而不是农耕文化的原封照搬。我国在天、地、人、道文化涵养中孕育而生的农业伦理学应为重铸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翼。
(原文刊载于《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