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模式的特征:一种整体主义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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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 关于中国行政模式的研究与述评

总结国内自1999年以来的众多研究成果,围绕着中国行政模式,有很多学者做出了有益而且积极的尝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传统行政模式的批判和行政模式的转变

众多学者的研究着力探讨中国行政模式的转变。既然是转变,就必须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划分出不同的时间段,才能进行比较,进而归纳、分析不同阶段的行政模式及其发展方向。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正处于行政变革的时代,而传统与现代的分界点是计划经济的结束。

1999年,徐邦友在《社会变迁与政府行政模式转型》中对传统行政模式进行了批判。所谓传统行政模式就是以管制行政、全能行政、强制行政和黑箱行政为特征的行政模式,传统行政存在于中国的封建经济时期以及计划经济时期。他强调应该建构以服务行政、有限行政、引导性行政、公开行政为特征的全新的行政模式。徐邦友:《社会变迁与政府行政模式转型》,《浙江学刊》1999年第5期,第52~57页。

2000年,黄文艺发表文章认为行政模式的转变主要体现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依政策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官本位行政向民本位行政转变、非程序行政向程序行政转变、免责行政向责任行政转变上。黄文艺:《论政府行政模式的转变》,《政治与法律》2000年第5期,第44~49页。

2000年,刘俊生在发表的文章中借鉴盖·彼得斯在《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新思维》中对欧美行政模式的划分,将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模式概括为命令行政、经验行政、多层行政、身份行政。他建议向权力-服务混合行政模式转变,即命令行政与承诺行政并存、人情行政与制度行政并存、经验行政与技术行政并存、多层行政与参与行政并存、受控行政与自主行政并存、身份行政与契约行政并存的行政模式。刘俊生:《从权力行政到服务行政》,《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第28~32页。洪威雷和黄华在《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中提出政府的职能是“掌舵”,而非“划桨”,政府的职能应该从全能型转变为服务型。洪威雷、黄华:《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第15~18页。总结这一时期对中国行政模式的研究,一方面政治学色彩浓厚,另一方面受到了世界上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世界上主流的公共行政理论是“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政府的角色是“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政府的作用是针对一些关键性的事务或者应该去做的事务去“划桨”,应该在公共服务分配的激励下,综合运用税收、补贴、规制、市场、保险等工具来达到目的。Salamon, Lester M. ed. , The Tools of Government: A Guide to the New Governm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但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很快在实践中遇到医疗、教育、贫富差距等复杂问题。因此,登哈特夫妇的《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出版后引起了很大反响。公民、公民权、民主等价值因素又重新回到研究的视野中。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一时期的中国研究者将注意力集中在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契约行政上面。和国外行政理论研究的发展历史比起来,在当时的条件下借鉴国外已有行政理论模式来为中国的改革献计献策,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2.服务型行政模式

2002年以后,很多学者在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的行政模式建构做出了积极的尝试。最具代表性的是张康之提出了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模式分类以及行政模式的建构方向。他在2012年出版的《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以及2006年发表的《论行政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充分论证了人类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的行政模式。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对应的行政模式分别为:统治行政、管理行政以及正在兴起的服务行政模式。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22~23页。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行政模式,这种服务型政府建构的理论是在对管理行政模式下只重视效率和绩效,缺乏公平和道德的反思基础上提出的。这种反思是全世界公共理论的潮流,但同样也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文化”相吻合。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信念中心的文化,而西方的文化是责任中心的文化。“信念中心的文化决定了这个社会相信人的道德能力,而责任中心的文化决定了这个社会不相信人的道德能力。”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271页。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种构建新模式的新理念——公共行政道德化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215~263页。以及“政府-社会”的合作治理。张康之:《论行政发展的历史脉络》,《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56~57页。李传军在《管理主义政府模式的终结》中继续探讨了“管理主义”政府模式消亡的原因以及建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行政模式,即以德行政的服务行政模式。李传军:《管理主义政府模式的终结》,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3,第1~199页。

2004年,白锐在《中国行政管理》上发表文章,首次对行政模式的内涵和结构进行了抽象的分析和建构。他将行政模式抽象出权威取向、权力运作形式、官僚体系以及公共行政中的组织文化四个要素,不同历史阶段中由于四种因素构成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行政模式。他将“权威取向”划分为单向和双向两种;将“公共行政的权力运作形式”划分为三种历史形态:政治集权过渡到行政分权阶段,再过渡到行政集权阶段。将“官僚体系”按照其功用划分为传统的、科层的和灵活的三种:传统的官僚体系一般存在于传统社会之中,科层的官僚体系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工业社会产物,灵活的官僚体系是新公共管理运动下出现的一种提升绩效和积极性的体系。“公共行政中的组织文化”可以分为初级组织文化、具有专业倾向的组织文化以及新型组织文化:第一种文化强调个人对组织的服从和牺牲,第二种文化下人的个性和价值还是受到了官僚制的压制,第三种文化强调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白锐:《现代化进程中的公共行政模式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9期,第80~84页。

在这之后,很多学者发表了相关的研究成果,但是大多数的研究使用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并且在内涵上沿用了多元治理、公共行政伦理视角等主题。2003年,李昕在《社会转型中公共行政模式的变迁》中提出,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行政模式经历了行政理念、行政方式以及行政主体的变化,现在的行政模式在向行政理念的公共服务化、行政方式的多样化以及行政主体的多元化方向发展。李昕:《社会转型中公共行政模式的变迁》,《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第44~49页。张美和袁建锋在2005年发表的《服务行政模式对官僚制的借鉴与超越》张美、袁建锋:《服务行政模式对官僚制的借鉴与超越》,《台声·新视角》2005年第2期,第202~203页。、赵绢明在2009年发表的《论以德治为基础的服务行政模式》赵绢明:《论以德治为基础的服务行政模式》,《沈阳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第38~40页。以及胡杨和白云笑在2013年发表的《试论我国的服务行政模式的选择》胡杨、白云笑:《试论我国服务行政模式的选择》,《人民论坛》2013年第14期,第206~207页。中也继续沿用了“服务行政模式”的内涵。张美、袁建锋对“服务行政模式”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剖析:服务行政是以道德化为特征和以服务为内容的一种行政模式,目的是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采用非强调性的方式进行管理。张美、袁建锋:《服务行政模式对官僚制的借鉴与超越》,《台声·新视角》2005年第2期,第202~203页。

3.其他行政模式

2000年以后,由于受到国家倡导的“以人为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等理念的影响,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为行政模式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思路。

(1)回应型行政模式

回应型行政模式首先是在行政法学的领域下提出的。与回应型行政相对应的是传统社会的“管制行政”。2002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崔卓兰、蔡立东提出工业社会的行政模式具体来说是一种管制型或压制型的行政模式。压制型行政模式追求社会同构化,在社会利益问题上,抑制多元化发展,强调国家利益至上。这种模式下的政府,未必在所有的问题上采取强制手段,但一是容易轻视或者无视利益相对方,二是被管理者往往也默认或者接受了这种压制。压制型行政强调了国家的需要和责任,在协调集体行动、维护公共秩序、实现公共利益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是长此以往会使复杂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过度紧张甚至扭曲,最后造成秩序的崩溃。崔卓兰、蔡立东:《从压制型行政模式到回应型行政模式》,《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第64~73页。

2007年,崔雪丽继续探讨了在行政模式由压制型向回应型转变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崔雪丽:《行政模式由压制型向回应型转变中的相关问题——对公民参与与国家行政权力的认识》,《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29~30页。2012年,董亚男在《回应型公共行政模式对行政正义的契合与实现》中继续了这种行政法学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从角色、本体、程序、规则等几个方面构建出回应型行政模式中的正义性价值。董亚男:《回应型公共行政模式对行政正义的契合与实现》,《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10期,第171~176页。

(2)生态型行政模式

2009年到2012年,基于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的恶化等问题,生态行政研究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所谓“生态行政”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行政,是政府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的行为”黄爱宝:《从后工业社会的服务行政构想看生态行政创新》,《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39~45页。。黄爱宝认为生态行政是后工业社会的服务型行政的构成部分以及必然要求。黄爱宝:《从后工业社会的服务行政构想看生态行政创新》,《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39~45页。从建构一种行政模式的理论意义上讲,所谓的生态行政并不具有普遍意义。2010年张淑君的《生态行政模式下环境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创新》张淑君:《生态行政模式下环境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创新》,《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46~51页。以及邱实2012年发表的《我国生态行政模式建设探析》邱实:《我国生态行政模式建设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12年第24期,第47~49页。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研究的。

(3)人本行政模式

齐明山认为,中国的行政模式从古代到现代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信息社会。齐明山:《公共行政模式的变革——走向人本行政模式》,《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8~11页。相对应的,行政模式也经历了君本、官本、民本三种行政模式的转变。随着信息革命的到来,网络突破了以往交流的诸多限制,虚拟平台可以使得民众的参与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人们借助网络可以开展自组、自理和自治的活动,于是人本行政逐渐产生。主要特征为:以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行政原则;治权与人的发展权相统一;普遍性原则是其重要的价值观。与此同时,仲崇盛也对人本行政模式的构建进行了探讨仲崇盛:《论人本行政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第8~13页。,但相对于齐明山,他的研究缺乏更为系统的理论基础。

(4)变革背景下的行政模式

全球化作为一种趋势一定会影响中国行政模式的变化。对中国来说,全球化的主导力量是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力量,中国政府也即将面临相应的挑战,即政府管理趋向国际化、公共行政性质趋向共同化和目标趋向多元化。转变政府的行政模式有两种方法:第一是政府要重新界定自身角色,从政策制定的家长制作风中解脱出来,给予公民一定权限来参与政策的制定;第二要重新界定自身的职能,政府一方面要下放权力,激活社会的创造力,同时又要强化全球化过程中政府在国际政治等问题上的活动。蔡立辉:《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行政模式的转换》,《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第25~34页。

徐邦友讨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中国行政模式的影响。他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特别是在西方公共管理改革的影响下,中国的行政模式会有一些学习性的嬗变。应借鉴西方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建立以社会-企业-公众为本的行政。在市场经济下,通过对个人利益的保护,激发公众的创造热情来推动社会的发展;政府应更多地担当起社会守护者的角色,解决社会和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并对政府的行政效果有相应的绩效评估。徐邦友:《入世后中国政府行政模式的创新》,《行政论坛》2002年第1期,第23~26页。

4.对中国行政模式研究的述评

西方关于行政模式的研究建立在古典行政学和传统科层制的基础上,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化和经济学理论的介入,传统行政模式日薄西山,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在西方国家逐步兴起。西方的公共行政产生已逾百年,而且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治理理论与方法,而在后工业时代,旧的治理方法已经受到多方面的挑战。中国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也才几十年时间,科层制的发展还不成熟,我们是借鉴西方的思想、理论、实践经验,效仿西方工业社会下的行政模式,还是在这个全世界都面临变革的时代,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当然是后者,而且有很多学者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一个“中国特色”的行政模式理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我们很可能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就重新走一遍西方国家走过的弯路,局面甚至会更加被动,情况也会更加复杂。因此,这些学者也在这些方面进行了许多有创造性的研究和探索。

总结国内的这些研究,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终结已经成为趋势。同时,很多学者对行政模式的建构提出几种分析思路:一是以张康之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从建立“服务型行政模式”的角度,提出新型行政模式的伦理化以及新的治理方式,他们认为政府功能经历了从侧重统治职能到管理职能再到近年来服务职能的转变,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的普遍准则;二是以白锐为代表的学者对行政模式的内涵进行了解析,并分析了各个组成要素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于其他学者的行政模式分类方法,但在此之后,他似乎并没有再继续跟进相关研究;三是以崔卓兰为代表的行政法学学者从法理角度提出了回应型行政模式。几种分析思路对中国行政模式的理论探索都是有建设性和推动性的。

二 关于整体主义的研究与述评

中国和西方都有“整体主义”一词,在相关文献中虽然有相似之处,但是其使用方式是不同的,笔者立足于两种不同内涵的整体主义,分别对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西方研究视野中的“整体主义”即“holism”一词是由南非政治家、南非前总理J. C.史末资(J. C. Smuts)在《士兵、学者和哲学家》一书中提出的。郑迎春:《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辨析》,《科教文汇》(下旬刊)2007年第5期,第199~206页。史末资将“整体”从简单的共聚物、机械的集合和化学合成物中区分出来,他认为在一个真正的整体中,部分虽然失去了先前的身份,但是在整体中获得了新的属性,他设想现实是一个复杂的阶梯:在阶梯底部,是机械性特征,在上层是整体的特征。西方语境下的“整体主义”在两个方面进行使用:一个是与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对应的整体主义;另一个是与还原主义(Reductionism)对应的整体主义。

1.西方视野中的整体主义思想

(1)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对立的来源是个别先于一般存在还是一般先于个别存在,即个别和一般的产生顺序是怎样的,整体和个体的重要性是怎样的。简单来讲,整体主义认为一般先于个别,个人主义认为个别先于一般。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冲突和矛盾体现了二者在价值论上的立场不同。

个人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物质都是由单个的个人构成的,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联系,因而只要分析个人作为部分的性质,就能分析整个世界的性质;世界不能脱离个人而存在,世界对个人的影响有限,个人的活动变化会影响整个世界的变化;抽象孤立的个人利益实现了最大化,那么经过简单的线性相加,整体社会的利益也能实现最大化。与之相对立的整体主义认为,世界处在一个时刻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中,世界中的每一个部分都是相互联系并且相互影响的。整体主义认为,如果不认识整体的、全面的属性,就无法了解事物的真正面目。整体的性质和状态不能由部分完全解释,个体不仅不能解释整体,而且只能通过整体才能解释自身的性质和规律,整体的规律和部分的规律并不完全等同。

在个人与社会产生的先后顺序上,个人主义认为从逻辑上讲是个人先于社会产生,然后个人才组成了社会,社会是个体的集合。整体主义认为只有经历社会和社会化,个人才具有了社会人的状态,任何人都摆脱不了这一过程,人类自从产生就生存在社会中,人类从来没有摆脱非社会的状态而单独存在过。与整体主义对整体的结构、性质的侧重不同,个体主义注重个人的态度、个性、目的等因素,强调从个体的角度和层面上去分析集体生活和个体生活,所有的社会状态和现象都可以从个体的视角去解读。用有关个体的理论分析、解释个体的行为和活动时,整体的性质是被忽略的,而考虑更多的是个体在生物和心理学上的动机、心态、愿望、性格等因素以及所处的生物环境。

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争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恩培多克勒曾经用“从部分说明整体”的方法来解释复杂的生命现象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第39页。;智者学派认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感觉和利益,他们不仅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发现和肯定了独立的个体作为主体的地位和意义,而且围绕着自然法则和道德问题讨论了社会秩序与个人行为的关系”刘晓虹:《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争:西方哲学的一条重要线索》,《学术界》1999年第6期,第6页。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整体主义思想的代表者,他们强调城邦的和谐与绝对的善,侧重维护城邦的公共秩序,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人”还是柏拉图的“理想国”都体现了对整体的重视。《理想国》描述的正义体现在这样一个原则中:整体中的部分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上,并且为整体服务。柏拉图关注城邦整体的幸福,而城邦整体幸福的实现也是个人幸福的实现。亚里士多德也认为个人只有在城邦中才有意义,“由此可以明白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由于“政治”(Politics)就是由“城邦”(Polis)一词衍化而来的,“人类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这个假设也就可以解读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曾狄:《“政治人”假设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1期,第349~351页。。国家起源于家庭,家庭是人们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为了实现更多的生活需要,更多的家庭结合起来,于是城邦产生了。亚里士多德从城邦起源的角度论证了城邦的整体性,他认为在高级进化状态的社会团体内,人类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但是随着城邦的衰落,整体主义受到了挑战,“亚历山大时代以降,随着希腊丧失政治自由,个人主义发展起来,犬儒派和斯多葛派是代表”〔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63,第126页。。进入中世纪,由于神学提倡人们要做“神”的仆人,还要服从现实中的君主,个人的自由和利益受到极大的贬低。近代以来,霍布斯在充分讨论“人性”的基础上建构其“自然状态”理论:正是“人性”中的“自负”导致人们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的战争”的自然状态,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但又是因为“人性”中的“理性”,人们订立契约摆脱了“自然状态”,建立了国家。〔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译,商务印书馆,2008,第92~128页。

相比霍布斯以个人主义理论阐发整体主义的国家观,黑格尔的思想充满着辩证法的光辉。黑格尔认为不能把整个社会的利益放在个人的利益之上。他提出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社会、国家的整体利益不可以化约成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但是他同时又认为个人不应该消失在社会的整体中。国家不是个人追求私欲的工具,而是个人克服私欲的途径。国家不是目的,不是手段,而是更高级的东西,所谓更高级,即人在伦理上和道德上的实现要依靠国家。在他看来,“由于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63,第22页。

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霍布斯、黑格尔,个体和整体、个人和国家的对立与紧张一直存在,所谓价值论上的整体主义就是指在整体与个体的关系中,在承认个人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整体以及代表整体的“国家”“社会”“民族”的地位和作用大于个人的地位和作用,整体主义代表着如何看待自己和他人、自己和社会关系的一种看法,是一种处理个体和整体、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价值原则。

(2)整体主义和还原主义

在方法论上,整体主义的研究对象是事物的高层次或者说是更抽象的部分,可以把整体中的每一个部分进行分析,然后在整体的框架内,分析每一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在这样的基础上,考察每一个部分的功能和性质以及整体的功能和性质。还原论认为无论在自然科学领域还是在社会研究领域,只有研究个体和细节的功能与特征,才能接触到真正的科学事实和建立真正的社会理论。整体主义和还原主义的对立体现了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涉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生物学等几乎所有学科领域的方法论之争。

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受到生物学的启发,兴起于自然科学领域。孔德受生物学的影响来研究社会的整体性,他将整体主义引入社会学。社会是一个有机体,部分的特性是由系统决定的。他认为物理学、化学中的原子主义方法并不适用于社会学,而正确的途径是整体主义方法论——通过整体观察部分,即“借助于整体的系统观察部分”〔美〕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9页。。他主张人们应安于自己的阶层、阶级和位置,并且互相友爱。赫伯特·斯宾塞和奥古斯特·孔德分别是整体主义和还原主义方法论的代表者:孔德认为社会是一个实体,不是个人单纯的简单堆积,而是由众多个人组成的相互联系又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斯宾塞认为社会的性质以及社会的起源都是个人决定的,而且社会的存在也应该成为个人谋求幸福和利益的工具。周晓虹:《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社会学内部的对立与动力——有关经典社会学发展的一项考察》,《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第115页。“除了研究组成社会的个人的性质,我们无法建立一种真实的社会理论……我们很快就会发现,人类集合体表现出来的任何一种现象,最初都源于人自身的某种性质。”Herbert Spancer, Social Statics(New York: Robert Schalkenbach Foundation, 1954), p.237.

孔德的继承者迪尔凯姆认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但又是高于个人的联合体,是一种全新的结构形式,因为社会的特性超越个人,因此不能将社会化约为个人的心理现象进行研究,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其他现象去解释。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28页。他在代表作《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中介绍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①每个人的外部都有一种无形的强制性力量,这种力量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感觉、行为,只有人们反抗它时才会体现出来,人们顺从它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②这种无形的力量还会通过群体之间的传播体现在个人身上;③社会现象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无形的影响人们的行为、感觉,有形的体现在交通、人口、经济等可以观察到的社会状态上。〔法〕 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23~34页。可见,迪尔凯姆和孔德一样都强调社会对个体的强制性影响,并弱化了个人在社会中的功能和地位。

与孔德和迪尔凯姆相对立的是韦伯,他坚定地表达了自己从微观和个体角度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愿望,而帕森斯试图整合韦伯的原子主义与迪尔凯姆的整体主义,这一努力体现在其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孔德、迪尔凯姆、帕森斯,虽然他们对整体主义内涵的理解不同,学术主张不同,但是他们在研究方法论上都有相似特征:①从本质上讲,整体不同于部分之和,整体大于各部分,整体不是部分的附属,部分严格地联系起来而且也会随着整体的变化而变化,“整体”拥有因果、规制、关联的自发力量;②如果整体拆分成部分,现象将更为复杂,我们将失去更多关于事物本质的信息和认识——部分的性质已经带有整体性质的印记,无法脱离整体而单独存在;③“整体”是各个部分在功能上相互合作并且稳定作用于系统的有机整体,整体体现着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复杂现象中重要的系统信息。

将整体主义运用于社会学中就会有以下几个共性。①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特殊的性质和特征。因此,社会作为整体的作用和地位远远超过个人在数量上的简单相加,不能经由个人的行为去推测社会现象;整体和部分的区别不是量的区别,而是质的差异,社会的属性不是从个人身上体现的,而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属性”。②社会现象和个人的行为相关,但不是由个人直接产生,不能等同于个人行为产生的现象。③社会现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超越个人的力量,它在无形中影响个人的行为和意识,也就是说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影响并塑造着每个人的性格、行为特征,个人的行为应该是由社会中的机制和惯例逐渐演绎而来的,如果简单地分析个人所具有的特征将丢失社会带给个人的整体性特征。④通过研究“整体”的结构和历史,甚至能预测或预知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针对整体主义,也有学者认为,“认识论上的综合主义和直观主义的思维方式使整体主义正确地抓住了社会整体的不可还原的结构属性。但是,它的局限也恰恰在此,因为它难以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解释社会结构的形成过程,即社会结构是如何通过无数个体的行动而被建构或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的”李昱祺:《社会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批判》,《知识经济》2012年第11期,第29页。

还原主义研究的是复杂事物的低层次或者说是微观部分,将每个部分的特征和属性相加,得到的便是整体的特征和属性。社会学上的还原主义最初是由韦伯提出的。他认为,出于某种目的将社会的集体(例如社会、国家、公司)视为个体是方便和必要的。对社会学来说,不存在诸如“起作用”的集体这类事物。而国家、民族、家庭等类似的集体只是个体相互作用的复合体,是个体行动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他主张个体才是社会学分析的基本单位。〔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87,第47页。波普尔也认为,社会科学从根本上讲是以个人为研究对象的,也就是说要通过分析个人的情感、态度、期望、关系等要素进而建立社会学分析框架,集体事物的分析方法和个人的分析方法是一致的。〔英〕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第3页。他写道:“我们不可能观察或描述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事实上,甚至最小的整体都不能这样来描述,因为一些描述必须是有选择的。……在全部的意义上,整体不能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英〕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第61页。还原主义可以总结为:①只有通过分析个体,才能够分析社会现象;②所有的社会现象都可以还原为个体的行为进行分析;③行动者具有行动力是理论预设——个人是不变的、分散的、自由的,而且具有自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④个人的行动不需要通过社会现象解释,而解释社会现象需要通过个人。

2.中国视野中的整体主义思想

西方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想源头是古希腊哲学,而中国文化也有着同样久远的历史,中国传统的哲学从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思想观念角度影响着过去和现在的中国人,甚至影响着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的结构和运作方式。目前已知的文献中,“整体主义”这个词语在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伦理上都有所应用,在儒家文化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在整理和“整体主义”有关的文献中,作者从整体主义的内涵和整体主义对政治文化的影响两方面进行梳理。

(1)整体主义的内涵和概念

关于中国整体主义的研究有两个思路。一是对整体主义进行溯源。大多数学者认为整体主义在中国有深厚的文化根基,甚至成了整个民族的价值观。二是评价整体主义在中国的价值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对整体主义在当今的影响提出不同的看法。

1988年,外国哲学家孟旦在《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关于儒家和道家价值观念的研究》中认为,中国的“整体主义”价值观主要包括在社会等级系统中履行角色的价值观、相关性价值观、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和谐性与物我统一性的价值观以及人与天地共同创造万物的价值观。第一,社会等级系统中履行角色的价值观。家庭的“义务”和“合法的期望”是社会等级系统中的角色功能体现,而不是构成人的具体特性(如人的需要、兴趣和权利)的功能体现。Dornad J. Munor,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Studies in Confucion and Taoist Valuse(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enter for Chinese Sdudies, 1985), pp.20-21.第二,相关性价值观。包括上述价值观,但是更为广泛。人们将“心”作为交流的代理,尽可能地去认识他人和他物,“心”的主要功能就是连接自己与他人、他物。道家认为,社会等级系统中履行角色的“自我”随着万物平等态度的加强会消失,是一种与“道”共同扩展的状态。Dornad J. Munor,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Studies in Confucion and Taoist Valuse(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1985), p.20.第三,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和谐性与物我统一性的价值观。个体在社会整体中也能和谐,就像社会群体位置占有者履行他们的功能,又不跨越伴随这些功能而来的义务和期望的界限一样。Dornad J. Munor,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Studies in Confucion and Taoist Valuse(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1985), p.20.第四,人与天地共同创造万物的价值观。有“诚”之人将其生命注入他要认识的客体之中,并有意识地关心客体,个人的发展要服从天地,并且使自己的变化符合自然的方式,儒家通过这些行动使人成为天地的合作者或共同创造者。Dornad J. Munor,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Studies in Confucion and Taoist Valuse(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1985), p.21.

2000年,刘晓虹在《试论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整体主义及其在近代的变革》中分析了整体主义在中国价值体系中的形成、演变以及在当代中国的表现。他认为中国的整体主义价值观形成于历史上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有深刻的历史渊源。整体主义经过了原始儒家的群体原则向正统儒家建构原则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基于人类群体与个体既分裂又统一的普遍命题以及人类追求无限性的终极目标,整体主义成了历代士大夫都支持的理论前提。刘晓虹:《试论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整体主义及其在近代的变革》,《兰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第69~75页。

程娅静认为整体主义是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是社会的主流思想,是处理事务的基本准则。这种整体主义的传统思维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整体主义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是用整体主义的眼光来看待世界。世界源于一种东西,那就是“道”,是“道”产生了世界上的一切生物以及人类。“道”一方面是世界的客观普遍原则,是一切生物生存及自然运行的准则,同时也是现实世界的根据和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处理问题的依据。所以,自然、宇宙和人成为一个统一的、和谐的共同体。二是社会的整体主义。孔子以降,儒家的精神世界和对政治问题的考虑都是从世界范围来看的。三是“天人合一”的整体主义。这种整体主义发展成为“天人感应”学说。四是结构的整体主义。对社会整体及其“子整体”的研究最后都导向了结构主义。程娅静:《传统整体主义思维的哲学思考》,《软件》2012年第8期,第85~87页。

姜丽萍认为整体主义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她认为中国传统的整体主义思想强调个人要从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出发,为社会尽责。过度宣扬个人主义一定会导致很多社会、全球问题,这反映了整体主义教育的缺失,因此,必须重视整体主义教育,强调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以及人的社会性,不能因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盛行而弃之不顾。姜丽萍:《中国整体主义思想的溯源及现实意义》,《现代企业教育》2007年第24期,第111~112页。

陈强在研究了整体主义的定义、内涵之后,认为中国社会从古代到改革开放前都属于整体主义占主导的社会,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属于半整体主义、半个体主义(个人主义)占主导的社会,并会一直保持下去,而且不会成为纯粹的个体主义社会。他认为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个人对土地的依赖延伸到家庭领域就形成了家庭里的整体主义,而国家被看作是这种整体主义的放大形式。作者认为在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带动了人的独立和个性的发展,之前的整体主义有所退化,同时个体主义有所发展,但是整体主义的地位犹如母体,个人主义如同母体里的反叛怪胎,两者存在博弈。因此,整体主义作为持续存在的传统很难完全消失,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将来可能达到一定的平衡,表现为政治领域保持整体主义,而经济领域、社会生活领域、私人生活领域则趋向于个体主义化。陈强:《中国社会转型的哲学视角:从整体主义到半整体半个体主义》,《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第28~32页。

田智、罗俐琳认为中国的整体主义经常处于极端的两头,要么是自私到了极端,要么是整体到了极端。整体主义原则在中国伦理传统中表现为封建统治集团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和宗法制度中的忠孝原则。在社会范围内不提倡个人利益和价值追求,但在实际中,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是真实存在的。田智、罗俐琳:《对中西伦理思想中整体主义发展的思考》,《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385~388页。

谌林对中国传统的整体主义价值观持批判态度,他认为现代化的使命之一就是消灭整体主义。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小农经济从根本上要求用整体主义来对个体进行约束,每个人生活在家庭、社会、国家的整体之中,分享核心内容,承担对整体的诸多责任,个体性在这种情况不被鼓励,知识分子关心的社会公正囿于整体主义的视野和价值观。整体主义尽管有正面性价值,但是宣称为了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整体主义也容易为极少数人谋利。谌林:《整体主义时代“人的依赖关系”》,《学术交流》2013年第3期,第38~42页。

(2)中国整体主义对政治文化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的整体主义研究方面,除了讨论其历史渊源及其表现形式,还有学者探讨了整体主义对中国政治文化的影响,不可否认的是,传统整体主义价值观和思维为中国的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以及政治合法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崔迎军研究了儒家整体主义价值观产生的背景以及对中国政治产生的影响。这种价值观产生于汉代,而汉代为之后的封建社会从制度、文化及观念上奠定了基础。首先,董仲舒对先秦儒学进行改造,使其适应封建专制的需要。在儒学价值转向的过程中,个体性原则不断让位于群体性原则,集权国家的出现使整体主义成为儒家思想的价值基石。整体主义被社会奉为极具价值的思想观念,个体的存在和价值被边缘化了。其次,董仲舒构建了三纲五常这种价值观念,并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单向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个体只有在对社会尽到义务的情况下,存在才具有意义,个体价值的丧失促成了社会整体价值的强化。最后,改造后的儒家提倡约束个人的欲望,追求所谓精神的崇高,这样个人的道德备受关注,抽象化的人进一步弱化了个体价值,提升了整体价值。董仲舒成功地将道德伦理和政治原则相结合,创造了政治 -伦理同构的政治模式。在这以后的数千年,这种思想都深远地影响着政治模式的运作,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族矛盾,有利于国家统一,但是由于长期忽视个体的价值,成为个人与国家矛盾的根源。崔迎军:《儒家整体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基石及其影响》,《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年第8期,第29~30页。

王岩认为所谓“整体主义”是强调群体特别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利益,贬低个体的权利与自由,主张个人利益和个体意志绝对服从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在政治方面,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制度就是整体主义的表现,体现在社会生活以及政治文化中,就是个人意志消解于国家,强调个人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法理意识的淡漠以及民主意识的匮乏。王岩:《冲突·契合·超越: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比较研究——兼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导价值观建构》,《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年第6期,第55~60页。

杨胜利和李波在《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中西方文化价值观比较》中提出,西方代表性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而中国是整体主义。价值观上的整体主义体现在政治生活上有两个方面:一是代表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唯一的和最终的目的,而其他臣民都起工具性的作用;二是国家、地方、家庭成为封建专制的统治体系,地方长官和家族族长成为地方的最高统治者。杨胜利、李波:《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中西文化价值观比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第82~84页。

3.对整体主义研究的述评

综合各种文献资料,可以发现学者们对中国“整体主义”内涵和概念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观点。

一是中国语境下的“道”是整体主义的起点,“道”是普遍联系,是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个体和整体联系起来的重要途径,是世界客观存在的普遍原则和客观规律;在“道”的基础上,中国传统上追求人与自然的合二为一,追求人和自然、外部环境通过“心”进行交流;“道”又分为“天道”和“人道”,二者是二分但又是一体的,对天道的体认和对人道的遵从互为基础,天道不过是吹胀的伦理纲常刘晓虹:《试论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整体主义及其在近代的变革》,《兰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第69~75页。;整体主义对中国的政治以及当今社会都有很大的影响。

二是有一些学者认为整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一直影响着中国传统以及当今的政治,中国历史上的整体主义体现为:周代开始显现渊源,到汉代基本成型,此后一直影响着中国的政治运作,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行为层面,整体主义持续地发酵。传统行政的整体主义特征为中央集权占主导地位,儒家思想逐渐成为行政系统内的主导思想,传统和稳定成为行政至关重要的原则,官员个人创新不被提倡等。

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学者认为这种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整体主义,已经丧失了其生存的土壤,但是整体主义并没有消逝,事实上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行政发展中还是可以看到整体主义的端倪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为行政机关的运作提供宏观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核心地位都体现了整体主义的行政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思想是从社会到个人、从组织到个人都奉行的普遍的意识形态;中央政府权力的过度集中造成的条块矛盾,一直围绕着放权、提高地方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努力持续着;个人价值的实现还是更多体现在社会价值的层面,社会的认可与承认是个人努力的重要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