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六 公民权利、社会参与和创新的社会环境
公民是政府创新的根本动力,也是创新最终服务的对象。通过创新,政府运行应该更加有效地体现主权在民原则、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公民权利,扩大和加强社会参与也能为政府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赢得社会的理解,获得社会的支持,从而克服创新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这样,政府创新就能与社会建设形成良好的互相增强关系。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把公民参与程度作为评价创新项目的六个指标之一,认为创新项目应该“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增加政治透明度,使公民对地方事务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在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项目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目前非常活跃的公民社会因素。它们包括:①环保领域中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仅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行为给予了有力的监督,也推动了政府在相应领域的改革;②在消费领域中公民自发发起的“维权”行动或组织,加快了政府在相关领域的改革;③地方新闻媒体“公共性”的增强,加大了对当地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对政府部门的监督;④以网络为平台形成的新的“公共舆论”成为发表意见、动员行动的重要力量;⑤学术团体积极参与到地方政府改革中,通过提供咨询、参与决策、进行评估等方式有效地表达了“第三方”的力量;⑥个别具有“超强”公民意识的公民利用法律,保护自身以及群体的利益,迫使地方政府纠正错误行为,甚至在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