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对中西医药相互关系认识分歧的辨析
在展开分析和论证之前,我们极有必要从词义角度认真探讨“中西医结合”的关键词“结合”。因为这是读者理解笔者对相关问题的观点和主张,从而褒贬取舍的基础。尽管语言学家的解释非常简单,把“结合”定义成“人或事物间发生密切联系”或干脆就是“结为夫妻”。即便如此,“密切联系”四个字已经为人们的应用留下了无限空间。如果考虑到“结合”的同义词、近义词,特别是考虑到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使用习惯,“结合”和“混合”、“联合”、“融合”、“溶合”、“熔合”乃至“配合”、“整合”等多个词语都有相同、相近或相关的含义。然而,同样是用“结合”一词,男女结合是密切联系,生育出的下一代就算有再多的来自父母各自一方的遗传基因,正常的还是非男即女,而生育后的父母双方还是各自依旧独立,而不会合为一体或易性;而城乡接合部也是密切联系,却多数具有城乡过渡、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习俗和外貌。在学术领域,我们还可以看见诸如“科学与政治的结合”“权力与利益的结合”等方式的表述,但这些“结合”显然并非都是同一个含义而是各有意涵。
从近代以来在我国医药领域使用“结合”一词的历史和现实看,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姑且不去探查以往使用“结合”的确切用意究竟为何,几乎没有误解、没有争议的是:近些年来,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医药领域被视为权威的个别人士,所提倡、所鼓励的中西医“结合”,本质上是指“合二为一”的“溶合”,而非诸如“配合”等等的其他含义。他们借用“结合”一词所表达的意图和目标,就是要把中西医药从根本上“合二为一”,来实现“创造人类新医学”的理想和壮举,同时,这种“中西医结合”在具体操作中是由一个医务人员“一身二任”、中西并用地实施的。而笔者所在的中医药国情调研组在整个调研过程中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就是:中西医结合(合二为一的溶合)作为处理中西医药学关系的一种思路、一个主张,究竟与《宪法》明确规定的“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原则,与作为党和国家关于医药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是何种关系;对保障我国的医药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建设独具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系主要产生何种作用;等等。
虽然从春秋战国就开始修筑巍峨迤逦的长城,在清朝时期甚至还有过一段短暂的“闭关锁国”历史,但我国并不是一个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故步自封的国家和民族。哪怕从医药学来讲,不但国内各个民族的传统医药之间始终在互相学习、借鉴,就是在国际上,中医药在不断向邻近国家乃至世界传播、扩散的同时,也消化、吸收了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医药的一些宝贵知识、技能和药物。习近平同志在访问印度时就指出,“中国中医和印度阿育吠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两国人民数千年奉行的生活哲理深度相似”。这种惊人和深度的相似,就是自古以来两国医药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相互交流沟通的结果和明证。
作为多年中医药国情调研工作的一个总结,本书之所以要特别强调,要用较大的篇幅来专门分析和论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究竟应该怎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医药和西医药之间的关系,是因为在医药卫生工作中,在医药管理部门、医药业界乃至社会中对这个关系问题长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错误做法,从而对中医药的健康、自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直接的甚至是严重的不利影响。不端正认识、不纠正偏差,中医药就没有可能实现健康、自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今我们去医院看病,从中医院的“中医”那里,常常会拿到一些或是化学合成药或是植物化学药的西药;而从西医院的“西医”那里,又常常会拿到一些中成药(且主要是名不见经传的小药厂的产品,甚至是OTC——非处方药)。从这个表面现象看,似乎我国的多数医生成了“中西会通”的大学问家,以合二为一的“溶合”为实质的“中西医结合”也可以说已经普遍实现了。有不少人对此种现象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人沾沾自喜,而笔者对此却是忧心忡忡。笔者不打算在本章开篇就直接点破这种合二为一的“溶合”式结合的真实驱动力和不可持续性,而是试图首先从经济学以外的社会科学有关学科的视角出发,来分析这种以合二为一的“溶合”为实质的“中西医结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有利性究竟何在。
一 多元化、多样性是人类之福,并非事事处处都必须中西合璧(溶为一体)
这一节分析的根本意义在于明确:医药领域是否非中西溶合为一体不可,难道唯有中西医药“溶合”为一体才是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华山一条道”吗?
不论回顾历史,还是面对现实,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但自人类诞生就有了人种的区别,而且由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同,还逐渐孕育了世界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明显区别。即便在同一国度,以中国为例,也是“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从文字语言、饮食起居到服饰屋宇、礼教习俗,是多么五彩缤纷,令人赏心悦目。在前面的章节里笔者已明确表示,医药科学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生命,因此,辨识医药科学的属性必定不能离开对生命的认识。而对人类生命的认知,生物学并不是唯一路径,单从物质层面而言,已经不得不烦劳化学家、物理学家甚至气象学家、地质学家了,更何谈人类精神世界的研究,譬如文化艺术、宗教信仰?人类的医药科学既不应该是纯粹的自然科学,也不应该是纯粹的人文科学,而是跨接两大类科学的第三类科学——生命科学的从属学科。如果有人非要说自然科学的终极是“一元”“一统”的,那么,难道人文科学也是“一元”“一统”的吗?笔者在前文中还曾论述过:地道传统的中医药既是文化也是科学。“言其文化,是因其完整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存活于中华儿女世代相袭的生活方式与行为规范当中,带有鲜明的民族人文特色;言其科学,则是因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时间过程中用亿万人的生命实践来‘不断发现、创造、积累、检验和完善所形成的’,它揭示了生命、健康和疾病的客观规律,建立了既系统但又有所分门别类的知识理论体系和有效的应对方法技能体系。”
尽管几千年前的孔子就提出了“大同”的理念,希望人类世界能够“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二百多年前在欧洲诞生的《国际歌》也唱出了“英特纳雄耐尔(国际的精神)就一定要实现”的强音,但直到如今,“天下一统”依然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和愿望。与此同时,放眼世界,政治多极化、文化多样性和利益多元化却是不争的现实,且在继续发展之中。在笔者看来,这种“多”可能远比“少”要好:“多”,才可以让人们有比较、选择的机会;“多”,才能够丰富人类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多”,才可能实现各种因素之间的互动、制衡,避免“一边倒”乃至走向极端的风险。我们讲中医药是文化,而文化的多样性恰恰是我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能够如此丰富多彩的根本条件。就连2005年召开的国际科学史大会也在宣言中明确认可“如同物种的多样性使得生命生生不息一样,人类文化多样性使得这个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它是人类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
如果说,由于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都服务于人类健康事业,因此就必须用行政手段来引导和推动,将两者溶合为一种医药学即“人类新医药学”,那么,推而广之,我们是否应该主张:只要在同一领域、服务于同一目标,不论有多少种中外手段都必须溶合为一种呢?譬如,汉语和外语,中国音乐(如民乐)和西洋音乐(如交响乐),国画和油画,中餐和西餐,中山装和西装,佛教寺庙和天主教堂,等等。只要这么一想,相信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难免会心生疑窦:可以说,任何一个领域都可以找到将“中西结合”(合二为一的溶合)视为合理目标的理由,可是,为什么在其他领域我们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都没有把中西溶合作为他们的施政方向和考核政绩,而唯独我们的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如此努力地提倡和实行中西溶合呢?到底是“百花齐放”好还是“一枝独秀”好?为什么饮食领域,从荤素食品到饮料,各国各地都强调、标榜自己的特色风味佳肴,而不是搞拼盘杂烩的“中西合餐”来招揽顾客?“舌尖上的中国”难道不是因为发掘、传扬了各地传统的风味特色而受到广大观众的礼遇吗?
我们真的应该感谢文化部门,因为直到今天我们还能自主地选择去看京剧或是去听歌剧,而万众瞩目的音乐赛事,不管是高规格的国际声乐、器乐比赛,还是广为普罗大众所欢迎的“青歌赛”,依然还是美声、民族和通俗分场竞技,既没有让评审专家犯难,又能让我们领略不同发声方法都可达到的“天籁之音”境界;我们也应该感谢商务部门,因为我们现在还能自主地选择吃中餐或是吃西餐,甚至可以在中华八大菜系里转悠着挑着吃,如果商务部门提倡在饮食领域,不管是食品还是饮料,都要搞以营养元素种类和数量为基准的拼盘杂烩的“中西结合餐”,那么“舌尖上的中国”和中华民族的“饮食基因”也就消亡了;我们还可以感谢城市规划和设计部门,至少还给我们留下了周庄、凯里、平遥、丽江等,留下了故宫、长城、天坛、颐和园等,让我们还能判别这是中国,这是北京,还能感受到中华建筑文明的传承;毕竟,相形之下,不管是到中医院还是西医院,我们能够得到的诊治方法已经是相当大同小异了!
中医药是科学,也是文化。倘若我们能对此达成共识,那么,广义文化就是人类生存式样系统。从这个角度讲,不同的医学、药学都是广义文化的组成部分,至少受到了不同民族广义文化的影响。所以,哪怕仅仅从中医药的文化属性出发,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中医药的生存和发展并非必须走西医药溶合为一体的道路。文化多样性,包括医药学的多样性,不仅是历史为我们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而且是文化和医药学兴旺、繁荣的标志,更是各类文化、各种医药学说之间能够相互鉴别、相互比较、相互学习,获取自身完善和成长空间的重要条件。作为人类生存的环境和条件需要,文化多样性已经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和争取到越来越大的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我们非要用“一元论”“车同轨书同文”的思维来否定医药领域多元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呢?“食色性也”,饮食(食)和文化艺术(色)可以说是人类最基本的身心需求了,但是我们的商业和文化管理部门似乎都没有借助行政手段来强求中西“结合”的意图和作为啊!那么,医药领域非要搞中西“溶合”的必要性何在?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捍卫文化多样性的原则。
二 百年努力成效甚微,中西医溶合一体在临床实践中普及推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让人生疑,用行政手段来引导和推行更不可取
如果仅从可能性而言,笔者并不打算彻底否认中医药和西医药有溶合为一体的可能性,因为,判断一件事是否可能发生,本质上就是要判断其发生的概率是否等于零。等于零,就没有可能性;只要不等于零,哪怕是亿万分之一,也有可能,只不过是小概率事件。两个不同的事物之间密切联系到溶合为一体的地步,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事例:不但植物可以用不同的父本和母本进行杂交,甚至干脆嫁接,就是动物,马和驴能生出骡子来,狮和虎也可以生出狮虎兽(虎狮兽)来。即便在医药领域,我们也已经见过一些所谓中西“溶合”的报道。
早自明末清初,西方医学就随着宗教渗透进了我国。到了19世纪后期,我国医药界便陆续出现了个别人士“中西汇通”的主张,唐容川、朱沛文、张锡纯等被认为是代表。按照百度百科的说法,从“中西汇通”转变为“中西医结合”,是因为“中西汇通”的“成就却不明显”,所以“中西结合医学的出现是导致中西医汇通派消亡的主要原因”。可是它又说,“中西医结合与中西医汇通没有差别。中西医结合是中西汇通的补充和延伸”。非常有意思的是,同样是在百度百科中查阅到有“中西医融合”的词条。该词条在“中西医结合历程”的正文中又出现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总结五十(年)来中西医结合现状不尽如(人)意,人们将中西医结合的眼光转向中西医融合。即是从中西医理论基础上真正意义上的结合,将中医的天-地-人三才医学模式与西医的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医学模式上统一,将中医的阴阳五行宏观理论与西医的解剖微观理论统一结合,同化中医、西医理论基础,变成新的一门科学”的说法。仅从该段宏论的前半部来看,也证明了一个事实:现实生活里那些主张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的人士不但认可了提出“中西医结合”是因为“中西汇通”的“成就却不明显”的缘故,而且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中西医结合现状不尽如(人)意”。
如此一来,等于是说从提出“中西汇通”到改为“中西结合”再到进入21世纪后演变出“中西融合”,前后相衔已足足有一百多年了,为了“汇通”、为了“结合”,前赴后继,付出的努力不可谓不多了,但是,一百多年过去了,非但没有形成独立的严密的理论体系——这是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的必要条件,就连可资临床实践普遍遵从的日常操作规程都没有建立起来。这是任何尊重事实的人士都会承认的。而这个事实,从上引百度百科的有关词条内容来看,就连编撰“中西汇通”“中西结合”“中西融合”词条的专家也没有否认。
为此,我们到底应该怎样看待和对待中西医药溶合一体的主张和做法呢?
笔者先前就明确表达了不轻易排除中医药和西医药最终存在“溶合”的可能性。这样的表态,首先是因为英语那句“Nothing is impossible”(可以转译成“凡事皆有可能”)的俗语的的确确很实在——如果你说中医药和西医药肯定根本没有溶合为一体的可能,那么你就可能被要求去证明溶合的概率为零,而这个定量分析的数学专业工作相信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人认为值得去做。其次,“科学无禁区”,作为一种理论假设,或者说得好听一点,作为献身科学的一个理想(哪怕是前人已经为此付出了一百多年的努力),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反对、阻止一些学者这么想、这么尝试。更进一步,为了维护科学研究的民主性和开放性,为了繁荣医药科学,笔者甚至建议国家允许和支持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少数科研人员去从事中西医溶合为一体的科研工作。但是,笔者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但是”,笔者所认可的只是“少数科研人员”,只是“科研工作”,仅此而已。这绝对不等于笔者赞同现实医药工作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用法规、制度去要求、引导或者用“有法不依”“法不责众”的态度来纵容、鼓励在临床实践中普遍使用形形色色的“一身二任”的所谓“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实际是中西医药混用的诊治方法手段。退一千步讲,即便按照上述那些主张“中西融合”的权威人士“同化中医、西医理论基础,变成新的一门科学”的说法,难道还不应该明确这个“同化”的对象首先是“理论基础”而不是日常、普遍的临床实践吗?还不明确这是一个理论研究、学术研究课题吗?!
在本书第五章中,笔者不仅肯定了传统中医药和近现代西方医药之间的两个共同点,更指出了两者之间的八个不同点:哲学基础——首先是作为哲学基础的世界观不同;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对生命,健康——尤其是对疾病的认识不同;所采用技术、工具的来源和运用方向、方法不同;形成、总结和改进的方法不同;“医”和“药”之间的关系不同;人才有效培养方式的不同;对精神、心理和健康、疾病的关系认识早晚不同,而且强调程度也不同。如果我们勉为其难,借用“道、法、术、器”四个层次或“道、理、法、术、器”五个层次的说法,亦即“天道”(哲理、信念)、“原理”(伦理、义理)、“法则”(规则、路线)、“技术”(技法、医术)和“用器”(工具、手段)四至五个层次来理解中医药和西医药的区别的话,那么以上所归纳的八个不同,最根本、最重要的不同就是“作为哲学基础的世界观不同”,这是“道”的层次;而“对生命、健康——尤其是对疾病的认识不同”“对精神、心理和健康、疾病的关系认识早晚不同,而且强调程度也不同”,更多属于“理”的层次;“‘医’和‘药’之间的关系不同”“形成、总结和改进的方法不同”“所采用技术、工具的来源和运用方向、方法不同”,则主要属于“法”、“术”和“器”的层面。如果《论语》中“道不同不相为谋”讲的只是政治信念不同难以共事的话,那么,中医药和西医药之间,在中医药“天人合一”“和谐相生”的哲学信念与西医药“人定胜天”“物我两分”的哲学信念之间,相容都已实属不易,还要让两者“结合”为一体,岂非一枕黄粱!在此笔者赘述一下,其实“溶合”、“熔合”和“融合”的最终状态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咬文嚼字地说,三个词语之间还是有所区别:“溶合”当然应该是“水乳交溶”,柔顺平滑方式的结合;“熔合”则是烈焰煅烧、玉石俱焚后的结合;“融合”则是融洽地结合,其乐融融地结合。据笔者调研所见所闻,真正地道传统的中医药人士对某些医药权威人士所主张、所推行的“结合”(溶合为一体)并不喜爱欣赏,反倒是反感、是抵触、是痛心的。
限于篇幅,笔者就不描述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西医结合的成果如何了,尽管做那个时期的分析和评价,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要小得多。建议读者参阅其他学者,特别是中医药界一些有识人士的专著。其实,本文上引百度百科“成就却不明显”的说法就是最简洁的评价。那么,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搞了五十年的中西医结合,却仍然让主张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的人士不满意呢?有相关主张的权威人士曾说,中西医结合至今(2012年)并没有形成一个学术界公认的、内涵确定、外延清晰、符合逻辑规则的科学定义,多是从常识、经验、技术操作层面的解释。中西医结合面临着“不中不西”的问题,中医底蕴不深、西医基础不牢、中西医知识融合不够,没有突破中医和西医的局限,没有建立起独立的思维方式和理论体系。也有的权威人士在肯定两种医学站在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把握人体的健康,具有等同的科学价值,有很强的互补性,但不能互相取代的前提下,对在生命科学领域两者逐渐靠近的观念表示乐观。在这里,首先,笔者要真诚地感谢这些科研权威的勇气,毕竟他们敢于承认一百多年来中西医结合并没有明显成就的事实。其次,笔者也非常不解,为什么即便花费了一百多年的努力,中医药和西医药仅仅是在经验和技术操作层面的结合(溶合)都还难以普遍取得成果的情况下,他们会如此肯定地相信两者在医药学的理论并最终在思维方式亦即哲学信念方面能够溶合为一体呢?!
近些年来在中医药有关工作中把《宪法》规定的“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原则、把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的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方针放在次要位置,甚至置之脑后,而把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当作工作重点、当作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万应灵丹”的现象很普遍:不但用高等院校的专业课程课时设置、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来培养大批“中医不精、西医不通”的“中医药专业”学生,而且用科研立项资助、科研成果考核、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等制度,鼓励中青年中医药专业人员走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的道路。更有甚者,对现行《执业医师法》“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及相关法规“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等明确规定视若无睹,听任中西医各类医师追名逐利,随意“混业经营”。尽管这些都已经成为“既成事实”,但只要是稍具专业素养的人士都知道,知识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当前任何一个领域,真正能够做到“中西汇通”、跨专业跨学科溶合的人才都是凤毛麟角。艺术,可以说相当直观、相当感性了,三五岁、七八岁的艺术神童都时有发现,可是无论美术还是音乐,最终能够真正做到“中西汇通”并为公众所认可的又有几人?
从“中西汇通”到“中西医结合”再到眼下的“中西医药融合”,可惜只怕是相关机构和人士至今都还没有冷静下来认真反思过,为什么一百多年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对“成就不明显”“没有建立起独立的思维方式和理论体系”的事实的承认?!难道相关机构和人士至今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全行业“中西汇通”“混业经营”的目标和做法就连基本的人才条件都不具备、都没有保障吗?!至于说要搞“将中医的天—地—人三才医学模式与西医的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医学模式上统一,将中医的阴阳五行宏观理论与西医的解剖微观理论统一结合”,笔者第一个感觉是把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医医学模式和20世纪末西医才刚提出的医学模式相提并论,实在是太抬举后者这个新生儿,很有些祖孙齐辈、猫虎同光的色彩?第二个感觉是主张把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统一结合”,这种“统一结合”难道会提高、丰富医学科研的水平吗?如果会,那么经济学的大师们,把宏观和微观作为经济学的两个主要分支,孜孜不倦地研究探讨,是不是在误导和贻害莘莘学子呢?!
三 从国家战略层面、医药服务质量层面以及人才培养使用层面,把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当成中医药工作重点甚至是主要发展方向明显弊多利少
中医药和西医药同样都是用来维护人类健康和防止疾病的,在多数疾病的防治方面也都具有明确疗效,但两者之间的不同也是客观存在而且表现得很明显的。那么,除了以上从保护文化多样性角度所做的分析之外,从国家战略层面、从保证医药服务质量层面、从医药人才培养和使用层面,在全行业推行中西医溶合为一体的利弊得失又该怎样认识呢?
(一)国家战略层面
医师和教师之所以曾被多数国家和民族公认为最崇高的职业,主要是因为他们把民众的生命安危、把青少年的知识和能力培养当作自己的神圣使命,道德高尚,勤于奉献。但是,如今,尽管社会福利性的医药服务和教育事业依然存在,以赢利为第一目标的商业性医药服务和教育更是大行其道,还不讲那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各类做法。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有关数据推算,2014年全球人口为77亿左右,包括各种医保体系的支付在内,全球的医疗费用总支出可能达到6.5万亿美元。而我国在1991~2013年的20余年中人均医疗费用的平均年增速更是高达17.49%, 2013年的卫生费用总支出达到了3.17万亿元人民币。如此巨大的医药市场是由谁来主导和主宰的呢?!
当前,在主动升级转型和连续发生金融危机冲击的两重因素影响下,长期扮演世界经济引擎角色的发达国家的优势产业已经所剩不多,而医药仍然是其中之一。跨国医药垄断企业出现在世界500强名单已屡见不鲜。2013年就有11家,2014年9家,2015年增加到13家。2015年的13家,除了中国1家企业外,其余都是欧美企业,仅美国一国就占了6家。排在第十位的虽是一家中国医药企业,但它的营业收入是排名第九位的那家美国药企的94.95%,差距不算很大,利润却仅仅只有该企业的3.68%;若和排名第一的那家美国药企相比,营业收入是该企业的28.78%,利润也只有该企业的9.54%!换一种比较方法,利润率排名第一的那家美国药企的利润率是48.6%, 13家进入500强的医药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是12.4%,而我们的这家药企只有1.095%,排在最后!这样低的利润率并不是由于我们的药价低廉之故——最近国内媒体的报道已经揭露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很多药品在国内卖得比在国外还贵。国内的高药价和低利润相比较,问题出在哪里?这个问题在有关医改的章节里我们再做分析。2013年有据可查的进入世界500强的国外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最低比率是13.8%(辉瑞),在医药企业中排名第一的强生甚至达到29.1%。而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研发经费(2012年)只占营业收入的1.63%,而且这还是在此前多年一直徘徊在1%或以下之后的一个跳跃增长的结果!总而言之,世界医药市场是被发达国家的医药垄断企业所控制的,一个重要数据是全球前25家制药企业占有了全球医药市场60%的份额。
国内医药市场,尤其是药品市场的情况又如何呢?无论是官方还是学术界都没有准确的统计可供引用。目前世界排名前20位的国外制药企业都已进入我国,且纷纷建立研发中心。据2014年完成的一篇学位论文计算, 2012年外资和合资医药企业个数占我国大中型医药工业企业的14.81%,但主营业务收入占到23.39%,利润总额占到了25.25%。后两项指标均高于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医药企业。再用知识产权所有率来分析市场占有情况,虽然没有准确统计数据,但以下估算应该距离事实不远:我国实际使用的现代药物(西药)中,95%以上是外国企业专利保护过期的国内仿制品或具有专利保护的进口药物,我国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到5%;实际使用的医药设备中,70%左右是合资或进口产品;在最“高精尖”的医药设备中,更有高达90%左右的是进口产品。WTO的网站数据表明,我国从国外进口的药品金额从2003年到2012年的九年间增长了713%!
从数字来看,和其他市场(如食品、衣着、居住、交通、文教娱乐等)相比,医药的市场体量并不是最大的。作为经济学者,笔者不反对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实行一定程度的国际分工。实际上,世界500强中的绝大多数企业已经进入我国,我国境内的各类外资企业超过了60万家。有一种流传的说法,按照产业类别来衡量,我国28个产业中已经有21个,或者是让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拥有了多数资产控制权,或者是被他们的产品把持了市场(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了1/3),大块头的耐用消费品(如汽车),小个子的快速消费品(如啤酒)。但是,笔者不认为国家对所有的产业都可以按照这个“比较优势”“国际分工”的原则来对待。在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资源中,可以说食品和医药是最关键的:食品保证平常状态下的生存,医药保障危机状态下的生存可能。曾有业界内人士向笔者介绍过:当年SARS肆虐初期,西医一时搞不清楚病原体究竟为何物,也来不及研制有效的针对性药物,所以满世界购买呼吸机,把国外企业多年的存货都扫来了;“甲流”流行时期也大同小异,高价收购、大量储备在国外对毒副作用有争议的达菲,其实两千年前的麻杏石甘散和二百年前的银翘散组合加减,就可以治“甲流”,非但疗效好于达菲,成本也低。就是达菲本身,实际上也是以我国常用的调味品八角、茴香为主要原料的。据说,由于我国大量购买达菲,濒临破产的某些外国药企才得以起死回生,而且它们以各种理由向我国表示不能保证满足我们对达菲订货的时间和数量要求。
在本书“中医药作为国家战略构成的六大特性与价值”一章(第三章)中,笔者强调的六大特性与价值中,有五个被比较普遍地接受了,但中医药作为我国“国家安全战略构成的特性与价值”尚未得到重视和认可。针对笔者的安全战略的观点,有一位躲在大洋彼岸、在反对中医药的圈子里有一点“名气”的先生甚至干脆用脏话开骂。尽管如此,在此笔者还是要特别强调中医药在国家安全层面的重要作用。设想一下,假如SARS和“甲流”当时真的成为瘟疫在我国全面扩散了,而我们又没有中医药这样具有原创知识权益、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制造加工规模的有力武器,那么,外国有没有能力在时间和数量上保证供应我们相关设备、药品就是一个关键甚至致命的问题了(见上段末),更不谈万一这些设备和药品被某些敌对势力控制作为恐吓挟持我们的工具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因此,“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立国兴邦之本,中医药为此提供了双重安全保障”,在危急状态下我们是否拥有对防治疫病具有显著作用的手段的选择权和控制权无疑是一个国家安全战略层面的问题。
写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产生疑问:把中医药作为国家安全战略构成和中西医“结合”之间的关系何在?其实很简单:既然力主中西医“结合”(溶合)者是要把中医药和西医药“合二为一”,那么,实质上就意味着要解构(瓦解)、取消(消灭)中医药作为一个独立的医药体系的存在。一则,不要忘了,一百多年中西“汇通”“结合”都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果;二则,以眼下某些力主中西医溶合为一体的权威、大伽的位势和动能,再加上搞中西医一身二任地“混合执业”能给从业人员带来的实际名利收获,等不到他们把中西溶合为一体的“新医学”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中医药早就被他们消灭了。那么,作为我国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战略保障肯定就会少一层,而面临的风险必然会多一分!
以上是从保障国家和民族的安全角度来分析的,在本书第三章“经济战略”的“中医药是我国在全球医药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一段,笔者对照“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分析了用西医西药的思路和方法来解构、改造和消灭中医中药在经济层面,也就是在国际和国内的医药市场竞争中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论述请读者参阅第三章。
笔者相信,在进行了从安全和经济两个角度的分析之后,多数读者是会认同全盘推行中西医药溶合为一体的路线很有可能在安全战略层面对国家和民族构成危害。
(二)医药服务质量层面
医生之所以曾普遍受到社会的尊重,除了职业的工作对象重要外,也和对这个职业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较高有关。现在医生对医改意见最大的理由之一就是:我学医比学其他专业要花更多的时间,为什么给我的工资这么低;美国的医生如何如何,我们如何如何。在我国和发达国家的医生之间究竟应该怎么比?笔者会把这个分析放到“医改的‘中国式办法’与中医药”(第十五章)中去做。
就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言,医药肯定是极其重要、难以被完全替代的一道有效屏障。那么,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到底是高水平的医药专家还是“两个中专水平”的医药杂家的医药服务更能保证医药服务的质量,更能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难道答案还不够清楚、还不够确定吗?!每一位医药工作者都应该是专业人员,或者说应该是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细较高的职业。可是,主张从科研、教学到临床普遍推行中西医药一身二任的溶合,到底是在满足和提高社会对医药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要求,还是在反其道而行之?!
如果我们肯定了有可靠质量保证的医药服务应该主要由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专业人才来提供,那么,莫非我们现在没有条件在临床做到这一点,以致不得不用另类“混合”人才来凑合吗?就像笔者在此前反复进行过的分析所指出的,首先,经过了半个世纪以上的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在各个领域、各个学科甚至各个专业都生产了大量的、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的各类人才,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在各个领域、各个学科甚至各个专业都使用对口的专业人才的客观条件;其次,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尽管也有少数有识学者主张要用系统论的观点来改进现代科学的认识方法,但被权威人士所认可的所谓现代科学的发展,包括所谓现代医药学的发展,主要方向、多数领域仍然是“还原论”“微观化”,专业不断细分的医院科室建制,本身也说明了医药卫生的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是认可专业细分的方向和原则的。为何唯独在中医药和西医药的关系处理上他们又要另辟蹊径,主张一身二任呢?!
当下国内以“综合医院”为多数为主导,一些大的中医院也在跟随模仿、颇为时髦的一个做法,就是医院科室的分野越来越细小。不妨与读者分享一个发生在笔者身上的鲜活实例:某天笔者感觉“肚子”(肋骨以下、腿根以上的部位)疼,便用电话预约定点三甲医院的挂号,接线员问我挂什么科,我说内科;她说内科有十几个,你哪里不舒服;我说肚子疼得比较厉害;她说那也有三个科(消化科、胃肠科和疼痛科),你挂哪一个?我当时就傻了!以我的经历和学历,居然不知道该怎么挂号了:消化和胃肠怎么分?什么样的疼痛应该挂疼痛科?看来,患者也要是半个医生才会挂号了。所以,一方面,在现行医药体制下,医院医生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精准”,看一个“肚子疼”就有可能要劳动三个不同专业的医生,医院恨不能把四肢五官、五脏六腑都分开来设科室、开专家门诊;另一方面,却又引导和鼓励医生在中医药和西医药两大医药体系之间搞“跨越”“混业经营”。说通俗话,医生的专业分工从鼻子都跨不到眼睛上去,难道就跨得过中医药和西医药之间的鸿沟吗?说稍稍专业一点的话,西药强调的是有效成分的靶向作用,以杀灭病菌病毒为目的;中药强调的是性味归经,提高人体自身免疫力,调整和恢复整体的综合平衡状态。这么明显的区别,对于多数医生来讲,有可能很容易地做到“纵横捭阖”“两手都过硬”吗?如果做不到,那么又怎么来保证医药服务的质量呢?!如果保证不了质量,那是不是在不负责任地拿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试验呢?!
在医药数据方面,我国前一时期曾出现过令人费解的两个70%的数字:一方面,前些年有关部门统计的结果表明,全国中医院(应该主要是公立的中医院)的业务收入中,西医西药服务所得的收入一度占到将近70%,即:既然是中医院,当然应该中医中药的服务收入占大头,现在是“倒三七”开了。与此同时,同样是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表明:各类医院(当然,主要也是公立的医院)药房里的中成药有70%左右是由综合医院(也就是西医院)的西医医生开方用掉的!当然,现在中医院里有西医、西医院里有中医,所以中医院里会有西医开西药,西医院里也会有中医开中药,但是,以上所说的这两个70%显然不是可以这么轻描淡写地解释过去的!尽管目前中医院里到底有多大比例的具有西医临床执业资格的西医,西医院里又有多大比例的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中医的执业资格按《执业医师法》的分类没有“临床”的“头衔”,这也让人哭笑不得,难道西医的治病救人是临床,中医治病救人就不算临床?!也可能是制定《执业医师法》的专家认为中医提供的服务不算临床医学吧!)的中医,我们无法得到全国范围的准确数据,但是(再强调一次),如果说真的是因为中医院里西医占了多数,西医院里中医占了多数,那不是医院悬挂的招牌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了吗?!至少也可以说我们的医院是“不务正业”吧!然而,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我想,即便是民众和患者,多数也不会把这两个“70%”的怪象当作“中西医结合”的“显著成就”、当作我国医疗体制给患者带来的“福音”来夸赞,更不要说对此问题的原因和危害有认真思考的学者了!
最为重要的是医药服务直接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如果我们的管理体制和决策不是鼓励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以此来确保所提供的医药服务都是有相当质量保证的专业服务,而是把中西医结合(溶合为一体)当作中医药工作的主要方向,让从业人员个个都把自己当作天才、大师,在中医药和西医药两个非常不同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体系之间肆意游走,纵横PK。这样的导向,在笔者看来,既不合理,也不负责。
正确的管理制度无疑应该是“拿什么照,干什么活”,现在大医院(特别是公立大医院)里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几乎没有差别,而那些习惯于开中成药的“西医”也可能有把自己的执业资格改为“中西医结合”资格的闪念。我们既然肯定能够真正做到“中西会通”的是少数,因此最合理的执业管理制度就是:有“中医”执业资格证的只准用中医中药,有“西医”执业资格证的只准用西医西药,同样考核通过并同时持有“中医”和“西医”两种执业资格证照的医生才可以同时使用中医和西医、中药和西药两个体系的方法、技能和手段。对目前持有“中西医结合”执业资格证的医生,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可以要求他们选择中医或西医之中的一类免于考试,但如两类都不想放弃,就必须要再通过另外一类资格的考核获证。
当然,最基层如城市社区和农村的乡村一级卫生服务机构的确需要一些中医、西医都有一定基础的医药人员,甚至是所谓的全科医生,但那主要是为了应对三种情况:一是最常见的疾病如伤风感冒之类;二是一些慢性病的日常医药服务;三是突发状况的前期应急处置,为向专科医疗转诊争取时间、保障条件。但这类情况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和医院整体大局的情况混为一谈。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此类医药人员专门制定单独的教育、再教育制度和执业规范,甚至单独制定技术职称系列晋升制度,要通过严格规定此类人员的执业机构和岗位以便有利于留住基层医药卫生工作人员。
(三)人才培养使用层面
除了以上两个层面的问题外,我们即便是用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对中青年从业者负责的态度来分析,在科研、教育和临床三个领域都普及推行中西医药溶合为一体的做法也是有很大问题的。从客观环境而言,医药学是从属于第三类科学(即生命科学)的分支,专业知识深邃复杂。近看,目前我们多数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即便距离当前医药学整体已经达到的水平,都还有相当距离,亦即还有学习提高的必要;远望,虽然不可能用数字准确预测中西医药今后各自可能具有的发展空间,但至少现在还没有人有理由说,中医药或西医药已经穷途末路,以至于不创造第三种医药,人类就无法有效保护自身的健康和生命了。从主观能力而言,难道我们主张中西医药必须溶合为一体的大人物们真的相信自己已经能够“学贯中西”了?而且真的相信医药界广大从业人员都能做到“学贯中西”? !如若不然,那么,用名用利去诱导,或用权用势去要求中医药界从业人员普遍在医药实践中一身二任地搞中西医药溶合,岂不有“误人子弟”之嫌吗?在本书第二章笔者已经明确表达如果中医药界的中青年人员“把绝大多数人奋斗一生都难以实现的一种愿望和可能当作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和依靠,在中西医药之间‘心挂两头、踯躅彷徨’,最终很有可能会贻误自己有利于‘术有专攻’、‘业精于勤’的大好青春年华,降低了成为一名高水平的专业人才的概率”。
相比于那些认为不搞中西医溶合为一体中医药就没有出路的言论,倒是在基层当过多年医生,后来又从事医学教学和科研的韩启德先生说得更合理些。他说,西医和中医的区别不是简单的新旧之别,更不是先进和落后能一言以蔽之的。它们是两种文化、两种哲学的差别。发展中医,并不是医学的一个流派对另一个流派的反抗和复辟,而是使相异的医学传统在交流中共同推动整个人类医学的进步。
四 历史地、实事求是地理解领导人物关于“中西医结合”的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讨论中西医药“结合”问题,本来应该作为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作为一个发展我国医药的路径问题,或者一个紧迫的医改决策问题来对待。然而,总有一些人非要把这个问题拉扯到政治问题上去,甚至用曾经被明确批判过的“凡是”的态度来对待。尽管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对贯彻领导人物的相关指示往往是若即若离的。事实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当王季范和施今墨两位向毛泽东提出要把“中西医结合”作为医疗发展方向的建议时,毛泽东就明确表示,“我个人很同意王老和施老的见解,但这个问题,不好由我这个当主席的出面来下命令去执行。这是个学术上的问题,最好将它交给学术界去研究、讨论”。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因此,了解有关领导人物发表“中西医结合”相关言论时的历史背景,理解他们的意图和目标,是我们分析、判断当前中西医药“结合”问题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限于精力和篇幅,笔者不打算把有关领导人物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所有言论在此悉数照抄。只是选择笔者认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做一个简练的分析和概括。
我党、我国的政治人物,尤其是最高领导人,发表有关“中西医结合”的言论,当以已故毛泽东主席为最早、最多、最全面。认真梳理毛泽东主席的有关言论,我们可以看到,他所说的“中西医结合”有多种含义。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乃至新中国成立后的不同时期,是有所侧重、有所不同的。
毛泽东在早期谈论“中西医结合”主要是从政治角度、从工作角度出发,核心含义是“团结”。比较典型的,有如:抗战时期在延安,毛泽东向民主人士、名中医李鼎铭问计:“现在延安有些西医看不起中医,你看边区的医药事业应如何发展?”李鼎铭说:“中西医各有所长,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取得进步。”毛泽东说:“你这个想法很好,以后中西医一定要结合起来。”由此可见,当时毛泽东所说的“结合”是表示他认可李鼎铭的“团结起来”。1949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军委总卫生部召开的会议上向军队卫生部门领导明确提出,“你们的西医只有一两万,力量薄弱,你们必须很好地团结中医。”讲的还是“团结”。此一时期内相当正式而且公开的,当数1950年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开幕,毛泽东题词“团结新老中西两个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更是把“团结”放到了首位来强调,而且说明“团结”是为了“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因此,同一月份毛泽东提出把“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作为新中国卫生工作三个原则,其中的“中西医结合”无疑也应该主要从“团结”的意义上来解读。1953年毛泽东对卫生部某领导说:“中西医要团结,互相看不起是不好的,一定要打破宗派主义。”1954年7月,他委托刘少奇召集会议传达他的意见,“团结中西医是卫生工作的方针之一。中西医团结问题没有做好,原因是西医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是西医有宗派作风。……单有西医没有中医不行,有中医没有西医也不行”。以上所述,不仅体现了毛泽东关于中西医要“团结”的主旨,而且具备了中西医并存并重的含义。
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讲“中西医结合”除了侧重从政治、从工作角度所强调的“团结”的含义之外,毛泽东又增添了要把中医“科学”化的含义,但他所认为的基本方向是让西医学习中医。这种要把中医“科学”化的含义可以视为毛泽东关于“中西医结合”论述的内涵的一个转变,或曰发展。有关这一层含义的最典型的表达,相当程度上也是中医药业界一部分人士认为最容易出现对毛泽东的思想产生不同理解的表达,主要如下。1958年10月,毛泽东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同样依据这句话,有人认为毛泽东肯定的是中医药的“伟大”,“发掘”和“提高”都是为了使它更加“伟大”,另一些人则认为毛泽东实质是讲中医药水平不高,所以才有可能、才应该“发掘”“提高”。笔者认为,单纯从这一句话并不能全面理解毛泽东的想法。在上述1954年他委托刘少奇传达的内容中就出现了“西医要跟中医学习,具备两套本领,以便中西医结合,有统一的中国新医学、新药学”的说法。1955年4月,他又说,“针灸是科学的,将来世界各国都要用它。中医的经验要有西医参加整理,单靠中医本身是很难整理的。”明确了中医的经验是有价值的,但认为应该让西医来帮助中医“整理”。更为值得注意的是,1956年8月他对医药工作者的谈话,被认为是他关于中医要“科学”化的经典之述,同时,也被认为是造成现实生活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否定中医药具有科学性的原因之一。他说,“要以西方的近代科学来研究中国的传统医学的规律,发展中国的新医学”。如果就事论事、咬文嚼字地来看,毛泽东在这里承认了中国的传统医学是有“规律”可循的,但同时他似乎并不认为“规律”就是“科学”的重要内涵之一。
然而,我们务必不要从以上所引的这些话里把毛泽东关于“中西医结合”的主从关系理解错了。同样是在委托刘少奇传达的内容中,毛泽东还说,“西医是近代的,有好的东西。但什么都是‘舶来品’好,这是奴化思想的影响。看不起中国的东西,不尊重民族文化遗产,这是极端卑鄙恶劣的资产阶级的心理在作怪”。同样是在对医药工作者的谈话中,他更是明确地说:“你们是‘西医’,但是要中国化,要学到一套以后来研究中国的东西,把学的东西中国化。”“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这样道理才能讲通,也才不会丧失民族信心。”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时期,在无限崇拜革命领袖的社会氛围中,正是因为有了以上所引的毛泽东的有关言论,全国从1955年到1960年间才出现了以西医学习中医(简称“西学中”)为主流的中西互学运动,其中个别有才华、有胆识、有恒心、有毅力的西医人士最终成了毛泽东所想象的“中西结合的高级医生”,极个别的甚至成为“高明的理论家”。第一批国医大师中已故的陆广莘先生就是几年来国情调研组接触最多的这类名家大师之一。
当然,不仅毛泽东,我党其他高级领导人也有一些关于“中西医结合”的言论,例如周恩来总理。周总理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指示”的背景是这样的:50年代,党的元老任弼时同志西医手术后呃逆不止,进食困难,以致西医两次下了病危通知。周总理请名中医章次公先生为任老治疗,只用了人参一味药煨成汤药,点滴喂入任老口中,半个时辰,呃逆即止。四十七天的“顽疾”就此治愈。于是,周总理在病案讨论会上讲了“中医好,西医也好,中西医结合更好”。显而易见,稍有逻辑思维能力都不难辨认这样一个事实,对任老的治疗在时间上是西医在前、中医在后,并非齐头并肩而为,在医术上是两类专家各自运用自身体系的理论方法分别出彩,不是“中西会通”的一身二任。更进一步,一个“也”、一个“更”,可以让我们领会到周总理在处理中西医药关系、团结中西医问题上的高度政治智慧!
论述至此,笔者建议争论各方冷静下来,对革命领袖关于“中西医结合”的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医药领域的实践做一番深入的思考。
其一,毛泽东自己在和王季范的谈话中明确表达了他认为“中西医结合”是一个“学术上的问题”,应该“交给学术界去研究、讨论”。既然是学术问题,当然就应该有研究、讨论的必要和余地,任何把这样一个学术问题政治化,作为自己行为的合理性的辩护词或打击对自己的作为有所质疑者的撒手锏的做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
其二,近些年来,无论是党的领导人物还是党和政府的文件,都是把“中西医并重”作为我国医药卫生工作最基本的方针来对待的。“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结合”的含义是有明显区别的,如果说中医药的主要或唯一发展方向只能是和西医药溶合为一体,没有了中医药和西医药的并存,那“并重”岂不是必然就要落空?这样,岂不就变成了用中西医“结合”来否定《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否定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的医药工作基本方针了吗?1985年6月20日中央书记处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就非常清楚地表示:“根据《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中医、西医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我党领导机关正式发布的这个重要文件中,不但明确了遵照宪法治国理政的原则立场,第一次表示“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具体肯定了“中西医结合”包括“中医、西医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的含义,而不是说“中西医结合”只能是两者溶合、“合二为一”的一种解释。2012年3月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对浙江中医药大学的连建伟教授说:“中西医并重是党的方针政策,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西医有西医的优势,中医有中医的优势,中医要保持和发扬自己的特色。”对我国近些年来中医药事业生存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并身体力行加以推动的一位领导同志用中西医药“并存”、“并用”、“并兴”和“并立我国医药主流地位”四个方面来诠释“中西医并重”的准确体现,笔者对此高度认同。
其三,中医药和西医药虽然都有效地服务于人类健康和防治疾病,但从哲学基点到认识论、方法论直至技术路线、方法技能都有显著的差异,因而是两个不同的医药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体系。无论从维护科学民主性、文化多元性的原则立场出发,还是从要论证“两者绝对不可能溶合为一体”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的现实出发,我们都没有必要去彻底否定两者存在溶合为一体的可能性。因此,我们理解作为一种科学理想和事业追求,一些具有为科学献身精神的人士愿意奉献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中西医药溶合为一体的相关领域的研究。我们甚至可以赞同由国家来支持在这方面开展严肃的科学研究工作,但绝不赞同轻率地运用行政手段来引导甚至鼓励在临床和教育领域普及推广一身二任的中西医药溶合。
其四,医药学是深邃复杂的学问,医药卫生服务直接关系到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到底应该主要由“专家”、专业人员还是由“杂家”、混合人才来保证医药服务的质量更为可靠?事实证明:任何一个领域,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真正能够做到“中西汇通”的人都是凤毛麟角。既然如此,用管理制度来引导、要求,用利益分配机制来诱导业内人员在医药科研、教育和临床等各个领域普遍推行一身二任的中西医药溶合的做法,岂不是把理想等同于现实,把科研探索和临床实务混为一谈,把医院和患者视同实验室和实验对象?这样的做法难道没有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之嫌吗?现行《执业医师法》有“按照注册类别”行医的法条,有法不依,执法不力,难道没有管理失责之嫌吗?更何况笔者在此前所引述的主张中西医溶合为一体的人士对百年来“结合”的自我“盘点”,已经足以说明中西医溶合谈何容易!
其五,为什么毛泽东主张的“西学中”只是在1960年以前比较受重视,现在看来几乎就是“一阵风”,刮过去就歇息了,真正从中受益、在学业和事业上有所成就和建树的只是极少一部分人。而前一时期在医药领域不当市场化的背景下,中医开西药,西医开中成药,似乎又出现了“一窝蜂”地搞“结合”的高潮,或者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大家(真正的大专家)西医学中医、中医大家(大多数人)学西医”。此时,那些把中西医药溶合为一体当作大旗来挥舞的人士,为何不再主张和要求中西医“结合”首先是要让西医来系统和认真地学习中医了呢?诸如1955年毛泽东提出的“今后医科大学毕业生要学两年中医”之类政策建议为何医药教育部门也再无人过问了呢?可见,即便是领导人物的观点言论,对他们来讲,也只是在“为我所需”时才“为我所用”,而并不真是什么“凡是”,什么“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万句”。
其六,当前,如果说中医用传统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方法技能以外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能挖掘、丰富了对自身的认识,那些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绝大多数并不是西医、西药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而是医药学之外的现代科学学科如系统论、信息论、量子科学等,这些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即便对于西医药来说,同样也是新的外在的现代科学学科。就连一些概念模糊的人提出的“西医诊断、中医治疗”的中西医结合模式,西医的诊查手段实质上也不是西医自创、自有和自我独立发展的产物,而是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产物。有的人士甚至尖锐地指出,如果说现代西方医药近几十年有所发展,那也主要不是医药学自身的发展,更多的应归功于其所借用的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创新发展成果。
笔者以为,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偏”和“误”,有的也许是由于对领袖表达的理解问题而产生的,如:当时有人认为,毛泽东之所以说中医药还要“努力发掘、加以提高”,那就是因为当时的中医药水平“不够深”“不够高”,需要别人来帮助加深、提高,那么这个“别人”必然只能是西医药。还有则是相关领袖人物直接表达的一些个人设想被理解为最高领导机关的决策方向了。诸如1956年毛泽东在对医药工作者谈话中说:“如果先学了西医,先学了解剖学、药物学等,再来研究中医、中药,是可以快一点把中国的东西搞好的”。此后他还说过:“运用近代科学的知识和方法来整理和研究我国旧有的中医中药,以便使中医中药的知识和西医西药的知识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有业内人士曾指出,正是把毛泽东的这些个人设想当作党和国家对医药卫生工作制度化的指导思想,才导致中医药实质上处在被改造的地位上,从而最终和他本人表达的要“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意愿南辕北辙了!而他所批评的“错误”非但没有得到改正,反而更加严重,就连“奴颜婢膝奴才式的资产阶级思想”也在中医药队伍中流传得更广了。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就连当时为了发展中医药而兴办中医药大学(学院)的做法也是造成地道中医药后继乏人、陷入变异走样和日趋衰落的主要原因。因为这种从理论到理论、轻视实践、中西混杂、批量化生产的教育方式违背了中医药注重个性差异、知识理论学习和实践方法技能掌握在日常学习和实习中密切结合、交互递进的基本规律。但是,即便如此,难道历史不是一再证明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常理吗?!何况毛泽东还讲过:“不套用外国的东西”,就是他当时谈话的直接对象音乐界到了今天,依然中西泾渭分明:西乐是西乐、国乐(民乐)是国乐。音乐学院分开办,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比赛也是分台打擂,各显神通!
一位长期致力于中医药科学地位研究的老专家在他的著作中痛心地指出,“长期强制推行的‘中西医结合’,则是以‘结合’为名,行‘中医西化’之实”,“中医在她的故乡却不能不令人担忧,因为‘中医西化’这条决然走不通的‘不归路’,始终难以叫停”。“从本质上说,各种形式的‘中医西化’,不过是20世纪初开始的丧失文化主体,陷入文化自卑、自虐、自残的继续。”话虽难听,却应该“闻者足戒”啊!
笔者很有信心地预言:即便是在今后的某个时刻中西医融合为一体的科研取得了根本的、重大的进展,甚或创造和验证了其独立、完整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体系,成为“人类新医学”了,现时流行的中医药和西医药,包括被视为“土到家”的地道传统中医药,也不会因此而彻底消失、灭亡。一则,医学是跨接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第三类科学,特别是如果我们认识到中医药既是科学,也是文化,那么就算科学是一元的,是封闭、独断的,由于文化属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存在,人们对医药体系的选择仍然是会有所不同。二则,尽管中西两种医药体系再加上有可能诞生的“人类新医学”体系都是防治疾病的有效工具,可是从哲学基础包括宇宙观、世界观、自然观、价值观等到防治疾病的技术路线互相之间是有区别的,说“俗”一点,防治疾病过程中的身心感受和经济代价都是不同的,也难以阻止人们进行自主选择。
诚挚地希望笔者对未来医学格局的判断,有助于我国的中青年医药从业人员理性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坚定自己首先成为一名水平和质量有保证的专业人员的信心,有助于我国医药产业、事业、行业,特别是中医药产业、事业、行业的健康、自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造福国民,惠及全人类。
关于对“中西医结合”和“中西医并重”之间关系的认识,在本章结束之前还要非常严肃地强调一下:尽管不能轻易排除中医药和西医药在今后存在“溶合”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依靠我们行政管理体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力量,去引导甚至要求所有的中医、西医都搞以溶合为实质的一身二任的中西结合,假设所有的中医、西医都溶合到一起了,都成了“中西医结合医”,再也不存在中医,也不再存在西医了,没有了中医药、西医药的并存,那么,国家《宪法》规定的“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的大政方针岂不是都无须也无法落实了?!所以,我们必须坚定立场,高度警惕少数人用“中西医结合(融合为一体)”来排斥、架空甚至替代“中西医并重”的言论和行为!
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务院2016年2月22日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里,对“中西医结合”的表述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的是“资源整合”“互补”“协同”并不是某些人所热衷的要把中西两种医药“融合”到一起,“合二为一”的那种指向。而且对医药创新研究、日常临床和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三类性质有所不同的工作分别做出了“平台建设”“临床协作”“联合攻关”的界定。更为令人鼓舞的是,在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非常明确地指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显而易见,“并重”、“相互”和“协调”都不是在只有一个主体的情况下所使用的词语,而是只有在两个或以上的主体并存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和有可能实现的。希望那种要在日常的临床、教学和科研活动中硬性普遍推行或放任搞中西医药“一身二任”的融合的主张者能迷途知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