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理论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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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代表性的地点理论观透析

地点有时候被称为“场所”“所在”等,在人文地理学领域,它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地点理论源于存在主义现象学和人文主义哲学方法论,通常指的是某个有着特殊经验的地点或空间,空间因为植根于永恒的精神,或者蕴含丰富的行为经验而形成地点。因此,地点是地球上普遍存在的经验空间。地点理论不仅对人文地理学产生重要的建构作用,同时对哲学家与建筑学家对空间的认知产生重要的影响,如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相关著作以及法国加斯东·巴舍拉的《空间的诗学》(The Poetics of Space)等就体现了这种影响《空间的诗学》初版于1957年。在现代主义晚期建筑文化快要窒息的氛围中,此书从现象学和象征意义的角度,从地点价值视角对建筑展开了独到的思考和想象。

一 段义孚的地点观

(一)对段义孚的评价

段义孚是美国当代华裔地理学家,美国人文主义地理学创始人。迄今为止,段义孚发表论文100余篇,著作20余部。1976年6月,段义孚在《美国地理联合会会刊》上发表论文《人文主义地理学》,首次使用了“人文主义地理学”(humanistic geography)这一说法。这篇文章成为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标志性学术作品,后被广泛引用,段义孚本人由此被称为“地理学大师”。段义孚称自己研究的地理学为“系统的人文主义地理学”。其代表著作有《恋地情结对环境感知、态度和价值的研究》(Topophilia: A Study of Environmental Perception, Attitudes, and Values)、《经验透视中的空间与地点》(Space and Place: The Perspective of Experience)、《撕裂的世界与自我群体生活和个体意识》(Segmented Worlds and Self:Life and Individual Consciousness)、《控制与爱:宠物的形成》(Dominance and Affection: The Making of Pets)、《逃避主义》(Escapism)等参见(宋秀葵,2011)对段义孚人文主义地理学生态文化思想的详细研究。

(二)段义孚的地点观

1.地点的希望和困惑

段义孚在《经验透视中的空间与地点》一书中对地点的空间范围进行了诠释:“地点有大有小,小到一把舒适的扶手椅,大到整个全球。人的家乡是一个具有重要情感价值的地点,或者处于城市,或者位于乡村,可以养活一群人的生活,人对自己的家乡都充满着一种深厚的感情,因此家就是地点,地点就是家中的老宅基地或老邻居。”关于家园,段义孚在后来的《我是谁》一书中进一步进行了分析,认为家园的空间范畴已经超出了城镇、社区、家和居所的范围,是一个有意义的空间中心,这个空间中心承载过呵护和养育之情,非空间范畴所能限定。他在论述中称,一个母亲就可以成为一个具有家的内涵的地点,母亲就是婴儿在外玩耍之后回归的地点;地点的另外一个内涵则是地点并不像一般空间那样具有具体的位置或方位,地点不一定要固定位置,就像在船长的带领下,行驶在大海中的巨轮就是一个地点在段义孚看来,地点不是一个空间的范畴,是一个充满“家”一样的味道的情感词语。在段义孚的观点中,凡是有价值的中心和存在都可以被称为“地点”,包含休息的地点、繁衍的空间、储存的实物等。。可见,在段义孚的地点观中,地点不一定是具体的空间或场所,地点可以是某一个人物,或者某一个角色,或者某一个事物,或者某一类事件,地点是一个意义或价值的中心。地点可以是具象的空间,也可以是虚拟的空间,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存在形式,如文学、影视剧、舞蹈等。段义孚还认为,好的地点是好的生活的基础,地点不仅是有形的物质空间结构,还是人类社会群体的形象缩影,能够塑造丰满的人际关系,展示人类的诉求与争鸣。好的地点与好的生活具有关联性,比如阳光灿烂的天气总是能给人们带来轻松惬意的体验一般,好的地点不仅可以给人带来美感,也有利于人的健康。

从段义孚的地点认知来看,地点与传统空间概念的差异在于地点可以使人具有安全感和稳定感,还包含空间的精神和价值意义。地点具有“共同体认同”(communal identity)的内涵“共同体认同”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建构,唯有通过客观理解每一个独特的地点形成的历史过程与机制,才可能寻求共存之道,寻求不同地点之间的和平共存之道。,是人身份统一的源泉。地点给人提供一种安居的氛围,具有清晰的方位,能够被大多数人所识别并认可。如果空间缺乏安全感或方位感,则会让人感觉到“身无定处”。段义孚曾借用拉尔夫的话来表达他所认为的地点意义:“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是谁,知道我们自己处所的位置,更希望自己能够被社会所接纳,以及想在地球上某个地点建造一个舒适的家。”段义孚认为,一个地点的清晰程度影响在这个地点生存的人的人格健全程度。从生物生态上看,我们需要营造一个具有完整性的地点,人需要一种稳定感,这种稳定感的获得跟一个稳定的地点空间是相关联的,时间看似是静止的地点,是一个可以回归心灵的地点。在段义孚看来,地点的稳定性可以通过人的自我意识来表征。他用家的概念来解释“什么最有资格被称为地点”。理想的家就是一个稳定的场域,人总是在离开家乡后希望看到自己的家乡永远保留当年自己生活过的痕迹,如果我们曾经生存过的家园被破坏,我们就会感觉自身的稳定感遭到了破坏,我们的人格成分就会丧失。由此看来,在段义孚对地点的诠释中,家是一种最为稳定的地点情感,人的自我意识会随着对家的意识的增强而增强。除此之外,段义孚还认为,许多类似家的能够使人获得稳定感或美好感的事物也能够让人产生自我意识,如人手中能够紧握的物体,能够让情侣相互倚靠坐在公园中的长椅等,这些事物能够给人以幸福感和亲密感,还有什么能够比这些切合实际的地点更让人感觉幸福呢?如果我们经常与这些亲切的事物擦肩而过,而去追逐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物,我们最终会产生失落感(段义孚著,周尚意、张春梅译,2005)。在段义孚看来,稳定是地点最基本的特征。产生地点之前我们必须先获得一种稳定感。打破常规,突破自己熟悉的领域可能会把人推向疯狂的边缘。但是,如果我们沉溺于熟悉的地点,则意味着被束缚,长期的“安分守己”“固定在一个地点”可能会使人产生一种耻辱感,意味着无能或拘束。所以段义孚本人对地点持有一种矛盾的态度,认为地点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作用。

2.地点与空间的差异

段义孚认为,地点和空间之间存在差异,地点更具有单纯性,而空间更具有多元性,地点和空间之间存在着辩证运动以及附加给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参见(宋秀葵,2011)对段义孚人文主义地理学生态文化思想的详细阐释。。他一直认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就是贯穿于地点和空间当中的辩证运动,人和地点以及人和空间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关系。空间被限定范围,并被人性化为地点。地点相对空间来说具有了安全和行为价值的中心功能。人所生活的地点就是价值的中心,但是地点需要空间来支撑。在空旷的空间中,人会渴望得到地点的安全感,在封闭私密的地点则可能会渴望空间的空旷感。一个身心健全的人更希望得到自由和限制感,地点是限制的,而空间则是开放的。一个坚定而又具有完整人格的人需要的是一个动与静、变化和稳定相结合的地点(Tuan, 1986)。因此,地点和空间之间相互交替,持续变化着,并因个性和文化的差异而变动。段义孚认为,“要想创造好的、丰富的生活经验,那就不能局限于地点的直接经验”。美好的生活需要有个性化地点的出现,需要运用丰富的经历来充实地点,要能既体会到地点的稳定感,又能够享受到地点的自由和变化。无论是稳定还是自由和变化,对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在向往空间之前,我们要先获得一个地点的生存感和稳定感。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喜不喜欢自由,一般都不会拒绝成长。对一个正在成长的人来说,创造一个有价值的生活中心是成长的基本标志,也是内心世界的无限延伸,否则失落的灵魂会经常徘徊于家和社会、地点与空间之间。除此之外,段义孚还认为,地点精神和空间自由是一种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整体,空间的自由建构离不开地点的安全感、私密感和存在感。相反,由于家的存在以及地点的局限,人们向往更加自由的空间,想去追求、去冒险、去探索,地点的存在促进人对自由空间的追索。同时,对于大部分冒险者、开拓者来说,自由空间是其目标,但是家或地点则是他们必需的安全基地。从行为认知上来说,正是由于我们拥有家(地点)的存在感,我们才向往那些更具有异地荒凉特征的空间(Tuan, 1993)。

段义孚认为,一个健康成长的人应该清楚空间和地点之间的关系,并倡导通过教育培养的方式来启发人了解地点和空间的区别(Tuan, 1991)。比如,通过家的教育,人们可以更为清晰地意识到需要设置家和外界的界限,这样才能获得空间自由感。合格的人性应该在社区、家、街区或家乡等存在的空间中形成。即使是一个逃避约束的人,其在空间中自由探索的目的最终也是创建自己的生活范式,最终依然是创建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参见(宋秀葵,2011)对段义孚地点生态思想的详细阐释。。因此,段义孚认为,地点和空间其实并没有严格的界限,而是相互转化、相互包含的关系,自由的空间中会存在地点,如登山爱好者在冰川中安营扎地,所创建的营地虽然是家外之家,但是相对于空旷的冰天雪地,营地被包含在自由的空间中,并形成一种短暂的地点亲切感之美。

二 爱德华·拉尔夫的地点观

(一)关于地点的阐述

爱德华·拉尔夫在《地点与无地点性》一书中认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地点既非独立的经验,亦非可以用地点或外表的简单描述所能定义清楚的个体,而是在场景的明暗度、地景、仪典、日常生活、他人、个人经验、对家的操心挂念,以及与其他地点的关系中被感觉到美国地理学者苏珊·汉森在其《改变世界的十大地理思想》一书中认为,“地点感”思想是改变世界的十大地理思想之一,书中对爱德华·拉尔夫的地点观进行了论述。参见(苏珊·汉森著,肖平等译,2009)。。谈到时间与地点的关系,拉尔夫认为,虽然地点具有一种无形的性质,且依时间而变,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但要紧的是地点有一个物理的、可见的形式——地景。就好像每个人自小至老表现出来的个性与独特性,哪怕经历了许多外在变化,特殊地点的同一性仍能维持,因而有一种内在的、隐藏的力量。地点经过时间而改变的特质,当然与建筑物及其地景的改变有关,也与我们态度的改变有关,而且在一段长时间的离开之后形成,似乎含有一种戏剧性。换言之,地点特质的持续性,明显地与我们经验的改变和自然的改变两者有关,而增强了对那些地点的联想及附属的感觉。再者,“时间常是我们地点经验的一部分,而这些经验必定和流动性与连续性有密切关系。地点自身是 ‘过去的经验、事件’和 ‘未来的希望’的当前表现。不过,地点的本质并不在于永恒性或穿越时间的连续性”。当谈到人类群体与地点的关系时,拉尔夫提到:“人们就是他们的地点,而地点就是它们的人们,它们虽然在概念上是容易分开的,在经验上则否。在这样的脉络中,地点是 ‘公共的’——透过一般经验,并融入一般象征意义中,它们被创造出来且得到了解。”关于个人经验与地点的关系,他又进一步提到:“梦境与记忆的地点,提供了有意义的个人经验。地点的直接经验可以是相当深奥的,它可以是一种突然出神的经验,或是一种缓慢温和地成长的融入,重要的是,这个地点的意义是属于自己的唯一性和私人性,因为它是你的特殊经验。”“在我们对于地点的公共和私人经验中,常有一种亲密情感,这种亲密发生在这个特殊的地点当中,认知和被认知的一部分,它是组成我们在地点中的情感根源。去紧系于地点且深系于它们,乃是一种重要的人类需求。”这种需求乃是扎根于一地的需求。“在地点中,我们是面对世界的起点,而且让个人在事物秩序中,稳固地掌握自己的位置,对某些特殊地点形成具有价值和精神意义的中心,以及心理上的爱慕情怀。”因此,拥有一个家就意味着要去定居:“家是个人,也是社会成员的同一性基础,是存有的、居住的空间。家不是你曾经居住过的房子,不是某种可以随意变化的空间,或者可以相互交换的事物,而是一个不可取代的具有价值意义的中心。”爱德华·拉尔夫在对家的地点观阐释上与段义孚的观点具有一致性。但是,我们要记得,对于饱受家务操劳与婚姻暴力的女性而言,家却不是这么亲密美妙的存有地点,而是痛苦的深渊,这或许正是拉尔夫所谓的“地点的苦闷”,即“乏味痛苦感也常是地点的一部分,而且任何承诺必须包含一种束缚的接受。我们的地点经验,特别是有关家的经验是辩证的,在想要留下和又希望逃脱之间达到平衡点”从拉尔夫的观点来看,人在某些生活地点,如果遭受过不愉快的事情,或者某些地点缺乏生机和未来的话,那么存在该地点中的人就会很容易产生“地点的苦闷”。

拉尔夫还认为,地点的本质并非来自其位置,也不是来自其服务的功能,亦非来自居住其中的社群,或是肤浅俗世的经验,地点的本质主要在于,将地点定义为人类存在之奥秘中心的,无自我意识的意向性(unself-conscious intentionality)。地点是被意向定义的对象,或是事物群体的脉络背景,它们自己可以成为意向的对象。拉尔夫还以拉斯维加斯为例指出:“拉斯维加斯的主干道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地理和历史片段的融合(被重新设计和组合过的空间)。它是一个由其他地点和其他时代所组成的空间;它是一个真实的和人造的事物,是一个容易相互变换的迷人的地点;它是一个梦幻空间,用来接纳通过暴富而产生的无限自由。拉斯维加斯的设计者并没有被误导,他们创造了现在每年吸引2300万游客的地点。来此地的游客也没有被迷惑,他们知道所有的这些都是虚构的;他们来是因为他们喜欢拉斯维加斯。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地理学家,同意还是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并不太重要。真正的问题是获得一些批评的理解:这里正在发生什么,或换一句话,去认识这个地点。”参见美国地理学者苏珊·汉森在其《改变世界的十大地理思想》一书中对爱德华·拉尔夫的地点观的论述(肖平等译,2009)。

(二)关于地点感的阐述

拉尔夫认为,地点感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生来就具有的一种基本能力,将我们与世界联系了起来。它是我们所有环境经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之所以能够建立一种有关环境、经济和政治的抽象论点,是因为我们首先身在某个地点。但除此之外,地点感的塑造还是一种后天学到的关键环境意识,这种环境意识可以用来掌握世界看起来像什么、如何变化等知识。在整个地理学史中,地理学家将地点感作为一种能力来进行反思,作为一种技巧来发展(Relph,1987)。拉尔夫还认为:“并不只是地理学家已经注意到了地点感,建筑师、心理学家、艺术家、文学批评家、诗人甚至经济学家都考虑过它的各个方面。他们的大多数可能使人们相信地点感是永恒的好,地点感的加强只可能使人工环境更美丽、我们生活更美好和社区更公正。尤其对地理学家而言,地点装载了他们所有希望、成就、雄心甚至生活恐惧的人文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将地点感看成把我们每一个人与环境联系起来的脉络,一种根据地点特性理解地点的学术方式。”拉尔夫认为:“地点感是一种强烈的、通常是积极地将我们与世界联系起来的能力,但是,它也能够变成有害的和摧毁性的。作为一种教学技巧,地点感总是既要理解地点好的一面,又要理解地点坏的一面。地理学家在两千多年前首先记述了这种技巧,当时就认为它很重要,如果我们要认识20世纪晚期令人迷惑的地理学,它现在就是不可或缺的了。”

(三)完美地点感的消失

拉尔夫认为,完美地点感的年代并非固定在历史里。对某些人来说,如社会精神病学家埃里克·沃特尔(Eric Walter),当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重叠时,年代是古典的。他引述亚历山大(Alexander, 1987)的意见,无论在什么地点,爱、关心和耐性都是与环境相适应的,人类和人类生活的具体真实性能够在地点的结构中发现其位置。拉尔夫还论述了为什么旧的地点好过新建设的地点。他认为,使用当地原材料以及按当地传统建造起来的建筑物已经被深深地打上了本土语言和民族特色的烙印,使之发扬光大;社会价值观、技术和环境的和谐性影响力很大,这是一种用承载当地传统、精神的古代语言来表达的和谐性。地点感的确是一种巨大的、积极的力量。拉尔夫还论述了无地点性的特征,他举了一个乡村发展的案例。在南威尔士有一个能够俯视瓦伊谷地的乡村——几乎不能说是乡村,而是像散居的房子。这里直到20世纪中叶才有自来水和电。部分是因为落后,这是一个强烈独立的社区;每一个人都相互认识,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没到过几英里之外的地点。面对困境(如冬天里道路被大雪封锁几周),这个乡村拥有非凡的抵抗力。要不是所有这些可取之处,这里不是一个特别舒服和方便的生活之地,在20世纪70年代,当乡村生活对城里的中产阶级产生吸引力后,许多当地居民赶快抓住机会卖掉他们的财产搬到附近镇里。他们潮湿的小村舍整个地被新来者翻新,或者被具有郊区人行道和路灯的整齐划一的大房子所替代。新居民每天定期去很远的地点上班(有些去100英里以外的伦敦),在佛罗里达或土耳其度假,他们复活了濒临死亡的传统节日,创造了新的社区生活。一个老式的酒馆变成了法式餐厅,客人中包括好莱坞影星。村子仍位于原来的位置,但是它完全是一个不同的地点了。在拉尔夫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现代主义思潮已经深刻地改变了地点的外貌和含义,地点(特殊性)和世界(普遍性)之间的平衡已经发生转移,同一性开始超过地理差异参见美国地理学者苏珊·汉森在其《改变世界的十大地理思想》一书中对爱德华·拉尔夫的地点观的论述(肖平等译,2009)。

三 诺伯格·舒尔兹的地点观

诺伯格·舒尔兹深受海德格尔思想的影响,在其著作《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Genius Loci: Towards a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 1979)一书中认为,建筑是赋予一个人“存在的立足点”的事物。他探究“地点”的重点在于建筑精神上的意涵,而非实用的层面。地点有其精神,而建筑就是地点精神的形象化、具体化,建筑师的任务在于创造有意义的地点,帮助人定居。关于地点的界定,舒尔兹指出:“地点不仅是抽象的区位,还是由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等不同物象所组成的一个整体。这些物的总和决定了一种 ‘环境特性’,亦即地点的本质。一般而言,地点都会具有一种特性或 ‘气氛’。”

“人与地点或与自然空间产生关系,有三种主要的方式。首先,人要使自然结构更精确,亦即人想将自己对于自然的了解加以形象化,表达其所存在的立足点。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人建造了其所见的一切。其次,人必须对既有的情境加以补充,补足其所欠缺的东西。最后,人必须将其对自然(包含本身)的理解象征化。象征化意味着一种经验的意义被转换为另一种媒介。”

关于地点精神,舒尔兹认为:“根据古罗马人的信仰,每一种独立的本体都有自己的灵魂,守护神灵。这种灵魂赋予人和地点生命,自生至死伴随人和地点,同时决定了它们的特性和本质。当人定居下来,一方面他置身于空间中,同时也暴露于某种环境特性中。这两种相关的精神(即空间与特性),可以称为 ‘方向感’和 ‘认同感’。要想获得一个存在的立足点,人必须要有辨别方向的能力,他必须晓得身置何处。而且他同时得在环境中认同自己,也就是说,他必须晓得他和某个地点是怎样的关系。”“人类的认同必须以地点的认同为前提。认同感和方向感是人类‘在世存有’的主要观点。因此,认同感是归属感的基础,方向感的功能在于使人成为人间过客,是自然中的一部分。”

再者,“任何客体的意义在于它与其他客体间的关系,换言之,意义在于客体所集结为何物。物之所以为物,是其本身的集结使然。结构则暗示着一种系统关系所具有的造型特质。因此,结构与意义是同一整体中的观点。一般而言,意义是一种精神的函数,取决于认同感,同时暗示一种归属感。因此构成了住所的基础”。

四 艾伦·普瑞德的地点观

1983年,艾伦·普瑞德(Pred)撰写了文章《结构历程和地点:地点感和感觉结构的形成过程》(Structuration and Place: On the Becoming of Sense of Place and Structure of Feeling),提出了“结构历程”的观点。结合吉登斯的结构历程理论(structuration theory)参见(Giddens, 1981)中的论述。、时间地理学的“日常路径—生命路径”(daily path-life path)和“计划”(project)概念时间地理学,以时间和空间两个层面来分析人类活动的时空行为。在时间地理学中,强调每一个人都有目标(goal),为完成目标,人们必定设立计划(project),此计划是指在一个限制环境中,某时、某地所必须进行的一连串活动。参见(Parkes, Don, and Nigel Thrift, 1980)。以及雷蒙·威廉斯的感觉结构(structure of feeling)概念参见(Raymond Williams, 1979)中的论述。,来重新思考地点感的构成,探讨地点感与感觉结构的形成过程。艾伦·普瑞德对传统的地点感研究提出了批判,认为传统地点感研究在方法论上是折中的,并经常采用蒙昧主义者的用词,大部分和地点感相关的著作,常因全体否定或未能适当处理和地点脉络之间的关系而受到影响。他认为历史进程、社会脉络或个人一生的生活轨迹等都是地点感理论的基础。因此,地点感经常被视为自由漂浮的现象,既不会受到历史特殊权力关系的影响,也不会受被社会、经济所限制的行动和思想的影响。

艾伦·普瑞德借用雷蒙德·威廉姆斯的“感觉结构”雷蒙德·威廉姆斯认为,我们说的是冲动、抑制、总体品质(tone)中极具特性的元素,尤其是意识的情感因素和关系,但并不是与思想相对的感觉,而是被感觉到的思想和作为思想的感觉(thought as felt and feeling as thought),即一种实践意识的当下类型,这种类型存在于活生生的且相互关联的连贯整体之中。因此我们把这些元素定义为一种“结构”,就像一种元素集合(set)一样,有着具体的内在联系,既相互联结又充满张力。参见(Raymond Williams, 1979)。概念指出,人的感觉结构会和某一地点所承载的世代与阶级关系相关联,是人对某一地点品质的一种感知,形成于人们日常生活路径体验与制度性的工作计划中,经过缓慢的经验累积和相互作用而形成。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主体行动与结构性的制度相互辩证,构成结构化的历程。

五 朵琳·玛西的地点观

朵琳·玛西(Doreen Massey)在《权力几何学与进步的地点感》(Power-geometry and a Progressive Sense of Place, 1994)一文中批判了人文地理学的地点感,但采取了和艾伦·普瑞德的时间地理学和感觉结构论不同的途径,转而以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明确地提出“权力、认同和地点感的问题意识”,并且将其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中去分析,进而重新界定“地点是什么”。朵琳·玛西批判传统地点观过于狭隘,而未能回应当今全球化(global)与在地化(local)发展的主题,她提出以“进展式的地点感”(progressive sense of place)概念来取代旧有的、具有单一本质、边界较为僵固的地点概念。同时,玛西也批判了大卫·哈维的“时空压缩观念”“时空压缩”是美国著名新马克思主义者戴维·哈维在其《后现代的状况》(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一书里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使用这一概念是试图表明:“资本主义的历史具有在生活步伐方面加速的特征,而同时又克服了空间上的各种障碍,以至于世界有时显得是内在地朝着我们崩溃了。”参见(Harvey, 1990)。,认为他没有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所经历的时空压缩经验的差异性。她认为时空压缩的权力几何学根植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与个人,以不一样的方式处于各种流动的空间关系中。这不仅涉及谁移动和谁不移动的问题,也涉及与流动或移动相关的权力空间问题。移动能力和对移动能力的控制,都反映且巩固了空间的权力。玛西提出的“进展式的地点感”认为:地点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亦即形式是过程;地点不必有框限;地点没有单一独特的认同;地点的特殊性不断地被再生产,但是这种特殊性并非源自某种长远、内在化的历史。地点的特殊性源自下列事实:每个地点都是更为广大与较为在地的社会关系的独特混合的焦点。因此,这些关系经过融合就会产生出与其他地点不同的效果。朵琳·玛西还认为,我们需要的是对于在地的全球感受(a global sense of the local),或对于地点的全球感受。

六 凯文·林奇的地点观

凯文·林奇在谈论地点感时,经常会以视觉的词语来表现。一个地点是否具有可意象性(imagability)、明晰性或易读性(legibility)乃是地点感的重要判别标准,而这些都属于视觉层面。凯文·林奇在其著作《城市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1960)中讨论了地点感的视觉架构。凯文·林奇认为,“城市的环境要使人一目了然,才能分门别类……虽然清晰明了是美丽城市的唯一特色,可是一谈到环境,那城市尺度的大小、时间和错综复杂的关联,又占了重要的地位。我们不能把城市看作一件物品,必须要顾及市民的切身意见”,又谈道,“只有一个生动而有组织的现实城市景物,才能产生鲜明意象,才能担任富有社会性的任务。它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进行沟通联系的元素符号,也是集体记忆所共同尊崇的目标……凡是内心里保存着一个良好的环境意象的人,一定会获得情绪上的安全感”。因此,一个能够让人容易辨认(方位与所在)、产生熟悉感的城市空间,才是好的生活环境,反之,让人觉得迷惑甚至恐惧的城市,则是不好的环境。至于我们如何辨认城市,凯文·林奇提出了用五种元素进行识别的方法,即用道路(path)、边界(edge)、节点(node)、区域(district)与标志物(land mark)来作为观察和记录城市意象的依据(见图2-2)。

图2-2 凯文·林奇的地点意象构成

资料来源:参见(王建国,2009)。

所谓道路,就是指各种通道,包括街道、人行道、运河、铁路等。所谓边界,是指一种线型要素,是两个面(或者不同领域)的边界,这种边缘或多或少是种阻碍,如海岸、围墙、开发区的边缘,或是分割性、隔离性的铁道和高速道路等。所谓节点,是指交通必经之地,通道密集的中心点,或是结构之间的转换点。所谓节点,就是集合的地点,有时是核心,如广场。所谓区域,是指城市里中型至大型的空间,被认为有两个维度的伸展,观察者可以进入“其中”,并且拥有某种共同而可以辨识的性质。标志物通常可以从远处看到,如太阳、高楼、高山等。凯文·林奇的这五种地点意象元素可以看成空间形式、功能与意义的三种组合,带有空间价值判断和功能属性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