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梅州香花仪式与原住民文化
香花仪式似一股激流从外乡涌入梅州这个相对封闭的文化洼地,与这里的客家文化不断浸润交融。但是,在积水成潭逐渐形成的梅州香花仪式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文化源泉,这就是当地原有的历史悠久的传统信仰。
客家文化除发端中原外,同时也受到南方百越(属壮侗语族)与畲瑶(属苗瑶语族)民族文化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他们互相影响、互相吸收、互相同化,存在着密不可分的相互关联。客家学奠基人罗香林早在他1933年出版的《客家研究导论》中就指出:“客家初到闽粤赣的时候不能不与畲民相互接触,接触已多,就想不予他们互相混化,亦事势所不许。”客家文化包容了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使得客家文化得以凸显其别具一格的多元文化特征。
与梅州香花仪式相关的客家人的丧祭习俗中,有一些就是源于这两个少数民族的传统信仰。如,客家地区有“买水”沐尸的风俗,即亲人亡故,子孙在河边烧纸钱,将铜币投入河中,用瓦罐取水沐尸。此风俗源于越人族属、史称壮族先人的“西原蛮”的传统信仰。清人温仲和,在光绪《嘉应州志·礼俗志》中载:
既,用侍者一人竹筐挂灯,盛香蜡告于河神,主人以下跣笠哭从,投铜钱三枚,以新瓦罐汲水而归,曰买水。……谨案,此僮俗也。……吾州向无僮僚,不知何从染此。抑岂草昧之初,僮人居五岭之表者辗转流入耶?今不可考矣。
另外,在客家地区普遍实行二次葬,此风俗源于畲瑶洗骨葬。“捡骨葬”的风俗,在闽南地区、客家地区、粤人地区都很盛行,其要点是“每至大寒前后,携锄执篓,齐诣坟头,自行开视,如骨少好,则仍安原所,否则检骨瓦婴,挑往他处。明岁此时,又再开看”。因为重在捡骨再葬,所以“有数十年不葬者”。“始葬者不必择地,候五、六年或七、八年后,乃发圹启棺,捡取骸骨贮之罐中而改葬焉”。因其葬至少二次,又名“二次葬”;捡骨改葬时须用布把骨殖擦干净,称为洗骸,故又称“洗骨葬”。笔者还特别了解到,在当代,香花僧(斋嫲)有时也会应其子女的邀请,为亡故的旅居华侨,在其祖屋或祠堂中举行二次葬的香花仪式。二次葬与“买水”沐尸都与中原人的丧葬习俗相悖,因此,这应该是客家丧祭习俗受越人和畲族人影响最为显著的两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