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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隋代俚人铸大鼓
隋朝灭亡不久,唐太宗就组织编修了《隋书》。《隋书》记载隋代三十八年的历史。其中《地理志》记载了岭南各族“铸铜为大鼓”、鸣鼓集众的习俗:
自岭已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疠,人尤夭折。南海、交趾各一都会也,并所处近海,多犀象、玳瑁、珠玑、奇异珍玮。故商贾至者,多取富焉。其人性并轻悍易与逆节,椎结箕踞乃其旧风。其俚人则质直尚信,诸蛮则勇敢自立,皆重贿轻死,唯富为雄。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刻木为符契,言誓则至死不改,父子别业,父贫乃有质身于子。诸獠皆然,并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来者有豪富子女,则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鼓,竞乃留遗主人,名为铜鼓钗。俗好相杀,多构仇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本之旧事,尉佗于汉自称蛮夷大酋长老夫臣,故俚人犹呼其所尊为倒老也,言讹,故又称都老云。
所记录的庆贺铜鼓铸成的仪式和《广州记》记载的完全相同。不同的是,这些铜鼓有特殊的号令作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而拥有铜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可见铜鼓已成为权力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