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俄关系不断跃上新台阶的进程
1991年底苏联发生剧变的一个直接结果是苏联解体,新独立的俄罗斯成了苏联的继承国。当时国际舆论纷纷揣测,一个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与一个放弃共产主义的俄罗斯,由于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的不同,会导致两国关系的停滞、倒退与曲折。但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两国关系不仅没有出现倒退,并且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中俄关系不断升级,不断地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2~1993年):实现中苏关系向中俄关系的平稳过渡,并发展到相互视对方为友好国家。
20世纪80年代末,不论是国际形势还是中苏两国国内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两国都希望结束长期对抗的不正常局面,着手改善两国关系。1989年5月戈尔巴乔夫访华,在北京与邓小平同志举行的两国最高级会晤标志着中苏关系正常化。邓小平与戈尔巴乔夫会谈时提出“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从而使两国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
1991年底苏联解体后,中国派出政府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并与俄罗斯就中俄两国关系达成协议:中国承认俄罗斯是苏联的继承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双方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两国关系的基础。1992年1月31日,中国总理李鹏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在纽约参加联合国安理会最高级会议期间举行了会晤,双方就发展两国之间的睦邻与合作关系取得一致看法。
俄罗斯独立执政之初推行的亲西方政策既不成功也不现实。直到1992年10月,叶利钦在外交部部务会议上的讲话,发出了俄罗斯外交政策需要进行调整的信号。他意识到,俄罗斯为了改革、振兴经济与安全利益,决定了它不只需要西方,也需要东方,俄罗斯外交政策应是丰富多彩与全方位的。在此背景下,1992年的12月,叶利钦总统出访中国。这是中俄两国首脑在北京举行首次会晤,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声明明确提出,要把两国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第一次提出,中俄两国互视为友好国家;双方以和平共处等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为则发展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双方强调,各国人民自由选择其国内发展道路的权利应得到尊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应妨碍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双方确认,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国之间的一切争端,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不同第三国联合反对对方或损害对方的利益,等等。双方还签订了有关经贸、科技与文化等领域进行合作的24个协定与文件。
苏联解体后的短时间内,中俄实现了中苏关系到中俄关系的平稳过渡,并发展到相互视对方为友好国家。
第二阶段(1994~1995年):从面向21世纪的战略高度出发,着手构建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
1993年末,北约就开始酝酿东扩的计划。俄罗斯意识到,这样会使苏联解体后独立的俄罗斯已恶化的战略环境进一步恶化。同时,俄罗斯在调整外交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恢复大国地位,确保势力范围”。在此情况下,俄罗斯必须在继续发展与西方关系的同时,努力与世界其他地区性大国构建伙伴关系。俄罗斯不少人士提出,同欧洲、美国和亚洲这三个主要地区的关系保持战略平衡符合俄罗斯的利益,要求把俄罗斯与中国的关系提高到与西方关系同等水平上。在上述情况下,1994年1月,叶利钦总统致函江泽民主席,提出了俄中两国建立“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中方的积极响应。同年5月27日,江泽民主席在会见来访的俄总理切尔诺梅尔金时说:“今年初叶利钦总统在给我的信中,主张把我们两国的关系提高到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水平,这同中国方面关于建立两国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的思想完全一致。我也认为,应当着眼于21世纪,从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和处理中俄关系。”1994年9月,江泽民主席正式访俄,同叶利钦总统签署了旨在进一步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中俄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两国已具有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既不对抗,又不结盟,也不针对第三国的关系。双方还签署了《中俄两国首脑关于不将本国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中俄国界西段协定》。这样,中俄两国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一般的友好关系发展到建设性伙伴关系。当时俄罗斯外长科济列夫把中俄之间的建设性伙伴关系概括为三个内容:一是加强两国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安全,即相互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而且在相互关系中不使用任何形式的武力;二是从质量上增强经贸合作;三是在国际舞台上更加密切地协调行为,因为,不论俄罗斯还是中国都不希望建立单极世界。
第三阶段(从1996年开始):建立与发展平等与信任和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1996年4月24日,叶利钦总统在第二次访华的专机上,对双方事先拟定好的中俄两国性质的表述做出重大修改,把“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修改为“平等与信任和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得到中方积极回应。有关中俄关系的这一新的定性,标志着中俄关系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4月25日签署的《中俄联合声明》中一开头就写道:双方“宣布决心发展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里的“战略伙伴关系”大致包括以下内涵:
一是这种关系从作用的时间来讲,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从作用范围来讲,具有全局性与全球性的特点;
二是在两国保持各自外交独立性的同时,在双方看法一致的问题与领域要进行外交合作;
三是在两国的对外战略中,把对方的价值不只局限于双边关系的范围内,而是从国际格局的大范围来看待对方,把这种关系视为构建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和世界多极化发展的推动力。
以上简单分析说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中俄关系上了三个台阶:从“互视为友好国家”上升为“建设性伙伴关系”,一直到建立“平等与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此期间,中俄双方遵循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原则与精神,在各个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两国最高层交往的制度化、机制化;解决了大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在边境地区建立信任措施与实行裁军;联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加强国际事务中的协调;扩大经贸合作等。这些都有利于政治互信的增强。
第四阶段:不断充实与进一步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1世纪初开始至今,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建立起来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与新的发展。这一时期,对于中国来说,大国关系、周边关系、发展中国家关系与多国关系,构成了我国国际战略态势的全局。俄罗斯既是大国又是我国的最大周边邻国,因此,发展对俄关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本国策,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俄罗斯来说,普京执政后,从言论到实际,都强调俄中两国在国际政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两国在国际事务的合作方面观点一致,中国在俄罗斯对外政策的地位不断提升。在上述背景下,进入21世纪以来,中俄两国在充实与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7月16日,两国元首签订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同日在发表的《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中,谈到该条约的意义时指出:它“是两国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条约作为指导新世纪中俄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概括了中俄关系的主要原则、精神和成果,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中俄元首坚信,以条约为坚实基础,中俄关系在本世纪里必将达到新的更高水平。”有人评价说,该条约是指导中俄关系的“宪法”。
这次习近平访俄签署的《联合声明》,强调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全方位的,并特别指出:“在涉及对方主权、领土完整、安全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十分明显,这些重要内容,又使得中俄关系跃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这里顺便说一下,有关中俄新型大国关系的提法,我认为不能用它来定性当今的中俄关系,这样就降低了当今中俄关系的水平。中俄“平等与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融入了新型大国关系的内容,新型大国关系更多的是中国用来与美国等西方大国发展关系讲的。这次中俄《联合声明》是这样讲的:双方基于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基于对世界和平和人类未来的历史责任感,呼吁世界各国在处理国家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如提出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等。这说明,新型大国关系并不是用来定性中俄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