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应用重点之一。《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突出强调了要建设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资源,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大力推动信息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利用。规划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对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政务信息资源是政务部门在履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责过程中采集、加工、使用和生成的信息资源,以及由政务部门投资建设或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由于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特殊性要求,政务信息资源具有与其他类型的信息资源不同的范畴和特性。
政务信息资源既是政务活动本身所依赖的资源,也是对政务活动实施管理的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是指政府部门为实现管理职能,实现并放大信息的资源价值而进行的规划、组织、配置、监督、控制和协调活动。
一 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政务信息资源建设需要政务部门分工负责、整体协调,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将建立高质量的信息资源纳入政府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中,并在政务信息资源建设重点工作领域、规划指导、规范程序标准等方面加强管理组织力度,为提供高质量信息资源和促进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提供支撑。
(一)政务信息资源的基本范畴
政务信息资源的基本范畴需要与政府职能定位和社会治理目标相一致,政务信息资源的基本范畴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基础信息资源。包括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国家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信息。二是宏观调控信息资源。包括宏观经济、财政、土地、投资、工业经济、科技创新、现代农业、服务业等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的信息。三是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包括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流动人口、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管等围绕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的信息。四是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包括劳动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的信息。
(二)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
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关系着政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关系着信息资源的价值水平以及基于所提供信息作出决策的科学程度,确保信息资源来源可靠、内容准确、利用便利,是党和国家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也是方面群众、服务群众的必然要求。①准确性要求。准确性是指信息内容与其反映的对象和过程相一致的要求。准确性要求更新信息与反映对象保持一致,复制信息与母本信息保持一致,不同载体的相同内容信息保持一致,不同用户间相同内容的信息保持一致,同一对象不同属性信息具有完整性。②可靠性要求。即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安全、可恢复,防止对信息的伪造、篡改、误改的管理要求。可靠性要求信息的元数据记录齐全,工作流程有完善的控制,信息管理权限具体明确,加密、数字签名、认证等安全措施全面可靠,信息不被损毁、破坏,并具有可恢复性。③可用性要求。指政务信息资源可以被合法的用户无障碍地处理和使用。可用性要求对政务信息资源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系统化的组织,政务信息资源能够被合法用户无障碍地获取、读取、交换和使用。
(三)基础信息资源建设
基础信息资源是反映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的基本性和原始性的信息,是政府及其职能机构、社会公众了解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资源状况的重要资源条件,是政府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其他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来源和基础。基础信息资源的价值特征,决定了基础信息资源不能仅仅依据局部的需要来进行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合理规划需要建设的基础信息资源的种类,完善不同种类基础信息资源的内容、结构和形式的体系,确立动态更新维护的制度机制,形成信息采集、信息质量的具体标准和工作程序,并通过扩展应用领域、应用方式和应用深度,不断丰富基础信息资源的资源基础。
(四)宏观调控信息资源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政府宏观调控的任务也愈加繁重,政府对政务信息资源的依赖度也在不断增加。在宏观经济管理、财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投资管理、工业经济管理、科技创新管理、贸易管理、商品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现代农业、服务业管理等经济管理领域,改革的矛盾和压力始终存在,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日益提高,宏观调控的任务日益繁难,面对国内国际市场变化莫测的局面需要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围绕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求,讲求依据信息决策,依据信息行政,依据信息监督,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是基本的选择。围绕着政府管理的中心任务,进行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依据信息资源履行职能,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政府要做好优化资源配置工作,既要重视政府宏观决策层的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需要,也要给政府基层的经济管理部门以充分的信息资源支持。围绕着各个经济管理主题,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的作用,有力支持政府处理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
(五)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建设
我国社会正处在关键的转型期,社会经济结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在不断取得社会进步的同时,一些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社会管理类信息资源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管理信息资源涉及的信息内容专业性强,涉及的公共利益复杂广泛,涉及的社会问题具有敏感性,社会管理信息的关注度高。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建设要强调信息公开与资源建设并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建设要积极配合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信息资源建设,填补社会管理内容、方式和方法上的空白,扩展社会管理网络,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深化社会管理内容和方式,提高既有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建设要强调内部信息建设与外部信息建设并重,特别要重视采集、管理和利用社会相关领域的信息资源,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六)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设
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产物,也是政府改善民生,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的包容性和个性化的基本资源条件。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涉及面广、类型多、数量大,不同服务职能的信息之间相关度高、依存度高,因此,数据重复采集问题突出,无用、无效甚至错误数据大量存在,成为建设高质量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主要障碍,严重影响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效。因此,应以开展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契机,做好信息资源建设规划,明确采集分工,规范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调整利益关系,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价值,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切实需要。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应用度高、动态变化大、内容分布广泛、载体形式复杂多样,因此,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建设不仅要做好“一次资源”建设,还要做好“二次资源”,甚至“三次资源”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推进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中蕴含的价值,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强化公共服务政策的决策能力。
二 政务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对象不仅仅是信息内容和载体,还包括使信息产生价值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通过科学有效的规划、组织、监督、指挥、控制和协调,使信息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实现信息资源效用最大化。政务信息资源既作为政务活动本身所依赖的资源,也作为对政务活动实施管理的资源。通过对这种政务信息资源的配置和运作,特别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对其他管理资源(人、财、物、时间等)效用的放大作用,实现宏观(社会管理、国家管理)、中观(地区、行业、专业管理等)、微观(特定机构管理)意义上的管理目标。
(一)政务信息资源规划
政务信息资源规划是通过政策、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确立政务信息资源组织、运行、配置和利用的机制。确立目标、安排任务时序、识别环境、调度资源、应用工具等均为规划的要素。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内容和范围的确定,加工、整序和整合工作,分级分类管理的设计,交换、共享及业务协同的准备工作,提供利用工具的计划和设计,资产化管理体系建设等都是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目前,不同层级、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各自为政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信息资源重复采集、漏采集、数据异构、共享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的统筹,开展由上而下、全方位、多层次的规划。
(二)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产,使其保值、增值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因此应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的登记管理制度。可以参照政府对其他资源管理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制度。除了各个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信息资产范围界定、登记注册、价值评估、资产核定、资产保值增值计算、资产注销等相关方面建设工作以外,要积极探索覆盖政府整体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制度。
(三)政务信息资源梳理
政务信息资源的内容层次多、职能属性强,具有涉密性和隐私性,需求具有综合性、模糊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必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应当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标准框架和梳理程序标准,推动各级各类政府机构尽快根据科学分级分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信息资源进行必要的级别层次划分和类别划分,以使不同性质、不同价值、不同涉密程度、不同载体形式、不同利用范围、不同质量、不同用途的信息资源得以分门别类的处置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分门别类地对政务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甚至放大信息资源的价值。
(四)政务信息资源质量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但归结起来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另一个是政务信息资源本身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的管理包括科学的规划、严密的制度、合理的程序、明确的责任。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管理包括信息内容和形式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的贯彻落实。应注重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制度、程序和标准规范,整合政务信息资源的分散要素,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的约束管制、指导教育、预测激励、协调控制的作用,通过制度规范来明确各种关系,建立稳定的秩序。为避免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中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制定一系列从上而下、覆盖各个领域、具体细致的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程序和工作标准。
(五)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活动
指围绕部门实现管理职能,以开发利用政务信息资源价值为中心内容而进行的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基本内容包括:①政务信息资源的建设规划。指以政府工作目标和职能需要为指针,以政务信息资源为对象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计划和设计活动。明确管理职能、管理原则、管理措施、管理平台、资源条件和资源服务方式。以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目的,以信息为对象,明确信息的形式和概念、外在特征和内容特征,在信息形式和信息语义两个层面,进行整体的、系统的结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②政务信息资源的组织工作。指对政务信息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的组织。将分散的、带有职能特征的政务信息,转化为可共享的、有序化的政务信息资源。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按政府职能的利用需要梳理和整合政务信息资源,为有效开发利用提供条件。③政务信息资源的配置。要根据效率优先原则,合理分配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到各个用户单位的过程。资源配置是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④政务信息资源的监督、控制和协调。指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 政务信息资源的制度建设
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是包括政务信息的特性特征、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决策制定的依据标准等在内的系统工程。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能力,是新背景、新时代、新挑战下我国政府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贯彻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政府部门需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管理方式创新、推动机构职能转变、引导决策参与四个方面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能力,要有一套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作为保障。政府机构内部信息资源管理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由相对固定的管理组织机构予以实施;政府机构外部的信息交换和服务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一)政务信息资源准确性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来源多而复杂,信息的重复、缺失和虚假等现象也客观存在。为了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要在政府体系内建立政务信息的“全程管理机制”。“全程管理机制”不仅要对政务信息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控制,还要对保证信息准确的各项环节、要素进行管理控制。制定针对政务信息全过程的管理规范,从信息制作到信息使用,再到信息存储,做到信息来源明确、动态更新及时且责任清晰、利用发布管理措施到位;同时,通过元数据管理、权限管理、变更管理等管理制度、措施,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二)政务信息资源可靠性管理
数字形式的政务信息相对于纸质文件更容易被篡改、窃取、转载、传播以及泄密,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政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可靠性管理,建立授权信息使用制度,控制对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权限,并把政务信息资源可靠性管理纳入“全程管理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可靠性管理措施的系统性。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系统针对人为破坏的可靠性、因应灾害的抗毁性,加强信息防篡改和可恢复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可靠。
(三)政务信息资源可用性管理
政务信息资源的可用性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授权用户根据自己的使用目的提出要求,具有多样化的应用诉求,包括对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适用性、完整性要求。另一种是针对政务信息系统而言,指系统对信息资源访问的可持续性保障和信息获取的稳定性保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可用性管理,要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控制机制,包括政务信息互操作管理框架建设、登记管理制度建设、交换体系与目录体系标准建设等,扩展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范围。
(四)主要的制度建设内容
信息资源采集、分类、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元数据标准、登记管理制度,标识编码申请、分配制度,储存管理制度;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发布管理制度,包括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服务价格确定、结算和监督制度,政府机构信息主管和组织机构设置制度;政务信息公开法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中有关信息交换、共享的实施细则,有关信息资源知识产权规定等。
1.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要加大对政务信息资源及其各类数据库的管理维护的投入,保证在组织上、制度上和资源上对信息资源的生成、保存、处置和利用等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的备份管理体系,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准确、可靠、可用。要特别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过程中跨部门的管理维护制度与管理措施的建设,减少因职能分工带来的管理空白,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
2.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为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几项工作:①推进规范和标准的系统化建设,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和标准覆盖产生、传输、存储、管理、维护、服务等管理全过程;②要将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和标准纳入政府整体的业务制度体系中,与政府职能相适应、相匹配;③建设国家层面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度体系,积极汲取来自地方政府的经验,选择适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提升到国家层面予以推广实行。
3.创新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方式
数字形态的政务信息资源正在成为政府的主要信息形态。应及时调整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方式,适应数字信息时代的管理的要求。注重对网页信息、邮件信息、数字视频、数字图像等新型信息的收集、积累和保存;探索多种载体形态信息资源整合管理的方式;既要做好数据型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开发利用,更要注重文本型信息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调整政务信息中心职能,改变以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为主导内容的状况,强化信息资源职能;积极探索政务信息资源与职能、流程、岗位相结合的信息智能应用和知识应用的新方式。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方式的创新,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既通晓政府业务及管理知识、又具有较高信息管理专业素养,并具有很强的学习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优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实践提高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整合归集能力,造就专业人才团队,培养一批懂管理、精技术、熟业务的专业人才。
4.政务信息资源机构向服务转型
从信息资源管理到基于信息资源进行政府管理,要求政务信息资源机构变管理型为服务型,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政府的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从以管理信息为中心到以信息服务为中心。要始终围绕着如何满足政府工作的需要,牢固树立为政府各项职能提供信息服务的观念,将用户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信息资源管理机构的重要指标。改变以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为主导内容的状况,强化信息资源服务职能。积极参与政务活动,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政务信息管理机构,应逐渐将管理重心从系统建设、维护,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积极探索政务信息资源与职能、流程、岗位相结合的信息智能应用和知识应用的新方式,不仅对业务流程提供信息支持,更要积极创造条件参与政府活动。
四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是电子政务发展到深化应用、突出实效阶段的重要工作,是避免重复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的有效手段。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重大突破,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共享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电子政务要深化应用和突出成效,大力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突出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服务整体化,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的指导。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指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责履行处理政务过程中,基于电子政务平台,能够便捷、全面、准确地获知其所需要的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资源,支持不同政务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活动。在当前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发展,为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平台和环境,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都要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
(一)政策和标准建设成绩显著
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02] 17号)提出,“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 [2004] 34号)提出,“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中办发 [2006] 11号)提出,“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体系,全面支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发 [2006] 2号)提出,“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逐步建立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围绕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等需求,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
在2006年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上,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培炎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联合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是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探索建设交换体系的有效途径”。
围绕各级政府提供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等需求,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系列标准的研制,能够从技术上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有效支撑。2004年10月,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国信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了体系系列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2006年年底完成了体系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2007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B/T 21063—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 21062—2007)两个系列共9项标准,2008年3月正式实施。
(二)六条成功发展经验
近年来,各地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以满足业务应用需求为目标,以应用为抓手,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效率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综合治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与服务、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人口管理与服务、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应用、法人管理与服务、信用管理、电子口岸、司法管理、财政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普遍开展,不断扩大共享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强业务协同能力,提高信息共享使用成效,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1.认识是关键
当前,全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尤其是地市和县级地方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正在起步,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认识直接关系到信息共享的成效和业务协同的深度。正确认识信息共享、正确认识业务协同,以及正确认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电子政务中的作用,在整个政府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重视基础电子政务信息的形成、汇集、管理等工作,注重运用数字网络技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围绕政府重点业务开展的需要,突出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协同应用为抓手,信息共享为基础,加强统筹规划;电子政务信息化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应用导向,注重实效,杜绝盲目模仿和重复建设,要以各部门的业务应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于业务应用的高效开展为核心,强化业务应用推广,务求业务应用取得综合成效。
2.信息是基础
对于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说,建立全面的、系统的、高质量的、可共享的信息是推进共享协同工作的基础。电子政务信息应是全面、完整的信息。要推进政务部门依据职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促使电子政务逐步覆盖业务活动中产生和获取的各类政务信息。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广泛共享。根据业务信息资源协同应用的特征,按照区域化、及时化、便捷化的要求,推动财政、税务、城管、社保、食品、药品、信用等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整合财政、金融、工业等经济运行信息,逐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城市运行的领导决策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和监测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电子政务信息需要高质量、动态更新、准确的信息。围绕业务协同应用的需要,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依法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提供、共享和使用,避免重复采集,确保数据准确和完整,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性信息资源支撑。地方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联合共享信息资源提供部门,结合上级职能部门要求,明确共享提供数据的名称、数据类型、标准、提供部门、共享范围和更新频率等内容。严格依据职能提供共享信息,确保共享信息的完整、安全、可靠。明确信息来源并负责维护和更新,谁提供谁更新。共享信息提供部门要建立信息资源的动态检测更新机制,加强对信息资源质量的控制,切实保证基础信息的真实可靠、准确一致。
电子政务信息需要可共享的信息。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结合当地电子政务推进工作的实际,围绕重点推进的协同业务应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分类制定共享信息资源目录和业务协同应用目录,明确推进内容,逐步形成推进工作措施和操作规范,不断扩大信息共享的覆盖面和业务协同应用面。根据依法履行职能的需要,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的方式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监督共享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务部门中的使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信息安全。围绕地市和县级政府深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用需要,汇聚在国家、省级集中管理的各类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业务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为地市和县级政府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供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服务,促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3.平台是依托
在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必须要有技术平台。要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核心职能业务的需求,充分整合和利用已建和在建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过程中各部门提供、获取和使用信息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于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支持业务协同。
要充分利用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政府信息的共享利用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信息共享交换目录,明确信息共享内容和形式、交换方式与周期等,确定信息共享部门责任,制定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保障共享信息安全,提供共享信息,实现信息交换。
要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平台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基础设施,实现目录管理与服务、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信息交换服务、认证授权服务、资源共享交换情况监控、信息展现服务等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一点接入、普遍连通”和“一套设施、普遍适用”的互联互通模式,减少部门业务协同的资源消耗。各地在建设共享和交换平台时,要充分利用云计算技术的发展成果,开展以云计算为基础的共享和交换平台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既有资源的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加快电子政务共享和交换平台顶层设计,鼓励现有共享交换平台向云计算模式迁移。
同时,要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标准建设要以保障信息共享规范化运行,保障各部门协同业务应用规范化操作为宗旨,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为辅,逐步建立与业务应用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围绕共享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共享信息的梳理、归类、存储及使用,制定共享信息数据标准、共享信息分类与代码、共享信息元数据、共享信息使用及服务规范。围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技术实现,规范共享信息的形式、传输、交换和存储,制定共享信息质量控制规范、信息存储规范、系统接口标准、传输安全规范、共享业务流程规范等。
4.应用是抓手
应用是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点工作。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为政务部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提供服务,推进信息共享,支持业务协同。围绕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先推进经济运行、财政管理、综合治税、强农惠农、城市管理、国土管理、住房管理、应急指挥、信用监管等一批重要信息共享和协同业务应用,有效提高各级政务部门的履职能力。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协同业务应用,重点加强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置管理、企业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管理、权力阳光运行、城镇综合管理等协同业务应用。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公共服务协同业务应用,重点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救助、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协同业务应用。
围绕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重要业务领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重点推进财政管理、综合治税、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应急指挥、信用监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治安维稳、大通关等一批重要协同业务应用。围绕基层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着力丰富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质量。面向公众重点推进户口登记、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劳动就业、住房、健康医疗、出入境、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业务应用;面向企事业单位重点推进企业设立、纳税、年检年审、质量检验检疫、资质认证、商务活动、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科技服务、招商引资、对外交流等业务应用。
5.制度是保障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障各部门业务应用长期运行是管理制度设计的关键。围绕提升共享信息资源质量,建立信息反馈、审核、甄选制度,保障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共享信息监督检查制度,保障共享信息的及时性和可用性。围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和服务流程,建立包括信息采集、提供、获取、使用、管理、维护和监督等环节在内的流程制度,规范信息共享的服务流程管理;围绕信息共享实现手段,制定政府职能部门间信息交换指标、交换流程、交换频率、使用权限,固化信息共享的方式与途径。围绕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应用安全要求,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身份认证管理制度、访问控制管理制度、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在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使用。
6.统筹协调是基本方法
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统筹协调作为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的根本方法,坚持以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应用为导向,统筹协同业务应用对共享信息的需求,从支撑应用的角度协调共享信息的供给和使用,着力推进需求迫切、成效明显的跨部门业务应用。要把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作为重点任务列入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顶层设计工作。要统筹规划建设统一、共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共基础设施,为共享信息资源的提供和获取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协同业务应用获取共享信息开展应用服务。统筹协调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要牢牢树立大局意识,并妥善处理业务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分歧,协调不同机构、不同部门、不同主体利益,倡导相互体谅、共同协作的工作作风。
作者:
钱明辉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林法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