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古典共和主义:城邦公民与直接民主
公民和民主均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正是有了公民,才有了民主的最初形态。古典共和主义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古老而伟大的理论传统,始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经由西塞罗、罗马法学家以及近代马基雅维里等人的发展,在卢梭和雅各宾派的大力推崇之后日渐弱化,又于二战后汉娜·阿伦特等人的倡导下得以复兴。
一 亚里士多德之城邦公民
“公民”(civic)一词源于希腊的polis以及罗马的civitas,在原始意义上,公民概念的形成关涉古希腊罗马之城邦共同体:城邦是一种公民共同体,公民为组成城邦的自由人。正如希尔斯指出的那样,政治共同体的观念包含了公民观念,“并且孕育了城邦的概念,亦即一个都市以及一群有担任公职并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和决策权的公民的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具有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独特禀赋正是理性言说能力,能够辨别正义和利害而形成政治生活,政治生活本身就构成了城邦成员的全部生活。他将公民定义为“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而城邦则由平等、相似而又不同的成员即公民组成,它是追求最高善的最高社群。公民与城邦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关系,一方只有依靠另一方才能得以存在和维系,自由公民是城邦社群的基本组成要素,他们之间必须具有共同分享的基础,如共同的土地、血缘、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也可以是利益和情感等,而城邦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个体公民所追求的最高的公共善——幸福美好的生活。公民资格则是一种参加以辩论和公共决策为职能的议事会的政治权利,其实现形式是轮流作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此种公民身份绝不相容于政治生活之阙如,因而“城邦出于自然演化,而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
亚里士多德对公民身份的界定是以公域与私域的严格区分为前提的。古希腊时代,私域内的家计管理和主奴之治都以不平等的支配方式实现,前者依据存在天赋差距的强者与弱者之由,后者则来源于父权的支配地位,家庭生活是为了城邦中的公民(政治)生活而存在的。而公域范围的政治统治则是城邦内自由平等公民之间的轮流统治,这些自由公民即生活上自给自足、有闲暇参与政治的成年男子,其平等体现在政治、法律地位的等同,这种公域的政治生活才是“得体的生活”。
以城邦生活为背景和基础,亚里士多德理解的公民首先是以自由人身份而存在的。“古希腊时期出现了相对奴隶而言的自由民,自由民指拥有权力和义务的城邦公民,自由在当时只是一个政治概念、法律概念,而不是一个哲学概念。早期和繁荣时期的希腊思想家,既没有人对自由作过较多的哲学思考,也没有人提出过实现‘个人自由’的要求。那时的人们普遍认为,自由民的自由是属于城邦和集体的,个人离开城邦和集体,不是奴隶便是野兽,无任何自由权利可言。”因此,自由人的身份主要表现为有资格参与城邦的议事和审判事务,而城邦简而言之就是其人数足以维持自足生活的公民组合体。其次,从城邦政治的角度来看,公民就是一个既能统治他人又能受人统治的城邦成员。不同的政体有不同的公民,但在最优良的政体中,公民就是有能力并愿意进行统治和被统治的人。公民必须学会统治和被统治,才能真正参与到某一政体,才能成为一位好的公民。
政治统治之关键在于公民在法律架构中经由自治而培养德行。城邦公民具有共同的社会观念、伦理观念和人生目标,城邦正是在这些共有基础之上的一种自治公民的政治共同体,公民在法律架构中通过轮流统治的形式实现自治。雅典政制由公民大会、民选执政官、议事会和公民法庭组成,它可以被看作古希腊民主政体之典范。同时,城邦政治又是一种建基于公民德性的美德政治,公民正是通过自治而实现美德生活。相对于东方的野蛮部落和专制帝国而言,城邦是人类古代社会最完美的形式。理想的城邦是一个尽力使每个公民同时具备伦理之德和智识之德,并将两种德性都予以实践的伦理共同体,其中伦理之德包括勇敢、节制、正义、慷慨、真诚等,智识之德则包括科学之智、技艺、实践智慧、哲学沉思等。因而城邦作为一种自治共同体的同时,也是一个伦理共同体,其目的即在于促进最高的公共善和美德,帮助公民追求幸福而高尚的美德生活。
总的说来,古典共和主义的公民传统包含了公民自治、政治自由、平等、共善、公民权、公民德性以及公民参与审议的公共性等核心价值。公民自治乃强调自主性,意味着不被支配的自由状态,包括政治共同体不受外来强敌的奴役以及全体公民不受少数统治精英的专断支配。公民只有通过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权才能实现个体的自由,且在公共审议的过程中必须排除个人私利的干扰,以共善为目标而实践美德,等等。
然而古典公民身份在其质和量上均有严格的规定,如公民资格的范围仅限于本邦出身的成年男性自由民,而妇女、奴隶、契约农民均被排除在外,并且对于参与审议公共事务的人数也有限制。同时,亚氏的政治理想还是一种有限的自足状态,只有同邦人的共同生活才能达到,因此,公民共同体之范围不能无限扩展,外邦人被排除在外,这点也恰恰成为古典共和主义与现代共和主义的分水岭。另外,政治统治之关键是经由政治参与而培养德行,这对公民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亚氏指出一个好公民除了应该具备节制、正义、勇敢、端谨四种基本的美德以外,当其作为统治者时应该具备以实践智能为首的积极德行,而作为被统治者时又应该具备节制的消极德行等。古典共和主义理想的政治共同体自然也无法走出小规模城邦共同体的界域,因此,在古代城邦解体之后,古典共和主义公民传统亦随之衰落。
二 城邦政治与直接民主
古希腊时代的城邦政治与直接民主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共生关系。“城邦”绝不等同于“国家”或“城市”。城邦是一种城市共同体,修昔底德称其为andres gar polis,即男人们造就城邦。politeia(完美城邦)指的就是公民和城邦组织(形式)的一体化,也就是说公民既是城邦的主人,又是城邦本身。而“国家”一词被作为政治术语使用之后,一方面越来越远离“作为一个整体的、从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另一方面越来越严格地等同于凌驾社会之上的控制结构(权威、权力、强制力)。因此,古代的城邦政治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是无国家,其共生的直接民主“甚至比城邦的任何形式都更无国家意味”。
古代城邦与国家、城市之间的迥异,不仅在于城邦在人口和规模上非常之小,更在于城邦与公民之间休戚相关,甚至生死与共:城邦政治所实践的真正的自治,要求公民完全致力于公务,甚至花费其毕生的时间。“公民……不遗余力地献身于国家,战时献出鲜血,平时献出年华;他没有抛弃公务照管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这便使得城邦能够成为“由集宗教、道德和政治于一身的民族精神所统一起来的紧密社会”,从而成为直接民主最为理想的实验场。
古希腊的雅典城邦,自由民主之风已经相当盛行,被称为“全希腊的学校”。经过著名政治家克利斯提尼和伯利克里领导的政治改革,雅典的民主政治日益完善,建立起了公民大会、民选执政官、议事会和陪审法庭等一系列民主制度。主权在民的原则保证了公民自由、平等地参与城邦政治,除妇女和外邦人士,成年男子都有机会通过抽签的方式成为轮值主席。公民大会是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内政、外交、战争、和平等重大问题。成年男性公民都能参加。“五百人会议”由10个部落用抽签的方式各选出50人组成,仍旧是最高的行政机关。陪审法庭由每个部落在30岁以上的公民中用抽签方式各选出60人组成,是最高的司法机关,审理重大案件,监督公职人员,判决采用投票方式。将军由公民大会举手选出,是最高的政府官员,统率军队,掌握实权。另外,伯利克里用抽签代替了财产资格的限制,而且设立公职津贴制度,使更多的人能担任公职,因而扩大了平民的政治权利。
正如伯利克里最享盛名的演讲中提到的,“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制度,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悦诚服。对于那些我们放在当权地位的人,我们服从;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那些虽未写成文字、但是违反了就算是公认的耻辱的法律”。在可能的意义上,公民内涵的日益清晰与雅典的民主政治的成熟有着深刻的联系。“民主”的本义是“人民的统治”,亦即公民政治,其重点就在于强调公民身份之“公共性”。
尽管城邦政治能够为直接民主提供理想的实验场,但是从这一实验场的必备条件来看,是不可多得的。即便具备了这些必备条件,古希腊的民主制度最终还是未能避免骚乱与短命。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就把民主政体列为腐朽的政治类型,是“穷人的统治”。民主政体内,穷人总是比富人人数更多,因而比富人更有势力。“这就导致亚里士多德认为,即使富人是个多数,他们仍有可能实行寡头政治;相反,穷人的统治,即使是少数人的统治,仍是一种民主政体。”亚氏民主政体观念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反映了古希腊民主政体的兴衰。事实上,公元前4世纪,城邦的分崩离析已走向极端,不是富人为了自身利益实行统治,就是穷人为了自身利益实行统治:古希腊民主政体正在被阶级斗争所粉碎。
因此,在当代政治思想家乔·萨托利看来,直接民主虽然能够最纯粹最简单地体现民主原则,但这种政体实际上已经被证明是非常脆弱和危险的。“对直接民主的偏爱,是那些既能用理性方式又能用经验方式来回答的问题之一。从原则上大可以认为,亲自行使权力应当是胜于把权力委托给别人,基于公众参与的制度比代议制更安全或更完善。”但真正的自治,对公民的时间精力要求之高,要求公民卷入政治的程度之深,造成了社会生活各种功能之间的深度失衡。“政治肥大症造成了经济萎缩症:民主愈趋完美,公民愈趋贫穷。因此导致了用政治手段解决经济问题的恶性循环:为了弥补财富生产之不足,就不得不去没收财富。于是看起来这种古代民主制注定了要毁于富人于穷人之间的阶级斗争,因为它在损害经济人时造就了一批政治动物。”因而,直接民主制留下的是一种总和为零的政治,其孕育出的“绝对公民”带来了制度的功能性失衡,最终无法避免富人和穷人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