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公民理论的研究方面,国内学者主要围绕相关核心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公民身份内涵的历史变迁,既体现社会制度形态的变迁,又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变迁;公民参与是公民权利的实现途径,能够有效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促进社会和谐;等等。总的来说,国内学界虽然在公民身份、公民权利、公民伦理、公民社会和公民教育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公共理论的整体性研究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公民理论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关联研究”也缺乏系统性思路与框架。基于此,本书形成了以下研究思路。
当代公民理论之要旨在于既肯定个体的利益诉求,又倡导公民以共同体成员身份参与公共事务,实现“公民-社会-国家”三位一体的政治理想。民主之于这一要旨,既是实现手段,也是价值本身。从参与主体、前提条件、价值取向、实现目标等方面来看,协商民主理论与公民理论均具有较高的契合性,可以认为二者之间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内在关联。同时,公民理论在公民身份、公民权利、公民参与、公民文化、公民意识、公民社会等方面的具体展开,为协商民主的地方实践提供了基本的主体准备,而后者也可以对上述方面产生最直接、最有效的提升效用,形成二者的正向互动。
西方公民传统大致经历了古典共和主义的城邦公民、近代自由主义的私性公民、贡斯当与托克维尔时代的现代公民、社群主义的德性公民、哈贝马斯的复合公民五大发展时期。与公民传统相对应的是直接民主、代议民主、宪政民主、参与民主、审议民主等民主模式。不同公民传统在自由、平等、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等方面的基本理念直接影响了相应民主模式的产生与更替。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公民理论面临多元文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挑战,逐步衍生出民主公民和多元文化论两大主题。继公民资格理论之后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进一步推动了两大公民传统的整合,同时还对公民身份注入了新的内涵,形成了新的理论超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协商民主理论是在对自由民主制度的批判中强调大众参与,以及强调公民传统对民主制度良性运作的支撑作用的民主反思与重建思路之下所产生的一种新的思考方式,体现了民主理论与公民传统在20世纪末期的交叉与汇合。
经由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大力推动,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进入了兴盛繁荣期,特别是后者的审议民主与复合公民理论,标志着西方民主理论审议转向的完成。在哈贝马斯看来,作为民主前提的社会个体应该具备的认知、沟通和理解能力并非为人类所普遍共有,因而其对协商民主的制度性设计恰恰是以这些品质和能力为目标的,是需要被后天构建出来的,并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形态和表征。这样,他不仅关注个体自治以及人类政治关系中所需要的理想社会条件(如机会平等),而且更关注社会交往的品质,特别是什么条件下的交往行动才能对社会个体能力和品质等实现有效建构与提升。协商的制度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对如何避免外部不平等之“自由”空间的思考,还必须阐明公民之间相互交往之建构的各种限制,以促进主体间协商沟通的实现。同时,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实践上也呈现丰富的探索形态,协商民意测验、公民陪审团、公民共识会议、专题小组等均为这一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特别是从方法与程序的实证角度提供了相应的实证案例与操作指南,形成了一些值得参考与借鉴的成功经验。
在中国,公民观念的兴起与协商民主的历史演进也是息息相关的。清末民初启蒙知识分子在心仪西方民主宪政的同时,开始拥抱并宣扬西方公民观念,开启了近代中国从臣民到公民的转变之路。其间对公民教育的大力倡导,体现了知识分子们希望在中国构建起具有自由民主意识的现代公民和现代公民社会,最终实现民主政治转型的远大志向。这些理论与实践探索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本土的思想资源,而且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与实践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要体现为以各级人民政协为平台的国家制度层面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内的协商民主,以及地方民主恳谈、民主听证会、社区议事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互联网公共论坛等多种形态的基层民主协商等。这些实践,不仅是我国统战理论史和党建史上的民主探索,也是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政治框架内的运用与发展。
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通过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持稳定、增进信任、提升合法性等方面的积极功能,并与国家能力的提升保持一致。中国的民主政治需要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框架内寻找符合自身实际与需求的发展路径与方法。当代协商民主理论之所以能够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相结合,一是由于既有政治协商制度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内在契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此基础上的创造性发展;二是由于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作为一种完善公共决策的民主程序与方法,而不是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可以为不同政治制度所采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既可以看作对代议制民主的纠正与弥补,也可以看作一种全新的批判与超越。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协商的民主方法在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框架内的运用,是中国在提升国家能力与推进民主政治的双重任务中,对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形式的大胆探索与初步成果。
从协商民主的发展与未来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是中国国家制度层面的原创性民主设计,也是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的具体民主实践中的借鉴与运用,充分展现了一种作为方法论的民主协商能够应用于具有不同背景的差异性政治框架之中的强大实践动力与适应力。尽管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与探索面临公民参与能力与责任感不足、缺乏监督机制、易流于形式等诸多挑战与困难,但民主主体已逐步由精英向公民扩展,公民参与式的协商民主必然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我们相信,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参与型政治文化、公民教育以及民主实践的日益成熟,公民的协商能力与素质不断提高,以及相关制度机制的不断健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能力能够得到同步推进,实现更为均衡的“双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