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出口退税认识的发展和深化
现代经济学家对出口退税这一政策工具的认识是逐渐深化的。初期对出口退税的认识主要以中性税收政策工具为主,用来避免双重征税,实现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其后人们逐渐看到出口退税除中性特征外,还具有非中性特征,学者们开始探讨如何使用非中性的出口退税,扩张出口,促进经济发展。
一 对出口退税认识的发展——中性派、非中性派及置疑
(一)出口退税中性派
中性派对出口退税的认识主要以中性税收政策工具为主,提倡零税率原则,避免双重征税,实现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密尔志·韦瑟斯(Milledge W. Weathers, 1986)认为,当各国采取征税目的地原则配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时,应对出口商品退税,避免双重征税并加强本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潘明星(1997)、马玉瑛等(2000)、刘剑文(2004)和裴长洪、高培勇(2008)也持类似观点。中性派对出口退税的中性特征的认识是值得肯定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是非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也存在各种关税壁垒,单纯强调出口退税的中性特征不符合经济现实。
(二)出口退税非中性派
对出口退税持有非中性派观点的经济学家们,对出口退税的认识更贴近现实,他们看到并通过实证检验证实了出口退税确实有促进出口发展的非中性特征。如艾文·番那葛瑞亚(Arvind Panagariya, 1992)发现在贸易保护的国家,出口退免税可以被作为一种鼓励出口增长的工具来使用。因此,他们把出口退税政策称为“新自由贸易工具”(Elena Ianchovichina, 2003),把它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促进整体经济增长。汤贡亮、李成威(2002)把出口退税政策当成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对整个经济体增长起到重要作用。此外,陈平等(2003)、何兴容等(2009)和林龙辉等(2010)也持类似观点。实证检验方面,赵志钜等(Chao, Chi-Chur et al. , 2001)基于中国1978~1998年的数据使用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肯定了出口退税对出口扩张的促进作用。陈建勋等(Chien-Hsun Chen et al. , 2006)采用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检验法基于中国1985~2002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的出口量、最终国内消费、外汇储备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
因此,非中性派提出把出口扩张作为出口退税的政策目标,走出口退税非中性路线,推动中国对外经济扩张和经济发展。然而这种单方面注重经济量的增长和全面推动出口扩张的方式,引起了部分经济学家的反对和置疑。
(三)对非中性出口退税的置疑
出口退税的反对派以唐倩(1996)和茅于轼(2001)为代表,他们置疑非中性出口退税政策的合理性,建议取消出口退税,提出:①出口退税政策间接强调了价格竞争,易导致企业忽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非价格因素的竞争和自身效率的提高(唐倩,1996)。②出口退税政策容易导致外贸行业的低效率运行,使国内资源大量外流,国民价值亏损(唐倩,1996)。③出口退税实施的过程中,易存在征退税机制不配套、虚假报税等无效率因素,而只有有效管理的出口退税政策才能促进出口增长(唐倩,1996; Jai S. Mah, 2007)。④当使用出口退税政策的目的是依靠增加出口来弥补总需求不足时,容易造成价格扭曲、资源配置低效和产业结构老化,耽误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时机(茅于轼,2001)。
这些置疑是较为中肯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上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出口退税政策单方面关注出口扩张,即问题出在出口退税这个政策工具的使用方法上,而不是出口退税这个政策工具本身,他们提出的取消出口退税的建议有因噎废食之嫌。
二 对出口退税认识的深化——产业派
针对以上置疑,出口退税的产业派兴起,他们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出口退税被作为增加出口和弥补总需求的手段来使用,即政策目标设置不合理,因为非中性的出口退税不但能引起出口波动,还能影响出口退税产业。因此,出口退税的目标设置应该与产业发展相联系以解决以上问题。产业派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使用模型工具较为清晰地阐述了出口退税对产业的影响路径,为其后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
(一)出口退税对产业的影响路径
产业派指出,出口退税通过中间产品价格、成本、资源配置效率、相关的上游和下游产业和出口产业的“租”五条路径影响出口退税产业。
1.进口中间部件价格
出口退税能够使存在贸易保护国家的出口产业,特别是制造业,以国际市场价格获取进口部件,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促进该国出口产业出口和发展。基辛(Keesing, 1988)指出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一个核心条件就是为出口部门提供世界市场上快速、有效购买进口部件的渠道。出口退税是一国在维护进口保护的同时,使出口产业以国际市场一般价格获得进口部件的有效方法,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和泰国等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这种方法(Thomas V. J. , 1990)。
因此,出口退税成为一种对抗本国贸易保护、鼓励出口、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大贸易秩序、促进出口产业发展的手段(Robert Wade, 1991)。奥利维尔·凯德特(Olivier Cadot, 2003)、叶莲娜(Elena Ianchovichina, 2003)、斋马哈(Jai S. Mah, 2007a, 2007b)和约翰·韦斯(John Weiss, 2005)等也都支持这一看法。
2.成本
出口退税有利于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提高行业利润、产量和就业率,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引致出口产业扩张(刘怡,1998;刘小军,1999;金兴健,2002;陈虎,2007;Robert J. Carbough, 2008)。
陈建勋等(Chien-Hsun Chen et al. , 2006)使用古诺数量竞争模型来分析出口退税。他们假设两个企业,本国企业1和外资企业2,都使用进口部件生产同质商品,国内企业1的商品在国内市场和第三方市场销售,销售量分别为D 和E,外资企业2的商品全部出口到第三方市场,销售量为Y,两个市场内的反需求函数分别表示如下:
其中,a、b、α和β都大于0。国内企业1的利润函数为:
其中,c是边际成本,t是进口部件缴纳的进口税,m是中间产品的进口价格,γ是出口退税率。外资企业的利润函数为:
其中,c∗是外资企业的边际成本。使用最优化的一阶条件和二阶条件,对联立方程(2-2a)和(2-2b)求最优解后,进而求利润函数对出口退税率γ的全微分,得到:
因此,提高出口退税率,能够提高本国企业利润,促进出口退税行业的生产扩张;反之,则相反。
3.出口产业的“租”
以詹姆斯·布兰德(James A. Brander)和巴巴拉·斯宾塞(Barbara J. Spencer)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Strategic Trade Policy),指出世界市场是非完全竞争市场,存在规模收益递减,因此政府应该积极运用包括出口退税政策在内的出口补贴、税收刺激、低利率贷款等,扶植存在规模经济、外部正效应或大量“租”的产业,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鼓励出口,从而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该行业的占有率,提高本国的战略地位。
因此,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宾塞特别强调政府可以使用出口退税作为其实现“产业战略”的有效工具(Brander &Spencer, 1983)。巴巴拉·斯宾塞对此进行了进一步分析,作为贸易政策工具的出口退税政策能够帮助本国企业在存有大量“租”的行业通过出口获得额外收益,提高本国在世界市场上该行业的占有率,促进本国该行业的发展。
因此,受到出口补贴政策“偏爱”的产业将能够获得非完全竞争市场上的“租”,获得超额利润,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生产增长和行业扩张。
4.资源配置效率
出口退税能够引起要素重新分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出口退税产业发展(刘怡,1998)。赵志钜等(Chi-Chur Chao et al. , 2006)引入一般均衡模型进一步具体分析。他们假设本国经济中,生产三种类型的产品——可出口品X、可进口品Y和中间产品M,生产函数为:
其中,L、K、M为生产中投入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和中间产品。Md是生产合成中间品M时,投入的国内生产的中间部件,价格为vd,Mf由国外进口,含税(进口税)价格为vf=+t。设α=(Mf/Qx)为每单位X中的国外进口中间部件所占比例,每生产一单位X,需缴纳tα的进口税。设出口退税率为ρ,每出口一单位X,出口退税额为ρtα,当国内市场价格与国外市场价格均衡时,p=p∗+tα。设X的价格为p,Y的价格为单位价格,当国内市场上竞争均衡时,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则有:
其中α(·)、β(·)和γ(·)为单位成本函数。此时,要素市场的出清条件为:
其中,αw(w,r)为单位成本函数α(w,v)对w 的偏导数,βw(w,r)和γw(w,r)等同理。求解以上方程(2-4)至(2-6),同时考虑稳定性条件,可以得到:
因此,赵志钜等(Chi-Chur Chao et al. , 2006)推算出,出口退税率调整会引起要素价格(包括工资、利率和中间产品价格)波动,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带来出口退税行业的扩张。
5.扩张相关上游和下游产业
赵志钜(Chi-Chur Chao)指出,由于出口退税率的变动能够引起劳动力、资本和中间产品等要素均衡价格的波动,扩张与出口退税产业相关的上游和下游产业,可以促进出口退税产业的发展(Chi-Chur Chao等,2001)。因此,出口退税政策的使用,不但能够影响单一产业的发展,而且能够扩张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
(二)实证检验
出口退税产业派的经济学家们,不但从理论模型上分析了出口退税对产业的五个影响路径,还从实证检验上证实了这种影响的显著性。在实践中,美国、法国和日本都曾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选择性地对一些特定行业,如半导体行业、电子器械行业等,使用出口退税政策扶植其行业发展,有效地提升了这些行业在世界市场竞争中的位置,促进了行业扩张(Barbara J. Spencer, 1986; Michael Borrus等,1986)。
此外,中国2004年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对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医药生物行业利润有5%~10%的显著负面影响(李汉桥,2004),对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约有20%的负面影响(陈军才等,2005);2007年中国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主要制造业有显著的负面影响(Elena Ianchovichina, 2004;Richard S. Eckaus, 2008),对机械工业的企业利润和产出都有显著的负面影响(郑国伟,2007),对纺织行业的出口也有负面影响(向洪金等,2010)。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陈军才等(2005)使用了较为先进的干预计量分析法,来分析中国2004年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对各产业的影响,基本模型如下:
其中,B表示滞后算子,Nt为任意ARMA模型,干预序列变量为:
(三)产业派评价
产业派的贡献主要有:①认识到出口退税不仅能影响出口,而且能影响产业发展,他们把出口退税的政策目标与产业发展联系起来,有了一定进步;②出口退税产业派出现后,出口退税对产业的影响路径不再像一个黑箱子模糊不清,而是被模型化和数理化,被清晰、有逻辑、明确地阐述出来,为其后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③使用较为先进的计量工具,从实证上证明了出口退税对产业影响显著,为之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他们的研究视角还不够广阔,只考虑到出口退税对单一产业的影响,没有从更加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也没有考虑到产业间协调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