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时,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吗?
情景再现
吴某是去年考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后在该部门的综合管理机构工作,主要负责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2016年年初,吴某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李某,响应上级号召准备组织全部门的人员进行一次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引起人们对预防工伤工作的重视。经过一番组织策划后,吴某和他的同事们决定在小区里开展宣传工伤预防的活动,于是在某个周六的下午,吴某和同事们在不同的小区门口,发放关于预防工伤的材料。适逢休息日,各小区人流量较大,此次活动得到了人们积极的响应,并受到了一致好评,人们看到资料后都受益匪浅,这次活动的良好效果激发了吴某等人举办类似活动的热情。可是举办类似的工伤预防宣传活动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从哪里来,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吗?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吴某等人宣传工伤预防活动的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这主要是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从上述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工伤保险基金的用途中是包括工伤预防宣传的,但是工伤预防宣传支出的费用是受到限制的,其提取比例由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总结提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