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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被征收人对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时,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情景再现
某市由于近几年人口不断增长,尤其是市中心的人口,增长速度更快,各方面的资源紧缺。该市某长途汽车站在市中心,政府为了解决各方面的资源紧缺问题,决定将其搬迁到郊区附近。但是,根据市政府的规划,如果要将汽车站建在郊区附近,则需要对附近居民的房屋进行征收。因此,政府便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作出了决定,同时制定了补偿方案。但是,位于该市郊区的曹某认为政府不能为了修建汽车站就征收自己的房屋,政府的征收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请问,曹某不服政府的决定时,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救济?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在被征收人对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房屋征收决定虽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作出的,但可能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监督市、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公民采取相应救济措施的权利。因此,在本案中,曹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救济方式,曹某可以选择其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让法律给自己一个公正的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条文依据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提示
法律赋予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权力,但是,为了防止政府滥用自己的权力,避免公民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法律同样也为公民提供了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因此,在公民不服政府的相关决定时,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