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懂的房屋拆迁法律常识(漫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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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及人数众多的房屋征收中,政府应该如何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情景再现

某市由于近几年人口增多,该市一个小学的教学资源紧缺,教室无法满足需求。因此,该市政府决定对该小学进行扩建。但是,由于该小学附近是一个居民区,小区内有很多住户。此外,在小区外还有很多商铺。如果要对该小学进行扩建,则要对其附近居民的房屋和商铺进行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的数量非常多。由于涉及众多的利益,因而决定是否征收时出现了很多的意见和分歧。那么请问,此时政府应该如何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此可知,如果政府在进行征收房屋时,涉及的被征收人的数量较多,那么要经过政府的常务会议讨论之后再作出决定。因为房屋征收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一旦人数众多就很容易出现矛盾和分歧,所以对被征收人数众多的房屋进行征收时,政府应当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慎重作出决定。因此,在本案中,政府应该经过政府的常务会议讨论再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条文依据

第十二条第一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总结提示

房屋征收涉及公民众多利益,因此,政府在作出相关决定时需要谨慎,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因此,在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时,法律要求政府经过常务会议讨论之后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