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征收部门是否应该公开房屋征收的补偿情况?补偿费用是否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情景再现
某市是一个旅游城市,其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旅游业来带动。2016年1月,该市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决定对该城市进行美化建设,完善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因此,需要将该城市附近一个村落居民的房屋进行征收。政府在依照相关程序作出决定之后,便拟定了对这些村民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案。在经过这些居民的同意之后,便与他们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该村村民担心他们的补偿费用是否有相关机关监督,怎样保证他们的补偿费用专款专用?那么请问,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是否应该公布房屋的征收补偿情况?是否需要由相关部门来监督补偿费用?
依法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补偿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由审计机关负责,即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由此可见,公布补偿情况,是房屋征收部门的义务,被征收人可以按照公布内容得知相应的情况。因为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自己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在本案中,房屋的征收部门会将补偿情况及时公布。关于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是需要由审计机关来进行监督的,并且最后要公布审计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条文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总结提示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公民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补偿款分配得是否公正与公平以及款项能否到位。因此,为了保障补偿费用的正当使用,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房屋的征收部门会按时将补偿情况予以公布,并且会由审计机关监督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