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积极作用
3.2.1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具有多重正外部性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尹汉宁博士创造性地提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具有多重正外部性”,深刻地阐释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时代根由。所谓外部性,是指某经济行为人由于自己的经济行为对其他行为人造成的某种影响,从而带来额外的收益或者损失;带来额外的收益,称为正外部性。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于1920年最早提出了外部性的概念。他指出,产业的增长,特别是产业地理集群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集聚所产生的外部经济效应。而已经形成的产业集群又具有其他非集群经济区域所不具备的正外部性,即集聚的外部性、创新的外部性、市场的外部性、规模的外部性、功能的外部性。城市群及城市群内部各城市在发展自己的同时,在更广泛的空间具有正外部性,推动整个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就长江中游城市群而言,具体有四重正外部性。
第一,三省城市群之间具有正外部性。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三者之间的正外部性十分明显。它们凭借较优越的交通和信息服务,成为区域内大宗商品的交易地和进出区域货物的中转中心。由于三个城市群的地理联系十分紧密,伴随商品流、技术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在城市群之间的高速集散,使生产要素配置更加合理,有利于三个城市群各自经济效能的提高。如三个城市群通过专业化分工、劳动力市场共享、低成本的公共设施共享和知识、技术外溢等正外部性,能够实现三个城市群之间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周边地区具有正外部性。长江中游城市群是湘鄂赣三省的精华。随着城市群整合后的规模扩大、产业升级、效益提高、技术进步加快、创新能力增强,它必然对三省的其他地区产生强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本区域经济振兴的基地,成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中心以及带动区域经济腾飞的龙头。
第三,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其他城市群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具有正外部性。从基础设施方面讲,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铁路、公路、水运通道建设,在造福湘鄂赣三省人民的同时,也给周边的广东、福建、安徽、河南、重庆等省市带来了便利。另外,长江中游城市群以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广泛采取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做出新的贡献,这就具有更大的正外部性。这种正外部性还表现在,既创造了社会财富,又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同时又为不发达地区和后代留下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为解决代内和代际的生态环境公平问题提出了重要思路。
第四,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对外开放具有正外部性。在当前的世界经济格局中,随着中国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中三角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中三角对世界经济的积极影响将会日益明显。特别是基于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趋势,基于良好的发展态势,基于中部的区位优势,中三角将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贸易。一是在资金、资源、人才等要素集聚的条件下,在扩大内需的市场诱导下,中三角将吸引大量的国际投资,成为国际资本洼地;二是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地区,凭借强大的产业实力和物流能力,中三角将在国际分工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跨国公司国际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三是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三角将加大走出去步伐,越来越多的区域内企业将成为国际投资主体,直接参与国际间的资本运作、企业并购、产业整合。
3.2.2 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扩大内需和对内开放上作出示范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中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要居世界前列。在应对金融危机中,中央又明确提出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针。拓展国际市场,重心在沿海,加快国内市场培育和扩大内需,重点在中西部地区。湘鄂赣三省有人口1.67亿,其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有1.15亿,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201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1.22万元,仅分别相当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的63.9%、54.3%和80%。如果长江中游城市群能够达到长三角城市群的水平,将可以增加6000亿元的消费内需。长江中游城市群居中部地区核心区域,在国内市场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更重要的是,在以武汉为中心的4小时高铁圈内,聚集着数亿人口,其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目前,国外市场要素正在加速向中部地区转移,长江中游城市群能发挥其比较优势,吸引海内外市场要素转移,加快国内市场枢纽建设,推动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国内市场总体规模扩张。通过加快三省国家级开发区和湘南、荆州等国家级承接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形成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和国际资本转移的开放发展平台,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构建以内需拉动促进经济增长的新模式,打造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就是深化对内开放,以邻为壑是会严重抑制内需的。三省将致力于消除行政壁垒和市场障碍,在内陆地区经济一体化上作出示范。促进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人力的优化组合,共同培育和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共同推动构建区域产业合作发展纽带,创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区域内合理分工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实现差异发展,形成各自的优势产业;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合力,建立协调合作机制,从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出发,对重大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联合投资,既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又进行合理分工,大力推进航空、高速公路、铁路、水运整体联动的大交通体系一体化进程,共同努力建设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示范区。
3.2.3 长江中游城市群在转型发展和“四化同步”上率先探索
中央强调,我国经济发展的相当长时期要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这就是要以新的发展方式取代传统发展方式。现在长江中游的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通过“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转型发展,为全国作出示范。长江中游城市群是国家探索“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的示范区,以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为前提,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积极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这进一步增强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制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政策,包括各种资源能源节约的政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排污收费制度等,努力推进三次产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综合运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着力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生态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生态型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为积极探索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为我国大江大湖区域综合开发提供良好示范。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双加速”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很容易与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产生冲突,从而造成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不协调的局面。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经验教训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这些地区过去曾经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不断吞食着大片农田,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粮食生产呈现萎缩状态,农业现代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广东、浙江等地已由过去的粮食主产区转变为粮食主销区。长江中游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也是当前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吸取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经验教训,从国家利益的战略高度,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规划建设,切实搞好耕地保护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湿地共同保护、港口共同开发、航道和湖泊共同整治、环境共同治理的力度,积极探索不以牺牲耕地和农业为代价,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的跨越式绿色发展新路子,为全国大江大湖综合整治和流域综合开发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