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增长极:崛起的长江中游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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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符合国家战略

2012年3月7日,李克强同志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联合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事关国家战略。具体而言,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构建,十分符合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家长江开发战略。

3.1.1 符合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至21世纪初,国家先后实施了沿海开放、西部开发、东北振兴战略。由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西6省构成的“中部地区”,逐渐在中国经济版图中呈现凹陷状态。为此,国家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旨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部要崛起,城市必须首先崛起。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以省会城市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沿干线铁路经济带和沿长江经济带。”2010年国家制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群。2010年5月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中面临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资源要素整合有限、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较弱、城市间分工协作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并提出加快城市群间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设,加强各种交通方式间相互对接。同年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要求“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的意见”。

武汉、长沙、南昌三大城市群彼此相隔约300公里,随着武广高铁、昌九城际高铁的运行,以及杭南长高铁的建设,武汉、长沙和南昌3个中心城市之间形成了“1.5小时经济圈”,由这几个城市所引领的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有利于湘鄂赣三省精华地带通过合作求发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形成跨省的城市化密集区域,形成动能更加强劲的中部地区崛起核心增长区,为中部地区发展提供动力;有利于整体深化中部地区与沿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的对接,形成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的开放发展平台,提高中部地区的开放水平;有利于发挥核心区域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中部地区的整体崛起,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中部崛起需要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已逐步成为共识。2007年4月29日,北京大学区域研究中心杨开忠教授在长沙召开的“3+5”城市群市长高峰论坛发表演讲,认为必须要有长江中游银河状城市群,这是我国促进中部崛起的一个客观需要。他指出:“在全球化时代、在市场化时代,一个地区的发展跟计划经济时代是不一样的,在全球化时代你要成功,能否真正崛起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竞争力,所以促进中部崛起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提升中部竞争力的问题。怎么提升竞争力呢?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长江中游银河状城市群是最重要的关键。这个城市群是1亿人以上,那么“3+5”城市群是这个城市群中最重要的恒星系城市群之一。”

3.1.2 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

2010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国土划分为四类。一是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这类区域要优化产业结构,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二是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这类区域要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三是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区域。四是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我国城市化呈“两横三纵”总体布局,这些都是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布局的轴线。“两横”是指欧亚大陆桥通道和沿长江通道两条横轴,“三纵”则是指沿海、京哈京广和包昆通道,这几乎涉及除西藏之外的所有省份。优化开发区域有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3个;重点开发区域布局则有18个(见图3-1)。

图3-1 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

资料来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把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确定为优化开发区域,就是要促进这类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移,从而也可以为中西部地区腾出更多发展空间;把中西部地区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是为了引导生产要素向这类区域集中,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经济发展;把西部地区一些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条件的区域确定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类区域的生态产品生产力,使国家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的政策能更集中地落实到这类区域,尽快改善当地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条件。

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等被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其发展方向是: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增长极。十多个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是对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城市化地区,其中有几个重点开发区域的城市群框架初步形成、具备一体化条件并有可能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群,长江中游地区是唯一地跨三省的重点开发区域,最有希望率先构建一体化的大城市群。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中游地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重大举措。

3.1.3 符合国家长江开发战略

长江集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三大战略任务于一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横贯东西的战略主轴。长江流域面积180余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18.75%,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40%以上,流域人口占全国1/3强。长江战略是带动东、中、西部整体复兴的全局战略。国务院2011年2号文件《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发挥长江等内河航运干线跨区域、通江达海、物流成本低的优势,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产业开发园区,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带动内河水运需求的稳步增长。以畅通的航道为基础,高效的服务为支撑,平安、绿色的水运体系为保障,推动沿江沿河新型工业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涵盖七省二市的长江经济带就与沿海经济带一起被确定为我国的两大国土开发空间主轴。但从总体上看,长江经济带的建设重心主要集中在下游地区和上游地区,中游地区的发展亟待加强。可以说,现在长江经济带的“头”——上海舞起来了,而“尾”——重庆也摆起来了,但“腰”部还比较软。从城市群的角度来观察,现在长江下游地区(包括三角洲地区)已经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大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并进入了国家规划;下游地区已经形成了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大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也进入了国家规划。整合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能够将长江上下游两大城市群连接起来,使长江经济带成为一条完整的城市连绵带。

中游畅则长江畅,中部活则全国活。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处长江经济带中部的核心部位,对于落实国家长江开发战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务院2号文件要求,建设以长江干线为主,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共同组成的沿江运输大通道,发展现代物流,带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构筑长江中游城市群,将使中部地区在长江流域的发展中有一个大的突破,形成“长江中游经济圈”并逐步跟上和接近东部地区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为带动西部的大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并进而营造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使长江成为世界上最富活力的大河流域经济带。